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魂]艺妓见闻录-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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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说起来我忘了说一件很重要的事,凛千华是我从吉原买回来的,是我把她从那无数肮脏的老男人□解救出来的,难道她不应该是我的所有物?”
我抬头看向高杉,见他正微昂着下巴,“啧,流了好多血,上次也是因为你她流了不少血啊,再不止血的话可能真的会死吧,比起死在别的地方,我觉得她死在我这里会更好。”
“滚开!”
高杉拔刀的声音回荡在我耳边,我的意识已经越发混乱了,不能死啊……倔强得只有这个想法了,他们的声音在脑海中渐渐远去,变得迟缓,直到我听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_(:3」∠)_ 越写越狗血了 大家担待点 快完结了吧 大概
23在鬼兵队5
我知道自己在做梦,能够感觉到自己是身处梦境,想醒来,却醒不来,无论用何种方法……
我看到自己的双手渐渐变成骷髅,血肉消失,仿佛被什么力量吞噬走,看不到自己,却奇怪的知道自己的半个头、右半张脸腐烂,没有疼痛。
我听见有谁在叫我,他在呼唤着:千华、凛千华。
这是我的名字,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真实,我睁开眼睛,看到身边坐着一个人,那人有一头银白卷发,日光柔和的照在他的卷发上,美得不可思议,我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摸向他的卷发,我在梦里无数次的做过同样的事,现在我知道,他就在我眼前,这是现实。
他抓住我的手,紧紧握着,贴近他的脸颊,我看见他的嘴唇张开着,在说什么,却不太清楚。
“你……可以靠近些吗?”
他低下头,覆在我耳边,捋开我的长发,声音轻得低沉而嘶哑,“笨蛋……”
我揉着他的卷毛,真的是非常的柔软,像白毛犬那样,我说:“你也是笨蛋啊……”
他的面颊紧贴着我,如此温暖,我的思绪被拉得很远很远,我想起茶园漂亮的景色、想起凯瑟琳总是偷吃我给小客人做的糕点、想起登势婆婆总是催促房租的事、想起……那年初夏的海边,小客人分开双个棒冰,递一半给我,然后坐在我旁边埋怨自己忘了买个望远镜细看比基尼美女。
我觉得这样就好,并不需要执着些什么。
他抬起头,摸着我的脸颊,问我:“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笑道,“很好哦。”
“为什么你总爱逞强呢,做不到的事就要放弃啊。”他埋怨着,指腹摩挲着我的肌肤,舒服极了。
“你不也一样吗?”我了解小客人,他同样是不到最后绝对不会放弃的人,不……非要说的话,他是属于到了最后也依然不会放弃的类型吧。
他看着我,表情很认真,“高杉说,你想要留在这里,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
我看着窗外的天空,蓝得通透、空得彻底,我说:“嗯,我想留在这里。”
我感觉他覆在我脸上的指尖颤了一下,很轻、很轻的一下,像是怕惊到了什么,随即他收回手,笑得爽朗:“那行,说起来高杉那家伙整天到处跑,很危险哦,记得银桑教你的东西,好好拿着刀,别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的,这样我都不好意思说收了你这么个徒弟了,你吃好喝好睡好别忘了银桑哦,比如巧克力啊、什么甜品糕点啊要是……”
他说了好一会,我看着他,不曾转眼,哪怕是多一秒也好,多看他一点,把他刻在心里更深一点……希望直到八十岁,我坐在藤椅上摇晃着时还能想起他的模样。
后来他走了,嘱咐我好好保重身体后再也不曾回头,我安静地望着天空,许久许久,直到阳光照进来,我微微扬起嘴角,人生在世不会只有伤口,还有收获,我不怕他离开,只要他留给我的东西还在就足够了。
我的伤渐渐好转,两个月后,我开始继续学习剑道,这时候的我对鬼兵队有了更深的认识,说得通俗点,鬼兵队的存在就相当于恐怖组织吧。
我的剑道越发精湛,要保护对我而言重要的人,这个执念一直在心里,所以不管刮风下雨、烈日暴雪,我从未在训练的时候偷过懒,我开始作为鬼兵队一员杀敌、天人、浪人、匪徒,不管多少人,只要血性上来,我就不会退却,即使面对死亡。
