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光年-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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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起身准备离开,迟暮送他到门口,出去前,她又转过身来,“刚才有一点你误会了,昱辰他没来找你,并不是无心挽回,他说半年多来一直在给你寄信,但是你一封也没回过,他想你应该是不愿意再看见他。”
“信?”迟暮愣了愣,“我没有收到过什么信。”
江舟露出疑惑的表情,“他说他写了很多,你难道一封都没有收到?”
“一封都没有,再说,他明明有我的电子信箱,这年头谁还用笔写信。”迟暮自嘲道:“没准这是他给自己编造的一个逃避的借口而已。”
江舟含蓄地笑了,不再言语。
迟暮目送她进了电梯,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可脑子里挥之不去的就是江舟留下的那句话:他半年多来一直在给你寄信,但是你一封也没回过。
迟暮仔细回忆过去半年来收到的所有信件,确实没有一封来自江昱辰,那一个下午他的工作效率为零,想找些事情做赶跑脑子里的念头,又什么都做不好。
下班后,迟暮以极快的速度回家,把信箱里的各种信函和广告单全部翻出来一封一封找,果然没有,他又打开电脑查看电子信箱,还是一封都没有,就在他快要放弃这个惊天大谜团的时候,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
半年前。
他飞快地拿上钥匙出门,开车回到了自己原来租住的地方,那个安静的小区。门口影碟店的大婶看到许久未见的迟暮,熟络地凑上去想要唠嗑,结果一眨眼的功夫,眼里只余了一个急速奔跑的背影。
边喘气边敲开房东门的时候,迟暮一颗心在胸膛里咚咚跳个不停。
果然,房东开门看见是他,什么都没说,转身从屋子里抱出一个鞋盒。
“从你搬走之后不久,就一封接一封地来,我又不知道你搬到哪里去了,只好先帮你收着。”房东呵呵直笑,“你回去好好看看吧,别丢了什么贵重东西,还有记得通知寄信那边把地址改了,这房子没准下次又租给谁,别人可不见得会帮忙收信。”
迟暮谢过房东,抱着那个鞋盒回到车里,打开盒盖,里面果然躺着厚厚一叠信封,按收件时间从上往下排着,差不多装满了整个盒子。
做了半天思想准备,迟暮拿起第一封信。
信封上漂亮的花写体出自江昱辰无疑,可拆开后,里面除了一张空白的信纸,什么也没写。
迟暮把那张信纸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确认上边一个字没有,又拆开第二封。
这次信纸上有东西了,一个词,“Hello”。
一瞬间迟暮真以为江昱辰是在给他开个低级玩笑。
第三封信被拆开,里面终于出现了一句完整的话:“纽约今天下雪了,很美。”
迟暮一封接一封地往下看,所有信的内容都是千篇一律,要么是空白的信纸,要么就是单个的词或句,而且内容不是什么“天晴了”就是“下雨了”。迟暮不相信江昱辰费那么大功夫花那么多邮费寄了这么多信给他,就是为了聊天,名副其实地聊“天”,所有信纸堆在一起,几乎都要把所有关于天的话题聊完了。
直到最后一封信。
这与其说是封信,还不如说是个包裹,用胶布细心包好,占了鞋盒里大半的体积。包裹上邮费的一栏填着“20美金”,可笑的是这二十美金的数额居然全部贴的邮票,花花绿绿的各式邮票几乎贴满了包裹的正面。
拆开后,里面是一个真空密封起来的蛋糕盒,还附了张小纸条,盒子里装着已经起了霉菌的提拉米苏蛋糕,而纸条上记载的,是蛋糕制作配方。
迟暮看见了纸条正中用红色笔记标注的显眼字体:米酒八勺半。
将鞋盒放在一边,他趴在方向盘上想了一会,然后开车去了最近的超市,照了那张纸条上的指示,一样一样将原料放进推车里。最后他提着两大袋子东西回了家,一头钻进厨房,鼓捣了整整三个小时。
看着眼前做好的蛋糕,迟暮拿着叉子,犹豫了一会,轻轻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
苦涩,甘醇,清甜,三种味道依次在味蕾上绽开,层次分明。
这是正宗“先苦后甜”的味道。
那张纸条上写的东西果然不错,想要做出味道正好的“苦尽甘来”,八勺半米酒是最精准的量,一层一层浇上去,淡一些会不纯,多一些又太苦。
迟暮不知道江昱辰是怎样得到这张配方的,当初那家饭店制作提拉米苏的师傅已经不在了,而要靠自己摸索的话,要经过多少次的失败才能有这个结论?
