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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花都猎手-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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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饰
    国际社交场合,服装大致分为便服与礼服。服装的种类、样式、花色千差万别,因场合不同,季节变化,个人爱好而在穿着上有所差异。从原则上讲,正式的、隆重的、严肃的场合多着深色礼服,一般场合则可着便服。以下介绍几种服装的穿着。
    一、西方国家的服装
    各国人士日常穿着的服装,如各式外衣、衬衣、港衫和各式西装等均为便服。参加各种隆重的典礼仪式则应穿礼服或深色西服。西方传统的礼服有:
    晨礼服:上装为灰、黑色,后摆为圆尾形,下衣为深灰色底、黑条子裤。系灰领带、黑皮鞋,黑礼帽等。这种礼服在白天参加典礼,星期日教堂礼拜,以及参加婚礼等场合穿用。
    小礼服:也称晚餐礼服或便礼服:为全白色或全黑色西装上衣,衣领镶有缎面,腰间仅一钮扣,下衣为配有缎带或丝腰带的黑裤。系黑色领结,黑皮鞋。穿着这种礼服一般为参加晚六时以后举行的晚宴、音乐会、剧院演出等活动。
    大礼服:黑色或深蓝色上装,前摆齐腰剪平,后摆剪成燕尾样子。翻领上镶有缎面。下衣为黑或蓝色配有缎带、裤腿外面有黑丝带的长裤,系白色领结。配黑色皮鞋黑丝袜、白色手套。
    妇女的服装种类、样式花色繁多,日常均穿着便服。礼服也可分为常礼服、小礼服和大礼服等。常礼服为质料、颜色相同的上衣与裙子,可带帽子与手套。小礼服为长至脚背而不拖地的露背式单色连衣裙式服装。大礼服则为一种袒胸露背的单色拖地或不拖地的连衣裙式服装,并配带颜色相同的帽子,长纱手套及各种头饰、耳环、项链等首饰。
    事实上,除极少数国家在个别场合还有些规定外,大多数国家在穿着方面均趋于简化。很少有人穿着上述传统的男士礼服参加涉外活动,而穿着燕尾服的人更是微乎其微。目前着装除样式花色繁多的便服外,很多隆重场合只是穿着深色质料好的西装。
    相当数量的国家规定民族服装为礼服,在国庆、民族节日等重大庆典和最隆重场合穿着,其他正式场合着西装。
    二、我国的服装
    我国没有礼服、便服之分,但一般地说,男同志的礼服为上下同色同质的毛料中山装,配黑色皮鞋。便服则为各种样式的外衣与长西裤,配颜色相宜的皮鞋或布鞋。着西装参加正式活动应系领带。总之,应朴素、大方、整洁。
    在国内参加对外活动时,男同志可穿中山装、西装或各民族的服装。参观游览时,可穿各式便服,穿西装,亦可不打领带。夏季出席庆典仪式、正式宴会、领导人会见国宾等隆重的外交活动,除穿中山装、民族服装、西装外,还可穿两用衫。
    女同志按季节与活动性质的不同可穿西装,民族服装,中式上衣配长裙或长裤,旗袍和连衣裙等。夏季也可穿长、短袖衫配裙子或长裤。
    三、几种特殊场合的服装
    最隆重的场合应穿着严肃、大方的礼服。如国家庆典仪式、国宴、国家最高领导人接见、国王登基、国家元首任职、元旦国家领导人团拜、大使递交国书、授勋等等。这些场合,我男同志一般着深色中山装,女同志着西装或长裙。
    在国外名剧院看剧,听音乐会,一般穿礼服。我男同志可穿深色中山装,女同志着西装或长裙。
    参加葬礼和吊唁活动,我男同志一般可着黑色或深色中山装,女同志着深色服装,内穿白色或暗色衬衣,不用花手帕、不抹口红、不戴装饰品。
    参加婚礼,到朋友家做客,参加联欢会等,则尽可能穿得美观大方一些,女同志应适当装饰打扮。
    郊游、远足,可穿上下装不同颜色的便装。
    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旅行,可穿便装。但如在登机、上车以前,或下机、下车以后,有迎送仪式,则应考虑更换服装。迎送仪式应着礼服。
    平整洁净的布衣、布鞋,可作便装穿着。
    四、有关穿着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任何服装均应注意清洁、整齐、挺直。衣服应烫平整,裤子烫出裤线。衣领袖口要干净,皮鞋要上油擦亮。穿中山装要扣好领扣、领钩、裤扣。穿长袖衫衣要将前后摆塞在裤内,袖口不要卷起。穿短袖衫,下摆不要塞在裤内。长裤不要卷起。任何情况下不应穿短裤参加涉外活动。女同志除军人、学生外,衣着尽量不要千篇一律,样式花色应有所差别。女同志夏天可光脚穿凉鞋。穿袜子时,袜口不能露在衣、裙之外。
