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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明犬-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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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说对方的目的,赵森大概能看出来一些,无非是大凌城那边新来了一万多人的明军,让正打算攻打大凌城的皇太极不稳当,这才派兵过来进攻他们,好把那边的人调开,说起来那些明军他还真的都认识,吴襄父子和秦良玉不必说,狗营的宋庆进辽东时也从他这边路过,虽说两人没正经照过面,可好歹也算是远远见识过这位青年名将的风范了。

    所谓自家人知自家事,赵森很清楚自己打仗没多大能耐,能升到这个地步,完全就是苦熬苦业加还有点胆子的缘故,绝没有什么以弱胜强的军事才能,他手下的战斗能力也不允许他这么做,因此发现被包围之后。立刻向大凌河方向求救,只是不知道对方是否会来,那边毕竟也面临着大战。松山堡和自己手下这两千弟兄的命运,陡然间变得有些飘忽起来。

    第八次进攻了。赵森看着再次冲上来的辫子兵,心中的烦躁已经达到极限,若是对方一直打到底,大不了把这百十来斤报效给大明,也算是个痛快,可偏偏这些辫子兵每次都像是在磨洋工,往前攻打一阵。射出几轮箭雨,立刻就回去,好几次他都鼓足勇气要跟对方拼了,却每一次都找不到着力点。好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头,让人好不难受。

    这次又是如此,对面的骑兵风驰电掣般杀了过来,张弓搭箭下来上一轮,箭术说不上太好。至少比起那些蒙古人来差些,也无法给堡子里造成什么伤亡,被打了好几次之后,大家伙儿也都学精明了,轻易不会冒出头去找死。

    骑兵齐射之后。弓箭手再次上来,同样也是一轮齐射,赵森甚至怀疑来袭的莽古尔泰是不是洗劫了什么地方的武库,怎么会有这么多箭矢,可腹诽归腹诽,他却依然还要凝神静气的等着,谁知道对方是否用计策麻痹他,万一这次要是真进攻,堡子里面松懈下来,对方说不定还真就一股而进了,尽管明知这种可能性不大,他却还是要继续仔细观察。

    片刻之后,弓箭手停止射箭,大队步兵冲了上来,高喊着不知什么内容的号子,向松山堡正面开进,之前几次可都没有这个,看样子是真想要打一打了,否则没有必要把步兵也派上来,赵森的呼吸猛然间急促起来,朝依然有些懈怠的手下大喊道:“都他娘别在那挺尸了,弓箭手马上顶出去,其他人把刀枪拿好,对面的包衣上来了,把他们打回去!”

    这两日的作战,松山堡明军官兵都被弄得有些神经衰弱,对方每次攻击都很犀利,却从来不亮刀刃,都是出来折腾几下就回去,偏偏晚上还不带消停,总要给你弄点动静出来,搞得人疲惫不堪,心中也是真有些懈怠了。

    好在这里终归是前线,不是那些卫所种地的半农兵,这里的明军拉出去都能砍人杀人,因此最基本的素质还是有的,很快摆弄重新振作起来,眼睛盯着外面打的辫子兵看,果然有几千包衣杀了过来。

    辫子兵的兵甲不足,因此区分身份非常简单,包衣们除了军官侥幸能混身铁甲之外,其他都是棉甲甚至做工很恶劣的纸盔甲,兵器方面虽说倒是还算不错,却也都一眼能够看得出来,可就是这样的人,居然能够比装备更好些的明军还能打,尤其他们很多都只是从前在辽东种地的汉民,剃了头之后竟然变得异乎寻常的能打,也真是让人觉得有些尴尬。

    当然,这种充满了辩证法和哲学风格的问题,自然不由大头兵们去思考,他们的任务只是杀人,或者说是保住自己不被人杀掉,待对方开进到二十丈外,弓箭手便毫不客气的张弓搭箭,锋锐的箭矢在空气中划过,夹杂着鸣响呼啸而去。

    两千来人的堡垒,弓箭手自然不多,加上勉强会些射术的,也不过才百八十人而已,自然挡不住几千人的进攻,况且这些包衣们不少还都拿着门板式的大盾,若不是运气好能够正中小腿,还真是很难造成什么杀伤,眼看着对方越来越近,赵森心中开始起急,若是对方这次真的打多来,松山堡玩玩难以抵挡,原本还觉得他殉国是件容易的事,无非人死鸟朝天,非常鄙视那些胆怯逃跑的同袍,可事情到了自己身上之后,他却发现真不是那么容易接受的。

