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视苍穹-第7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面过道末端,施施然来了一位丰神绝世,穿了狐裘的书生,身后跟着一位书童伴当与一位健壮的随从,昂阔步迎面而来。
走廊宽仅四尺,那容得下第三个人对进?
书生对迎面而来的大群男女留了心,剑眉微挑,毫无让至一旁的意思,从中间昂然直闯了去。
领路的两名店伙,肩上扛了旅客的几个行囊,一看书生不让路,心知不妙。“客官,公子爷。”一名店伙用近乎哀求的嗓音说:“对不起,借光,借光。”
书生哼了一声,站住了,当路而立,有如临风玉树,气概风标蛮像一回事。
有身分的人,对方必须卑谦地让路。公子爷是读书人,读书人就有特殊的身分,应该受到尊敬,走在街上,平民百姓就得让路。
“滚到一边去,哼”书生冒火地叱喝,说的话半点也不斯文。
两店伙的身后,跟着领头的那三个人,一女两男。女的年约三旬左右,青丝,粉腮,芙蓉面,水灵灵的桃花眼,顾盼间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勾魂夺牌的魅力。身段妖娆,虽是棉服罩体,但仍然可以看得出来凹凸有致的曲线。
走路是男先女后,女人的地位低人一等,而女人居然走在两位男爷们的前面,可知她的地位要比那两个男的要高。
如果看不到背在背后那吓人的要命家伙,而是单看面相的话,就像是那家大户所包养起来的小妾外室一类的,可是听她那诱人的小红唇了说出的话来,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了。泼得很!辣得极!
“该死的东西。”女人怒火上冲,开口骂人而且抢前两步:“老娘要你生死两难,你……”
“老大娘,我又怎么啦?”书生也虎目睁圆,气势更为汹汹:“要我生死两难,证明给我看,不要虚声恫吓,光说不练唬人。在下虽然出道没几天,多少曾经历过不少大风浪,你唬不倒我的,我等你。”
喲嗬!不开眼的小辈竟然咄咄逼人,这让眼前这位一贯是高高在上的女人怎受得了?
“出道没几天,那就让你回老家。”长有一双桃花眼的女人斗能默运,冷厉地向前接近。一手拨开挡路不知所措的店伙,脸上也不美了,也不媚了。那神情像要吃人,“免得闯出灭门大祸,连累你老爹老娘,老娘早些送你上路。”
“哈哈,老虔婆,你可以放一百个心。”书生狂放地说,暗地里也神功默运:“雪狮子佣兵团欢迎暴客上门,驻地大门经常大开,家父家母随时欢迎上门送死的人,我落雪飞花剑同样能手托日月脚踏乾坤,滚你的?”
雪狮子佣兵团?这个名号,令所有的人脸上变色。
大陆三大佣兵团之一。团长暴雪狮子雷伽是位跺下脚,都会天动地遥的人物。趁桃花眼女人一怔之下,自称是落雪飞花剑的书生已先下手为强,马步半挫,无畏地一掌虚空拍出。
相距文余,书生那么年轻,最多三十出头,谁也不会相信他能用掌风伤害丈余之外的人。
斗能外放,如想于体外,须下二十年苦功。想伤人于八尺外,又得痛下苦功十年。
有些人苦练了几十年岁月,能练至斗能在体内任意所至,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想于体外伤人,免谈?
桃花眼女人可不认为眼前的年轻人是在唬人玩花招,雪狮子佣兵团已让她提高了警觉。
一声厉叱,她也一掌迎出硬接。
砰然一声气爆,冷流阴风呼啸着激射四散。
书生样年轻人挫退半步,哼了一声。
桃花眼女人也吃足了苦头,倒撞而回。
跟在她身后的两人中那位年纪最大的相貌狞恶的男性随从,及时扶住了桃花眼女人。
“暴雪寒流所御使的冰破手,这小辈确是暴雪佣兵团的人。”男随从看样子是个行家,语气隐现不安:“冰破手并非旷世无双的绝学,我要和他见个真章?”
“你配?”年轻人修养不够,得理不饶人,狂傲面目令人反感:“我知道你们是谁了,血色桃花闫九娘以及从不离身两名桃花使者,几近一流高于,如此而已,你上。”
男随从身后踱出另外一个獐头鼠目的中年人,穿了乌云豹裘,脸上挂着奸笑,及时拉住了盛怒的男随从。
“小兄弟,你很了不起。”中年人上前阴笑,语气软中带硬:“也许你暴雪雷家的盖世奇学,的确可以威震大陆,所以你比一流高手高强,是特等的高手。”
“你不服气?”
