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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北京往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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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高文的心还是咯登了一下。

唯一能让他转移注意力的就是梦想中的大作。由于受《布拉各之恋》,《日瓦戈医生》之类电影影响,高文曾想以一条爱情线索来结构那部作品。哪怕到了2006年,高文突然去了云南丽江,在名目繁多神迷眼眩的各类酒吧中,劫后余生的高文在那天晚上唯一去的酒吧还是因为它的名字叫“布拉格”,尽管它是那么低调,不起眼。也许酒吧主人未必知道前捷共中央第一书记杜布切克发起“布拉格之春”的具体内幕,高文却如数家珍。后来放弃这一结构,还是跟诺贝尔奖有关,在高文看来以此为主线既落入俗套又很难逾越《日瓦格医生》。

大街上热气腾腾,翻滚的热浪扑卷在一辆辆缓慢行驶的汽车上,整个城市如《圣经》中的酵面一般膨胀开来。

高文站在路口招手打的士,好长时间也没打上,不是拒载就是没有空车。高文不住地揉着眼,高文眼睛被阳光刺得生疼。

盛珠穿着裙裤,宽大的裤脚轻轻飘摇着,像是被微风扯动了一般。在被热浪搅得狼狈不堪的人流中,她除了依旧楚楚动人外,似乎还带来些难得的凉意。

“打车去哪儿?”盛珠捋着头发,问。

“上王府井那边转转。”

“不是说好了今天找工作吗?”

“什么找工作?”

“看你,”盛珠说,“全忘了。幸亏我没把你的话当真。我们别打车了,就在马路边走走,顺便看看哪家店铺招服务员。”

“这么热的天……”

“别娇气了,走吧。”

盛珠挽着高文的胳膊,在人行道上走着。一家小饭店门口挂着一个小牌牌,上面写着:

本店招聘服务员,待遇从优。

盛珠从外围打量了一下这家店铺,觉得还可以,要高文站在原地,她走了进去。

饭店老板是个女的,操东北口音,长得高一码宽一码,庞大吓人。见到盛珠,便说:“你想来当服务员?”

“嗯。”

女老板的目光闪闪烁烁,充满一种警觉神色。

这时候从里屋走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见到盛珠两眼像鱼眼一样鼓凸着,神情狎昵猥琐,说;

“行,就聘她吧。我看她当模特都够格了。”

女老板横了男人一眼。男人用手在女老板肥厚的脖颈上捏了一下,然后扒在她耳边嘀咕着什么。

盛珠来北京之前就知道了大城市的一些事情,其中包括小白脸傍富婆。莫非眼前的男人就是傍着这位老板?他是不是小伙尚不敢判定,但从外形上看他要比女老板年轻多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对男女关系暧昧,不是夫妻关系,也不是简单的雇主与雇员的关系。

“怎么样,就招聘她吧。”男人笑嘻嘻地说。

“你能干什么?”女老板对着盛珠问道。

“我什么都能干,洗碗、端盘子……”

“还有呢?”

“还有……你需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我看你当老板倒适合。”女老板不无恶意地说。

“我没这个意思。”

“走吧,我这里不需要你!”女老板恶声恶气地说。

盛珠走到门口听到女老板在身后低声说:“小妖精!”

盛珠想折回身教训老板一顿,可想到这是在北京第一次找工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老板对她的辱骂正因为她在外表上的胜利,盛珠非常清楚女人的嫉妒总是歇斯底里。盛珠想了想,非但没有折回身找女老板算帐,反而得意了。

高文见盛珠得意洋洋地出来,以为有谱了,迎上前说:“怎么样,工作定好了?”

“没有,老板骂我是个妖精!你说我像个妖精吗?”

“别开玩笑了。到底定了没有?”

“我还有心思开玩笑?你说我像不像妖精?”

“像。可男人就喜欢妖精。”

《北京往事》第三章(2)

“老板是个女的。”

“女的就更害伯你了,害怕你勾走她的男人。”

“说的一点没错。走,我们再找第二家。”盛珠重新挽着高文,“对了,我得回去重新打扮一下。”

“你今天打扮得够招眼了,都被人骂成妖精了,还嫌不够吗?”

“我要把昨天的那套衣服重新穿上。”

“穿那么脏的衣服,哪个饭店还敢要你?”

“我已洗了。现在已经干了。”

“我怎么没看到你洗衣服?”

