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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饭馆小老板[重生]-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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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的整修过后,大一的新生重新开始上课,校园再次充满生机起来。

京大的课程安排的十分紧凑,一星期里头空余的时间其实不多,但是因为是大学,所以像高中一样紧张的学习氛围并不多见,而京大聚集着各地的天之骄子,对于学习这方面,他们不会输给任何人。

于是,在课业上,大多数人都放松下来,更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虽然不至于彻底把学业丢到一边,但是对于知识和学习的热情,已然减少。

对于大学,夏林有着自己的规划,他想上京大,一是圆上一世的梦,更重要的是因为京大的管理一直都是名列前茅,他想要将‘林家园’做成公司,想让它的名字家喻户晓,必然需要学习管理,所以,他来了京大。

虽然比起别人重活了一世,但是夏林在学习上并没有任何松懈。

毕竟,他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里,何况相比较于到‘哪里哪里玩,参加哪里哪里’的活动这些而言,夏林更觉得安静充满书香气息的图书馆更加吸引他。

*********

沈黎是天生的管理者,因为夏林的完全放权,所以他就完全没有了任何束缚,行为上更是大刀阔斧,他有心培训几个机灵的员工,可以给他搭把手,于是在招手员工的时候十分苛刻。

在b市这样的地方,从来最不缺的就是人,尤其是北上务工的,更是不少,又因为临近千禧年,新一辈的农村人不甘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所以他们背上背包,随着人流就来了b市。

可是,哪怕到了城市,就他们来说,也没有那么好混,工作更是不好找。

能够找到的,都是干体力活的。

男的还可以,因为他们有力气,在农村也是干的种地挖田的体力活,可是女的不一样,虽然她们会比起城市那些手不提肩不能抗的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疼爱大的女孩子更加能适应这样艰苦的生活,但不代表她们可以跟那些大男人一样搬砖无压力——

毕竟,男人和女人,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就是因为这样的时机,所以沈黎并不在乎自己提出来的要求有多么为难人,他知道,你不要别人也会要,你不接受不代表别人不接受。

于是在来应聘的百来人里头挑挑拣拣,沈黎终于满意地招到他要的员工,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外来务工的,虽然没有读多少书,但是胜在都是些实在人,不会有城里人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是难得的朴素纯真,他们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都是一样的。

随着夏林的军训完毕,相应的,饭馆的装修也开始临近尾声,沈黎已经聘请了需要的所有工作人员,七七八八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六七名,此时,他们正在被培训。

十月上旬,饭馆装修完毕,沈黎那边的培训也已经完成。

十月中旬,饭馆开业,祁若和她丈夫送来好束花篮,被摆放在门口,衬着十分喜庆。

这次的开业依旧如前两次一样,十分热闹,不过因为名气还没有打出来,大多数客人都是抱着尝试的心理进去。

而进入之后看到里头干净整齐的环境卫生,在心中的印象增加了不少分,再加上服务员个个精神饱满的,笑容也很灿烂,不知不觉,心情好上不好,印象分就开始蹭蹭蹭的往上升了。

因为重生的缘故,夏林十分清楚,在后世,大家有多么关注卫生健康的问题,他就看到很多次那些洋快餐中枪,但是客人依旧没减少多少。

夏林曾经也好奇,还专门去做了调查,反馈回来的答案,不外乎是至少人家的表面环境做得很好,店面干净整齐,有的被调查者甚至举出了例子,说明些店面,甚至连一个好点的环境都没法提供——

夏林觉得,这也许就是区别。

吸取了这样的经验,夏林对于饭馆的环境卫生要求一直很高,这让所有进店消费的都觉得很放心。

毕竟人都是有自我安慰的心理,只要表面看起来干净整洁,他们就可以自然而然的认为厨房的卫生一定也是做的到位。

当然,夏林自己开饭馆,不仅仅只是要求表面的卫生做好,其他的也十分严格。

夏林相信因果报应,而这一世他又是重生回来,鬼神之事他便更加相信了,所以他一直觉得,如果他要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上天就会夺走他这一世的幸运,现在的生活,他过的很满足,有爱着他的家人,还有爱人,他很幸福。

