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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我怀念的-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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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轩俊秀的大长腿微抬,往她身边的高脚椅上一坐,一直她周围转来转去的几只“苍蝇”自动消失。

沈轩好笑不已的戳戳趴在那里的人,“喂,破折号!”

那是谢嘉树给她取的外号。

已然微醺的人果然立刻抬起了头,可是她在哭,泪流满面,眼睛因为流泪显得格外干净,如同雨后青山,令人心折。

沈轩愣在那里。

“哎?”他有点慌,心跳都加速了,“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她点头,沈轩急忙问:“你哪里不舒服?”

冯一一开始小声哭泣,一边哭一边捶胸,沈轩去拉她手,反被她拉着手一起捶,一边捶还一边哭嚎:“不舒服……快死了……心里不舒服……”

触手可及皆是绵软一片,虽然还隔着衣服,但沈轩迅速起了反应,有点点不好意思的想:别、别这么客气好吧!

那晚他把烂醉如泥的冯一一扛到他的单身公寓里,收留她住了一晚。房间大床当然要留给女士,他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大概是沙发太短他太长,这一晚颇有些辗转反侧,朦朦胧胧里沈轩寂寞的想:是太久没有过女人了吧?不然这小心跳噗通噗通的是怎么回事儿啊?

**

沈医生这条件,又长得祸国殃民,只要他勾勾手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带着冯一一残留给他的那点异样,他家二伯为他张罗相亲时他难得的露了一面。

结果都没勾手呢,对方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追着他跑了。

沈轩的情史还算正常,有过纯纯蠢蠢的初恋,有过各类型的漂亮女友,甚至荷尔蒙最旺盛的时候有过几段刻骨铭心。可他从来没想过定下来,他的征途是星空和大海,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定下来。

不过晚上一个人睡有时会寂寞,有个漂亮姑娘陪着你,自然是极好的。

沈院长那一阵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可惜不妨一时马失前蹄,一个意外中把手都给摔折了。

一个顶尖的外科医生伤了手,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伤了命根子还惨。沈轩觉得天仿佛都塌下来了。那个女孩子也来自一个杏林世家,出了事以后家里就劝她赶紧断,她起先倒是还对沈轩抱有期望,但是架不住沈轩他自己整日愁云惨雾,女孩子一看他手废了命根子也不灵了,果断就把他给踹了。

雪上加霜,沈院长伤心死了。

伤心当然就要喝酒,沈轩就天天泡在酒吧里,没几天,居然又遇到了冯一一。

那时候谢嘉树已经去了美国,冯一一也变得不常来医院了,偶尔见面的时候,沈轩发现她整个人都变了,以前是懵懵懂懂的小女孩,现在人变得沉静,居然有点女人味了。那天也是,他正在酒吧老位置喝酒,远远的吧台边站了一个姑娘,还没看清脸就觉得感觉甚好,再一看他就惊了一下。

惊艳。

尽管后来沈轩觉得他一定是当时喝多了,但是当下他真的觉得:哎哟!不错哦!

抱着那点小心思,他那天装作借酒浇愁,成功摸到了冯一一的小手,可惜他演技太棒太逼真,一不留神真的喝多了,后来对她说了些什么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第二天才知道,他把什么都说了!不止是那个姑娘甚至不止是子时,连从小到大对盛承光的那些复杂情感都说了。

沈轩悔的肠子都青了!也觉得自己这状态实在太愁人太丢脸,经此一役,他振作起来好好养了一个多月,拆掉石膏之后手臂竟然奇迹般的毫发无损!

沈轩顿时觉得冯一一这姑娘旺他!

**

沈轩的父亲是沈家的一个大奇葩,典型的纨绔子弟,依附着家族生活,一辈子毫无建树。但他对儿子极好,沈轩从小要什么就有什么,没钱花了他就典当家里的古籍医书。

族里人哪舍得沈家的传家之物流落到外面啊?他当出去一次人家给他赎回来一次,还登门再给他一笔钱。

沈轩妈妈当年是听从父母安排嫁过来的,谁知嫁了这么一个人,她意难平,生下沈轩后没几年就离婚改嫁去国外了。

沈轩很爱父亲,但是童年时期那份耻辱感深深的印在他心里,他害怕被拒绝,所以从不主动。

可是你跟冯一一比被动,比不过啊!

眼看谢嘉树都要回来了,沈轩年前收到风声,心知再不出手就真晚了,这才有了那第一次的车内强吻。

也不算强吻……吧?

