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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号子里的那些破事儿-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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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亚一直盯著毕钦看,看得毕钦有些发毛,他有些害怕的往板牙怀里钻,他不喜欢别人这样看他,在台上因为有面具的关系他可以尽情的投入到舞蹈中,但是摘掉面具之後他就想躲起来,不想让任何人看他。

“怎麽了?”板牙抬起毕钦的脸就啃了上去,“又闹什麽?又不乖了,打你屁股。”

“豪哥,对不起。”毕钦好像是受惊的兔子一般看著板牙。

“操,硬了。”板牙看著毕钦的小脸就饥渴了,将毕钦往自己怀里按,“哦。。。。。。嘶,亲亲蹭蹭。”

“恩。”毕钦坐在板牙胯间扶著吧台努力的摇动紧俏的小屁股,就听到男人粗重的喘息声。

这一对也太开放了,窦亚看著男孩努力的在板牙身前蹭啊蹭的,他连忙错开眼珠,刚刚自己真是太没礼貌了,一直盯著人家看,肯定是自己的眼神让人家不自然了。

毕钦已经忘记了窦亚的眼神,他一门心思都是自己的男人,努力的用小屁股磨著男人的裤裆,感觉那里硬梆梆的顶著他。

“哥几个你们先聊哈,我去打一炮。”板牙抱著毕钦的腰和几人告了假,拦腰抱起瘦小的毕钦就往楼上钻。

“这。。。。。。”窦亚看著两人就那样直接往上楼上去,谁都知道他们是去办事了,这也太。。。。。。难道是他太保守了吗?同志之间都是这样直接的吗?

狄麦看著窦亚的表情觉得很有意思,这个男孩一看就和强子、板牙他们不是一类人,和自己很想,都是‘良民’,只是不巧爱上了这些粗鲁的汉子。

“他们就是这样直率,其实性是每个人都不可或缺的东西,与其藏著掖著不如光明正大,他们是夫妻,做爱是天经地义的,不是吗?”狄麦离窦亚不远,所以他的声音也不是很大,但是窦亚听到了,想想对方的话觉得挺有道理的,人家又不是偷情也没做什麽危害他人的事情,活的如此畅快不也是挺好的麽?

和厉强的朋友们玩的挺晚的,窦亚觉得挺开心的,他朋友一直就不多,似乎最要好的就是季小好了,仇进和厉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都有一群不错的朋友,让窦亚很羡慕。

和朋友们告别,三人没有坐车,慢慢的往回走,天色已经很晚了,街上陆陆续续的还有一些著急往家赶的路人。

“那个狄麦哦,其实挺男人的。”窦亚想起那个老板许伦的男朋友,两人都挺男人的,许伦一看就是个混混,而狄麦则像个文人,俩人在一起感觉很诡异。

“他不是嫂子,许伦那家夥才是嫂子。”厉强笑眯眯的揭了许伦的底儿,“听他成天喊媳妇,他其实一直都是底下那个,麦子不跟他计较罢了。”

“哦!原来是这样。”窦亚恍然大悟的点点头。

三个人聊著天,慢慢的行走此刻,两个男人之间没有针锋相对,窦亚觉得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

不论是谁,不论他有多成功亦或是失意,他们最终的避风港就是那小小的家,窦亚第一次在外面主动的牵起两个男人的手,三个人并排的走在马路上。

这样三个大男人手牵手走在街上,中间那个文质彬彬一看就是文化人,而身边两人看装扮和头型那一准是社会不良青年,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组合却让人莫名其妙的觉得如此和谐。

他们脸上洋溢著的是一种名之为幸福的笑容,特别是中间的那人,脸上满满的全是满足,而身边两个男人的眼中则是宠溺和迷恋。

三个人越走越远,路灯下的照射下只留下一排长长的倒影,直到三人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

完
作家的话:
这次是真的完了。这文差不多都是渣攻,小贱受,咱一贯的风格,所以不喜欢的,那啥吐槽不接受~~》《
下面是番外了,挺长的番外,这个番外的目的是因为楠株那文不能全更,而且还总是断更,因为那本要出个人志,短期内那本是不能全更出来的。
所以,我就。。。。。。在番外里,将那群人提溜出来搞一搞,麽麽哒,希望你们喜欢。