    好在婆娘还在兴城娘家,儿子也搬了过去,自己之前特意将他们送到那边,现在看来真是个无比英明的决定,赵森抽出腰刀,狠狠攥住刀柄,随时准备带人冲出去砍杀,殉国什么的他早已经忘之脑后,他只是很普通的辽东糙汉子,不懂那么多大道理,从前当兵时候,总听长官说殉国挺光荣,既然是光荣的事,当然不用想那么多,出去杀人杀到被杀就是了。

    包衣们很快杀了下来,明军的弓箭手还算稳当,即便已经快到近前,也没出现手脚发软射不出去的,都是稳稳当当将最后一轮射完,靠着距离再多杀掉几个之后,便抽出了身上的腰刀,同时转头看向身后的明威将军。

    赵森摸了摸自己的络腮胡子,咧开大嘴笑着,他记得儿子最喜欢摸他的大胡子,家里的婆娘却觉得扎,每次办那事的时候,都要先找个口袋把胡子装起来,他再次努力想着儿子和婆娘的模样,将这一刻牢牢记在心里。

    他是真正的粗人,不懂得鼓舞军心,因此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只是拿着刀第一个冲了出去,身后跟着衣甲有些破败的两千弟兄,他们没有狗营精熟的战阵和武艺,也没有关宁铁骑上好的战马、衣甲和兵器,甚至连胆量都比不上。

    可到了此刻,他们却依然一往无前,没几个人此时想到报效大明,更没几个人想到北京城里的皇帝老子,他们只是心里不服,都是俩肩膀扛一个脑袋,凭啥就只有你驴日的能打过来?凭啥老子不能砍死你?

    本以为会踞城而守的明军忽然杀出来,着实让包衣们有些意外,有些上了年纪的甚至在想,当年自己被抓走时,那些明军要是肯出城来打一打,这会儿自己是不是还在家乡种地呢?

    不过很快他们就将这些想法抛掉,他们现在是大金国的人马了,主子们都在后面看着,打好了自然有奖励,打不好了被惩罚的力度绝不会小,不知谁开始哇哇大叫,几千包衣向着自己的同族冲杀过去,眼神同样坚定而决绝。

    战斗几乎在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阶段,松山堡的人数本来就不多,也知道到了这个地步,连逃跑都做不到,他们也算是跟后金打了多少年,没有几个人会想着投降,到了这时候自然只有拼命一条路可走。

    什么将带什么兵,狗营因为宋庆的缘故打仗很疯狂,但同样也很狡猾,松山堡的兵则都像是他们的明威将军,憨头憨脑的只会打呆仗,可却带着那么一股子蛮牛的气息,几乎是一上手,就让对方吃了个闷亏。

    包衣们这才恍悟过来,这帮人其实并不好对付,之前开过去两千人,可是在己方数万人轮番冲击下灭掉的,如今没有马队支援,只靠他们这些同时汉人的包衣来打,恐怕也没那么简单。

    雪亮的刀刃在空中飞舞着,不时有鲜血迸射出来,溅得满地都是,死掉的变成了尸体,倒在地上任人践踏,不停变换着各种姿势,活着的自然更加不得清闲,为了多活一会儿,或者多杀掉一个,都在用尽全力和眼前的对手周旋。

    出乎预料的是,惨叫声竟然不算太多,很多人都是一刀毙命,闷闷的便倒在地上,连最后一声都没来得及发出便死掉,赵森已经砍死了三个人,大胡子上全都是血,心里却有个奇怪的念想,等会儿老子若是死了,绝不能一声不吭,好歹也要喊两嗓子,骂骂那些拖着老鼠尾巴的辫子兵,这样才能够算是殉国,而不是稀里糊涂的死掉。
第二百七十八章 鏖战松锦(三)
    “四个,五个!”赵森依然在战阵之中四处杀敌,他身上已经中了两处刀伤,好在身上铠甲还算结实,避开了主要部位,因此虽然火辣辣的疼痛,却依然还能够保持比较高的速度和敏捷,只不过他身边的弟兄却开始越来越少。

    从松山堡中冲出来的时候,他身边可是两千弟兄的,可打到这个时候,他大概其也能看出来,应该是少了一半甚至更多,尽管剩下的都算是精锐,但却依然能够看出问题来,他们已经陷入绝境了,这个时候哪怕想要撤回去都来不及,对方会死死咬住他们,直接将松山堡冲破,与其那样窝囊的死在堡子里,还不如像现在这样死在冲锋的路上。