    参加各种活动,进入室内场所均应摘帽,脱掉大衣、风雨衣、套鞋等,并送存衣处。男同志任何时候在室内不得戴帽子、手套。西方妇女的纱手套、纱面罩、帽子、披肩、短外套等,作为服装的一部分则允许在室内穿戴。
    在室内一般不要戴黑色眼镜。就是在室外,遇有隆重仪式或迎送等礼节性场合,也不应戴黑眼镜。有眼疾须戴有色眼镜时,应向客人或主人说明,或在握手、说话时将眼镜摘下,离别时再戴上。
    在家中或旅馆房间内接待临时来访的外国客人时,如来不及更衣,应请客人稍坐,立即换上服装,穿上鞋袜。不得赤脚或只穿着内衣、睡衣、短裤接待客人。
日常卫生
    注意个人卫生适时理发,经常梳理,胡须要刮净,指甲要修剪,鼻毛应剪短,头皮屑太多应洗干净。内衣、外衣经常保持整洁,特别是衣领袖口要干净。皮鞋要打油擦亮,布鞋要刷洗干净。参加涉外活动前应梳理打扮。总之,要保持外貌整洁美观。
    不要当着别人的面擤鼻涕,掏鼻孔,撮泥垢,挖眼屎,打哈欠,修指甲,剔牙齿,挖耳朵等。咳嗽、打喷嚏时,应用手帕捂住口鼻,面向一旁,避免发出大声。
    在参加活动前,不要吃葱蒜韭菜等辛辣食品,必要时可含上一点茶叶,以除臭味。
    有病的同志不要参加外事活动。如感冒,在我国不算什么大病,但在西欧北美等地区的人对感冒很讨厌。脸部、手、臂等外露皮肤有病的人也应避免对外接触,以免引起别人的反感。有口臭毛病的人应注意口腔卫生。
    保持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屑。一定要注意保持地毯、地板的清洁。吸烟时,把烟灰搕入烟缸。吃食品时把骨、刺、牙签、口纸等物,放到盘中或桌上,不得随手丢到地下。个人的不洁物品,应丢入垃圾桶,或放入自己的手帕或口袋中。吐痰应吐在口纸、手帕中装入衣袋。保持桌椅、沙发的清洁,不用脚蹬踏。进入地面干净的室内,应先在门口踏擦鞋底再进入。雨、雪天应把雨具放在门外或前厅,不要把雨水、雪水、泥巴等带入室内。还应注意不要弄脏主人的器皿、家具、门窗、玻璃、窗帘、墙壁等。
    陈设布置应保持整洁客厅、房间要通风,不要有怪味。保持清洁。沙发套和垫布要勤洗换,灯、衣架、玻璃要擦拭,特别是各种样式的灯罩,及其装饰品等要擦拭干净。地板、地毯要定期清扫、吸尘,地板要打蜡。
外交代表
    外交代表,又称外交使节,是一个国家派往其他国家或某国际组织的代表。他代表国家,负责办理外交事务。外交代表有常驻和临时两种。常驻外交代表系指派驻某一特定国家或某一国际组织、并负责同该国或该组织保持经常联系的代表;临时外交代表系指临时出国负有某种特定任务的代表。
    根据国际关系准则,凡独立的主权国家,都有权派遣外交代表,执行本国的外交使命,为国家利益服务。但这种派遣必须以有关双方的协议为前提。
    常驻一国的外交代表,同时可兼驻两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但外交代表兼任驻他国大使须事先征得有关各方同意。
    外交代表也可兼任派遣国在任何国际组织中的代表。
    一、外交代表的等级
    常驻外交代表等级的划分最初是在1815年维也纳国际会议上统一的。在这次会议上通过的决定明确把外交代表划为大使、公使和代办三级,这就消除了在此之前因外交代表等级划分不统一而经常发生争执位次的现象。虽然1818年11月亚琛会议决定增加驻办公使一级,置于公使和代办之间,但是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又取消了驻办公使,再次恢复为大使、公使和代办三级。
    确定外交代表的等级是建交双方在同意建立外交关系时需要商定的要点之一。外交代表的等级应是对等的,并且明确见之于建交公报或其他建交文书中。
    根据两国关系的发展和变化,外交关系的等级可以升格和降格,无论是升格或是降格均应由当事国双方谈判达成协议。但建交国因关系恶化召回使节,使馆由一位外交官任临时代办,主持馆务,是不经谈判的。
    现将大使、公使、代办三级外交代表分述如下:
