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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天地道轮回-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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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的了解,虽然留下了这么长的一个伤口作纪念,但是相比于收获,这些都是值得的。

    “这黑森林的猛兽可比外面的强大太多了!”明轩感叹道,怪不得其他人虽然经验丰富,虽然人多势众,但是进来后死伤还是那么惨重,但是一头白狼就已经不弱于外面的一个狼群了。看来自己以后一定要慎之又慎了,别莫名其妙把命给丢了!

    由于养伤的原故,只能在树上先休养几天了,待伤好了后再做打算,想到要在这树上呆这么久,明轩顿感无聊,一自己一直是忙忙碌碌的,这突然闲下来反而有点不习惯了,何况行动只能限制在这颗树上。

    明轩在树上枯坐着,由于周围的光线不足,环境比较昏暗,看不清远方的情况,只能呆呆的看着眼前的这一片杂草地来打发时间。

    明轩突然发现不远处杂草丛中好像有一个白sè的影团,看得不是十分的真切,但是在这个以深sè为主的环境中显得有点扎眼,是以立马引起了明轩的注意。

    反正无聊,明轩就一动不动的盯着它看,想看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终于这个白影稍稍动了一下,将之前挡住视野的几根杂草给撇开了,明轩这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头白狼趴在那里!看来它们还没有放弃。

    “还没玩没了!”明轩没来由的一阵火大,有一种冲下树去劈了它的冲动,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啊,关键是还这般的穷追不舍。

    不过理智告诉明轩是不可以这么做的,一来自己还受着伤,就算是没有受伤也不见得能占到什么便宜;二来指不定它的其他伙伴就在附近,或者这本来就是一个陷阱。这么一想,明轩又开始仔细搜查着周围其他方向的杂草,果然又在其他三面都发现了一个白sè的影团,看来它们把我给包围在这里了,打算吃定我了。

    白狼要追踪明轩并不难,它们嗅觉灵敏,只需跟踪明轩的气味就行了,何况明轩还受伤流血了,身上有着浓烈的血腥气味,昨天虽然无法追上明轩,选择放弃了,但是只是暂时的放弃追击的计划,后面又循着明轩的气味找到了他的栖息之所,可能本来是打算来偷袭的,发现气味到了这颗大树这里就没有了去路,于是就将这颗树给围了起来,然后埋伏起来等明轩一个不察从树上下来,来个突然袭击。还好明轩受了伤,需要疗养,不宜过多活动,才无聊的呆在树上,不然已明轩的xìng格,肯定不会在树上久待,说不定就让它们得逞了,而由于高处的视野相对比较开阔,这给了明轩发现了白狼的踪影机会,否则等自己伤好了,还是有可能中招,想到这里,明轩一阵冷汗,心中暗感侥幸。

    明轩小心的观察着白狼的动静,渐渐的发现了它们的一些规律,它们大概每过一个时辰就换掉一个,轮流值守,换下的大概是去觅食或者休息,而负责伏击的白狼就一直趴在那里一动不动,表现出了极佳的忍耐力和执行力,其实狼在森林中的猛兽行列中属于较弱的一种,要想生存下去,还是有自己很多过人的本领。

    明轩十分的纳闷:就算昨天一头白狼在他手上吃了一些小小的苦头,单也不至于这般的兴师动众,丝毫不放弃吧,如果是饿极了,自己身上也没几两肉,还不够它们塞牙缝的,而且以它们的能力,在外随便就能捕获充裕的食物。完全不必要对明轩这么的“厚待”。

    明轩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前不久自己在历练时看到的,有只十二人组成的猎捕队进入了黑森林碰碰运气,回来时付出三死两伤的惨重代价,但是也捕获了不少猎物,其中就包括两头这般大小的白狼和一窝小狼崽,难不成那窝小狼崽和两头白狼就是属于这个狼群的?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一切就十分合理了,因为白狼们把对人类的仇恨转移到明轩的头上了,yù杀之而后快,外面的林子是人类的地盘,猎人不计其数,而且还布置了不少陷阱,白狼们不敢去,而人类又极少涉足黑森林,所以在这里能碰到人,而且还是单独一个人,就值得它们如此的“珍惜”了,、。

    明轩暗暗叫苦,他明白自己的猜测虽不中,亦不远了,总之就是白狼们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置他于死地。

