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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逆天七界行-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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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的一声,任千寻被打断顿悟显然心神受到了穿上吐出了一口精血。没错,不是普通的血液是精血,好在血煞*精血充盈,没有太大的伤害。
    “贼子,我任千寻不亲手杀你,誓不为人。我要千刀万剐,我要你死无全尸,挫骨扬灰。”任千寻怒火冲天,满腔的恨意无法发泄。随即挥出一剑“万剑归宗。”无数的剑气纵横,没有目标,所到之处一片狼藉。
    
   

第四十二章 至高峰上
    “银身现!”任千寻瞬间变成银铸般两米多的小巨人,道道的黑纹更添神秘的色彩。任千寻没有用什么步法轻功,只是徒腿狂奔。七重天的速度本来70m/左右,可此时的任千寻的速度达到了92m/s。这还是爬山,若是平地恐怕能达到后天的极限。
    “风云步法。”云飞扬使出了蜀山风云一脉的独门轻功,飘逸潇洒,一股道人的气质。风卷道袍,似若飘云,飘渺迷踪。速度也到了88m/s。
    “九宫玄步。”吴九幽的速度只有80m/s,但是其原理是九宫推理,在在复杂的地形可以最快的计算出最佳的路线。速度虽然偏慢,但丝毫没有落到云飞扬后面,有时还能超越云飞扬。
    任千寻一马当前,如履平地,放出全部的气息。一些独居实力低微的妖兽,纷纷避开了。一些不长眼的妖兽都被秒杀。虽然顿悟被打断,但是任千寻的剑法也增强了许多,足以秒杀任何七重天妖兽,八重天也只需三五剑。
    有任千寻这个屠戮机器,紧跟其后的吴九幽和和云飞扬倒也轻松,但和任千寻的差距也越拖越大。此时已经差了三丈远了。
    如果说,至高峰山脚花草树木属于“春天地带。”那此时任千寻三人已经进入了“夏天地带。”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充足的缘故。这里古木参天,花草盎然,沙沙作响,怪树层层,依山而长,茂盛到了极致,生机到了极点。
    任千寻此时没有一丝欣赏风景的情趣,只是怒火中烧。在修者界,顿悟几乎只是一个传说。顿悟者无一不天资过人,心志坚定。每个人也都是机缘巧合才进入顿悟状态,没有任何规律,只有靠个人运气。一朝顿悟,胜过十年苦修。打断顿悟的仇恨胜过杀人妻女,此仇不共戴天。
    一盏茶的功夫,任千寻循着黑影人的痕迹一路追到了“秋天地带。”秋天一个丰收的季节,硕果累累。植物用一生的努力,把生命的结晶馈赠给人类。秋天也是一个萧瑟走向死亡的季节,这是沉闷悲哀的时节。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不论是人还是物,总有走向终结,走向毁灭的一天。日落西山,暮气沉沉,傍晚太阳不甘落幕,用最后的光辉演绎着刹那的永恒。
    片刻后,任千寻来到了“冬天地带。”冬天是一个泯灭的时代。万物归虚,一片死寂,举目荒凉,冰冷的气温,赋予了寒风,刺骨,凛冽与绝情。当绝大多数的生命死亡或者潜伏的时候,总有一些傲骨不屈的存在,那就是四季常青,它往往只是一个迎风而**。千千万万都臣服的冬天的脚下,匍匐。只有常青一个,只是一个,倔强的用信念打败冬天。即使是天,我也不服,我的命,我自主。
