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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重生之挣钱给你花 作者:梦里春秋-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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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点点头。
第二天,天气不错,秋高气爽天气宜人,连带着齐欢也一扫之前的低沉郁闷。
齐欢信步走在校园的小道上的时候,被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马建军截获。
马建军就是齐欢之前加入的那个团队的头头,很有想法与野心的一个人。1995年,中国互联网的大门才刚刚打开,马建军就敏锐地捕捉到了机会的来临,摩拳擦掌,招兵买马,满罗人才与有识之士,准备着向互联网进军。
齐欢很欣赏马建军,虽然他学习不咋地,当年高考屡败屡战,但是人生阅历丰富,沉得住气,有远见,是个做大事的人,不然,齐欢也不会把宝压在他的身上。
对于半途加入他们的齐欢,马建军也是最支持的一个,连老大都说可以了,其他人就更没话说了。两个人倒是有些惺惺相惜的意思。
当马建军说让自己出国考察的时候,齐欢还是小小地吃惊了一下。
周围的人里面,英语比他好的人有,信息技术比他强的更是大有人在。他们现在的资金只能出得起一个人出国考察的费用。原本定好了是让马建军出去的,但是最让马建军头疼的是他的英语不够好,哑巴英语,写得来说不出来,坑坑巴巴的和老外沟通就是一个大问题,更不要说让老外来投资或是提供技术支持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了好几个晚上,他最终将目标定在了齐欢身上。齐欢算是他们几个中最年轻的了。但是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齐欢都不像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他们中间有专业的信息技术老师,有英语系信息技术系的高材生,还有什么也不懂就是有点钱的小商人……这些人都是当初自己一次次锲而不舍地游说来的,但是都比毛遂自荐的齐欢。
马建军也曾担心,驾驭不了齐欢这样的人才,但是后来却发现,齐欢相当的低调,或者说安于现状。能力出众,但是不显山露水,似乎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但是马建军知道,齐欢有时看似无意的话语却总是能够让他醍醐灌顶。
他曾经看见过齐欢和一个老外吵架,把那个老外说得灰头土脸,落荒而逃。也曾看到过齐欢翻译的一些商务方面的英语文件,语句通顺逻辑严密……这样的人才,不能因为害怕风头被他盖过而埋没他,反而更应该牢牢抓住,只要事业能够成功,以后哪怕是成为平起平坐的合作者,马建军也是乐意的。
马建军见齐欢没有表态,就说:“这是大家一起商量后得出的结果,我们之中,也就只有你最合适了,希望你不要辜负大家的期望。”
看着马建军异常真诚的眼神,齐欢笑了一下,这种工作热情和自己当初倒是很像:“我个人是没问题,只是我还有个弟弟需要照顾,恐怕走不开。”
马建军觉得齐欢哪里都好,看起来冷冷淡淡的,没想到这么儿女情长,感觉他做事就有些放不开手脚,果然是人无完人的,他在心中暗暗感慨。
他曾见过齐锦一两次,知道齐欢很重视他,忙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让你弟弟上我家住几天吧,你嫂子工作的地方离我家很近,照顾孩子很方便的。”
齐欢点头算是答应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让房东太太代为照顾小孩几天,但是他就是不想这么做,因为范文对小孩很好,因为小孩每天见到范文也像当初见到自己一样笑眯眯的,他不想小孩的心里除了自己外再多出另外的什么人。齐欢知道自己这样很自私,但是他就是忍不住。
找了个借口和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将小孩交给马建军后齐欢到美利坚绕了一个弯回来已经是七天以后的事了。
一下飞机齐欢就直奔马建军的家,这几天,没有小孩睡在身边,几乎夜夜失眠。
马建军看到齐欢比齐欢见到齐锦还激动。看着手上的合同与协议,马建军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澎湃,但是脸部颤抖的肌肉还是出卖了他
内心的激动。
国内的人想要走出去,国外的人也早就盯着中国市场这块大肥肉了,双方都在寻找一个契机试探着,摸索着。
马建军为了这份合同之前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了,齐欢出去走一遭就把合同给拿下,却也不能说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马建军热情地挽留齐欢吃过晚饭,拉着齐欢的手畅谈未来的蓝图,还说要把大家都聚在一起好好庆祝庆祝。
齐欢已经困得眼皮都睁不开了,强打起精神应付了几句。
马建军这个时候才发现齐欢眼圈发青,一副困倦的样子,忙说:“看我,高兴过头了,你快去我房里睡一觉吧,这次真真辛苦你了,你是我们龙腾的大功臣!”