“岂敢岂敢,只是……”
“只是什么?”
“小兄弟,你的修为身手即使冠盖天下,也不能永保自身的安全,甚至反而比别人死得更快更早。”
“阁下……”
“在下的意思,我不和你较量斗能术。”
“那你……”
“在下也姓闫,是桃花夫人的本家。”中年人拍拍手,然后两只手掌左右一摊,掌心赫然腾起两团颜色赤红的火球,“我的修为有限,也不登大雅之堂,但仍想用不入流的小手段陪你玩玩。”
年轻人一怔,脸色渐变。脱口惊呼道:“你是术师?”
“姓闫的,你的手从现在开始,不能再胡乱挥动了。”年轻人身后的随从冷冷地吐气开声。
“咦?你……”闫姓中年人也脸色一变。
“我是为你好。”随从说:“你的手一动,一定死,而且死得很快。”
“你是……”
“你该知道我这个人,虽然我很少离开驻地。”
“哦!你是聂天彪,暴雪四卫之一。”闫姓中年人脸上有惊容,胆怯的神情相当明显。
………【第一百三十五章入店】………
“对,暴雪四卫的老三聂天彪。”自称聂天彪的随从淡淡的一笑,但掩饰下去的杀意极为强烈,也十分明显,“五丈之内,我的手一动,你一定死?”
“哼!你……”
“你不要哼,你刚才手掌心腾出红炎的时候,已经死过一次了,不会有第二次侥幸。”聂天彪语气转厉:“其实,鄙家少东主并不在乎你,他对自己的剑术颇有研究,有信心在瞬间杀死一切对自己有威胁的人。而且,暴雪四卫的老四冰狼,目下在上房洗漱,你阁下的红炎,比冰狼的冰焰煞高明多少?”
“好,算咱们栽了。”闫姓随从不得不示弱,承认自己不如人:“山不转路转,咱们后会有期。姓聂的,请记住,今天的事,挑衅的人,是贵佣兵团的这位少东主,一切后果由贵方负责。”
“你这是在吓唬本人吗?”年轻人眼睛一厉,哼声叱问。
“无所谓吓唬,闫某只是提醒你。”
“哼,阁下……”
“咱们另有一批先到的人,领队的人是血杀剑韩子林。也许韩领队算不了什么,他也奈何不了你们暴雪佣兵团,但另一些人,可没将暴雪的名号当一回事。”闫姓中年人口气逐渐转硬:“我闫某人也不是省油灯,更不是能打掉门牙和血吞的人,咱们走着瞧?”
“血杀剑韩子林?”聂天彪眉头一皱,很明显的是吃了一惊:“城北王爷瑞王府的近卫统领?”
“不错,咱们这些人,都是受瑞王府相邀,来参加佣兵大会的。”闫姓中年人有些得意的道出了实情,“要说瑞王殿下奈何不了你们暴雪佣兵团,那你一定疯了,要不就是大白痴。瑞王殿下伸一个指头,暴雪佣兵团将会在大陆消失,你不信是不是?”
双方各在嘴皮子上逞能,僵住了无法下台,双方都有所顾忌,进退两难。
“真有那么一天到来,天下英雄大会阿斯兰将为期不远。”聂天彪不愿输气示弱:“瑞王府不是金城汤池,高手刺客将入无人之境,先倒霉遭殃的人,毫无疑问将是你们这些惹来是非,把瑞王府牵扯进血腥杀戮里的闲散佣兵,我聂某人相信,到那时,你们将在大陆上寸步难行,不死不休。阁下,你最好识相些。”
闫姓中年人冷笑道:“别吹牛了,阁下。贵团在大陆三大佣兵团中排名居末,凭贵团长暴雪狮子雷伽的声望,妄想号召天下群雄大会阿斯兰,那不啻于是痴人说梦。天下英雄又有几个肯不顾身家性命的?他们愿意替贵团造反谋逆?你算了吧?咱们后会有期?”二十余位男女皆怒目相向,恨恨地绕侧走了。
年轻人仍想作,却被聂天彪用眼色阻止了。
“少东主,不可鲁莽。”待桃花夫人一群人走后,聂天彪才低声说道:“少东主如想出人头地,扬名立万再振暴雪佣兵团的声威,不可迫不及待向强权挑战,那不会有好处的。必须等声威壮大之后,以强者的面目君临大陆,那时,那些强权就撼动不了你,你却可以利用他们增加你的声威了,切记小不可则乱大谋的古训。”
“谢谢聂叔,小侄聆教了。”年轻人总算听得进逆耳忠言,而且机警聪明:“小侄认为,不必等声威壮大之后,就可以利用他们壮大自己,雷家的既有声望本来就够壮大,不是吗?”
