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抽奖系统-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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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丁朗并不喜欢冬天开空调,他总觉得闷,但今天情况特殊,要是他没忘记收被子就不会有这一出,不过黄子卿开口的事情,他认真想了想,还是点头了。
虽然那个小区离学校算不上近,但也称不上远,往返只要乘坐地铁或者公交就好,现在宿舍里就自己一个人,虽然自在,但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把研究的材料拿到黄子卿家里,他家有个大书房,丁朗曾经扫过两眼,其中有不少专业书籍,虽然黄子卿自己是不看的,只拿它们装门面(…)。
作者有话要说:我去*你特么再给我抽劳资就不更了o( ̄ヘ ̄o#) !
三千多字…总算不短小了,还有一更大家明天起床看吧
第109章 平淡的幸福
到了黄子卿家,丁朗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特么刚离开学校的时候被子还是没收…
算了就让它们在寒冷的冬风中瑟瑟发抖地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吧=。=
关于出柜那事儿吧,丁朗现在没打算告诉黄子卿,一是因为自己算是被动出柜,因为不想对父母撒谎,所以在被问到女朋友的时候默认了自己有男朋友的事情,然后父母虽然生气了几天,但之后态度…算正常吧,没有竭斯底里什么的;二是因为,他觉得黄家人(尤其连老一辈的黄老先生)都被黄子卿自己搞定了,在一起没多久他就被领去见了家长,那么他也想自己解决掉家里的问题,让黄子卿在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不用受委屈。
这种想法固然天真,却是他真实的想法。
虽然平常丁朗不怎么过来,更是只在这里住过一次,但黄子卿早就腾出了一个房间给他,布置都是按照他的喜好来的,简洁大方,而且比起黄子卿单身时的简洁大方来说,现在的这个风格还带点小温馨,有家的味道。
想想之前这房子里没一点人气的样子,对比现在,黄子卿满足极了。
八戒今天是跟丁朗一起坐飞机过来的,被关在航空箱里闷了几个小时心情相当不爽,旁边还有一只逗比的金毛一直折腾,所以它今天很累,被黄子卿接回家之后,跟悟空稍微玩了会儿就直接睡了,所以它错过了第一时间向主人卖萌的机会。
时间已经接近两点,丁朗几乎是刚挨着床就睡着了,黄子卿在一边看得心疼,开了空调和加湿器,才自己一个人寂寞地跑隔壁房间睡了。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也许是早就养成的生物钟作祟,虽然丁朗两点才睡觉,但第二天还是不到七点就睁开了眼睛。外面雾蒙蒙的,看不太真切,首都的空气一向不怎么好,最近雾霾严重,影响心情。
叹了口气,他干脆推开被子穿衣服起床。
黄子卿早就暗戳戳地给他准备好了牙刷、牙杯、毛巾这些东西,丁朗刷完牙洗完脸就去准备早餐。
熟门熟路地来到冰箱前,他翻出两个鸡蛋,一包香肠,又熬了点南瓜粥。
比起西式早餐他还是更喜欢粥之类的中式早餐,大概是因为粥暖暖的喝下去很有分量的缘故。不过黄子卿家连榨菜这么接地气的东西都没有就让他皱眉了,只能把冰箱里剩下那半个圆南瓜撇成细细的丝,放进锅里跟粥一起熬。
要把南瓜都化开进粥里很费功夫,而且要时不时打开来搅拌一下,等南瓜丝完全化了再稍微加一点点糖提味,南瓜粥才算熬好。
黄子卿昨天忙到很晚,收到丁朗的短信又着急慌忙地赶过去,今天就有点睡过头,还是闻到了粥的香味才醒来的。
他颇有些懊恼,今天不用去上班,原本想着早点起来还能跟丁朗多相处一会儿,没想到现在早餐他都做好了。
手指在衣柜里游移了一会儿,他才挑起一件白衬衫,套在身上。
他的身材一点都不像常年坐办公室的人,没有一丝赘肉,六块腹肌闪闪发亮,套着有些透的白衬衫,配上那张面瘫脸,简直就是禁欲的诱惑。
丁朗正拿着汤勺搅拌南瓜粥,抬头一看就见到黄子卿身上套着一件白衬衫,扣子没扣,露出完美的身材,颇有些看呆。
黄子卿傲娇一笑,慢慢地,慢慢地,把扣子一颗一颗扣上去。
整个过程简直可以拍下来当自撸片儿!
一本正经地诱惑什么的,太犯规了!