    特命全权大使,简称大使,是最高一级的外交代表,为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代表。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和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只有大国之间才能互派大使,这反映了大小国家的不平等地位。在现代外交实践中,绝大部分国家均互派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这一名称中“特命”二字并非一开始就有。据记载,从前常常发生常驻大使和特使争礼宾次序的现象,特使以自己有特殊使命为由,希望排在常驻大使之前。为此,十七世纪后期,常驻大使的任命国书中开始加上“特命”二字。这样就使常驻大使和特使在礼宾次序上处于相等地位。
    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把教廷大使亦列为和大使同一等级的外交代表。教廷大使是梵蒂冈教皇派出的大使。某些信奉天主教的国家将教廷大使的地位定为高于其他使节,并为外交团的当然团长。但我国和梵蒂冈没有外交关系,因而我在加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时,宣布对梵蒂冈使节的有关条文予以保留。
    根据国际惯例,与大使列为同等地位的外交代表还有高级专员。高级专员是英联邦各成员国之间互相派遣的外交代表。在以英女王为元首的联邦国家之间的高级专员由总理向总理派遣,如澳大利亚、斐济等;英联邦成员国如本身另有元首,如印度、坦桑尼亚等,高级专员为元首向元首派遣。
    特命全权公使,简称公使。同样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外交代表,只是其所受礼遇次于大使,但公使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相同。特命全权公使的“特命”二字是仿效特命全权大使的名称而来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任命公使一级外交代表已越来越少,绝大多数国家都把公使升格为大使。我国建国初期曾与北欧一些国家互换公使一级外交使节,后均升格为大使。近年来在大使馆内的外交人员中设立公使这一职衔的现象有所增加。但这一级公使与这里所说的特命全权公使不同,特命全权公使是外交代表中的一个等级。他的任命需经驻在国的同意,代表本国政府行使职务,而大使馆内的公使,则是外交代表机关中,在礼宾次序上仅次于大使的一级外交官员,其任命同其他外交官一样,无需事先征得驻在国的同意。
    此外,列为公使级外交使节的还有教廷公使,其派遣情况与教廷大使相同。
    代办,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它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代办所受礼遇低于大使、公使,但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
    一九五四年以后我国先后与英国、荷兰根据双方政府协议,曾互派代办,其任务是,继续谈判建立外交关系事宜并办理侨务和商务业务。这是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前的一种特殊做法。
    临时代办不同于常任代办,他是在外交使节时,临时代理外交使节主持馆务的外交人员。临时代办不是外交代表的一个等级。临时代办一般由外交代表机关主管政务的外交人员中级别最高者单任,它的委任,一般需外交代表本人以正式照会通知驻在国外交部长或由该外代表机关以普通照会通知驻在国外交部,并同样的方式周知其他各国驻该国外交代表机关。
    如遇临时代办本人因故不能主持馆务,而需重新任命另一位外交人员为临时代办时,对新的代办的任命,如外交使节本人不能发出通知,有的国家则要求由派遣国外交部长发出通知,方能有效。
    如外交使节离职后,外交代表机关在驻在国没有外交官员时,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派遣国在征得驻在国同意后,可指派某一职员主持使馆的日常行政事务,但由这种非外交人员主持馆务的人,不能称为临时代办。
    两国建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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