江昱辰又不是闲得无聊,好端端研究这个做什么?
迟暮望向蛋糕的眼神顿时变得复杂,他又看了看带回来的包裹中已经发了霉的蛋糕。这应当是江昱辰亲手做的,为了怕变质还包装得很严谨,可惜再严谨的包装也顶不住漂洋过海的磕磕碰碰。
不经意间,他好像隐约在那块蛋糕表面见到了什么字,被变了色的霉菌遮掩着,看不清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迟暮拆开了包装,用小刀轻轻刮去坏掉的部分,看见的是用热巧克力写成的四个字:捡起我吧。
迟暮依稀记得,提拉米苏翻译成中文就是“捡起我吧”的意思。
他忽然觉得鼻头有些发酸,眼角有些发胀,忙用手揉了揉,将目光从那块蛋糕上挪开。
迟暮明白江昱辰是想委婉地表达什么,那些聊天气的信件也是,这份蛋糕也是,这倒很符合江昱辰的个性与骄傲,明明想要道歉,又挺起胸脯拉不下脸来,说一句“我想你”还非得摆出“无所谓”的表情。
他掏出手机,找到那串熟悉的号码,想拨过去,可过去的那些回忆又恰如其分地冒了出来,他们曾经的爱情,和在他在那个人身上感受到的痛苦,又阻止了他。
重新把电话放回口袋里,迟暮抱着电脑,提着一瓶刚买的朗姆酒,坐上阳台。清凉的夜风容易让人头脑清醒,迟暮一口将酒喝掉了小半瓶,借着那股酒劲,他在电脑上敲下了第一行字:《致我亲爱的人》,by夏树。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一个刚进入大学的男孩,在校园里邂逅了自己的初恋。”
回忆很庞杂,迟暮边想边整理,十指在键盘上跳跃如飞。等写到第五页,整整六千字过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写些什么。
这应当算是言情小说,但又言情得不彻底,因为它缺乏最基本的女主角。众所周知没有哪个言情小说会是用男人当主角,而且谈恋爱的对象也是一个男人接着一个男人,这不符合社会的主旋律,不管登在哪里都会被咔嚓一下枪毙掉。
盯着五号宋体字占满的屏幕,迟暮把手指放在Delete上,犹豫了半天,没下手。
他把文档打包发去了莫涟的邮箱。
三天之后,莫涟把迟暮叫到办公室,只扔出了五个字,“专栏连载吧。”
半个月后,最新一期的《GENT》封面上,除了青春靓丽的女模特,还附上一行让迟暮特别蛋疼的大字“王牌专栏作者夏树今夏最深情大作,直击另类爱情最深处的脆弱”。
迟暮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这种让人吐血三升的家庭主妇式标题绝对只有莫涟写得出来,那人做事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敢在杂志上连载违背主旋律的东西算一样,写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宣传语也算一样。
写的东西既然开始正儿八经地连载,就要有始有终,迟暮从未写过长篇,所以刚开始常被卡住。不过在夜以继日的纠结之后,他好歹把整个故事的架构整理了出来。大抵就是男孩喜欢另一个男孩,因为种种顾虑不能在一起,期间又有另一个男人加入,暗恋明恋三角恋,主人翁不断地在爱和背叛中间摸爬滚打直至内心强大后遇见真爱的故事,其中有男主角众多,男配角众多,男路人甲乙丙丁也众多。
莫涟给的版面不少,每期连载三万字,指标是六期之内搞定。迟暮本不认为这样题材的同性恋小说会有多少人感兴趣,但是连载到第二期结束后,无数读者发来的电子邮件差点挤爆了他的信箱,有赞扬的,有鼓励的,有谩骂的,但大部分还是提问的,而且问题几乎就只有一个:故事中的主人翁身边那么多男人走马灯似的转,到底谁才是主角的正牌?