又一次我从鬼门关走过,高杉抓着我的手斥责我,“你死了无所谓,别坏了我的计划。”
我一直知道他是个冷血的家伙,所以只是歪头对他笑道:“就算毁了你的计划我也不会死。”
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强大到能守护身边的人,与高杉的初衷相反,可我们却能共处,真是一件神奇的事。
9月23日,武市变平太与合作对象谈判失败,对方动手,来岛又子一枪爆掉了谈判者的头,为了让计划能实现,我穿着张扬的和服坐在对方高层身边,弹奏三味线,来岛又子称这为‘美人计’,我看到那只手伸向我的大腿,我含笑弹唱,下一秒,他的手与身体被砍成两半,高杉站在边上歪头笑着,嘴角舔着残酷的笑容。
计划彻底崩盘,双方打开杀戒,我一把压下这个糟糕的色鬼,抓起水果刀捅进他的心脏,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表情扭曲,身体抽搐。
高杉抓起我的头发,把我丢到一边,一刀切下了那人的头。
周围哀嚎声、枪声不断,我站起来靠着墙壁,高杉走到我面前,捏着我的下巴,说:“凛千华,你的身体是我的。”
我伸手撩开他额前的碎发,说:“哦,现在确实是,这一年我为你走过几次鬼门关了。”所以算是还了你当时带我离开吉原的人情,我们之间不过是你利用我,我暂时依附于你的关系罢了。
我在一个月前就有了离开的打算,我想知道,这个时候我是否还能逃离开他,他出手一向绝情,对敌人对自己人亦是如此,我若是走,他会杀了我吧。
这样的日子还在持续着。
走过太多地方,见过太多东西,经历得太多,今年我已二五,心境却沧桑不少。
我内心深处还是渴望着安定,因此这一路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归处,那里也许景致如画,有我守护的人们,有珍惜我的爱人,像多年前,那片无际茶园便是我的家,现在我仍是没有找到适合我的地方,高杉告诉我,我们是同类人,我们适合生存在黑暗中,我却只是摇头,就算如此,我还是想要活在阳光下,被焦灼、被焚烧殆尽也没关系,说不定那还正是我希望的。
高杉的脾性愈加捉摸不透,我知道他并非喜欢我,他一直把我当做是他的东西,某样物品而已。
我心里还一直记挂着小客人从未变过,跟高杉走是为了远离他。我跟随高杉只因为那时他需要我,这个世上还有人需要我,即使是这样一个我,也渴求能在这个世界留下活过的证据。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一天天苦练剑术,许多时候便与高杉直接过招,直到现在我能与他势均力敌,可在许多事上,我依然觉得自己每次都在低估他的疯狂,他真的疯狂到什么都能做出来的人。
我只是不小心提了松阳的名字,他就可以把我丢给天人,任他们肆意凌丨辱。
当然,我已不再是最初那个凛千华了,他回来找我的时候,我正站在满地尸骸与血泊中,抡着刀望向他。
我这才知道他并非需要我,他只是想把我跟他一同拉到地狱,也许松阳死后他就已经无法正视这个世界,他一直生活在孤独寂寞中心境完全扭曲,很遗憾,我不想与他同沦地狱,也无力拯救他,我连救赎自己也做不到,所以我选择离开,并开始了周密的计划。
我借任务远离团队逃走,还没走得太远,才发现他已经在前方等我了。
他靠着树干抽烟,悠悠的吐着烟圈,深绿色的瞳孔在夕阳下凝成血色的光,他说:“凛千华,你以为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我沉默着,不是没想到他会看穿我,只是不觉得他会这么一个人来堵我,他应该知道,我们谁也奈谁不何。
“跟我回去吧。”他说着转向我这边。
我拿着刀,轻轻摩挲着刀鞘,说:“不,我不想回去。”这是小客人的刀,是我力量的来源,这一年它陪着我闯过多少生死关头,如今我已离不开它。
他看着我,许久才道:“你觉得我会放你走吗?”
我摇头,苦涩的笑道:“你说你了解我,那你也应该知道,只要我决定了做什么事,就是死也不会收手。”
他朝我走过来,我紧张的握紧了刀,他未拔刀,我也同样,只是警惕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走到我身边,随即绕过了我。
“明日再走,我不拦你。”
我看不透他,却知道他不会轻易放过我,这种状况出乎我的意料,他不是言而无信之人,他不说,我便不会多问,我跟在他身后回去。
夜里,他拨弄三味线,让我给他跳一支舞,他撷一朵玫瑰插在我的发髻上,我随着他的拨出的音符翩然起舞,像那时在吉原一样。
他问我是否会去找小客人,我笑着看他,反问他:“你觉得呢?”
