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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唯言 作者:年小初-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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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穿浴衣,再比如帮他取内裤……
庄景玉羞得脸都由红变绿了。
从第一眼看见黎唯哲的裸体开始他的心就猛然一咯!,耳根刷地升温起火,尽管他努力想要避免将目光直直落在黎唯哲的……嗯……咳咳,某根东西上面,但是……但是……哦该死的!黎唯哲的那根东西怎麽可以那麽大啊!是要吓死人啊……!而且他干嘛走来走去害得那根东西也跟著摇来晃去的啊!……啊啊啊!可恶!该死的!
後来帮黎唯哲抹乳擦背,裹巾穿衣,乃至最後双手捧著内裤递上去──这些事情,庄景玉全都做得浑浑噩噩,如坠梦里。甚至黎唯哲躺在浴缸里拿泡泡来开他的玩笑,吃他的豆腐,他都全然无觉──或者是,已无所谓。
算、算了……庄景玉一边帮黎唯哲擦头发一边咬牙想到,这三十个小时对黎唯哲来说,牺牲的确是史无前例的,那不如干脆……干脆……哎!就当是自己,赏黎唯哲吃了点儿甜头好了!
不过就是一场春梦!
──庄景玉实在该庆幸,这样想的时候,自己正好是站在黎唯哲的身後,不然如果被黎唯哲看到他那副咬牙切齿的表情,读懂了,非下一秒就二话不说,直接将他给按倒在浴缸里,将“一场春梦”化作“生米煮成熟饭”不可……
那样的话,这“甜头”,可就给得大了。
不过事实上两人也没有什麽足够的时间去将春梦化作现实。黎唯哲刚一洗完澡没过多久,庄景玉就决定要出门了。
那时候正是早上八点多锺,对於冬天来说,大部分人都还赖在温暖的被窝里面,舍不得起来呢。
这一次出了酒店,庄景玉破天荒地主动招了辆出租车。坐上车他熟门熟路地给司机师傅说了一个地名,黎唯哲注意到那里离北一和A大──S市里可以和Z大相提并论的某所名牌大学,很近很近。
同时黎唯哲当然也注意到,随著目的地的越来越近,庄景玉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忐忑凝重,和紧张不安起来。
他隐约猜到了那是因为什麽。不过这种时机,自然还是不动声色比较好。
在庄景玉的引导之下,最後出租车停在了某幢,看起来比较平民化的四层小楼面前。
庄景玉双手哆嗦得厉害,正准备掏出钱包付钱,忽然黎唯哲拦指按住他抖个不停的手腕,默了默,轻声说:“算了。你先上去找你想找的人吧,我来付。”
庄景玉闻言微愣,手一颤,不再多做挣扎了。他转身开门,可却在最後一刻停下犹豫了半秒,顿了顿,最终微微侧过脑袋,对著黎唯哲小声并且真诚地,说了一句谢谢。
黎唯哲没有看他也没说话,只是低头抽钱。
然而庄景玉懂,对方无声里的忍耐,与宽容。
这幢楼里的二楼某间房子,是当初楚回和自己出狱以後,由楚回租下来,两人一起短暂合住过的。庄景玉还记得楚回跟自己讲过,这幢房子的主人是他某个高中校友,名字叫程诺,宅男一枚,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对著电脑东搞西搞。人非常聪明,但是高中毕业以後似乎没有去读大学,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麽,大概是凭著自己的黑客技术赚了一笔小钱吧,反正几年以後大家便都发现,这孩子就直接在北一和A大旁边买了这幢小房子,全靠给各位勤奋好学的高中生和潜心考研的大学生们租房子收租金过活,看样子,是要誓把自己的宅男生活进行到底了。
庄景玉记得,作为房主,程诺永远住的是一楼。所以当他敲了门,结果看见门後出现的,竟然是一张完全陌生,并且非常斯文的年轻脸庞时,他理所当然地不由愣住了。
“……诶?”他一时无措,眨眨眼睛,又退後几步看看门牌,很局促地道,“这里……唔……程诺……”
幸好“程诺”这个名字一出,对方就霎时恍然大悟了。他习惯性地伸手扶了扶,其实压根儿没有往下滑落的金属框眼镜,微微一笑,问道,“你找程诺?嗯,你是……?”
庄景玉虽然很纳闷,但听到有希望,赶紧道:“啊!是、是这样的……我以前……租过这里的房子……”
那人听後点点头,镜片反光一闪:“原来如此,”随即扶住门框转头冲屋内一叫,“诶,程诺,有你以前的房客来找你哦!”
