啸剑天河-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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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力开始燃烧!一切都要有代价,这破碎混沌的一剑,代价,是生命。
螃蟹,你永远别想还清这笔债了,嘿嘿……
人,剑,燃烧着黑色的熊熊火焰,一闪而消失在无形的混沌力量之中。立刻静止了混沌能量前进的脚步。三次呼吸的时间后,一个小小的黑点出现在扭曲的能量体中。屠群沉溺在自己的心神中,感受着四周都被火焰包围着的那颗心。
伟大的力量啊,原来你来源于生命的燃烧!在你面前,一切的阻碍都显的那么渺小,可笑……
可怕的黑色火焰瞬间爆发,吞噬了整个混沌天劫!天地,仿佛都被这可怕的力量感动着,停止了战栗,一起看着这把直烧向天际的黑火。一起看着这火焰点燃、蔓延,吞噬,在达到颠峰后开始变弱。
屠群在瞬间挥霍掉了自己几乎所有的生命。从天上掉下的时候,已经连可以吐出的血都没有了,早已全无生机。在昏迷前的一刻,他笑了,因为他想起了另一段记忆。
火焰消失了。劫云也消失无踪,天上的太阳依然投下深秋寒风中淡淡的,却更显稳馨的阳光。似乎天劫从未来过,只有那一地的狼籍在回忆着刚才的惊心动魄。
三个老小笨蛋毫无声息,谁能想到这仿佛三滩肉泥般的家伙刚才还活蹦乱跳的追逐着自己的信念。
一只白色的大鸟落在无声趴着的屠群背上,又立刻飞去。不知是被烫到了爪子,还是那个和死人没什么区别的家伙身上还留有危险的气息。反正它毫不犹豫的飞走了,就象它从没来过,没留下任何痕迹。
第一章 一个乞丐的理想
断沽崖。2006年夏天,一个炎热的下午。
一只白色的小鸟忽然被惊起,就象九百多年前它的老祖宗一样。那只当年的大鸟,现在已经繁衍出了一大批后代。而其中的大多数已迁移到各处去讨生活了,这一只,是唯一留在这里的。
断沽崖上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十七、八岁左右,面黄肌瘦,身材矮小的乞丐。能让你一眼就看出他是乞丐的乞丐,那么衣衫褴褛,油头垢面自然是少不了了。
“唉,宋剑锋啊宋剑锋,你空有一个威风的名字,却沦落为一个乞丐。如今不过在山下村子里偷了只鸡,竟然被一直追赶到了这里……”语中透露出无限颓丧。却不防脚下忽被什么事物搁了一下,一个踉跄。
“咦,一只葫芦?奶奶的,老子够衰的了,你只瘪葫芦也来绊我!”乞丐大怒,一脚踩下。
远远地,那荒凉的,野草丛生的悬崖上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山下村子里的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禁猜测纷纷。有些迷信的老人更是念起了佛。
悬崖上,乞丐双手捧着一只脚,另一只脚不停的跳着在原地飞快的转圈。因为,那只葫芦的硬度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
半饷,乞丐缓过了劲,扑通坐到了地上,心有余悸的看着那只葫芦。
“好小子,真他妈比石头还硬啊!”他愤愤的说道“算了,看在你不是故意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忽然又改变了表情:“不过,你倒是有骨气,象我,太象我了!”他拣起那只葫芦,别在破布一般的腰带上。
“以后你就跟我了。”拍了拍葫芦,便唱着不知哪学来的“我有许多的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他离开后不久,这里起了一阵稍带走些暑意的清凉的风。满地茂密的野草也仿佛写意的轻轻晃动着,似乎没有发现这里忽然多出了一个人。这是个身穿青色长袍,留着一头黑色长发的青年,身材瘦长,皮肤微黑。站在这阵清风中,在这酷热的下午,显的有些落寞。他黑色的眼眸仿若千年的古井般平静又深不见底。
