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高处-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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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住的是高级官员。继承祖辈巨额遗产而又没有一官半职的人都只能偷偷享用其财富。”如此动用国力民财“洗刷国耻”,无异于回到修复“高大的建筑”的老路上。
英法两国曾经打过百年战争,冲进圆明园时却是手挽着手,连个“拆”字都没有写,便将圆明园毁了个精光。雨果笔下的这两个强盗在中国不复存在,但是体现弱肉强食的暴力,并没有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城里的老建筑以及有着悠久历史的村庄。在欧洲,许多人仍住在百年的民宅里,而中国的城市,已经很少能看到有七十年历史的房屋。在变化缓慢的乡村,过去由几代人盖起的大宅子,不是毁于战火,便是毁于建设。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始于199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竟然会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这样荒唐的规定,仿佛宣示“永不停战”。
今年10月的一则新闻:在广西北海市,数以百计的武警、公安等政府人员将仍有60多户拒迁村民的白虎头村封锁控制起来,准备强拆。此前,由村民直选的村委会主任许坤被当地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逮捕。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许坤之所以身陷囹圄,更大可能是他带领白虎村村民抗拒强拆,为寻求声援,他成了网民眼里“发帖最多的村委会主任”。
这样的新闻让人叹息。我们这个国家,真是挫折无穷,刚刚开始的一点建设,却总是被中断。远说有宋朝,近说有民国。即使没有外敌入侵,内部也会流行“只许我建设,不许你建设”的暴力逻辑。
走进中国屈指可数的几个古村落,就知道这个国家已经失去了多少宝贵的东西。不以拍卖会上的价格以及国家主义来衡量世间万物的意义,不难发现,每个村庄的价值就是一座圆明园,甚至高于圆明园。在此仅从经济与情感来看——它们也是农民抵抗暴力拆迁、征地的两个主要理由:
论经济,对于一个农民而言,圆明园再有价值也可能是一文不值,甚至是一个负数,因为圆明园里有农民的血汗钱,而他们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一点好处。相反日夜与之相伴的土地与房屋,却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论情感,这个生养自己的家园与土地,不在于它是否富饶,而在于人们在这土地上度过的流金岁月,这土地是安顿灵魂的所在。试想,像华盛顿那样带领美国人取得独立的开国英雄,如果晚年回不到故乡的葡萄园下,他将是何等惆怅?
从魏珍怎样到郝思嘉?
熊培云
连日来,中国媒体热烈讨论给尤国英“提前送终”的事。事情的原委是,在浙江台州打工的川籍妇女尤国英因为无钱支付医疗费,被家里人直接送进了殡仪馆。有关记者调查表明,这个可怜的女人当时是在还有救治希望的情形下,被家中至亲送往火葬场的。所幸,那一角寿衣没有掩住她眼角的泪水,这桩荒唐事终于被殡仪馆善良的工作人员发现,尤国英才得以火口余生。
毫无疑问,针对这起涉及家庭伦理与社会责任的事件,我们首要谴责的是中国今日社会保障体系的孱弱和社会救济途径的单一性。既有批评也都流露这种批评倾向。但是,如果我们停留于责备社会,而忽略当事人在该事件中所起的消极作用,显然,这种反思也是不全面,甚至也是不客观的。即使我们承认,人性的异化源于人们对社会的某种绝望,但它并不足以让我们在进行批评时对弱者网开一面,让同情的泪水遮蔽理性的光辉。毕竟,我们生活中千变万化的苦难,在我们诉诸社会解决之前,关键还在于个体如何去担当与化解。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人们热衷于讨论社会之恶时,我宁愿多花点心思去关心尤国英二十三岁的女儿魏珍的行为与思想。
有媒体报道说,魏珍是通盘考虑到实在没钱支付母亲的医药费后才决定将她送到火葬场的。理由是在家等死和在火葬场等死都是一样的等死。我很能体悟到我们时代的这个荒诞逻辑。事实上,在我的家乡有许多病人便是这样躺在床上等死的。
然而,在我读到这个等死要等到火葬场的悲剧故事时,内心的震撼早已超越了怜悯。唾面自干的魏珍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另一位女性——美国经典影片《乱世佳人》里的主人公郝思嘉。
无疑,《乱世佳人》是一部关乎人与土地的杰出电影,也是一部关乎苦难与担当的电影。在时代的不幸面前,郝思嘉因为心怀担当之信念变得强大无比。她曾经自私偏狭,在人情世故面前时常表现得弱不禁风,但是,在她被社会以及心爱的白瑞德一次次“抛弃”时,她也因此重获新生。
影片中最令人震惊的场面莫过于郝思嘉亲自驾着马车穿越战火以及飘满雨水的河流,历经困苦周折回到了自己的陶乐庄园。看到荒废的田野和几近一无所有的家园,郝思嘉没有自暴自弃、因此沉沦,她站在旷野里,所能想到的最重要的事,就是握紧拳头,肩负起整个家族的命运。
于是便有了下面这个经典的镜头:
郝思嘉从地里爬起来,手握泥土对天发誓:“上帝啊,你为我见证,做我的见证人!他们不会击败我,我一定要撑住这个家。而且,等一切都过去之后,我决不再挨饿,我的家里人也决不再挨饿!即使我在说谎、偷东西、欺骗、杀人……上帝啊,你是我的见证人,我决不要挨饿!”
