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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蜜糖-第2章

小说: 蜜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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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子晋一时哽住,猛地抬手,使劲揉程时的头发,把他有点蓬乱的头发弄得更乱,气结:“活该你邋遢下去!”这小子有时候怎么这么毒舌呢,绝对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他只是想在大嫂来之前劝劝程时,让他跟蜜糖言归于好啊!

居然……居然被诬蔑了性向……天可怜见的……

俞子晋料得没错,安怡的确来得很快,程时刚刚对秘书买来的几份早餐挑三拣四,最后勉勉强强选了两样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吃的时候,安怡就来了。

安怡和宋蜜糖几乎是一起长大,但两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截然不同。红色衬衫,皮裙,长靴,一件过膝的米色滚黑边风衣,一头大波浪一丝不苟地梳起,高高扎在脑后,看起来精明干练又性感。

安怡的身材高挑,五官凌厉又明媚,从她走出电梯,脚底生风,蹬着那双高跟长靴“噔噔”踏入这层楼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无数注目礼。她早已经习惯这种目光,也享受这种目光,抽出包包里的文件,毫不犹豫地推开程时的办公室大门,她高声喊道:“程总,这是您的离婚协议书,希望您快些签字!”她嗓子放得分开,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宋蜜糖从来也不会这样。她很少来公司找他,即使来,也是先问问秘书,他忙不忙,如果忙,她就在外头乖乖地等着,顺便送一些小零食给外头的员工,和他们聊天。如果他不忙,她也会快快地把要说的事情说完,然后送上她亲手做的茶点,再问他要不要去什么地方吃饭,据说那家新开的餐厅很好吃之类的。

安怡,宋蜜糖,一个是火,一个是水。或许是性格的互补,才让她们的关系这么好?

“程时。”安怡狐疑地盯着他,离婚协议书都摆在了他面前,他拿着那支钢笔迟迟不动是要闹哪样?

程时猛地回过神来,这才发现他刚才一直在盯着蜜糖的签名看,她的字迹不是娟秀清雅的那种,飘逸又洒脱,她说当年无聊的时候临摹过无数王羲之。

“你到底签不签?”安怡抱臂,冷笑:“还是想脚踏两条船?”

两条船?程时皱了皱眉:“如果她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冷妍,我想我并没有做出任何违背婚姻法的行为。”

安怡眨了眨眼他是在说一夫一妻制?
“当然不只是因为冷妍啊,小糖才不是这么不冷静的女人,”安怡摇着手指笑,笑得讥诮,“那是因为她终于受够了你这个无情无义﹑心里只有其他女人的——渣!”

“别跟我反驳什么,当初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就不同意,”安怡耸肩,“果然,结婚三年,你扪心自问,你对小糖好不好?”安怡抢住程时的话头:“别说什么逢年过节送首饰送衣服,再名牌再昂贵,小糖都不稀罕!”

最后安怡是很满意地带着离婚协议书走的,并且告诉程时,离婚事宜都找她,因为蜜糖换号了,要见她,请民政局见。

等安怡这件事完了,程时的早餐也冷了,他招秘书进来,想让她拿出去热热,程时不喜欢办公室里有微波炉,他会觉得自己随时随地都在接受电磁辐射。

进来的是今年新招的秘书助理,个子小小,鼻子塌塌的,一看就是毕业没多久的新人。她拿了程时的早餐热了送来,期间无数次偷瞄程时,欲言又止。

“有什么事?”

小秘书被程时的突然发问吓一跳,犹犹豫豫,最后才小声问:“程总,你……你真的和蜜糖姐离……离婚啦?”说完,她又觉得这样打听boss的私事不太好,摆手解释:“不是我要问的啦,是大家都好奇,蜜糖姐人挺好的,每次来都……所以……”所以她身负重任地进来了。

今天真是稀奇!每个人都来关心他的婚姻状况!从昨晚到今天早上,程时都感觉乱糟糟的,想起刚才那张协议书,他觉得心底有种抑制不住的烦躁,抬头看那小秘书:“你放心,不管我离不离婚,不会影响给你们发工资。”

看起来很正常的一句话,被程时说出来,居然有点阴阳怪气。

小秘书头皮发麻,连忙快步走出。

彼时,安怡正戴着蓝牙耳机,一边开车,一边跟宋蜜糖通话,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得意,或许还有一点幸灾乐祸:“我安怡一出马,哪有办不成的事!你是没看到程时那张脸臭的,哈!还有还有,我注意到,他今天的领带跟西装超级不搭,头发不知道怎么梳的,乱到不行,而且,看样子还没吃早餐。看见他这鬼样子,我真是太爽了!”

