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预言师-第2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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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只是个爱好,不是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自己开公司,自己笼络一批人才,自己制定公司的制度,自己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挣到钱。”钱无意抬起漂亮的眼睛,看着自己老爸。
钱有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你进我们企业上班,是想先了解一下市场吗?”
钱无意点头:“是啊,以前我从没正式在哪个公司上过班,对很多经营方面的经验和知识都不知道,所以我准备用两年时间去认识各种企业和市场,正好老爸你在恒远,我实习的第一家企业就可以在恒远。”
想法很好,只不过…只不过现实往往不会遂人愿的,两年就想了解各种企业,无异于痴人说梦了,但既然女儿有这样的想法,钱有路最应该做的事就是支持,给女儿信心,给女儿机会。现在机会来了,钱有路当然是答应了。他答应女儿可以在‘恒远’的七大外事部门每个部门待一个月。这七个月里,他会跟其余六部经理打招呼,让他们不要藏私的为宝贝女儿解答每一个问题,帮助她了解一个企业的冰山一角,如果可以,他希望宝贝女儿能够做到窥一斑而知全豹。当然了,结果怎么样不重要,只要女儿高兴开心就好。即便女儿出不了成绩,钱有路也会很高兴,看到女儿快乐的样子,比看到女儿成功有意思多了。
第一个月自然是从老爸的宣传部开始,秉性豪爽的钱无意很快就和宣传部的其他高层打成一片了。其实大家最好奇的还是钱无意的名字,为什么要起这样的一个名字,和她老爸钱有路的名字完全就是天上地下的区别嘛。最后还是钱无意自己告诉大家名字来历的,说这个名字是母亲起的,因为父亲曾经有一段时间为了钱什么都做,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钱有路这三个字完全就是父亲的真实写照。所以母亲想孩子以后千万不能也那样,就起了无意二字,寓意着希望女儿今后对钱要抱着一种没有兴趣的态度。
这个说法倒是挺有意思,钱有路的过去‘恒远’的人都知道,是曾经某传销团伙的头脑,据说这个团伙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一千人,并且还在日益壮大,可惜的是还没等它真正壮大起来的时候就被公安给捣毁了。头目钱有路差点就被判了死刑,最终钱有路还是通过‘恒远’周总的帮助,给减刑成了有期徒刑十五年。周总为什么要救他?因为钱有路在那之前和周总在某个饭局上有过一面之缘,周总在饭局后就想将钱有路收归麾下,可惜钱有路当时眼里哪有别人,一心只想怎么把自己的非法传销组织发展上去。
结果,救了自己的却是周总。
这些过往都是钱有路自己跟大家交待的,他说,一个人必须先能面对过往,才会有个好的未来。因此他从来不避讳自己坐过牢这件事,很多时候他反而很庆幸自己能有个那样的过去,正因有了那些,他才有今天的地位。
人世间的祸事每分每秒都在发生,从未停止过,但能因祸得福的人,少之又少。因为大多数人在祸事之后,大都选择消沉,而不是奋起,这样一来的话,祸事所带来的好处就无法得以显现。
第二个月是在叶心的策划部。大美女加上大龄剩女的叶心,也挺喜欢钱无意这个小姑娘的。这小姑娘聪明不说,而且干什么事都很有灵气,举一反三的功力可以说是非常深的,通常叶心只要稍微点一下,她就都能明白了。如此一棵好苗子,到第三个月,钱无意要离开去财务部的时候,叶心倒有点舍不得了,但是不能耽误人家的大好前途了,叶心只能忍痛放手,最后吃散伙饭的时候叶心拉着钱无意的手,说无意啊,若你愿意在策划部待下去,我敢说不出三年你就能代替我的位子了,唉,真是可惜…
………
陈决得知这个曾经不学无术,酒量奇大的钱无意竟然也开始安安心心学经验了,除了感到有些好笑之外,还觉得世事太无常,人心也太无常了。前几个月还离家出走的小姑娘,现在却已老老实实的工作了。
其实,没有人知道的是,在离家出走的一个月里,钱无意已经下定决心要在今后的日子里做一个努力的了,放掉过去那个不懂事的自己,重新做个让父亲省心亲人喜欢的的女人。当然不只是因为离开父亲那么久让她懂得了父亲在自己心中的地位有多么的重要,而是一个人静下心来思考这么久,使得她真正想通了。一个人,不管是男人女人都不该在成年后还不做点什么事。什么都不做整天混日子玩,不说对不起天地父母,自己的内心难道没有愧疚吗?看看那些为了追求为了生活而废寝忘食的人,自己还好意思这样混下去吗?