写作此文,我无意教唆他人去犯罪。虽然在这段独白里有不少是身处乱世之中的激烈词语,有些行为或主张早已不见容于今日法制社会。但是,重要的是,透过这些斩钉截铁的誓言,我们发现,在万丈霞光之下,红土之上,昔日那位游手好闲、颐指气指,被男生们追逐的富家小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决不向命运屈服的新女性,一位在厄运面前既不抛弃自己,也决不抛弃家人的坚强的女性。
同样值得挖掘的是,除了不向命运屈服,郝斯嘉还有一个近乎高贵的品性,即,对明天永怀热忱与希望。影片行至结尾处,郝斯嘉深爱着的白瑞德再次离她而去。趴在台阶上,她千头万绪,只觉得世间万事皆空。突然间她想起了父亲的话,你爱陶乐庄园的泥土将胜过一切,只有明天与土地同在。那一刻,郝思嘉喃语远眺:“家……我要回家!我会想办法挽回他的,毕竟明天是另一个崭新的日子!”
人世间的屈辱,要在人世声张,人世间的幸福,要在人世间求取。或许,如此对比两位生活于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甚至区别存在于文学与现实的女子会让读者诸君觉得突兀。然而,正如人们所说,“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我因此主张,一个人,当他(她)被一个时代、社会,或被周遭的人抛弃时,他(她)仍然应该具有一种蓬勃向上的精神。人生而多艰,当我们被社会抛弃时,必须坚守不被自己第二次抛弃的底线,那是我们所有力量与希望的源泉。
可以肯定的是,社会是人的集合。我们对社会进行批评,归根到底是对人的批评;中国社会的兴衰荣辱,本质上说决定于作为个体的中国人的兴衰荣辱。正是在此基础上,所谓个人奋斗或一代人的奋斗,才被赋予意义,而中国之真正崛起,也因此决定于个人自救力量的崛起——面对困难与挫折,人人意气风发、生龙活虎,既无懈于自我奋斗,同时又敢于向社会表达自己的不幸与遭际。
换句话说,只有个体强大,奋发有为,中国社会才会真正强大,社会救济或公民互救才会更见成效。正是在此基础上,我们相信,从魏珍怎样到郝思嘉,暗合了一个国家自新自强的命运与征程。
杀鸡儆猴,猴为什么鼓掌?'转帖' Post By:2006124 13:24:00
媒体思想之熊培云专栏
几个月前,上海市公安局派出便衣交通协管员抓拍并曝光行人违法乱穿马路的照片,引起媒体热议。对于这种以“示众”方式纠正乱穿马路的陋习,有人相信“打到了文明陋习的软肋”,因为中国人多要“面子”,曝光示众会比单纯罚款更具威慑力。
无独有偶,深圳福田警方分别在上沙下沙、沙嘴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100多名皮条客、妈咪、流莺(站街招嫖女)、嫖客等涉黄人员被处理。据说,公处大会吸引了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当警方宣布处罚决定时,“现场不时响起掌声”(《南方都市报》)。
尽管许多有识之士不懈呼吁尊重违法者的人权,但是这种伴随着“示众+鼓掌”式的野蛮执法,却时有发生。去年漯河市政法机关在漯河人民会堂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打击刑事犯罪定点揭露大会,会后,众多犯罪嫌疑人被押解着在市区“定点巡游”,同样引来数万市民的掌声。鼓掌者的理由是,“这种形式不仅能够震慑犯罪,更能大长咱老百姓的志气,增添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信心。”
然而,“万人鼓掌”是否能为游街示众提供合法性?是否同样意味着托克维尔意义上的一种隐秘的“多数人的暴政”?是否意味着鼓掌者在公民权利上自戕?
