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莫欺少年穷-第4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起讨论出去买过冬的被子、棉衣。
冷了为对方仔细的捂好被子怕他冻着,或者晚上在同一张床上讨论着明天买什么菜,双休日一起睡到几点钟起床。
子轩笑了,眉眼间浮上一抹温柔:“你喜欢这样过日子吗?”
他是喜欢细水长流的感情,几十年相处下来,就像一壶浓酒,置久了愈发醇厚,舒服得让人舍不得搁下。
“你说呢?”凌司佑靠近他,枕边的两人呼吸可闻,“要是不喜欢,我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外边风花雪月的世界,那长长的一段浪荡时光,摸透了那已然让他提不起兴趣的潜规则,“你要是现在不接受我赶我走,除了回家,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了。”
以前习惯了爱欲,夜夜更换男女。处久总会腻了毫无节制的放荡和床头人掺杂利益的目光。
遇上身边的那人,才渐渐体味出细水长流般感情的美好。
他仍旧有欲望,有过冲动。到如今想渐渐体会两情相悦的滋味,一开始认识就无关利益,待久了慢慢喜欢上了,更想让他也心甘情愿。
“你喜欢就好。”子轩将被子拉过去些,盖住凌司佑露在外面的手臂,关了床头的台灯。房间蓦地黑了下来,外边阴天没有月光,伸手不见五指。子轩将喉中的下一句话说了出来:“这样过日子,我也喜欢。以后我们两人都老了,也像现在这样躺着聊天,多好。”
简简单单的话听在耳中,像是一辈子的承诺。
凌司佑心中一动,眼圈有些热。忍不住伸出手揽过子轩的腰,向子轩身上蹭过去:“会有的,等我们老了,两个老头子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买衣服鞋子,吃了饭出去公园里头散步,我们这样过一辈子。”
以前期盼将来能有紧张刺激的生活,在外久了,如今住在这间小公寓,方始觉出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平淡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他这么硬气的人也忍不住心头的欢喜,凑过去在子轩脸颊上轻轻啄了一口。
黑暗中子轩一直睁着眼睛,没有开口让腰间的那只手松开。前世今生加起来将近二十六岁,过去和爸妈和同学相处过,和当成亲兄弟一般的韩辰相处过。可是能让他这样安心依赖的,只有身旁的人。
“凌,以后我们在一起没有小孩,会不会后悔?”子轩轻声道。
凌司佑将他搂得紧了些:“我怕后悔的人是你。”一直主动追求以及最先栽进去的人都是他。寻常夫妻发生争执,中间有小孩可以缓冲。可是没有一纸结婚证,没有男孩或者女孩,以后万一争吵了,还会不会停歇?
更何况,他的年纪比子轩大上将近六岁。凌司佑抚着他细碎的头发,“孩子我嫌麻烦。不过你喜欢的话,我会想办法。”
子轩默然不语,半晌后,说:“孩子我也无所谓的。”
只是这样一来,凌家怕是就断了后。
凌司佑顿了顿,像是明白了他的意思:“放心,我家老爷子气归气。每一次我下定了决心,他都不会干涉太多。小时候调皮捣蛋外加这么些年吃喝玩乐,他哪一次不生气?不过事情过去了也就好了,老爷子年纪大心里头豁达。我终究是他唯一的儿子,以后我们多回去看看就好。”
“嗯。”子轩点点头,关了灯两人反而比平时更亲昵几分。很多话平常难以开口,今天反倒很容易就问了出来。
身边规律的呼吸声传来,子轩帮凌司佑将被子掖好。
外头秋风吹得渐冷,屋内两人相拥。
睡着的时候他也环着自己,子轩略有困倦,胸口被温暖裹上,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
起床换上衣服用了早饭。凌司佑穿了一身浅色休闲服,更显年轻朝气。向易像是跟凌司佑约好了什么,早餐前两人神神秘秘说了七八分钟,最后向易点了头,吃完樱桃蛋糕就回了房间玩电脑。
今天是几个月来第一次正式的约会,明明两人年纪都不小,然而情场上的花花公子和第一次正式与人交往的男生,相互都有些紧张。
车行驶在路上,凌司佑开口:“子轩,我想用我自己的方法来跟你约会,希望你能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快开新书,求大家帮忙收藏下俺的专栏,专栏收藏对新书很重要,万分感谢~鞠躬。
戳链接→(收藏该作者)
小向双手酷酷的插着裤袋,星星眼:乃们收藏专栏,冰箱里放好草莓蛋糕……俺晚上去找乃们~~
第六十五章
路过一家花点,凌司佑拉着子轩先下了车。他摸摸口袋,钱包放在车子里懒于转头回去拿,转头对子轩说:“身上有没有带钱包?”