齐欢婉言谢绝了马建军的好意,拉着齐锦告辞回他的小出租房去了。
齐锦早早就背好自己的包准备走人了,虽然他们对他都很好,可是小孩还是过得战战兢兢的,天天巴望着齐欢快回来。
齐欢一说走,齐锦马上就跟了上去。
齐欢也顾不得路人的眼光,牵着小孩的手问他:“有没有想哥?”
“想,可想了。”齐锦回答。
听得齐欢眉开眼笑,说:“我也很想你。”
“哥,你以后不走了好不好?”齐锦抬起头看着齐欢:“如果一定要走,能不能把我也带上?”小孩这几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会从半夜惊醒,想东想西的,总觉得齐欢会不要自己了,有时候还会悄悄哭鼻子。
“好。”
齐欢一回到家就趴到了床上挺尸,不一会儿鼾声就响起来了。
小孩把齐欢西装外套裤子鞋子还有袜子脱掉,又拿毛巾给齐欢擦了擦脸和手。齐欢任由小孩把自己翻来覆去地捣鼓着,不觉得烦反而觉得异常幸福。
小孩又写了会儿作业,打了个哈欠,洗了澡后,爬到了床上。
齐欢睡觉的时候会皱着眉头,小孩伸手摸了摸他眉心的小疙瘩,想到今天齐锦穿着西服的样子觉得特别好看,又爬起来把搭在椅子上的西装小心翼翼地叠好,才重新在齐欢身边躺下。想了想,又轻轻把侧躺着的齐欢的手臂抬起来放到自己身上,齐欢满身是臭汗,他也不嫌弃,安心睡下。
还好晚上的时候气温不是特别高,不然两个人都要捂出一身痱子。饶是这样,齐欢还是在半夜的时候被热醒了。
看到自己被小孩脱得只剩一件衬衫的不伦不类样,又看到小孩缩在自己怀里睡得满头大汗,齐欢没觉得好笑,但是嘴却咧得老大,觉得大晚上的自己就和个傻子似的。
他轻手轻脚地下床擦了擦身子又拿了把蒲扇给小孩扇着。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事业稳定下来,他和小孩的生活也将会越来越好,齐欢这么想着。


、第二十二章

齐欢要搬家了。
房子在一个新建的小区内,一厅一室,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采光良好,环境清幽,一切都很让他满意,唯一遗憾的是——这不是自己的房子。
古往今来,定有所居老有所养是每个中国老百姓的追求,齐欢也不例外。如今收入基本稳定,还能依靠得天独厚的优势捞些外快,比起穷尽一生血汗也未必能够在城市中挣得一席之地的劳苦大众,齐欢应该算得上是八辈子烧了高香得来的福气了。所以他现在才有闲情想着未来该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是担忧以后是否能够买得起房。
搬家的时候,齐锦帮着收拾东西,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齐欢扔掉的又被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捡回来。
齐欢大手大脚惯了,这也不要,那也不要,但是有齐锦在该扔的都扔不掉,更不要说那些看起来还有使用价值的了。
“哥,这箱子还是好的呢。”小孩看到齐欢把不要的东西统统塞到了那只红木箱子里,
这种箱子在齐欢看来是早就应该淘汰了的,既笨重又不美观,还占空间,放在哪里都不合适。
齐欢一边收拾着一边说:“不要了,到时候我们再买新的。”
小孩又看了看那只箱子,跑到一边收拾东西去了。他打算把想要的都想收好,免得到时候被齐欢丢光。
当看到小孩连小板凳都要使劲地往满满当当的包裹里塞的时候,齐欢无语了。看着小孩这边那边两头跑,满头大汗,脸颊通红,齐欢也就随他去了。
两个人忙活了大半个早上,该扔的没扔掉,该留的就更不用说了,被小孩捆地整整齐齐的,拉拉杂杂的倒是整理出不少东西。
小孩抱着放在金鱼缸里的乌龟,身边堆着收拾出来的锅碗瓢盆,看着面目全非的小房间,心里很是不舍,这里,算是他意识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他是个及恋旧的人,这种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性格加上后来的家庭环境的影响,使得他连一颗铅笔头都会好好保管着。
都已经离来开老远了,小孩还是依依不舍地回头张望着那栋灰扑扑的建筑。
齐欢花了二十块钱叫了一个老汉帮忙搬家,原本他是想叫辆小货车,东西放得多速度又快。但是当他和货车司机讲价的时候,那个迎上来的说自己愿意拉的老汉,不知怎么的就让齐欢改变了主意,反正不是很远,让他拉就让他拉吧。