嘴角一弯,邪邪地笑道,“有点意思,居然是他。”青灰色的身形一晃,已然无踪,空留一地兀自沐浴清风的野草。
乞丐此刻在村子外的野地里一脚高一脚低的走着,他又想起了宋老头。说起来,自己也算是个有文化的乞丐。自己是一个弃婴,被人丢弃在山上的林子里,本来就算不被野兽发现了充饥也难逃在冰天雪地里饿死的命运。幸而被巡山的守林人宋老头发现后抱了回来。宋老头把他抚养长大,还供自己上了学,直到他读初三那年宋老头被人害死。他还清楚的记得学校里的伙伴们,那些家伙原本看他瘦弱,就时常欺负他,后来却发现这个被人捡回来的家伙是个狠角色,得罪他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过他令人发怵的报复。有一个叫孙清的骂了他一句“杂种”,当天放学的时候,他就无声无息的尾随在他后面,在过桥的时候用一块板砖把他砸蒙了。孙清发现自己流血了,趴在地上哭着,他却解开了裤带在他头上撒尿。过了一年,靠着那股子狠劲,他已然成了年级里的老大。然后宋老头死了,死在一柄偷伐者的斧头下。于是,没有了依靠的他迅速的适应了乞丐这样一个不光彩,但却可以让他活下去的角色。虽然逍遥,但他知道有一句话叫做:“笑贫不笑娼。”
一个乞丐最大的理想是不做乞丐,而不是吃饱。
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决定离开生活了十五年的秀才村。
回到山下老头留下的那小屋,环顾四周良久,却发现没有多少可以变卖的东西。最有价值的是老头在山上弄的一些皮毛、药草之类的山货。收拾了一下,将那些尚有用处的物事弄根木棍儿挑了,就又往村子走去。
村子是小村,人少。所以,这不多的人家几乎每家都被宋剑锋祸害过。但是每次他来,村民们都会朴素的笑着说一声“小宋,你来拉。”哪怕明知他是来讨口食的。看着他从小到大十五年,他的存在早已被大家默认了,包括他的顽皮也默认了。
什么是一笑泯恩仇,不知道那一个朴素的微笑算不算。这话或许该用在江湖上,但可惜的是,在那里却根本找不到这笑容。
可是,当人们远远看见他挑着个大包袱走来的时候,还是不禁感到了奇怪。如果小宋离开的时候是这样,那倒是可以接受。
不知道是村子实在太小,还是因为对于小宋的走感到吃惊。得到消息的人们很快都聚集到了村子里那个小小的打谷场上。这倒是让小宋有些措手不及。不过这样一来倒省了他不少时间,大家还没来得及询问详细,他已经坐在地上“坐地起价”,直接开始甩卖家当……
到黄昏的时候,东西卖的差不多了,收进了一百多块钱,这已经多出小宋的意外了。更出乎意料的是,刚被他偷了只鸡的村长张老头居然留他吃饭和过夜。送了他一身象样的行头,还给他剪了头发。说是不能让他出去给秀才村丢人。
当晚,他躺在那张柴秸炕上,似乎一夜都没睡着。
搭了邻村去出山货的拖拉机,他出现在了“城”里。
在路上,他才听开车的赵老板说:其实,这只是个小县城;其实,这里离秀才村才三十里。赵老板还说,要发达,必须去大城市!小宋说,那你送我去“大城”里。赵老板郁闷的看着自己的拖拉机没有说话。
他很不甘。或许,他其实只是想走的越远越好,远离现在的生活。
于是没多久,他又出现在一辆卡车上。从这出去打工的人为了省下火车票钱,通常都会花几十块搭路过的长途货运车。他向一个抗着大包的,看似刚从远方回来的青年打听怎么去“大城市”,对方告诉他得这么办。于是,他到附近那条最宽的公路上拦下了这辆卡车,问对方拉人吗?司机显然不是第一次拉人了,直接报了个价。然后小宋就上车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人,一个连“火车”都不知道的家伙。用最快的速度,最少的花费踏上了去S市的路。
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打算。机会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可是,你让他准备什么呢?
机会,是否会更加青睐敢于冒险的人呢?