何况,夏林也认为,开饭馆的,就是给那些不方便做饭的人吃的安全又放心,让他们感觉到家里的味道,这才是做菜的本质,他相信,自己招聘来的这些厨师,也不愿意自己做出来的饭菜,因为材料和卫生问题,就被全盘否定。

金钱很重要,因为有时候它能够救命,但是生活里,不应该只剩下钱……还应该有其他的追求。

夏林一直都认为,钱不用太多,够用就好,虽然他现在努力赚钱,但是因为这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不能觉得手上的钱够用,就完全荒废着过日子,这样的人生,就完全失去了意义。

饭馆开业当天的业绩是很好的,甚至有些超出夏林的意料,因为这一天的收益,已经达到七千多,甚至快要八千,而且是净收入,那些七七八八的成本费已经完全扣除。

经历过好几次这样的情况,夏林已经不再惊讶,仔细算来,开业当天有这样的收入也算是正常,毕竟饭馆的地址是在繁华的地段,那里每天人来人往,热闹的不得了。

对于夏林淡定的模样,沈黎表示很满意,对于管理者而言,最忌讳的,就是喜形于色,把什么都在脸上表现出来——

现在的沈黎,也可以算是夏林的半个老师,所以看着自己的学生,越看越满意。

十月下旬,b市的温度开始骤降,昼夜温差极大,夜晚走在路上,风吹来,凉的冻人。

星期六一大早,夏母便早早把还在睡懒觉的夏林从床上挖起来,早先已经决定好的买房事情,现在终于要付诸行动。

这些日子以来,夏母和曾颖都在看哪个地区的房子好,哪个小区环境清幽,终于在不久前,选中了一个小区,距离京大不算远,坐车不到半个小时,而且离市中心也近,交通之类的都很方便,小区附近就是大型超市,买菜买东西的,很是很简单的事情。

既然选好地方,照着夏母和曾颖的说风就是雨的风风火火性格,就打算去买了,这样还能够在这里半年房租到期时候搬到新家,而且也趁着现在手头上的钱足够。

夏林被挖起来,还有些没有睡醒,他昨天晚上写论文写到很晚,又加上网看了一些东西,很晚才睡,现在正是困得要命的时候。

夏林随眼惺忪的,坐在床上茫茫然地看着夏母,看起来实在很小孩子气,夏母难得看到这样的儿子,表情更加温和。

“小宝,起来了,吃完早饭我们去看房子。”

夏林迷迷瞪瞪,反应比平时慢半拍:“……哦。”

点了头,不过夏林却半天没有动,夏母也不再催,打算让夏林自己清醒过来。她转身走出房间,来到客厅,餐桌上,曾颖和沈黎已经在等着了,夏母对他们笑笑,语气充满宠溺和满足:“你们先吃,小宝还在迷糊呢,估计要晚点。”

曾颖和沈黎表示不在意,“没关系,反正今天我们都没有事情。”

他们已经在一起,曾颖要买房,沈黎自然要一起去看房,毕竟以后那就是他们两个人的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算是过渡,明天开始进入出柜前准备!

^_^放心放心,其实夏母真的是温柔的大家长哟。

最重要的是,她很爱很爱自己的孩子=3=

 第54章 (捉虫)

夏林真正清醒过来,是十分钟以后了;等他洗漱完毕出来;已经是二十分钟过后。

此时,夏母和曾颖还是沈黎三人正坐在餐桌上聊天;三个人聊得很开心的模样,摆放在他们面前的早餐都还未动。

曾颖的位置正好面对房间;她刚好说完话,一抬头就看到夏林站在房门口;于是招招手说道:“小宝;清醒啦,快来吃饭;都要凉了呀。”

十一月份的b市早晨的温度很低;只有三四度,哪怕开着暖气,放了快要半个小时的早餐也已经凉了。

夏林这才反应过来,然后给闹了个大红脸,“你们应该要先吃的。”说话的语气带着歉意,他实在太困,而且冬天又是睡觉的好时机,所以这一觉,就完全过头了。

曾颖一只手撑着下巴,懒洋洋笑眯眯的:“一家人要一桌吃饭才像样呀。”

夏林闻言,心里一暖,迈开脚步走到餐桌前,拉开椅子坐下。

夏母见自家儿子已经完全清醒,便笑着附和曾颖的话:“是的,一家人要一起吃味道才会更好。”