    终于,任千寻征服了这座大山,踏上最高顶。每个登山者,站在峰顶都有一种豪情自心边来。任千寻豪情万丈,情不自禁的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此时的至高峰顶,电闪雷鸣,黑云压天。九天神雷,自天上天轰鸣而下。雷,就是毁灭的代名词。一个金发碧眼,发至双肩的外国青年男子。披肩发的男子很是少见,这不只是尝试,而是勇气。打破陈规,击碎世俗的勇气,一种我笑他人看不穿的自信和坚持。道道雷电劈在长发男子身上,毫发无损。很显然,他在借助雷电修炼。比玩火还要危险,玩火要*,玩雷投胎做墨人。(被雷电劈糊了,自然变成黑色的墨人。)
    就在任千寻观察的时候,自长发男子身后走出一个与之截然相反的板寸军人男子,还穿着天朝军装,活力四射,干练笔直,眼神中的坚定和杀气十分的不凡。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军人男子习惯性的打个敬礼,开始礼貌性的自我介绍。
    “是…你…打…断…我…的…顿…悟…吗?”任千寻一字一句的说出了这九个字,说不出的怒火燃烧在胸中,一旦释放足以焚烧万物。
    “我是天朝第三特种大队,龙腾的总队长。。。”军人男子被打断没有生气,继续自己我介绍。
    “是…你…吗?”彻骨的声音再次响起,冷静下的愤怒更加可怕。
    “我是龙腾队长。。。”
    “没有自我存在感的家伙,你总是强调,天朝,军方,部队,队长,却不是自己,你的骄傲仅仅建立在自己的权之上。没有权力,你一文不值,好可悲。”任千寻冷声道:“该我介绍,我是任千寻。”简单的介绍,却有无比的自信,我是我,我就是自己的荣耀。
    “是我又怎么样?任千寻你一个人怎么和国家机器对抗,不如加入。。。”军百战一副劝说口吻。
    “是你就好。”任千寻飞步上前,举起血剑没有用剑气,用最原始的方式攻击。“守护剑法之万剑纵横。”任千寻为什么给自己的剑法起名守护,他的道,他的心,就是守护。守护亲人,守护爱人,守护朋友,守护兄弟,守护恩师,守护知己,守护所有自己所在乎的,所有融入自己的生命的人,当然此刻任千寻要守护自己。为此可以拼尽所有,玉石俱焚,在所不惜。
    剑影无数,浮光掠影。不是内力剑气,而是剑快到极点,出现了幻影。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快不仅无法防御,快到极致,自然力量也强到了极致。
    “千军易首!”这是和军道杀拳一样稀少的军方先天武技。这一招就是军方前辈在千军万马中灭杀敌首时,自创的招式。锋芒毕露,杀气冲天,干净利落,简单直接。
    军人男子手上的手套是极品的凡器,比任千寻的上品血剑还要强一筹,仅次于灵器。所以军人男子依仗手套生生的接住了如花的剑影。但剑乃百兵中的皇者,纯粹的杀伐之器。军人男子明显处于下风,节节败退。八重天的军人男子被死死的压着打。
    “云飞扬,还等什么,一块动手杀了这个国家叛徒,我会为你邀功的。”军百战给任千寻戴帽子,称其国家叛徒,用空头支票诱惑云飞扬出手。
    “军百战,我来助你一臂之力。”云飞扬闻言也不犹豫直接上前。他一直忍着任千寻也一肚子的气。“任千寻,纳命来!”是那招刺杀剑法“风云莫测。”
    