第二章 城里的月光和蛇头
两天后,他顺利的来到了S市。但这并不代表他能在S市生存下去。
他穿着一身张老头送的自以为很不错了的行头,出现在S市的大街上。在和别人的比较中,在路人的目光中,在小孩子的指点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卑微。幸好这感觉是他早已熟悉了的。当你在大街上匆匆走过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旁边可能有个人在羡慕你。
宋现在感觉S市就象一个大海一样广大,虽然他没有见过海,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就象大海中的一滴——油。完全被排斥在外,无法融入其中。这感觉却不是他习惯了的。几天前,他还是一条在小溪中自由自在的鱼。
这里的气候很潮湿,老是下雨,空气质量也很差。虽然小宋不会在乎这些,但在这里一晃过了五天后,他还是觉得不适应了。他住不起那住一夜的钱几乎可以造一间新瓦房的旅馆,幸好那个著名的广场上有不少的长凳。他在那里睡了五晚。他不舍得买那山里到处可见的泉水来解渴,幸好这里的厕所都有水龙头。他喝了五天自来水。还幸好的是这里还有肉包子卖……只是比家乡贵了三倍。水土不服加食住恶劣,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却病了。
对一个象他这样从山村出来找工作的农民来说,生病,不仅仅意味着钱财的损失。五天里,他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现在还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可是现在,他却病了。拖着沉重的脚步,他迎着那些曾让他眼花缭乱的灯光,走在S市深夜的大街上。
好累……但更多的,是不甘。他想摆脱一个乞丐的生活,但现在,他连一个乞丐都不如。他在这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连对他生气的人都没有。更没有人对着他质朴的一笑,然后说:“小宋,你来拉。”
深夜的大街上,行人稀稀拉拉。但在小宋眼里,和人潮熙攘的白天也没什么区别,都是一个和他无关的世界。无论是繁华还是安静,都不会融入小宋的世界。他的世界,只有寂寞。今天,他再一次的被人拒绝。也是,他没有文化,瘦弱的身体又不能让那些招揽干力气活伙计的老板满意,在这个本地人都找不到满意工作的时候,他,就更难了。
他走的很累,也很饿了。于是,他背靠一根电线杆子打算蹲下去,还没有完全蹲下,眼前一黑,就那么趴在了地上。
传说中,这些大城市都有专门的车辆,在凌晨人们出门前,把象小宋这样的人扔到车上。
一辆辆打着刺眼前灯的轿车,如鬼魅般无声穿梭在这城市的深夜。
林鸿锐叼着雪茄,驾驶着自己的帕萨特,行驶在被明亮而冰冷的路灯光笼罩着的路上。
五个小时前,他出现在义父裴学谱的家里。因为义父的生女裴燕梅今天要参加一个女友的PARTY,让高大、帅气的林鸿锐陪她一起去显然很有面子。义父平时对他很好,相比对裴燕梅来说,甚至更好。现在,更似乎有让他接手裴氏集团的打算。林鸿锐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男人,而且因为对义父的感激,所以一向也很顺着自己的那个妹妹。虽然他早已搬出去住了,但今天她提出了要求,他就马上推掉了晚上的应酬,赶到了裴家。
“阿锐啊,你已经26岁了,该想想去寻找你人生的另一半了”。义父笑着说道“或许今晚的PARTY就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不知道他的意思是其他的女人呢还是自己的女儿。
“我一直在寻找啊,义父。只可惜那另一半却总是躲着我,不让我找到。”他笑着回应道“放心吧,等我帮您干掉了铁狼集团,那另一半也许很快就会出现在您面前了。”
老人苦笑着摇了摇头,又抽起了烟斗。他30多岁才得到的宝贝女儿,看样子感情的前景不大妙啊。
和义父打过招呼,他来到后花园。
这个城市的夏天到七、八点才会完全天黑。现在是七点左右,裴燕梅坐在后花园一棵美人蕉旁的白色藤椅上,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旧上海有钱人家的女孩常穿的那种收短袖的长连衣裙。灰暗的光线下,静谧的影子中,如画中的女孩般打着瞌睡。垂下的手边,地上还落着一本书。
“小燕……”虽然不想打搅妹妹的好梦,但八点的PARTY快开始了,现在却还没有任何准备。
裴燕梅细细的眉尖颤抖了一下,然后娇憨的睁开了眼。不知刚才在梦里看到了什么,见到面前的林鸿锐,疑惑的发了下呆。然后欣喜的跳了起来,蹦跳着跑过来拉住了他的手。
“鸿锐哥哥,你猜我刚才梦见了什么?”摇着他的手,撒娇似的问道。
“我怎么知道呢。”他笑着走过去拣起那本落在地上的译文出版的《安徒生童话》。“你都21岁了,还看这种小孩子的东西?”
“你懂什么啊,现在我们圈内的都流行看童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