因为早餐都凉的差不多了,所以沈黎便只好将其重新拿进微波炉加热,好在今天的早餐是奶黄包配小米粥,热一下很快。

吃过早餐之后,四人便出门了。

夏母和曾颖看中的房子位于xx路,是新开发的楼盘,刚刚竣工完没有多久,一平方卖价三千二,不过因为地理位置足够优越,所以这个价格并不算高,而那里大部分的房子都是十乘十新的,而且多数都是新建的楼盘,从外观看就看得出来。

夏母他们四人在小区门口拦下一辆的士,事实上,那个楼盘离他们住的地方就只有几站的距离,走路大概是四十分钟左右而已。

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地方,夏母他们下车,走进了售楼中心。

售楼小姐十分热情地带着他们看了房子,因为户型都是差不多的,所以在反复对比下,夏母和曾颖都十分中意七八层的位置,不会太高,也不算太低,算是在中间的位置,哪怕电梯维修停电,爬个楼梯也可以当做锻炼身体。

而且这个小区绿化做得很好,一眼望去,绿树成荫,走在里头,觉得空气都好了不少,这在满是钢筋水泥的城市算是很大的优势了,毕竟谁都喜欢住在空气清新的地方,而树木这种绿色植物,更是讨喜的。

这个小区的房子,不愁卖,刚开盘就已经被订下不少,幸好夏母和曾颖看中的楼层都还有空余。

夏母和曾颖也爽快,当即拍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三套房子,夏母两套,沈黎和曾颖两人合买一套,这个决定,是沈黎做的,当然,曾颖也表示同意。

既然已经决定在一起,那么买房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了,两个人一人一半,曾颖觉得很好。

售楼小姐一听面前的四人一次性买了三套房,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起来了,接待越发热情起来,天知道就今天这笔单子,她的抽成就已经上万,面前是四人现在简直就是她的上帝啊。

夏母选中的两套房子,总面积加起来有三百五十多个平方,也就是一套房子是一百七十多,一平方三千二,总共就是一百一十四万,售楼小姐给了夏母他们优惠,省掉了一个零头。

一次性付清一百多万,对于夏母而言也是困难的,所以她打算按揭,售楼小姐对此并不惊讶,在这个时候,一次性就能随随便便掏出个百来万的,她才需要吃惊好嘛,毕竟即使在b市,随便一出手就是百万的人,有是有,但是身份绝对不一般。

夏母签了合同,一套写自己的名字,一套签夏林的名字,又先付了三十万的首付之后,售楼小姐便微笑着承诺夏母他们会尽管办理好手续的。

于是,年纪十八周的夏林在b市这样一个后世的房子炒到天价的地方拥有了一套房子,就以后单单用来出租,每个月的收入都不少。

曾颖和沈黎没有像夏母一样是按揭的,他们直接付全额,毕竟一人三十几万,他们还是出得起的。因为房子是两个人一起的,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

两个名字并在一起,就跟夫妻一样,看起来十分有爱。

买完房子,夏母算是松了一口气,算是完成一件大事了。

吃过午饭之后,大家就提议回家,顶着寒风凛冽逛街什么的,不是脑袋抽了就是太闲,这两点放在夏母他们身上都不成立,所以没有人愿意在这样的天气下头在外面多逗留。

*******

十一月中旬,蒋云启来到b市,他的公司已经正式落户b市,地址就在二环之内一处写字楼。

初来b市,夏母在‘林家园’给蒋云启办了欢迎会。

结束之后,夏母问道:“云启啊,你刚来b市,有地方住吗?”

蒋云启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小孩一样,心中打着自己的小主意,这会听了夏母的问题,便回道:“暂时还没有时间找房子,大概会先住在酒店里。”

夏母一听,哪里能让蒋云启住在酒店里,“要是你不嫌来回跑来跑去的麻烦,你就住我们家吧,单独的房间是没有了,不过你跟小宝关系那么好,要是不介意,就跟他住吧。到时候我们房子装修好了,你就跟小宝住一起算了,反正小宝暂时也是一个人住,多你一个也不差,还能有个照应。”

大概是售楼小姐觉得这样的大客户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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