也许,一个人的成熟是真需要契机的,得了这个契机,女孩就能成为女人,男孩就能成为男人了。
说实话,陈决还真有点期待钱无意的第五个月实习,因为第五个月她就会来到陈决的销售部,到那时,陈决一定要好好考究考究这个小姑娘,看看她是否有混迹商场的天赋。其他的不敢说,陈决看人还是挺准的,尤其是对于跟他自己不是一个档次的小年轻。就如同老鸟看雏鸟,总会面带笑意的看着。也许是因为仿佛可以看到曾经的自己,又也许是因为看到年轻有活力的雏鸟,总会生出些无可奈何的感慨,从而祝愿雏鸟的未来可以光明一些,日子可以过的快乐一些。
这日,陈决休息,陪春水逛了一天的街,直到天黑春水都还意犹未尽的样子,仍旧拉着陈决在大街小巷里穿梭寻找着各色各样的小店。陈决早就提议说你想买东西我们去恒峰广场就是了,这样跑太累了。春水却摇头说,只有这样才能买到合适的好东西,恒峰的东西贵倒是次要,关键是里面的东西一直都那样,气质都差不多,没多少选择,不如在外面找找,每家店都有自己的特色,里面的东西也气质各不同。陈决彻底被她的这番言论给击倒,没法子只得陪她逛。到晚上自然是双腿都很酸,走路的速度也下降到了每秒一米不到。可是春水却貌似精力跟早上一样充沛,从被陈决拉着到拉着陈决再到最后拖拽着陈决走。晚上九点整,春水终于心满意足了,大包小包都在陈决的身上,又走了大约二十分钟才回到停车的地方,陈决打开车门把东西扔进后座,然后赶忙就往副驾驶一座,闭上眼就开始睡觉,没过三十秒那呼就打了起来。而春水则开车,嘴里哼着古曲,算是和陈决的呼噜声配合着。
第三百二十二章 发现秘密
只要陈决想睡,那么他在任何地方都能睡着,并且可以睡的很香。或许这就是一个成功男人的必要条件吧。如小强一样顽强的生命和随遇而安的本领。睡的正香,却被春水给摇醒,说到家了。陈决半睁着眼给春水拉着进屋。一进门他直接就摸到沙发倒头继续睡。春水打开暖气,给他盖上一床被子,便径自去厨房做晚饭了。原本陈决六七点钟的时候就想借口吃完饭,停止逛街了,但春水说我们还是逛完回家吃吧,今晚我烧虾子给你吃。
在饿与困的交织下,陈决选择了先解决困的问题。四十分钟后,饭菜都已经搞好了,春水坐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睡的脸庞,无奈的轻叹一声,不舍得喊他。但陈决却像一直感官灵敏的狼一样醒了,做起来喝了一大杯热水,朝春水笑笑,抽了几下鼻子说好香,我们吃饭吧。
两人边吃边聊,春水说我看婚后的日子也没什么美好的,不就是吃饭睡觉工作吗,而且时间久了,对这种生活肯定就会厌倦,所以什么七年之痒的就出来了。其实啊,一成不变的生活谁都会烦,这就需要夫妻俩有共同的爱好,每天除了繁琐必须的事情之外,还可以一起学习一起娱乐,才能让感情越来越醇厚,继而成为永久。陈决说是啊,再浓烈的感情都抵不住无聊时光的打磨。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并没有看春水,而是很认真的盯着盘里的基围虾。话说这基围虾的味道不错,而且也不贵,几乎哪里都能买到,烧起来也不麻烦,可算是居家的首选海鲜。又吃了几只虾,见春水没有再说,陈决便又续道,其实你说的也不完全正确,感情这玩意,是人无法控制的,也是研究不透的。我觉得爱情是跟命运差不多的东西,没有人可以抓住它的踪迹。它想来就来无人能挡,想走就走也无人能拦。所以啊,感情要是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你再提前预防都没有用。春水呵呵一笑,说你这倒是很感性的爱情观。陈决在她胸口胡乱抓一把,笑说我感性是为了配合你的性感啊。