如果我真的会回去找小客人,当初就没有必要离开他,我离开高杉的唯一理由大概就是所谓的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吧,即使表面还能相处下去,但时间一长,弊端就会暴露,我不希望这个美好的世界被毁掉,或早或晚我会背叛他,毁了他所有计划。
他拨开我的绷带,看着我丑陋的眼睛,说:“现在我还真是要忘了你这只眼睛是什么模样了。”
我垂下眼睑,他俯身亲吻我结成肉块的右眼。
第二天,我离开了鬼兵队,来岛又子一向讨厌我,却忍不住别过头吸鼻子,我微笑着与她道别。
离开前,我与高杉达成了协议——若是以后他需要我出力,我会尽量帮他。
现在我要去那个属于我的归处,在那里我什么都不怕,能肆意享受阳光与微风,我要在那里盖一座房子,面朝茶园,春暖花开。
作者有话要说:写多少是多少,丫蛋的!我居然在最后这半段找到了感觉,怪不得觉得这两章怪怪地,写最后这点的时候我才觉得就应该是这种发展,淡然的、忧伤的、接下来是温馨的。
希望我把故事圆回来了
全更!
如果因为一点偏差要弃文的我不会拉着你,我接受中肯的意见而不是一味的指责,在此感谢一路追文到现在BW的或者留言的读者。
24找到我家1
我回到了这片荒芜之地,这里以前依稀住了几户人家,小姨的、我家的,经过多少火热盛夏、寒冷严冬,这些房屋早已颓废坍塌。
这些日子里我存了不少积蓄,城镇离这里有些远,我雇佣了工人开始重新修整房屋,造价比得上重新修建一座,施工师傅给我推荐了不少款式的简单和室房屋,我摇头拒绝了。
这对我而言,不仅仅是一个屋子,而是我的家。
这些年在外面经历得太多,如今我仍是回到了这里,我想,也只有这里能够接纳我了吧。
建造房屋用了三个月,我买了一些简单的家具与装饰品,把它建造成属于我的地方。
离开时,施工师傅告诉我,“你一个女人住这里不害怕吗?附近有没有人,很危险的。”
我笑着说,“没关系,我喜欢这里。”
他摇着头走了,施工师傅们从来不在晚上加班,即使我肯多给他们些加班费,因为城镇有传言——这附近常有鬼怪出没。
我不信牛神鬼怪,只要心里有阳光,我就无所畏惧。
我在这里住了下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弹琴、一个人挥刀、一个人睡觉,可我却觉得生活是如此的充实,比在鬼兵队的那段时间,充实得多。
我不需要担心生计问题,余下的存款也足够养活我下半生,我开始重整茶园,荒野太大,我一人之力不足,所以只是开垦了几块土地,四月上旬是种植茶树的最好时机,我买了茶籽种下,秋耕冬锄,九月,我种了少许草莓,可能经验不足的关系,即使听人说过要如何种植,寒冬下我的草莓依然冻死了不少,此后我便更加用心地照顾这些脆弱的小植物。
茶树没有三四年是不能采的,次年六月,我种下的草莓成熟了,我尝了一颗,色泽与味道都不错。
早上五点起床,用报纸与柔软的纸苏在篮子里垫了一层,采下最新鲜的草莓放了满满一篮,地里还有许多,我想我要送上个四五天才能送完吧。
走到城镇不过花了半个小时,从城镇赶到歌舞伎町倒是有些远,车上颠簸,人也多,我尽量护住手里的草莓,可别压坏了。
重新回到歌舞伎町,我心里或多或少有些感慨,我先去看了初春,遗憾的是初春已经搬走了,也许是在红樱事件那个时候走的,随后我去几松店内看过,店里生意一般,只有两个客人,几松在擦着柜台,我过去,她抬头看到我后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好久不见。”
我点头微笑,“好久不见。”
她给我煮了碗面,我最后连汤都喝完了,她的面还是那么好吃,一点都没变,是种怀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