    这句话是宋庆说的,宋庆当初在京城跟吴三桂闲聊时候说的,吴三桂觉得很热血,透着一往无前的决绝和英勇,因此在回到辽东之后,几乎聊到打仗的问题,总是会提到这句话,每次说起都是热血激荡,他原本在关宁军中就是名人,总是唠叨这一句,自然很轻松就流行开来,关宁军不少官兵都知道这句话,以及这句话的原作者,徐州卫青年勇将宋庆大人。

    宋庆自己说完之后,其实早就忘了,这种纯粹撒狗血的话,在他那个年代一抓一大把,尽管确实透出一往无前,可他从那个时代过来,对这些东西早已经免疫,浑然不知这句话在关宁军中俨然成为一种口号式的东西,激励了不少原本胆子不大,甚至有些怯懦的家伙,至于那些原本就充满狼性的人,则是更加喜欢用自己的行动来履行这句话中的含义。

    赵森就是这种人,作为一个能长出大胡子。并且很为之自豪的糙汉,他非常喜欢这句话,只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机会履行一下。谁想到机会竟然这么快出现了,而且还是在这种他并不太想面对的情况下。

    “七个!”他再次劈死了一个敌人。正要奔向下一个时,却忽然觉得后腰上一凉,回过神的时候,见一柄顺刀正卡在他的甲叶上面,可刀尖确确实实已经刺进去了,对方正在拼命想将刀子抽出来。

    “去你娘的!”赵森的大刀再次挥出,将那包衣砍死。随后狠狠将甲叶中的顺刀拔了出来,他知道这样会造成伤口扩大,流出的血也会相应增加,可现在却顾不得这些。如果不拔出来的话,他行动会很不方便,不但没法高效率的杀人,甚至很快会因为这个问题而死在别人手上,拔出来只不过是多留点血罢了。反正他今天也没打算活着从这里离开。

    快有一刻钟之后,他杀掉了第十五个敌人,手下的弟兄只剩下大概两百多人,全都分部在周围被人围着砍,在他身边的全部都是敌人。只是这些包衣似乎也被这个杀神吓坏了,再没人敢轻易冲过来,直到四个披甲兵走到圈中,这才重新鼓噪起来,只是这种鼓噪不是要来对付赵森,而是纯粹为了他们的满洲主子助威而已,内心深处,他们依然惧怕这个大胡子。

    赵森也没有想到,自己疯狂起来,居然也如此强悍,竟然能够杀了十五个敌人,早知如此的话,平时多操练操练,说不定现在也不用打的如此窝囊,他的人已经快打干净了,包衣们才死了五六百人,战损比依然不堪入目。

    可兴奋很快代替了落寞,因为他发现自己被四个披甲兵包围了,这些披甲兵都是真夷,是辽东最勇猛的战士,哪怕赵森恨这些人恨得要死,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很能打,平时和同僚闲扯淡的时候,他也曾经吹过牛皮,说自己将来早晚也要杀掉几个真夷,可这种机会却一直都没有来到,直到此时此刻,他忽然才意识到,机会真的来了,就在他的眼前。

    “娘的,老子还没杀过真夷呢,想不到今日临死了,倒是遇到个好机会!”赵森的语气逐渐变得冰冷,眼神中也闪烁着兽类才会有的光芒,连续杀了十五个人,见到的死人不计其数,他最后那点人类的思维能力也退化了,看着眼前的强大敌人,他似乎找到了人类在原始社会时代搏击猛兽时候的祖先传承,将大刀高举过头,向着面的披甲兵冲了过去。

    那披甲兵先是一愣,随即轻蔑的笑着,本来看这大汉杀了不少包衣,以为是个厉害角色,谁知道武艺如此稀松,面对他们这种武艺精熟的披甲兵,竟然敢使出破绽如此大的招数来,即便是他站着不动,身边的三个族人也会用刀尖让那家伙停下来,或者直接毙命掉,他慢吞吞的拿起了自己的刀,眼睁睁看着同族手上的刀子戳进对方腹部,一切似乎已经解决。

    可让他意外的是,扑过来的大汉似乎根本不知道疼痛为何物,依然高举着那柄大刀,完成了最后的动作,当他想到自己就在这套动作的完成范围之内时,一切都已经太迟了,鲜血和钢铁混杂在一起的乌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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