   

第四十三章 峰顶大战
    “化血神拳之蛟龙盘身!”任千寻运转极致的血煞*,变为血人状态。噗噗噗噗噗噗噗!连续吐了七口精血,化作了七条血色蛟龙盘在身上,这一下就抽空了任千寻七成的内力。
    七条血色蛟龙完美的覆盖全身,全方位无差别的防御。任千寻直接无视掉云飞扬,眼里的敌人只有军百战,随即强攻下去。“守护剑法之万剑归宗。”任千寻的没有像平时一样把剑气溪流均匀的覆盖整个剑身,此时全部的剑意都聚集在剑尖上。神来一剑,惊若翩鸿,气势万千,只是一刺。
    剑法速来以快和灵活著称,这一刺,军百战避无可避。他只有硬着头皮运足内力不停的后退。刺啦一声,轻松的刺穿军百战的内力防御,转瞬间又透过上品内甲,刺到了腹部。旋即任千寻把血剑抽了出来,军百战的血液顿时喷涌而出。
    一旁藏匿在风云中的云飞扬,见任千寻无视他,心中不悦,看准了一个角度,瞄准左胸的心脏处,心中狂叫:去死吧,去死吧任千寻。”顶尖的先天剑法大风云剑法和极品凡器大风云剑是最好的组合,昔日蜀山鲁不凡用此剑法杀过十余位魔道先天,闻名天下。所以云飞扬对这一击极为自信。
    这一剑灌注云飞扬八重天的所有内力。大风云轻松的撕开了蛟龙盘身的血色防御,云飞扬心中大喜,继续用力想要刺穿任千寻的心脏。但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七条血色蛟龙灵性非凡,蛟龙纷纷张开血盆大口一起咬住了大风云剑,然后七条蛟龙开始从剑尖出往剑柄出盘旋延伸,转瞬间盘踞到大风云剑剑柄。啊!云飞扬一声惨叫,被蛟龙深深的咬穿手,大风云剑脱手而出,落到任千寻手中。
    任千寻还是不看也不看云飞扬,任千寻此时的唯一想法就是快速斩杀军百战以解心头之恨。此时任千寻一手血剑,一手大风云剑。“守护剑法之双手万剑归宗。”
    这招万剑归宗是任千寻最强的单体攻击剑招。血剑化作的七彩剑气巨剑直奔而去,紧接着任千寻把大风云剑全力一掷,顿时金光大闪也朝着军百战去了。
    “大金刚手之合手向佛”军百战使出了另一门佛门先天武技大金刚手,军百战双手合拢,双手的颜色也好像变成了佛陀金刚的金色,又像僧人拜佛的样子双手留一丝的缝隙。这是军百战最强的防御。七彩的剑气与与金刚手碰撞在一起。接住了,不过七彩巨剑剑气,随即变成无数的小剑气,铿铿锵锵的击打在金刚手上,激射出无数的火花,军百战退了半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被任千寻投掷的大风云飞了过来,周围的气流涌动,有破空声清晰看闻。咻!咻!咻!大风云剑进入了金刚手的缝隙。啪!军百战的金刚手立刻合拢吧大风云剑夹住了。不过他还是小瞧了这一剑的犀利,金刚手合拢的同时,大风云剑还是生生往前进了一寸,只差几毫米就刺到了军百战的颈部。
    任千寻占据了先手的优势,没有想过就这么简单的放过军百战。任千寻此时内力所剩无几,干脆启动了银身,赫然任千寻变成了近乎一丈的巨人。嗖的一声,速度快到极点,瞬间移动般的,任千寻就来到了军百战面前。一拳!没有任何内力,纯粹*力量的一拳。嘭!这一拳重重的击打在军百战的肚子上,军百战倒飞出去,大约三丈远落地,吐了一口鲜血。
    “大风云掌法之云起飞扬!”此时云飞扬手中无剑,只有用掌法。任千寻只顾的攻击军百战,全然不顾云飞扬。云飞扬这一掌实实的拍在任千寻的背部,好在任千寻有银身,不过还是吐了一口鲜血。军百战被击飞出去,任千寻得空,转身就是一拳,云飞扬伸出双掌抵御,不过还是往后滑了数步。
    “哈哈哈!痛快。痛快。”任千寻仰天大笑,今日他一人七重天的实力大战两大八重天的修者,还是占据上风,豪情万丈。
    “力拔山兮气盖世。”任千寻大吼一声,有些理解昔日霸王项羽的豪情和气势。蹬蹬蹬!任千寻快步上前,直奔军百战而去。
    “九宫派的吴九幽还不快点出手,你身为天朝公民,你有义务帮助我击杀这个国家叛徒。”军百战见情况不妙只有请求吴九幽的帮助。不过这个时候吴九幽很犹豫,他很爱国,他以天朝为荣,可这对手是任千寻。
    “是呀,是呀。任千寻是血魔传人,是魔道中人,自古正邪不两立,你一个名门正派传人还等什么,和我们一起除魔卫道。”一旁的云飞扬也急了,这场大战的胜败全在吴九幽身上。
    这个时候,吴九幽更加的难以抉择,左右为难。一边是自己视若众生对手的知己任千寻,一边是自己正道传人的责任。“任千寻虽然是魔道中人,但是从来没有滥杀无辜,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不帮他,也不帮你们。”
    任千寻很理解吴九幽,也没有怪他没有出手帮自己。任千寻三两步来到军百战身前,一记凡俗武功招数,鞭腿。任千寻的凡俗武功已经练到超神境界,化腐朽为神奇。虽然没有先天武技的威力大,但胜在几乎不怎么消耗内力。
    这个任千寻腿已经不是腿了,而是一条银鞭,鞭打在军百战的肩膀。刚刚站起来的军百战,再次落地。一旁的云飞扬也红了眼,他知道军百战如果死了,他也不远了。他捡起地上的大风云剑,冲上去,解救军百战。
    又是十个回合的大战。军百战,云飞扬二人已经渐渐无法的招架。任千寻自己这种拼命的打法下,也负了伤。
    “米勒兄,快助我一臂之力,云飞扬必有重谢。”云飞扬近乎乞求的看着雷电中修炼的金色披肩长发男子。
    “米勒,米勒。你要肯救我,在这天才战中,我军百战任你驱驰。”军百战咬了咬牙,许下承诺,毕竟此时还是保命要紧。
    在雷电下盘膝而坐的披肩发青年,突然睁开双眼。“两个废物,看我如何斩杀任千寻。”说话间披肩发青年米勒站了起来,悠悠的说:“一重神雷!”
    
   

第四十四章 一重神雷
    米勒浑身电芒闪耀,自身体上流出道道雷电,像极了雷蛇。米勒没有用自身的雷电攻击任千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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