“我洗完澡就把衣服洗了。走,我们回去。”盛珠说,“那套衣服是我的护身符。”

“找工作哪能穿那么土气的衣服?”

“你不知道,”盛珠说,“穿那样的衣服安全。我开始找的工作只能是这些低档工作,无需外表风度,越朴素越好。”

“为什么要找这些低档工作?”

“安全,”盛珠说,“我首先需要安全,等我积累了一些在北京混的经验,自信有能力挣大钱了,就会跳槽。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谁不懂这个。”

“你说你每月要寄几百块钱回去给你先生治病,在这些破饭店能挣多少钱?”

“这种饭店一般都包吃住,”盛珠说,“我可以把工资寄回去。反正我是不会指望你这个公子哥儿了。你昨晚信誓旦旦说了一大通,百分之一兑现我也不愁了,可我知道,你除了嘴还是嘴。”

高文无奈地笑了笑。

“我信誓旦旦说什么了?”

“说要让我过上皇后一样的生活,还要请北京最好的医生给我丈夫治病,还说要介绍我去合资企业工作,一个月最低挣五千块钱,还有……不说了。”

半夜时,高文是说过这些,高文说这些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感到滑稽可笑,语气轻飘得就像一只气球。像大多数文人一样,高文好冲动。高文在某种的冲动的情绪里说的话是不能当真的。聪明的盛珠也压根儿没有当真。

不过高文后来还是写了一部名为《冰天雪地》的中篇小说,盛珠和她小丈夫的经历在高文的思绪里挥之不去,不把它诉诸文字无法安心。高文是真的被盛珠的经历感动了。在那部小说里倾吐了自己深挚的同情和深刻的悲愤。这也是高文唯一能做的事。

回到住处,施大爷正在厨房里下面条,他没想到小两口这么就回来了,不过还是热情地招呼他们一道吃面条。盛珠谢绝了,她匆匆换了衣服就往外走。高文要陪她一道去,她说不用了,她觉得一个人出去找工作更方便。

盛珠很快又找到了一家招收服务员的饭店。位于人民日报附近。门脸较大。装磺也上档次。

老板是一个标准的北京小伙子。白衬衫。Bb机别在束着白衬衫的裤带上。肚子挺挺的。板寸头,阔颐重颈。当年把BB机别在裤腰带上是一种时髦和身份的象征。现在想起来俨然恍若隔世。

“你老家是哪儿的?”老板一付慵懒而傲慢的神情,问话时不住地弹着手上的烟蒂。

“安徽。”

“安徽?安徽可是个穷地方呀!听说那儿一年要发好几次洪水。”

盛珠瞪了老板一眼:“安徽人不是鱼。”

“有意思。”老板靠在褐栗色高背椅上,悠然而轻慢的眼神像在玩赏着一只珍奇动物。“你很会说话。你是安徽什么地方人?

“里板镇。”

“里板镇在什么地方?”

“如果你想搞清楚的话,可以化50元买一张火车票去看看。”

“我是老板,你怎么能跟我这么说话?”

“你要我怎么说话?”

“你结过婚了吗?有没有孩子?”

盛珠垂头不语。盛珠觉得这个“板寸”对她的伤害远远超过那个肥大的女老板。板寸的神态举止让她厌恶至极,她不知道为何会这样。

“别认为我问的这些是废话。我可不愿请拖儿带女的人来当服务员。”

盛珠强迫自己不要感情用事,一定要沉住气。盛珠在登上北上的列车的时候,就反复告诫自己,必须把自己抛得尽光,为了把她亲爱的丈夫的病治好,她别无选择。

盛珠稳定住情绪,说:“我没有结婚。”

盛珠觉得这样骗一下板寸没什么不好,这样做是有必要的。

板寸是在最后一分钟突然决定雇佣盛珠的,这不仅出乎盛珠意外,也似乎出乎板寸本人意外,他似乎也不明白为何突然决定雇佣这个土妞,盛珠跟他说话语气强硬,这让他感到新鲜。在他的这个餐厅里还没有哪一个女服务员敢这么跟他说话。

“怎么,还有什么不满意吗?”

“你什么都没跟我谈,我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

“月薪二百,管吃住。”

“一百?”