反正他很开心,回去一路上都在听情歌,晚上做梦还梦到了父亲,父亲不像往常梦里总在被族人轻视取笑,那夜沈轩梦里的父亲坐在家门口小花园里,笑眯眯的逗着他那只鹩哥,就像沈轩很小、母亲还没离开家时一样。

沈轩醒了想想,他想这应该是父亲的托梦,应该是父亲也觉得冯一一好。

沈轩人生第一次主动了一回,还主动的非常动人。

可是也是到这时才知道,这个世上除了已经离开的人,像父亲,还有一种人也是他无论如何求不到的。

心有所属的人。

他就不明白了,谢嘉树到底有什么好?值得她这么多年还忘不掉?

沈轩为冯一一做尽了一切他底线之内的事情,那些事,以前他做个一成都足够他的前女友们感动的哭晕过去,可冯一一还是选择了谢嘉树。

沈轩必须离开啊,他又不是M,待在这里放任自己越陷越深,不是人过的日子。

**

还好这么多年他也只执迷不悔过一个冯一一,他人生的大多数时候都在钻研医术,从北美到北欧,所到之处的医学院都十分欢迎和挽留沈教授,一路繁花相送,沈轩的情伤被治愈了一大半。

他优哉游哉,在挪威的贝根眺望峡湾,在芬兰的拉普兰感受极夜,没有盛家烦人的RH阴性血,夹一本北欧神话,在瑞典王宫的中央广场能安逸的静坐一下午。

就是这样安逸的某一个下午,沈轩在瑞典王宫旁救下了一个哮喘发作的女孩子。

女孩非常年轻,醒来后神情茫然,虽然是轮廓深邃的欧洲脸蛋,但是那神情有一刻令沈轩觉得有些熟悉。

女孩名叫爱丽丝,沈轩听了这名字更加想起冯一一,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爱丽丝已经没事了,手托着腮痴痴的看着他:“哇……”她的英文非常流畅,“你笑起来像天使。”

沈轩的老脸微微一热,接着便潇洒耸耸肩,“我是白衣天使不错。”

“你的发音简直像首曲子~”爱丽丝痴迷不已的大加赞叹。

“唔……谢谢。”闷骚沈医生心里笑翻了天。

“你不笑的时候,像雕塑。”爱丽丝已经深情款款。

……

沈轩人生绝大多数的感情经历都是被人倒追,这方面他经验很丰富。欧洲女人也有过,但是像爱丽丝这么直白热切的还是第一次。

沈轩甚至有些胆战心惊了。

爱丽丝感觉到他的抗拒,抓着他、泪眼汪汪问:“你不喜欢我?!”

沈轩倒没有不喜欢,只是……“我已经不年轻了。”

年轻的欧洲女孩,一双眼睛仿佛维纳恩湖的湛蓝色的水面,羞涩又欢喜的盯着沈轩看了半天。

“沈……”她忽然解开了身上的连衣裙,“我想和你好……”

蹩脚的中文台词,简直是八十年代□□手抄本里的,沈轩那时正在回复谢嘉树的邮件,心事重重,眼角瞥到白花花的一片,一回头,顿时浑身的血都往脑子里涌……他抓起一旁他的长大衣裹住她。

爱丽丝被裹得动弹不得,无辜又羞涩的看着他,脑袋轻轻在他胸口蹭蹭。

沈轩又气又好笑,强硬的裹着她不许她动,对她说:“你才二十四岁,你的人生刚刚开始,你还没见识过太多的男人,我对你来说应该就像你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梦境而已。我不希望你就此停顿,等到二十年之后再后悔,懂吗?”

爱丽丝点点头,然后很沮丧的说:“我就知道是因为我的名字……我的表姐叫维多利亚,我从小就很羡慕她的名字,我想跟她交换!”

沈轩无语了。他已决定立刻回国,这样也正好给这姑娘时间冷静考虑。

亲亲她光洁饱满的额头,他说:“爱丽丝,我要回中国一趟,可能时间会很长,一年、两年都不一定。但我还会回来这里,因为我在这里有未完成的事情。我们做一个约定好不好?”

**

沈轩带着美丽姑娘的约定回国了,去救昔日动过心的女人,去为情敌想办法生孩子。

这事儿上沈轩挺佩服自己的,想想看能有多少男人有这个胸襟情怀?就算有,他们碰上的可不会是谢嘉树。

谢嘉树这个人吧,实在是变态又痴情得令人不忍直视。子宫肌瘤这种普通手术,他居然能跪在手术台前演一出生离死别……当时在场都是沈轩的学长学弟同事好友,一个个眉来眼去的差点没把沈轩给臊死。

他对冯一一的心意也彻底淡了。

想想看,有一个人把你当做他的全世界,你还要其他人的爱意做什么呢?