接著庄景玉站在门口等了起码有整整一分锺的光景,屋子深处才不紧不慢传来了一声懒懒的:“哦……来……来了……”
程诺一走出来庄景玉就发现,他和几个月之前初见之时,没有任何的改变。身材依然矮小,四肢依然纤细,皮肤仍然白得不正常,鼻梁上仍然架著一副厚厚大大的黑镜框,就连套在身上的衣服,也仍然是当初那套宽松随便的小熊维尼睡衣──不过就是加厚版而已。
简而言之就是,仍然是一副,典型宅男的恍惚模样。
程诺看见庄景玉以後首先是愣了愣,两秒锺後反应过来,恍然大悟:“啊……哦!你、你是……那个……”
看样子他只是想起来了庄景玉的样子,但还没能想起来庄景玉的名字。但这时候这一切对於庄景玉来说都不是重点,庄景玉紧张地吞吞喉咙,直接问出口:“你、你好……我、我想知道……有关楚回的消息……”
“……哈?”程诺呆了。
他不知道问出这句话,对於庄景玉来说,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只见庄景玉憋红著脸,既等不及,又还怕程诺不肯告诉他,便又结结巴巴地,将刚刚的问题重复了遍:“楚回後来……有再回来过吗?拜、拜托你……我、我想知道……他的消息……”
也许庄景玉已经在内心深处接受了,黎唯哲对自己的感情,以及自己对黎唯哲的好感,可是这并不意味著,他就可以完完全全心安理得地,忘记过去,抛弃曾经。
世界上总有那麽一个人,就算已经告别在生活里,可是也永远,住在心底。
程诺的脸色逐渐变得难看起来──更准确地说,是为难。其实庄景玉的问话根本算不上是质问,当然更不是逼问;可是只要一想到楚回早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的事实,程诺就发现自己实在没办法,去面对他。
是的,庄景玉是没有鱼死网破的架势,也没有咄咄逼人的气质,可是有时候,这些东西,却也都并不是,最令人感到害怕或者瑟缩的。
而是那一双写满恳切的湿润目光,而是那一份,情深意重的真诚渴望。
这是庄景玉最有力的两样武器,而现在,它们正一点一点地,切割著程诺的心脏。
“楚回,他……”程诺艰难地吞吞口水,面对庄景玉瞬间燃起希望的两只盈盈眼神,别过脸狠一咬牙,最终,仍是违心说了假话,“他没有回来过……”
就算不转脸看,程诺也能感觉出,庄景玉那一刹那的黯然失色。
但他仍然坚持说。
“他……也没再跟我联系过……我、我不知道……他的消息……”
庄景玉得到这个答案,连句“哦,是吗”──也没能开得了口说出来。脸色惨白站在原地恍惚神游了几分锺,最後,还是被因为担心出事而走进来找他的黎唯哲,给硬生生拖走的。
程诺看著这幕有点儿呆,直到始终站在身後的斯文男子朝著他的後脑勺轻轻一记劈下来,揪著他的耳朵开玩笑训斥道:“喂喂喂,看帅哥看入迷啦?好了好了,回神吧,再帅那也不是你的啊。没看出人家此生已经非你以前那位房客不可了吗?”
原本猜测不定的念头被他人瞬间肯定,程诺万分惊讶地转头确认:“啊!真的?你……你也这麽觉得?”