老汉光着膀子在前面拉着,汗水顺着他黝黑的皮肤滑落下来,他的妻子就在后面帮着推车,粗糙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
日头晒得齐欢睁不开眼睛,汗水几乎打湿了他的衬衫。
老汉身上鼓起的肌肉、明晃晃的日光、炽热的路面、20块钱……生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易事。
齐欢见过很多这样的为了生活奔波在炎炎烈日之下,穿行在刺骨寒风之中的底层大众,背着孩子擦鞋的中年妇女,要不到工钱以命相搏的民工……
曾经的他和陈锦也是其中的一员,当他终于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熬到出头之日的时候,却把陈锦落在了那个他所不愿再回顾的角落里。
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终究是无法明白其中的苦与乐的……当怀着感恩的心态对待身边的一切的时候,齐欢发现自己开始同情弱者了……
到地方的时候,齐欢顺便让两夫妻帮忙把东西搬到了楼上,给了他们50块。
齐锦这只小铁公鸡倒是什么也没说,看着两夫妻脸上的笑容,心中闷闷。
不过,很快,小孩就从原先低落的情绪中走出来了。新家宽敞漂亮,墙壁粉刷一新,地面上还铺着大理石。
他还是第一次住这么好的房子呢。里里外外看个不够,把自己的小乌龟从卧室移到阳台,又从阳台移到客厅,一刻不得消停。
看看时间差不多快到12点了,齐欢将就着
弄了点吃的。小孩吃完饭,不一会儿就哈欠连天萎靡不振了。
齐欢将原先房东留下的床稍稍收拾了下,让小孩去睡午觉,自己一个人开始收拾房间。
他发现自己现在越来越静得下来了。以前的他是不安分的,一颗心蠢蠢欲动,稍一闲下来就觉得在浪费时间,浑身难受,不断地鞭策着自己去奋斗去经营去算计。天生劳碌命,有钱也不懂得享。
就像他坐在格调高雅的咖啡厅里喝着咖啡也不过是为了向别人显示的自己有品味。但实际上他丝毫不觉得一个下午就坐在连说话都要轻声细语的咖啡厅里喝喝饮料聊聊天是一件让人享受的事。咖啡好喝吗?苦了吧唧的有什么好喝的呢。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哪怕是闲坐着点钞票,他也是开心的充实的。
齐欢从兜里掏出一叠钱数了数,买个电视机应该够了。
他站起身推开卧室的门,看了看还趴在床上睡觉的小孩,将电风扇调低一档,然后悄悄退了出来。
外面日头毒辣,齐欢出去一趟回来就跟脱了一次水一样。但是没办法,他只有一天的假期,龙腾现在正在紧要关头,每个人都在加班加点,恨不得一天48小时,一星期14天。 马建军更是一副资本家的嘴脸不把他们压榨地连渣都不剩就不甘心。
齐欢能抽出一天时间搬家已经是极限了。
门一打开,小孩就冲了出来,齐欢往后退了一步才站稳。
刚搬了家,睡一觉醒过来却发现齐欢不见了,小孩急得团团转,想出去找齐欢,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找,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时不时扒着窗户看看齐欢回来没,门口一传来掏钥匙的声音,小孩就迫不及待重来出去。
看着小孩眼泪汪汪的双眼,齐欢摸了摸他的头:“怎么了?是不是又偷偷哭鼻子啊,男孩子怎么眼泪比女孩子还多啊。”
“我……我没有。”齐锦伸手擦了擦眼睛。
齐欢装作没看见,小孩很依赖他,一方面让他获得了深深的满足一方面又让他忍不住忧心,小孩总还是要学会独立的好。
齐欢弯腰把电视机搬进来。
“哥,这是什么呀?”齐锦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问。
“电视机啊,高不高兴?”
“真的啊,我们家也有电视了!”小孩一下子就破涕为笑了,寸步不离地看着齐欢把电视从纸箱子里搬出来,插上电源,安上天线。
这个时候彩色电视机已经开始大规模上市了,从前面看,样式古板地像个微波炉。
齐欢在家电市场里绕了一圈,虽然知道过不了多久这些东西就会很快地升级换代最终被市场淘汰,但是,一想到小孩看到电视后眉开眼笑的样子,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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