、(7鲜币)01

李谦结束了自己的工作室,说句不好听的,触景生情了。
曾经他的梦想就是靠著自己的力量开一家摄影工作室,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永远的脱离他的家族,虽然有些对不起对他抱有希望的父母,但是他真的不喜欢商业,也不喜欢那些尔虞我诈的生活,他想要过属於自己的生活。只是此时他却亲手结束了自己好不容易开起来的工作室,只是因为那里充满了他的影子,多待一分锺都是煎熬。
李谦从来都没有想到自己会爱上一个人,虽然他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但是一直以来都游走於花丛中,片叶不沾身,却没有想到栽在了那个娘娘腔储楠的手里。
做了一把坏人,又当了一次好人,折腾够了那人心中爱著的江彬,也玩惨了储楠的情敌孙甜甜,总之他做一把过客,最後又大度的将储楠送还给江彬,总之这一切都再与他无关了。(详情在《类似爱情》某部)
回去李家继承家业麽?不,那不是他的生活,回去意味著妥协,结婚生子,为李家做种马,他宁可在天桥下要饭也绝不回去。
他佩服那个江彬,那是个有主见的人,竟然做了绝育手术,了却了很多麻烦,他想著是不是自己也去哢嚓一下?
摇摇头,李谦觉得让自己的精子活著比较好,那什麽……他怕疼。呃……他晕手术,想当初割个包皮都挣扎了一年,何况绝育呢!
不顾李家的挽留,李谦放弃了继承权,虽然他是唯一的继承人,但是他有叔叔伯伯,堂兄弟还是有很多的,李谦不想被家族牵绊,他对生意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相机就是他的人生。
好在李谦的父母还算不错,儿子这麽多年在外面飘荡,他们也於心不忍,可是因为岁数大了的缘故,对於儿子的性向,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所以扛著相机,李谦走了。
风餐露宿了一道,李谦饱览祖国大好河山,心胸顿时开朗,什麽储楠!什麽狗屎爱情!什麽理想!都被他统统丢掉,靠著自己的双腿,他打算游遍祖国大好河山,每到一处都尽情领略当地的风土人情,那啥……顺便约个炮,来个异地豔遇,小日子过的也是很美好的。
李谦骨子里和江彬一样,都不是什麽好人,绝情又花心,所以离开的时候是一点都不会迟疑的,当一个地方再也不能给他灵感或者让他感到烦腻的时候,他就会扛著自己的铺盖卷头也不回的跑路,不管屁股後面哭天抹泪的人是谁。
只是……常年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他李谦……被缠上了,被一个比自己矮,比自己小,比自己弱的小男孩给缠上了。
“你能不能别跟著我了!你该回哪去回哪去好不好?”李谦看著不远处站在角落的男孩,风尘仆仆的小脸上都是疲惫,两条腿都已经打颤了,那小体格子似乎只要推一下就会摔倒,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是委屈的看著他,原本红豔豔、水嘟嘟的小嘴已经没有了色彩,干涸的嘴唇布满了裂痕,看得李谦很揪心。
这个男孩跟在自己屁股後面几个月了,已经跟了他几个城市了,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叹服。换做以前他是没有这种同情心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储楠的原因,李谦似乎学会了看到别人的痛、别人的努力,也就是因为这样,只要他感觉某人对他上心便会一溜烟的跑开,不再像以前那样玩钓鱼游戏玩弄别人的感情,只是这次他跑的太慢了,被男孩紧紧的黏住了。
“我没有家。”男孩低著头看著地面,小手揉著衣摆,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似乎有些口渴,出口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抬头飞快的瞄了一眼李谦又迅速低下头,软软的声音透著坚定,“你说过喜欢我,以後会和我在一起的。”