斯文男子朝天翻了枚白眼儿。
不过程诺的好奇也没能持续多久,没过多时他的表情便有渐渐暗淡沈重下来,低下头叹口气,自言自语:“哎算了,这样……也好……”
斯文男子沈默了阵,然後问:“那个叫楚回的男人怎麽了?是……”
程诺没让他说出那个“死”字,直接轻轻点了点头。
对方自然识相地闭嘴了。良久,抬手掂了掂程诺的大眼镜,笑起来:“好吧,别人的闲事儿我们就别多管了。现在……继续回去杀一盘,怎麽样?刚刚你可是连输三盘给我了哦。”
事实证明激将法是很有用的。尤其对於冲动和脑袋缺根筋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这时候他俩都以为事情结束了。没想到就在中午时分,早上将庄景玉拖走的那位霸气帅哥,却跟著送披萨外卖的小夥子一起,出现在了他们的大门之外。
黎唯哲扬眉微笑,说出口的话,自带著他那一番不容拒绝的强制味道:
“这顿饭就当我请了。咱们好好聊聊吧。”


第四十二章

在程诺那里一无所获,谁都看得出来庄景玉脸色灰败心似死尘,失望得近乎绝望。他并没有再跟黎唯哲在酒店里同居多久──这是完全可以想象,丝毫不出乎意料的。然而非常难得的是,黎唯哲,竟然也同意了他的离开。
最令人惊悚的是,甚至还是黎唯哲率先开口建议庄景玉回家,并且还为了他,又一次体验了一把,他明明发誓这辈子也绝不要再坐第二次的“火车”,然後又换乘颠颠簸簸的大巴车,接著还步行了一段泥泞破败,简直说它是“路”都嫌抬举了它的崎岖小路,最後才终於,将庄景玉送到了他们那个所谓的小县村里。
庄景玉当然三番五次劝过黎唯哲不用再送的,然而每一次,却都被黎唯哲以一种沈默无形,但却排山倒海的巨大力量,给活生生地堵了回去。有时候是眼神,有时候是一个揉乱头发,抑或刮过鼻梁的暧昧小动作,当然更多时候,却是一枚温暖印在自己额际鬓发间的,湿润轻吻。
於是他也不再不识趣地劝说了。一来是因为那样会显得他特矫情,扭扭捏捏欲擒故纵什麽的;二来是因为,他也真的不想,再多讲一句话。更何况,还是一些黎唯哲完全不会听,也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废话。
大概他这辈子都再也找不回楚回了──脑子里被这样一个真实可怕的残酷认知所充斥著,庄景玉一路走在归乡回家的路上,却丝毫体会不到像从前那样的温情脉脉,而只单纯感到铺天盖地的冷,和无边无际的寂寞。
彻头彻尾,穿透骨髓。
庄景玉忘记了去想,如果楚回真的回来了,那他和黎唯哲又究竟要怎麽办,又到底,算是什麽。这明明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而他也从来都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可是这一次,很奇怪地,他却并不愿意──甚至是压根儿从来就没有想起过,这个问题。
当然他绝不是恶劣到想要左右逢源,两人都要。呵呵,那怎麽可能,那怎麽,可以呢。事实上,庄景玉只是在潜意识里痛苦地承认了,就算楚回能够眉眼清晰地站在他的眼前,但是也绝不可能,笑靥依旧地,留在自己身边。
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眼神的距离,然而那中间相隔的,实则,却是整整一个世界。
楚回是会走的。这个事实,庄景玉很知道,比谁,都更加清楚地知道。不管楚回最终选择的归宿究竟是在何方,究竟,是不是在萧岚的身旁,但总归,不会是在自己能够看得见的地方。
楚回就像是一道影子,或者说是一个梦。一旦天阴下来,又或者是睡醒了,那麽,他也就该消失不见了。就算庄景玉想留,也留不住。说白了,庄景玉之所以如此费心费力跋山涉水地寻找楚回的消息,其实也只不过是想要确认一下楚回的安全,然後便终於可以死心认命,接受这个人早已明了的结局罢了──真的,对於这种事情,庄景玉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就算不再出於恋人之间的情爱,也是出於一份,他性格里永远抹杀不了的善意。
他不是因为奢望找回楚回以後,他还能够继续同自己生活在一起,所以才这麽著急不停地寻觅。
甚至连不甘心都算不上是。这种自负而自恋的极端情绪,是属於林烟那种高高在上众星捧月般的冷豔美人,才得天独厚与生俱来的,高傲疏离的自尊心。
对於楚回,庄景玉现在只感受到一份责任,一丝念旧,当然,也还是免不了地有那
麽一抹,因为真的付出过所以深深融化进了骨血里的,难以释怀的酸楚与心疼。
然而他毕竟已经能够,面带微笑地祝他幸福,放他自由。
可是黎唯哲不一样。
可是黎唯哲和楚回,真的不一样。
当被黎唯哲一把拽过自己的左手,同自己并肩走在泥泞不平的回家小道上时,掌心里那股温暖厚重的温度与力量,无比清晰而又有力地,一下又一下,击中著庄景玉狂跳不已的心脏:
【黎唯哲是不会走的】
【黎唯哲,是不会离开你身边的】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从何而来的这种自信,但是当他反应过来时,这种心情确乎已经满满当当地,占据了他全部所有的身心。
无论遇上怎样的人,无论碰到怎样的事情,也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黎唯哲都会像现在这样,不仅始终站在自己永远能够看得见的,近在咫尺的眼前,而且还是会紧紧握住自己的掌心,始终同自己并肩走在,自己永远能够触碰得到的,触手可及的身边。
那种安心,真的无与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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