谁是正牌?看见这个问题迟暮都笑了,就在不久之前,何小立也曾特地打电话来跟他深刻探讨过这个问题,难得那个见到书就头疼的人居然会静下心来看文字类的东西,发表起自己的见解来更是头头是道,说得有理有据:在已经出现的疑似男主角人选里就没一个好人,倒不如写个团灭,塑造悲剧结尾,主人翁孤独终老,既不违和读者又迎合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简直两全其美。
团灭迟暮必然是不会写的,但是书中主角的另一半是谁,这个问题,迟暮承认,他自己都没怎么考虑过。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几章就结局了~
74
74、第七十四章 。。。
写作是一件既痛苦又费时间的事情,迟暮却越来越自得其乐,这和生活不一样,到底是自己笔下掌控的世界,他要主角怎样就怎样,开心了,主角就温暖地与人相伴,不开心了,就整整他,背叛误会接二连三的来,狗血一大把一大把地撒。
等第四期连载完,在读者铺天盖地的抱怨邮件里,迟暮也觉得确实一不小心把主角整得太惨了一点,几乎次次都遇人不淑,于是慢慢琢磨着该给他物色个像样的归宿。他把过去那些“不淑”的人物一个个拉出来,对比一番,最终挑了个顺眼的开始塑造其正面形象。
可是随着故事往深处发展,迟暮奇怪地发现故事里的主人翁越来越像他本人,而他最后选出来塑造正面形象的“不淑”男二号,也和记忆力的某个影子相互重叠。
他高傲,但是个性不坏,他冷淡,但是也能对人微笑;他表面总装得很坚强,其实只是很好地隐藏了心里的脆弱;他曾经被伤害过,于是为了保护自己又不小心伤害了别人;他患得患失,给主角写了很多的信,却又碍于脸面说不出真正想说的话。
“好纠结的一对。”何小立看到原稿之后说:“迟暮,你确定这个最后定下来的人,不是江昱辰的化身?”
何小立现在彻底变成了迟暮的忠实读者,作为认识原作者的一大好处之一,就是能第一时间看到原稿,而不用等一个月一次的连载。
面对这个问题,迟暮想要否认,又觉得没必要,索性默认,像便像吧,就算再像,也不过是小说,而小说的一个定义就是永远不可能变为现实。
何小立见怎么问都没个确定的答案,也不再啰嗦了,或者说,是没空去罗嗦了。他最近脱离了悠闲似猪的生活,开始忙东忙西,不过忙的地方不是工作,而是忙他这一辈子可能只会忙一次的事情:向朗的妈妈去世了。
虽然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乏奇迹,但奇迹也不会像超市里两元一斤的大白菜,你需要的时候它就会来。何小立一直没倦怠过对向朗母亲的治疗,住最好的病房,用最好的药,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与死神的拉锯战还是接连失利。
就在不久之前,她的病情还有渐渐好转的迹象,可不过几天功夫,又急转直下,光是病危通知书就下了三次,向朗没日没夜地守在病床边,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
向朗曾向医生表示过想要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可惜这个要求被否决,医生的理由是病人发病初期治疗得不及时,又一直在接受化疗,身体早就过了适合手术的时机,加上病人年纪也大了,贸然手术,很有可能在进行到一半就会因为心脏衰竭死在手术台上。
医生的话表面意思很明白,含蓄表达的意思也很明白,现在他们只不过是在尽人事而听天命,能拖几天是几天,你们家属还是早些准备后事为好。
那几天,向朗从来没有从病床前离开过,何小立懒了这么久,肩上又挑了照顾两个人的重任,转得像个陀螺。
向朗的母亲是在一个阳光羲和的早晨去世的,那天她看起来精神还不错,甚至喝完了一大碗皮蛋瘦肉粥,然后看着床边的向朗和何小立,说了一番话。
那番话的内容如何,迟暮并不知道,不过他猜也能猜出来大概是老人家在临终托孤,可怜天下父母心,最放不下的便是自己的孩子,有何小立陪在向朗身边,她走得十分安详。
丧事按照老人的要求被简化,他们家也没什么亲戚,何小立选了一处好墓地,下葬时还请了几位老法师念往生咒。向朗捧着一束白花,穿着身黑西装笔直地站在一边,眼眶发红,模样让来参加葬礼的迟暮看了都有些戚戚然。
迟暮对何小立说:“你以后还是收着点心吧。”
何小立点起一根烟,深吸一口,嗓音有些哑,“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他现在身边除了我,再没别的亲人了。”
迟暮默然一会,何小立忽然褪下了右手腕上的两串木念珠,道:“这个送给你。”
木头念珠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迟暮记得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