    明轩越想越烦,自己无缘无故变成了“替罪羊”,算了,既然躲不过,就来吧!随手掰下一截树枝向其中一个白影掷去,正中白影,不过距离很远,力道有限,只能起来惊扰的作用,白影呼的一下跳将起来,露出了白狼的全貌。而其他的三匹狼见这边有动静也赶了过来。

    “躲躲藏藏算什么!有种给我明着来!”明轩也不管白狼们听不听得懂,大声吼道。

    白狼虽不知明轩在讲什么,但也清楚挑衅的意思,立马做出龇牙咧嘴状,向着明轩发出阵阵低吼,同事做出一个攻击架势。

    明轩坐在高高的树丫上,远离地面,才不怕你攻击,因为白狼根本就攻击不到,当然,明轩也没有傻到下到地面去自找麻烦,所以双方都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就这样双方继续僵持着,一个在树上呆着,一个在地面候着,不过明轩是因为要养伤,迫不得已呆在树上,而白狼们也不再躲躲藏藏了,就在大树旁转悠着,甚至直接趴在那里假寐,但是jǐng惕xìng丝毫没有放松。

    时间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明轩的背伤恢复得七七八八了,已经不碍事了,可以继续自己的历练了,现在明轩就要考虑怎么离去了,或者说是什么时候离去,因为明轩早就发现这片森林树叶繁盛,树与树之间的枝叶已经完全交错到一起了,所以才能将天空遮得个严严实实的,而明轩完全可以通过树枝之间的连通到达其他树上去,甚至任何想去的地方。

    可惜白狼们虽然jīng通各种捕猎技巧,也拥有着一定的智慧,但是树上是什么的形态却不是它们所了解的,只是浅显以为明轩呆着了这颗树上,就代表他已经困在这里了,只需守在这里,他就逃不脱,迟早落在它们的手上。

    而明轩之所以之前没有离去是因为伤势没有完全好,即便离去了也还是要待在等伤好,万一让白狼们发觉人不见了,四处寻找,又找到了还待在树上的明轩,那么再想明轩故技重施就难了,明轩这几天一直在树上制造各种大的动静,刚开始白狼们还立马jǐng惕起来,但是久而久之,就有点见怪不怪了,后面任凭明轩怎么弄都爱理不理了,这为明轩的逃离制造着很好的气氛。

    明轩将逃离的时间选在了中午,因为狼是夜行xìng动物,在晚上比较兴奋,而在白天特别是中午时,显得比较没有jīng神,在确认没有白狼关注着自己后,明轩躲进了树梢上的叶子中,顺着交错的树枝爬到了另外一棵树上,虽然弄出了一点动静,但是丝毫没有引起白狼的jǐng觉,看来前期的工作做得非常的有效果。

    就这样,明轩沿着树枝不断的爬行着,逐渐远离白狼的包围圈,最后走出了杂草地,心中一阵舒畅,仿佛又重获zì ;yóu了,白狼短时间内无法发觉自己的离去,起码得等上好几天,发现自己再未出现才会jǐng觉起来,而那时自己已经远走高飞了。

    “白狼们,这事没完!场子我一定会讨回来的!”明轩望着白狼包围自己的方向,甩下一句狠话,然后转头向黑森林的深处前行。
第十九卷 熟悉环境
    为了防止白狼的继续追踪,明轩采来了一些七里香,榨出一些汁液涂抹在全身上,以掩盖住自己的气味,也可以驱蚊虫,虽然明轩与白狼的梁子已经结下了,但是现在可不是报仇的时候,得等到自己真正强大了才行,现在自己的实力还不够。

    有了白狼的这次教训,明轩明显比以前谨慎多了,由于刚刚涉足黑森林,还是先探清楚周围地环境和野兽的分布以及活动领域再说,毕竟这里还仅仅只是黑森林的最外围,在森林中野兽的分布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而等级的区分就是依靠强大的实力来建立的,越强大的猛兽会呆在森林最深处,因为那里的食物会越丰厚,领土也会越大,现在看来白狼就是出于最外围的野兽了,而白狼的实力就已经如此难以抗衡了,那么可想而知在森林内部的猛兽是何等恐怖了。