“有。”子轩点点头,眼光掠过里头花店一束束扎好的花束,“要买花送人吗?”
凌司佑笑着点头,一脚踏进花店:“包一束康乃馨给我。”花店里是一位小姑娘看店,笑脸迎人的将花束递给凌司佑。子轩付了钱,凌司佑将手中的花递给子轩,眨眨眼睛:“帮我拿着。”
子轩心里头疑惑,却是听他的话接过了花。凌司佑看他脸上神色,笑着解释:“这束花子轩你出钱买下来,待会儿准备送人。”两人回到车里头,凌司佑将车开动,最后在郊外墓地停了下来。
下了车,先走过一条林荫道。凌司佑一直拉着子轩的手。走了将近一半的路,他停下脚步:“别的情侣第一次约会去看电影、游乐场,找间咖啡馆谈情说爱。子轩,我和你第一次约会,我却是带你来我最想去的地方。从我有了跟你过一辈子的想法开始,一直在琢磨着什么时候过来。”
子轩看着手中的花束,抬眸问:“是一位长辈,你的妈妈?”心中有了这个猜测,忽然间有些紧张,脑袋垂了下来,嘴唇也紧抿着:这算不算是拜见家长?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子轩别害羞。”凌司佑笑眯眯的在他头上摸摸,哄小孩似地说,没敢将待会的打算提前告诉他。
以自家这位的薄脸皮,跟他说了估计会把花丢给他马上转身就跑。
“你才是丑媳妇。”子轩听了后一句话,不服气的心思上来,“去就去,谁怕谁?”拿了花当先往前走去。天时地利人和合适的话,激将法绝对是有效果的。凌司佑慢吞吞跟在后头,一边在心里打算一边思量。
当然,激将法发生效用的前提是没有意外情况的发生,子轩走了没到三分钟忽然在不远处墓地看到一个熟悉的人,立刻停下了脚步,转头说:“凌司佑,你爸怎么也在这里?”
凌司佑眼神专注地盯着他没说话。
子轩心思转了一圈,往后退了几步,嘴上笑道:“凌,今天伯父恰好也来看望伯母,我总不好意思过去打扰。再说现在秋天到了墓边花草都谢了。不如下次等到春暖花开我再过来看望伯母吧。”
凌司佑似笑非笑仿佛看穿了子轩的心思:“子轩,你手上不是拿着花吗?我特意让你买的,才过了二十分钟你就忘记了吗?”
他顿了顿往子轩面前走了几步,“我家老爷子当然是我叫来的,一个礼拜之前就跟他说好今早来这里。站了这么久他早就看到我们了,迟早都要一起见公婆。子轩,今天是我生日呢,一年就这么一次,你忍心拒绝我?”
被他用那种装作无辜却明明很腹黑的眼神盯着,子轩恍惚间想着昂首也是一次,低头也是一次。他又不是小姑娘,年纪也不小了这阵仗当然不用害羞,自我安慰了大约四十秒钟,子轩狠狠点头,推了凌司佑一把:“你先走。”
凌司佑耸耸肩看他没有转身变卦溜走的意思,这才放心的往凌华坤那里迈步。
他家这位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害羞,每次调完情脸和耳朵都红红的,煞是可爱。就像昨晚半夜自己恶作剧忽然把他压倒在身下,打开台灯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子轩红着脸使劲踹他的模样。
最后以自己被踢下床作为半夜抽风调 戏的代价告终。
不过,子轩脸红的表情真是百看不厌啊。凌司佑脸上表情一本正经,心里翻滚着截然不同的想法。
·································
黑白照片上是一位年轻漂亮女人。子轩原就想着以凌司佑帅气英俊的长相,他的母亲也不会差。见到照片上的人不由得想着怎么会有这般特别的女子。二十芳华,眉眼精致,长发乌黑,嘴角带着甜美的笑容,一眼看去让人倍感亲切。
“妈,我带子轩来看你了。”凌司佑在凌华坤旁边站定,待得子轩将手中的花放下,他介绍说,“妈,这是我想共度一辈子的人,今天我们一家人都来了。”
子轩跟着叫了一声“伯母”。看着照片上年纪跟他们差不多的女子,这一声喊得结结巴巴的。他又转头喊了凌华坤“伯父”,顺口说:“今天凌司佑生日,所以陪他一起过来拜访伯母。”