黄子卿留下一个*的背影自己进了盥洗室洗漱,只留下丁朗继续拿着勺子搅拌…
等他洗漱完进厨房,就发现自家恋人的眼睛皮卡皮卡的在闪——对着他。
发现这一点的黄子卿异常得瑟,低头给了丁朗一个热情的早安吻。
直到两人都红了脸这个吻才结束,丁朗还有些气喘吁吁的,手里拿着汤勺,思维似乎停顿了一会儿,发现锅里的粥有扑出来的趋势,这才反应过来继续搅拌。
他在那边搅拌粥,黄子卿就自觉地去煎蛋和香肠。虽然他不怎么会做菜,但这种简单的东西还是能搞定的,要知道每个天朝的海外党都是被逼得自己动手下厨的。
两人在吃早饭时还聊起了这个话题,黄子卿颇为感慨:“当年留学的时候没时间天天下馆子,又受不了每天炸鱼薯条汉堡什么的,吃了好几天泡面之后实在受不了,我又不会做饭的,干脆学人家去买老干妈,炒一大锅饭放在那边分两三天吃,每次吃就热一点。”
第一次用老干妈炒饭,吃了一口进嘴里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流泪了——想家。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艰苦岁月,还是觉得挺有趣的。当地不少华夏留学生,每次有什么节日都会聚集在一起,包饺子或者吃火锅,当地的华夏餐馆味道不正宗,也比较贵,他们干脆就自己做;过年的时候没办法回家,就聚在一起看春晚。在国内从来不怎么看春晚的这群留学生,在国外看到春晚的感觉却截然不同,虽然也会吐槽,但只要有节目看就好,那种感觉真的形容不出。
吃完早饭黄子卿洗碗,丁朗就站在他身边跟他一起聊天。
聊他的留学生活,聊丁朗的研究,聊黄爷爷最近又淘到一盆好花,聊丁奶奶的店又推出了什么新品很受欢迎…
这种日常的感觉,很幸福。
黄子卿嘴角翘起一个微笑的弧度。
这就是他想要的家。
洗完碗两人一起去超市买菜。
正在挑着虾呢,突然从旁边窜出来两个女生,其中齐刘海的那个手里还举着相机特别兴奋的样子问:“你好,请问你是丁朗吗?”
…丁朗立马笑起来:“好多人都说我像他呢,他到底是谁啊?”
女生有些失望,但还是很兴奋,问能不能合影。
还没等丁朗拒绝,黄子卿就一手把他拉开了。
丁朗也不高兴被人这么追着问要合影,不然也不会否认自己的身份了,幸好最近又爆出了几个明星的虐恋新闻,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走了,不然即使帖子删除了他也还是会很火的。
原本兴冲冲跑出来买菜的好心情就这么被破坏掉了,丁朗也不是恼那个女生,他只是恼现在自己的名气太大了。
比如之前他拿去参加书协展览的那几幅作品,原本身为新晋书法家,每幅作品卖到个几千块钱真的已经算行情很不错了,结果那作品是他写的消息一放出去,那些字的价格就被炒高了不少,其中最高的那副“上善若水”已经标价上百万,实在让人不敢相信。
买这字的人估计还真不是因为看上了这字儿,据说人土豪是因为想让自己孩子好好学习,以丁朗为榜样才一掷千金买下了那副字。
虽然有书法评论家说,丁朗的字很有大师风范,并且很有发展潜力,一直在进步,将来肯定会更好之类,但那副上善若水存在明显的缺陷,丁朗自己觉得它的价值最多也就几千块而已,现在被捧到这个高度是他没想到的。
只是因为现在的他有了名声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苍老师的字都能卖几十万…= =
yususiyin扔了一颗地雷金属件扔了一颗地雷说好了不变扔了一颗地雷风堂扔了一颗地雷风堂扔了一颗手榴弹五小姐扔了一颗地雷风堂扔了一颗地雷风堂扔了一颗地雷胤宁brant扔了一颗地雷能在我尿性发作隔日更就算了还只有五点的情况下仍旧真爱我给我扔地雷么么哒,所以我要二次感谢quq晚安,我去睡觉了
第110章 黄峥嵘的书法
买好菜回家丁朗已经调整好了心态。
两人一起挑菜做饭,别有一番滋味,吃过午饭又去买了一堆东西一起回黄家看黄峥嵘。
黄峥嵘已经八十多,看着是挺硬朗的,但毕竟是老了,身子骨不如从前了,还好他一直坚持锻炼,生活方式健康,又有国手级别的大夫一直看护着,大病小病都很少得。
像他这种就不需要大补的补品,不然对他反而不好,所以丁朗给黄爷爷买的东西从来都没有那些什么人参雪蛤之类的。