这样想着,沈轩就想起那个连他摇头都觉得帅气的小姑娘来。

心里痒痒的,像是底下有嫩苗即将破土而出的土地。他站在窗前打电话,窗外是深秋的落叶萧萧,他非常想念北欧万里无云的晴朗天。

“沈!”

爱丽丝欢呼雀跃的声音传来,北欧的蓝天白云立马浮现在沈轩眼前。

沈轩握着电话,心情一瞬间变得极好。

“过得好吗最近?”他愉悦的低声问。

“除了我很想你,一切都很好!”爱丽丝开心的说,“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沈轩笑了:“我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我要回来了,小姑娘。那个关于等你长大的约定,我们或许可以开始践行了。

“女士优先。”

“我改名字啦!我表姐说她不能和我交换,毕竟她以后要登基,一个女王叫□□丽丝不是太好……但是她答应把名字和我分享!我也可以叫维多利亚!你开心吗?沈!”

维多利亚、维多利亚……维多利亚公主?

王室?!

沈轩从北欧的蓝天白云里一下子惊醒!

他的小姑娘,来自瑞典王室?!

“沈!你的好消息是什么?!”新出炉的小维多利亚在电话那端开心的问。

沈轩深吸一口气,“稍等。”

放下电话,沈医生揉捏着手上内关穴……他刚才要说什么来着?


第81章 番外之你让我又相信爱情了

郑翩翩有个同胞亲哥哥郑翩怀;但是她挂在嘴边的“大哥”却是郑翩然。没办法;郑翩然太强势又太变态;郑翩翩兄妹俩从小就被他看得死死的。

郑翩怀是个男孩子还好;郑翩然对自己弟弟做花心大少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意见;但是他绝不可能让自己妹妹被别人花。

郑翩翩长得那么漂亮;性格又开朗活泼;家里还有钱;这样的女孩子什么时候也不会缺了追求者。郑翩然对此倒是十分开明:大哥我不反对早恋,但是早恋的人选得先由大哥帮你看看。

看什么?

呵呵!

胆敢接近他郑翩然的妹妹,你家姓什么?族谱没个一仗高的滚粗!

大姓大族?那你排行第几?长子不行;负担太重;幼子脾气一定欠妥;排中间的一看就没出息。

还有你长得太好看了;看着就不安分。或者你长得这么难看怎么对下一代负责?

……

可怜的郑翩翩,从十四岁开始就一个接一个往家里领;然后看着那一个一个哭着跑出她家……眼巴巴的蹉跎到了十八岁,她光看满地猪跑,一次也没吃到过猪肉。

郑家大小姐十八岁,她家变态的大哥自然要为她办一个隆重奢华到变态地步的成人礼,就是在那个成人礼上,她遇到了孔端夜,清新得像夜风一样的大男孩,在父母授意下为她献上了一首《致爱丽丝》。

女孩子都喜欢做梦嘛~

郑翩翩一头扎进了这个梦里,无法自拔。

孔端夜也很喜欢漂亮可爱的郑翩翩,可是这种开始于父母授意的感情,还远没有到被称□□情的时候,很快郑翩翩父亲的事情就被孔家知道了,孔家无法接受,要求孔端夜与郑翩翩分手。

孔端夜几乎没有犹豫,但是他给郑翩翩写了一封长信说明原委。那封信是手写的,男孩子书*底十分扎实,一手钢笔字端正有力,郑翩翩翻过来看背面,果然是力透纸背呢。

她坐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借着月光读那遗憾词句,耳边仿佛能听到少年的声音。外边的天色从深黑到墨蓝,最后天亮了,郑翩翩把信纸折好收起来,恍若无事的下楼去用早餐。

她很喜欢孔端夜,所以她不想让他再受伤害,而如果她表露出一丝的伤心,她的大哥那个脾气,肯定饶不了孔家。

郑翩然果然在早餐桌上就问她:“翩翩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呀~”

郑翩然抿了抿唇,还没想好该怎么说,小姑娘嫣然一笑,咬着牛角面包的小模样狡黠无比,说:“大哥你不知道,幸好他们先提出来了,不然我还在想要怎么提分手呢~”

“嗯?为什么?”郑翩然半信半疑的问。

郑翩翩撕咬着牛角面包,满不在乎的说:“孔端夜这个人一点意思都没有,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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