虽然我们不能就此论定鼓掌侵权,毕竟,在这里鼓掌本身也是一种公共表达,显而易见的是,这种毫无权利底线的喝彩在心理上为“示众式执法”搭建了一个广阔的舞台。
不可否认,这种召集无数看客参与的“示众式执法”与古代“广场行刑”有着某种相似之处。显然,具体到对违法者个体权利的保护,我们需要的不是公众对游街示众“鼓掌”,而是对以侵犯他人权利为代价、以此达到宣扬政绩或教化民众目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谴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过执法进行“秩序宣讲”,是以法律的名义开始,以道德的名义结束。然而,表现在鼓掌围观者面前的所谓“道德正确”,并不能代替具有普适意义的“法律正确”。
凡略有权利意识的人都会知道,这种“示众式执法”尽管赢取了围观者的掌声,却是在公然侵犯被执法者的肖像权、隐私权与人格尊严。而肖像权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具有专有性,每位公民对其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都只能归公民自己所有。若非得到公民本人的同意,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对公民肖像进行非法复制、传播与展览,否则就构成侵权。
越是野蛮时代的人,越是认同“游街示众”。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示众式执法”在人类蒙昧时代早已生根发芽,并随着人类走向更高的文明而渐渐被抛弃。显然,在一个国家走向文明政治之前,这种“示众式执法”主要体现在焚烧异教徒或对不合社会规范者公开行刑与批斗。在此情形下,所谓“政务公开”不过是“残忍公开”,“教育暴力化”的公开。
生命是人类文明的基础,每个人都应该对生命尽职尽责。无疑,今日中国正在走向法治文明,许多人关于权利的观念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令人忧虑的是,这种“示众式执法”仍然时见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显然,“示众式执法”的过程,既是一个公民公然蒙羞的过程,同样令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公民社会蒙羞。
这个展示权力威严的广场,同样为我们展示了“杀鸡儆猴”的统治密码。执法者居高临下,透过“游街示众”以显达自己的权威,同时通过对“鸡”的“公开处理”达到教育和训诫民众的目的。与此同时,围观的“猴子”则更一厢情愿地相信社会的不健康因素在这种“罪有应得”的过程中被清除或者隔离。
假如我们细心,亦不难发现,在“鸡”被“示众式执法”的过程中,所谓“被执法者”实际上还应该包括那些围观的“猴子”,作为“示众式执法”的另一端,执法者认定他们是一群需要被权力教化的人,进一步说,台上低头与台下昂首者都是执法对象。所以说,“示众式执法”不仅体现了执法者独步天下的决心与权威,同样是在以一种莫须有的态度对公众进行了某种“有罪推定”——既非同类,若有违犯,同此下场。问题在于,既然这种侵犯人权的秩序宣示有若“杀鸡儆猴”,“猴”为什么鼓掌?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网瘾是如何被发明出来的?
分类:专栏;传媒
《发条橙》里的悲剧在中国上演。以下是培云10日前写给《新京报》的专栏文章,谈网瘾。可怜弱大一个中国,早已沦落为一个躺满病人的圣莫希斯山庄。
——思想国·21世纪评论(。21pinglun。)
不出所料,有关网瘾诊治的标准终于要出台了。专家说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和许多人一样,我“被网瘾”了,而在去年,玩网络游戏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
上网十几年,我也时常想过“信息斋戒”的日子。记得刚上网时,我也算是网民自嘲的半夜上厕所都要检查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