    明轩小心翼翼的探索着,往往是先选好一个隐蔽的场所藏匿起来,确认周围没有危险后,再向前潜行一段,然后又迅速选择隐蔽场所藏匿观察动静,虽然过程比较麻烦,且一天也行进不了多少,但是比较安全,可以避免猛兽引起的察觉,不过没办法的办法,现在实力不足,只能这样先过着。

    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这下明轩就相对比较安全了,轻松躲过了几只猛兽的视野,甚至还有外出觅食的白狼,而接下来的几天甚至都没有遭遇到猛兽,还让他无意间在他的隐蔽场所逮到了一只大肥兔,可能它也把这里当成了避难所吧,谁知会碰上明轩这个猎手,不过也算是对明轩的这种谨慎态度的一种奖励吧,他的备用食物由于养伤期间消耗得差不多了,正好可以用来作为补充。

    怎么样处理这只兔子其实是很有学问的,在森林里如果直接用火来烧烤食物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做法,因为一旦用火烤,食物就会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将周围的猛兽们引来,到时候就不单单是烘烤食物了,自己都变成了猛兽的食物,当然如果你实力足够,那你可以无所顾忌,甚至可以以此为陷阱来捕捉猛兽,如果你实力不够,还就不要拿命开玩笑了。生吃当然也是可以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习惯,明轩也根本不吃生的,那要怎样将食物弄熟而又不引起其他野兽的注意呢?

    明轩用剑熟练的将兔皮剥了下来,并清理掉兔子的内脏,然后挖了一个坑把兔皮和内脏这些不能作为食物的东西埋进土里,防止血腥味的散开,这样也会引来一些嗅觉灵敏的野兽。把要现在食用的那一部分割出来,均匀撒上各种自带的调味品,然后用一片大树叶将其包裹起来,再在外面抹上一层泥。这样食物的味道就不会逸散出去。

    再在地上挖一个坑,将裹好的兔肉放进坑内,盖上一层薄薄的土,接下来只需在上面生上一堆火,利用火的温度渗进土里将兔肉烤熟,这样的话既不会让食物的香味溢出来,又能确保食物的美味,当然,准备好柴火点燃后,人就不要呆在原地了,火虽然会让野兽感到畏惧,但是也会吸引它们过来,到时候看到自己就麻烦了,只需等到柴火燃尽熄灭后,等上一段时间再来,扒开土,拆开树叶就可以直接吃了。

    这个好方法,却不是明轩自己想出来的,而是火云山的猎人们在森林中长期狩猎中总结出来的一种烘烤方法而已,明轩在进入黑森林前,特地去请教了经验丰富的猎人们,学到了不少野外生存的方法,用七里香的液汁来掩盖气味也是猎人教给明轩的,在黑森林能用得上。

    森林中还有不少野果可以食用,所以只要明轩在黑森林表现得足够小心,生存还是没有很大问题的,当然也不会每次都那么命背,碰上对自己仇深似海的白狼群,被追得个死去活来。

    明轩没有一味的向森林深处进发,而还是在黑森林外沿转悠,先弄清楚周围地情况后,再确认要不要再深入,何况现在外围白狼群就已经让明轩难以应付了,森林深处还指不定是多么可怕的存在,可能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随着不断的小心翼翼摸索,明轩知晓了外围的一些情况,白狼群的右边是由一群豺狗把持的地盘,数量足有二十余只,豺狗相对白狼体型较小,力量也较弱,但是速度很快,而且十分的灵活,对待猎物非常的凶狠,通常发现了就一拥而上,分而食之,不一会儿就能把一个或奔乱跳的猎物啃得只剩下一堆白骨,食物不够时,可能连白骨都不会剩下,而豺狗们仗着自己族群的庞大在黑森林的外围也有一席之地。

    左边是让明轩感到毛骨悚然的猛兽,一条巨大的黄金蟒,浑身闪耀着黄金颜sè的斑纹,身躯有碗口般大小,足可以将明轩一口整个吞下,刚开始明轩在侦查这一带时,一直没有发现谁在占领着,要不是偶然间看到一颗大树底下有一摊新鲜血迹,正顺着树干流下来,明轩顺着血流的方向看去,发现了一只正在被黄金蟒死死的猴子,黄金蟒越勒越紧,猴子的眼睛都凸出来了、浑身鲜血淋淋的,口张得很大却没有发出一丝叫声,唯一能听到的是个骨头碎裂的声音,猴子完全失去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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