上次A大学校门口跟凌华坤一番长谈,子轩最后也没摸准他的意思。今天看他凌华坤又是笑眯眯的眼睛里都带了笑,子轩顺口解释了下。
在凌华坤面前,他嫩得像根葱。见识过林明海和凌华坤那个等级的人。
子轩一直谨记姜还是老的辣,多吃了二十多年饭又在商场上翻滚了大半辈子,凌华坤的心思很难揣度。
将眼光绕到墓碑女子的照片上,凌华坤拍拍子轩的肩膀:“我夫人在世的时候喜欢拍照,那些照片我都保存得好好的。隔一段时间就从家里拿重复的把旧照片换下。她的性子开朗,每天都很有精神。司佑随了她的性格,小时候调皮捣蛋让我头疼。”
子轩安静的听着没有出声打扰。
凌华坤看了看地上子轩放下的花束:“我一直觉得司佑虽然花心,日后收了心总会娶妻。一直也就纵着他没管太多。”凌华坤笑了笑,“不过我儿子叛逆,决定了的事我说什么他也不会听,以后我不会反对你们在一起。”
子轩心里刚松了口气,又听凌华坤继续道:“所以上周司佑拜托我来给你们见证,我也同意了。”
“见……证?”子轩睁大了眼睛,问,“什么见证?”
“笨蛋。”凌司佑在他头上敲了一下,得意的笑,“当然是我们的第一次婚礼了。今天在我这边,下次去江家,下下次我带你去我以前的朋友圈子那头,再下下次去公司,下下下次我们出国度蜜月领证。明年这时候是我们的一周年纪念日,再花两个月时间回味蜜月,以后每年的每年都去……。”
凌华坤和子轩同时用一种无比怪异的眼神看他。
远处风吹过,几片树叶从上面飘下,慢慢落在地上。两人相望一眼,嘴角微微扯着。
凌华坤同情的看着“儿媳”,仰头看了看湛蓝的天:“子轩,最近多补补才有精力啊,这边那边赶来赶去的我怕你累着。你这么一个好孩子怎么会看上我家的这位。简直是一片嫩叶插在一头精力旺盛的牛身上。东跑西跑的度蜜月,哪像我们那时候约会去路边看看野花小草就满足了。”
凌司佑听到中间那句话,瞪眼:“老爷子你刚刚说什么?”有老爹说自己儿子像一头精力旺盛的牛这回事吗?“我究竟是不是你亲生的?”
难得看凌司佑吃瘪,子轩忍不住笑出声来。
凌华坤不在意的说:“你小时候你妈常跟我打趣说你精力充沛得像头小牛,现在大了也是一回事。顶多两次就成了,你和子轩各去见见对方长辈,就你要炫耀似地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
“那是当然,”凌司佑笑笑,“迟早要跟以前的那些伙伴道个别,把子轩带过去认个脸以后也方便些,多少有个照应。混了这么些年现在好歹安定下来了。子轩够聪明,应付得来那些公子哥儿。”
子轩在一旁听得明白,凌华坤也点点头:“这样也好,对了,什么时候开始?”
子轩愣了愣,却见凌司佑精神一震,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纸团,露出包裹着的两个白色的环状物。
凌华坤也在一旁打量着,摸摸下巴的胡子:“白玉玉戒?不过,这玉色怎么这么眼熟?”
纸团里包裹着的环状物是两枚样式一模一样的戒指。通体洁白、光泽滋润、状如凝脂。
唯一的区别的一个大一些,一个小一些。
子轩在一旁看着,脑子里忽然想起来,成立珠宝公司之前有次他跟凌司佑说过自己最喜欢的玉正是羊脂白玉,那种越养越好看的软玉。
凌华坤再次打量着儿子手中凝脂般的东西,猛然想到了什么,大喊一声:“你个混蛋的小兔崽子!你老子我白养你二十六年了,什么时候偷走了我藏在那双老了快戳破的棉布鞋里头的羊脂白玉?!”
被暴怒的老爹追着打,凌司佑握紧了手中的纸团,往子轩身后躲,一边说:“消气消气,老爷子,我知道你舍不得所以只割了一半而已,还有一半还是藏在你那破棉鞋里头,不信你回去找找。”
“一半还少吗?我总共就这么一丁点儿羊脂白玉,你以为是石头啊满地都有!我为了拿到那丁点羊脂白玉,花了多大代价你知道吗?”凌华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