“我请的服务员都是这个价。如果同意,明天就来上班。”

盛珠离开这家饭店的时候才看清了门媚上的招牌——“文化餐厅”,盛珠走进这家餐厅的时候还没有注意到这几个字。文化二字让盛珠心里产生一丝暖意,虽然是在餐厅打工,但毕竟还和文化沾边。盛珠觉得自己还挺有福气的。

盛珠在同意上班的时候心里还郁郁的,看到“文化”二字顿时转忧为喜。

盛珠觉得自己很可笑。在文化餐厅打工并不意味着自己有文化,何况那个老板一看就是个浅薄之徒,毫无文化。

《北京往事》第三章(3)

日当正午,大街上的行人依然川流不息,这时候在遥远的家乡小镇街道上很难看到人,镇民都在阖家吃午饭,而在北京,即便是午饭时分人也这么多。盛珠走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有一种顾影自怜的凄然之感。

盛珠走到一家标有“川鲁风味”字样餐厅前停了下来,诱人的菜香和锅铲相碰的炒菜声勾起了她的饥饿感,她觉得肚子好像正被什么铁器刮着一样难受,餐厅门口有一个卖大饼的摊子,大饼上的葱花非常醒目,盛珠犹豫着是否买一块饼充饥,现在回到高文的住处他们肯定早就吃过午饭了,再说她也已向施大爷表明她不回来吃午饭了。如果直到现在还空着肚子回去吃饭未免有点难为情。

盛珠从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数了数,总共才十四块钱。在火车上吃了一次盒饭花掉了十块钱。盛珠想到那么一点饭和那么一点菜花掉了十块钱简直就不寒而栗。

在与高文萍水相逢之前,盛珠把此次北京之行的成败押在那个同学身上,得知那个同学去向不明,盛珠在一刹那间大有晴空霹雳之感,很快地,那个茸拉着脑袋正松松垮垮走远的陌生男人对她来说变得至关重要起来。

当时——也就是昨天中午,盛珠有一个鲜明的印象,就是这个男人不坏。这是盛珠后来追上他并且同意跟他同住的前提原因。

盛珠掂了掂手里的钱,最后毅然拿出一块钱买了两块大饼狼吞虎咽起来。

吞完了大饼,盛珠觉得渴得要命,北方夏日干燥的气候本来就让她难以适应,大饼的充塞,自然更使她干渴。

盛珠走到一家商店前,透过玻璃看了看排列在冷藏柜内的各种冷饮,然后走开了。她只有十三块钱了,就目前来讲,买一瓶冷饮对她还过分奢侈。

来北京前,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留给了那家精神病医院。她的柯迪在那家医院治疗。闯北京对她来说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几年来为了治疗丈夫的病,她已经花去了三万多块钱。这些钱都是她做各种买卖赚的血汗钱。

盛珠回到高文的住处,就着厨房内的自来水龙头猛灌了一气。

“这儿有开水,干吗喝自来水?会生病的。”高文说。

“没关系,”盛珠用手在嘴上抹了抹,“我是乡下人,喝生水喝惯了,不会生病的。”

施大爷上街买菜去了。屋子里只有高文和盛珠。

高文从盛珠的神色上看出她大概找上了工作,高文忧喜参半,高文当然希望她找上工作,可这么快就离开她他深感意犹未尽,好像某种事情还没真正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工作找好了?……”高文试探着问。

“嗯,明天就上班。”盛珠说这话时脸上毫无表情。

“是饭店?”

“是的”

“包吃住?”

“当然包吃住。只是工资低了点儿。”

“多少?”

“二百块钱一个月。”

“这么说,你就要搬那儿去住了?”

“明天搬。”

高文思忖片刻,突然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就这么忍心?”

“梁园虽好但不是久留之地,”盛珠说,“你不怕你老婆突然来了?”

“怕是怕,可你住这么几天她哪儿会来,我在施大爷面前已把你说成老婆了,你就索性多住几天吧。行吗?我需要你!”

高文把盛珠拥进怀里,目光里含着哀怜。

“我多住几天对你不利,让施大爷印象越来越深你以后怎么在他面前解脱,我是说你老婆来了,你怎么办?”盛珠说着,把手插进高文的头发里,嘴角浮现一抹淡淡的柔情,“我现在搬走,施大爷还没什么印象,以后你也好支吾搪塞过去。我是为你着想。”

“不,我管不了这么多了。我要你多住几天。”

“那好吧。”盛珠爽快答应了。

高文直到这时才想起说:“你吃饭了吗?没吃的话,我去给你做。”

“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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