春水早已习惯了他的流氓行为,更何况这是在她家,只有他们两人。人们总说做…爱做多了,两人的做…爱…欲…望就会下降很多,尤其是男人。但是春水却不这么觉得,至少陈决不是这样的。几乎每一次交…合,春水都能感觉到陈决的用心。是用心,而不只是简单的用力。事实上,最能令女人满足的并不是男人老二的长度硬度和耐久度,而是男人的心。用心了,女人自然而然就会觉得满足,非常满足。春水偶尔会想,陈决这么招女人留恋,是不是因为他在床上对谁都是这样?不过通常情况下,春水都会下令自己停止去想这些,太淫…荡了,太不应该了……
后来几天,春水晚上都待在陈决家,因为陈决有好多衣服袜子都没洗,聊天中陈决说自己最近懒了好多,衣服屯了一大堆却不想洗,于是春水就自告奋勇说我来给你洗。为了‘奖励’春水,陈决就留她在他家住了好几晚。白天陈决出去工作,春水就在家里替他整理东西洗衣服晒被子,剩余时间就用来在笔记本上敲小说进度。
不过。
春水发现了陈决的一个秘密。
在把陈决收拾书桌的时候,在书桌脚底下春水发现了一个小纸条。看上去应该是从某本子的一角上撕下来的。小纸条很普通,重点是纸条上的字。是用钢笔写的,是陈决独有的字体:异能、预言、天命、灭言、铜市???
三个很大的问号非常显眼。这几个关键词又是什么意思?异能?预言?又代表着什么?春水当然不懂了。但她是女人,而且还是个作家,当女人的第六感和作家的灵感结合时,春水的想象力就变的很可怕。她还记得去年陈决问过她一个有关于预言的问题,陈决问她相信这世上有预言吗?她当时回答相信,并且说了一件她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四川大地震有关的。若不是那个善良的、在别人眼中有些精神病的女人,她春水恐怕早就死在那场举国悲痛的地震中了。她能不相信吗?就算撇开这件亲身经历的真实事件,春水作为一个作家,也会相信这世上有很多事就是科学无法解释的。
如果换个女人,就算看到这张纸条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也许这只不过是陈决随手写下的练笔而已,不会有什么真实意思。但恰恰纸条是被春水发现的,作为一个写小说的,逻辑力、想象力、灵感都要非常强大,才足以支撑所写故事的庞大框架。
所以,春水自发现纸条后,整个下午都坐在沙发上凝神思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窗外的世界从阳光普照到黄昏薄暮,最后到完全漆黑。
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春水的眼睛才动了一下,朝门走去。
“回来啦。”春水伸手接过陈决所背的皮包,还有外套,并且将拖鞋摆到陈决面前蹲下替他脱下,像极了几千年前的女人。可惜陈决不是几千年的男人,没有那时候男人那样高的觉悟,虽然还是习惯自己动手拖鞋,但他很了解春水这个满脑子封建迷信的女人,所以只是不动,微笑的看着替他脱鞋的春水,说今天累吗?春水站起来笑笑摇头说不累,你才累,来喝点热水。
陈决满足的叹口气,在沙发上坐下。看着春水朝厨房走去,微笑不语。他是在想,春水这种女人,不管是在婚前婚后都是能把男人迷至神魂颠倒的,因为她的性格中,有很适合男人劣根性的一点。那就是几千年封建思想熏陶出的男尊女卑这一劣习。男人自然都喜欢心甘情愿给其端茶倒水洗脸洗脚甚至是擦屁股的女人,而春水就是一个这样的女人,为自己所爱的男人做这些事,她觉得是天经地义的。这在当今时代太少见了,男人能不被他迷倒就是怪事了。
春水今天烧的是红烧鸡,陈决吃的大呼过瘾。红烧鸡是一道很平常的菜肴,但世事大多如此,越是寻常的东西,想做的很好就越难。陈决平时自己在家都是随便弄点吃的,最多烧个红烧肉然后炒个青菜,从来都懒得动脑筋去想想换口味。今天吃春水烧的鸡,他觉得味道很好倒是次要的,关键是让他想起了母亲烧的红烧鸡,一句话,很有母亲的味道。我想,每个男人对有自己母亲影子的女人都是无法抗拒的吧。
陈决边看电视边吃边跟春水聊天。陈决感觉春水今天有些怪怪的,但是哪里怪却又说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