“贤侄好自为之。”
“聂叔请放心,不会再蹈覆辙了。”(手机阅读一念之差,为本来就背景复杂的泛大陆佣兵大会掀起了血雨腥风,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大风暴,名利二字害人不浅。
暴雪佣兵团排名大陆三大佣兵团的榜尾,这与团长暴雪狮子雷伽的为人处世方法有关。
这位雷大团长性情刚愎火暴,自负傲世,武断是非,剑下无敌,妄自尊大,人见人伯,声威够矣!
但声望却每况愈下,令人害伯,却无法获得同行的尊敬。
雷团长一直以名列三大佣兵团之末为耻,耿耿于心,无时不以提升至三大佣兵团之为念,一直就在建立声威上努力,可惜一直未能如愿。
目下年近花甲,精力已不复当年,要想登上三大佣兵团之,这辈子恐难如愿以偿了。
因此,他寄望在下一代子侄身上,这位长子有着落雪飞花剑之称的雷动天,就是他的希望所寄。
因此,他把倚为长城的暴雪四卫,派出了来两名,陪伴儿子借助此次泛大陆佣兵大会的机会,试图打响暴雪的名号,扬名立万,并且满心的希望儿子能在此次各路精英云集的大会上,创出一番局面来,替暴雪佣兵团增威添光彩,以完成成为大陆三大佣兵团之的宿愿。
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志大才琉,聪明过度,不走正道而走旁门。
人算虎,虎亦算人,各展神通,各有打算。
名利当头,当仁不让。
世间有许多的聪明人,都为了当头的名利而计算他人,甚至丧心病狂,亦在所不惜。
独立的客院里。那些受到瑞王府近卫统领亲自陪同的顶尖佣兵们,开了一次秘密会议,策定了计算人的阴谋诡计。
不意的小小冲突,为大会开幕之初增添了无穷的变数,也许是天意劫数吧?反正在数者难逃。
……
府城阿斯兰市面十分繁荣,城高地深易守难攻,除了西关之外,南北两关不论昼夜,市街热闹,人流滚滚,龙蛇各显神通。
申时左右,天色尚早,通往城里的大官道最为明显,车马行人把路踏得成了暗,与两侧被冰封雪盖的大地不一样,天色一暗便成了一条黑色的巨蟒,南北尾似乎直通向天尽头。
云沉风恶寒气彻骨,路上出现了一个孤零零的单骑旅客身影,胯下马很是结实雄壮,以坚定沉实的脚程,蹄声踏踏,一步步朝着城里的方向而行,似乎他一人一骑才是天底下唯一的生物。
三片瓦皮风帽,放下掩耳仅露出双自,身材修伟,穿了一件及膝的翻毛兽皮大氅,马背上驮了一个走长途的旅行用背囊,腰间有成殓金钱的布襄和一把黑布包裹近二尺长,掌宽的家伙什。像剑却非剑,因为他要比单手剑宽,也比双手大剑短上两倍有余。
露在外面的一双大眼愉在暮色暗沉中,似乎有隐约的精芒闪烁,像是暗夜中的猛兽眼睛。
虽说不远就是府城,但在这种乱世当中,单人行旅走在这条大官道上赶夜路还是很危险。连年天灾不断,**连绵,亡命之徒日众,大白天一切祥和正常,可是到了晚上,聚结成小股强盗的所谓盗群在城外的田间村落附近出没无常。此时,正是亡命之徒们,流窜打劫的好时候,旅客碰上了,保证尸体深埋在野地荒泉之下,永远从世间消失无踪。
他以沉稳的步伐,昂然向城里挺进,不理会天色,更不在乎天寒地冻的恶劣天气。
他一双手也暴露在彻骨寒风中,与其他戴皮手套的旅客不同,手大指长,肤色在冷风中依然红润。
申时末,才进到城里。进入宏盛老店的店门外广场,下马到了挂马栏,将缰绳交给接待的店伙。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