见他们回来,黄老先生显然很高兴,吩咐厨房晚上做一道梅干菜烧肉(…)就拉着两人在花园里聊天。
他很喜欢丁朗,几乎到了把他当第二个孙子的地步。
“小朗给我讲讲你那个什么五轴联动机床,它跟普通的机床有什么差别?我跟我几个老战友说这个他们都听不懂!可着急的我!”黄峥嵘拉过丁朗的手笑眯眯地问。这段时间那些大型国企和实验室争夺这种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的事情连他都知道了,也就好奇上了。
老人家对这种技术不怎么了解是正常的,丁朗尽量用通俗的语言解释。
“原来是这么回事!还是小朗懂得多啊!”怪不得那么多国企和实验室要抢呢,“听子卿说你现在又成立了一个项目?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跟他说,他解决不了就找爷爷!”黄老爷子豪气地说,王霸之气外溢。
他也没问这个新成立的项目是什么,丁朗的研究项目已经算机密了,即使黄老先生有资格知道他也不会去问的。
他说出这么霸气的话也不是一味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孙媳妇,而是认真的想要为国家科研事业做点什么。
丁朗现在有首都大学保驾护航,而且教授学者当中,基本上整个计算机系和材料学系都相当挺他,更有秦水鸥这种业界大拿站在他身后,起码国内在这两个专业里,没人敢找他麻烦,只是初次踏入物理专业,虽然学校一如既往地挺他,但毕竟还没有什么成果,没有说服力,所以还真有点小麻烦,不过这种小麻烦别说黄峥嵘了,连黄子卿都不用出动——只要丁朗能够做出成绩,这些小麻烦小问题就迎刃而解。
无非是某些物理系的教授认为丁朗作为一个外系的人,能够获得本系这么多资源太浪费了而已,只要有成绩,这些质疑就会消失——更何况其实丁朗并不在乎这些质疑。
不过面对黄老爷子的好心,他还是笑着应下了。
接着黄老爷子兴致来了就拉着他给他看花园里那些花花草草,又揪着黄子卿下了几盘棋,最后心情舒畅,干脆让人铺纸自己要写字。
黄峥嵘出身于富贵商贾人家,家里为他花大价钱请来京城的老师教课,他的字一向是极好的,尤其在革(命途中壮志凌云写下的“逐鹿中原”和开国大典前夕写下的“一唱雄鸡天下白”算得上是现代之后的书法作品中最有价值的作品了——无价之宝!现在这两张作品都还放在国家博物馆里。
丁朗曾经有幸前往观摩过,逐鹿中原四字,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雄心壮志,壮志凌云,那种天下舍我其谁的气场也只有少年时期的黄老才有了,到了后来,他气质越来越内敛温和,性格越来越低调,虽偶有霸气外露却再没有出现过“逐鹿中原”四字中透露出的那种痛快过。
而一唱雄鸡天下白,则大开大合,当时乾坤已定,革)命终于成功,所以平日里内敛的黄老也难得霸气外泄了一把。
两幅字放在一起看,逐鹿中原更多的突出了自己,写下这字的时候老爷子才二十岁出头,当时正迎来他初次赶赴前线参加革0命,自然豪情万丈天下舍我其谁,而一唱雄鸡天下白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多,性子更加沉稳了,激动于亲手参与的时代终将来临,感动于这个曾经被践踏在外国列强脚下的、四分五裂的国家终于“天下白”了,挥斥方遒,写下了那副字。
少年意气风发,壮年执掌一方。
这两幅字,不仅是艺术价值,其所代表的特殊时代的价值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甚至从来没有人给它们定过价格。
想起那两幅字,丁朗多少有点恍惚,走了会儿神,回头再看黄峥嵘已经写了一行,正在写第二行字。
现在他日子过得舒服,这字明显也有变化,愈发的轻松自在了,早年他是行书楷书写的好,如今却是草书写的好,而且不同于另一位开国领袖草书的狂气,黄峥嵘的草书是肆意的,也是想哪儿走哪儿的,简而言之就是随心所欲的。
写完一幅字,黄老爷子拿起来看了看,仿佛挺满意的样子,然后便让出了位置给丁朗:“我可听说小朗的字写得很好,给爷爷露一手?”
丁朗挑了一只笔,拿在手里就感觉到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