、(6鲜币)02

“娃娃,咱别这样行不?男人在床上说的话不能信。”李谦无奈了,手扶额头。
当初遇到这个男孩的时候,对方的状态明显就是卖的,他觉得对方长的很好看又乖巧可人,娘娘的样子很讨喜。所以就把他当做在H市里的玩伴,这种出来卖的,分开的时候最省事,谁知道他走的时候,对方却成了膏药,赶都赶不走,而且男孩喏喏的样子,让他也不忍大小声,一副乖巧的小猫状,是他最喜欢的类型,那娘娘的小样和储楠有一批,著实可爱的紧。
“可是,我……我真的很喜欢你。”娃娃抬起头,两只眼睛顿时蓄满了泪水,眼看金豆子就要掉下来了,“你是不是嫌弃我是卖的?我以前在暗夜做过,但我是被骗去的,我不是自愿的啊,後来他倒闭了,我还被关了好几天,出来以後我就不知道该干什麽了。我的好‘姐们’小公鸡进了牢房就一直都没有出来,我也不知道他被关到哪里去了,还有苟明大哥突然就消失不见了,呜呜……”
李谦听著娃娃嘴里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的往事,他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每次都是这样,动不动就诉说他的往事,然後给他掉金豆子,算是拿捏准了他的脾气,就知道他最怕的就是他哭。李谦任命的走过去,将人拉到桌边,“坐吧,吃饭。”
娃娃已经跟了李谦几个城市,其实如果李谦真的想要躲开他是很容易的,很多方法都可以逃开对方,并且娃娃也不是多聪明的孩子,甩掉他轻而易举。只是李谦潜意识里不想逃,这种你追我赶的游戏让他很新奇也很上瘾,嘴上抱怨著,但是心里却有一丝期待,虽然……。有时候也挺让他烦躁的,但是如果某天回头望去,娃娃不见了,他还真不知道心里会不会失落。
娃娃低头一边吃饭,一边偷偷的笑,他就知道这个男人不会丢下他。
娃娃当初是被拐骗的,也许是当时他太小了,记忆似乎太过遥远,还是内心的刻意遗忘,总之他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被迫在暗夜的色情场所卖身,做了头牌。
那里的一切他都不想去回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段段他不喜欢的性爱,似乎活著的意义就是卖屁股,他也绝望过,但是最後还是胆怯的活了下来,他没有勇气选择死亡。
不是说生比死要难麽?不是说活著需要勇气麽?娃娃想不明白,在书里他看到有人说,死很容易,活著却很难,那需要莫大的勇气。娃娃没上多少学,那些话他不明白,小脑袋里还是问号!因为他却觉得选择死亡需要很大的勇气,至少他现在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著,活一天是一天,也许明天会不一样,也许明天会是个大晴天,不管别人怎麽想,他就是这样认为的。
其实暗夜里,也不是没有好的记忆和好的人,鸡头苟明哥哥就是个好人,自从他进入暗夜就一直在照顾他,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温柔的人,比他记忆中的亲人还要亲,让他很感激。
後来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但是却很勇敢和暴躁的小男孩,他不记得他的本名了,只知道他的花名叫做小公鸡。人如其名,漂亮的很炫目,活像只抬头挺胸的花公鸡。




、(6鲜币)03

暗夜里的人都只有花名,他们忘记了自己的本名,将记忆掩埋在记忆中,娃娃不记得自己叫什麽了,亦或是他不想去回忆自己的过往,有时候回忆过往也是种痛,因为现实太残酷,残酷的他不敢去想美好的东西,不敢去向往。
在暗夜被警方瓦解之後,他们这些卖的都被裹了进去,好在他们没有犯罪,几天之後陆陆续续的都出来了,有很多人被警方送回了家。
娃娃没有家,就算有他也不想回去,就游荡在街面上。从暗夜赚来的钱他存起来了,那可是他以後生活的本钱。他曾经试图去找小公鸡,却不知道他被关在哪里,一共进了局子之後,小公鸡没多久就被转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见过。
面对新生活,娃娃很茫然,他似乎除了卖以外什麽都不会呢!
找了很多工作,全都是没有技术性可言的工作,例如刷个盘子、擦个车什麽的,还都是零工。不过娃娃觉得很知足,他没有文凭也没有工作能力,他力气也很小,唯一的优点就是长的漂亮。
辗转多处,最後娃娃还是在酒吧里找到了侍应生的工作,因为他真的受不了那些太累的活计,每天从早忙到晚,吃不好、睡不好,身体很快就吃不消了。
在暗夜这几年他身体毁的差不多了,因为和小公鸡关系比较好,那个孩子脾气又很暴躁,容易得罪人,所以娃娃总是替他接待一些特殊的客人,这样一来年纪轻轻的就把身体掏空了,其实除了他以外,暗夜又有几个身体健康的呢?
在酒吧里每天端个盘子什麽的,还是挺好的,这种地方他比较熟悉,混起来比较容易,当然他拒绝了老板邀请他下海的建议。
娃娃曾经可是暗夜的头牌,当时红的很,名气还是挺大的,所以那里瓦解之後,有很多馆子都想拉他下海,只是娃娃都拒绝了。他跑来酒吧做侍应生,自然会被老板再次邀请下海,可是他真的卖够了,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对方,现在的他有选择权,他是不想走回头路的,即使再难再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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