这个时候,已经过了早上十点,但蜜糖还赖在床上不起来,她本来就是一个极其喜欢早睡晚起的赖床大王,结婚这几年,为了配合程时的作息,她强迫自己早早起床,好给他做早饭。时间一久,她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晚睡早起,没想到,离开他的第一天,就赖上了床。

而且赖床的感觉依然如此之好!

蜜糖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抱着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听着安怡的报告,她想象了一下程时的样子,忍不住想笑,但又觉得有些心酸,不由得嘟囔了一句:“他怎么还是这么不会照顾自己……”

安怡警觉:“宋蜜糖,你不会是心软了,想回去接着做他的保姆吧?他程时又不是小孩子,以前没有你,他不也照样活过来了?我警告你,不许心软!有你这么惯男人的吗?”

不错,以前没有她的时候,程时一样过得不错。只是,想想他那几年如一日的固定菜式,被他洗得皱成一团的棉被,还有每周末一大包拿回家换的衣服,还有……忍不住会怀疑,他是不是生活自理能力有问题?

“小糖,小糖……你在想什么呢?”
电话里传来安怡的声音,宋蜜糖回神,哑然失笑,人的适应能力总是很强的,没有她,他过段日子就会适应一个人生活的,安怡说的不错,他又不是小孩子,她何必白操心?操闲心?

蜜糖自嘲般地笑了笑,继续和安怡讲电话:“你说,我听着呢。”
“你刚才想什么在呢?”
“我在想,等拿到了程时的钱,要做点什么好。”
“什么程时的钱啊!那是夫妻共同财产!”安怡立即纠正。
“ok;ok,”蜜糖笑,“你觉得我干点什么好?”
“随便你嘛!其实呢,老实说,程时的钱大多套在他们公司里,到你手上的,或许真的还不多。”
窗外的阳光射进来,照在蜜糖身上,暖融融的,她趴在床上,拿着电话笑:“不多没关系,你帮我算算,够不够开家小饭馆?”
安怡忽然激动起来:“你要开饭馆啊!太好了!以后剩菜剩饭不许倒,通通给我们家,我连饭都不用做了!”
蜜糖终于大笑出声:“我怎么能给你家老明吃残羹冷炙呢!那你不得心疼死?”
“那我跟你合伙,以后我家一日三餐你都包了,咋样?”
“到时再说吧,”蜜糖伸手,懒洋洋地绕了绕自己的头发,“我只想开家私房菜馆而已,每天做上几桌,我的野心不大,够温饱就ok。”
安怡在电话那头笑:“一定会红火的,只怕到时候我要尝尝你的手艺,还得提前一个月预订。”
“开什么玩笑,”蜜糖在床上滚来滚去,“女王要吃什么,小的必定随叫随到,毫不含糊。”说完,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两个人隔着电话,笑成一团。
屋外的阳光实在是明媚温暖到了极致,蜜糖被这样的阳光照着,照得整个心也亮堂起来,忽然觉得未来无限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好男主的公司开展啥业务,求支招

昨晚做梦,梦到了昨天给我口试的考官大人,帅死了帅死了,外国帅哥真是赞啊,梦见自己找他要电话,嗷呜【花痴脸~(≧▽≦)/~

 



第3章 勾搭
宋蜜糖认识程时的时候,她在读大学,一所大专院校,学会计。
安怡是考神学霸,宋蜜糖连学渣都算不上,没办法,好像她怎么努力,成绩提高都不明显。以当年的高考成绩,她本来可以读三本的,但学费太贵,她想了想,还是选择了大专。
反正这所学校的会计专业很不错的,她想,好好学习,以后出来做个小公司的小会计,能养活自己就好。

安怡和她在同一个城市读书。安怡的学校A大,是重本中的重本,宋蜜糖没有事的时候,常常会坐车穿越半个城市,去找安怡玩。美其名曰,时刻准备着在A大邂逅一个大神,或者钓一个高富帅。
可是直到安怡快要毕业,也没见她泡上个把男人。

程时是在一个论坛上被宋蜜糖看见的。
A大的学生社团很强,有一个学生自己办的论坛,准确说是一个访谈节目,每个月会请几名成功人士过来交流,程时作为A大成功创业的学长,在那一次被邀请了过来。
彼时,安怡正在一所律师事务所实习,端茶倒水打印文件,什么都做,忙得脚不沾地,基本不在学校。宋蜜糖百无聊赖,就跟着A大的学生们一起去凑凑热闹。

而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见程时的场景。
大礼堂里乱哄哄的,她坐在末排,正打着哈欠,忽然听见门口骚动,回头一看,走廊上有人正往这里走。
明明有好几个人,但是她第一眼就看见了程时,也只看见了程时。
黑西装,白衬衣,极普通常见的装束,穿在程时身上,那么挺拔清俊,修长的双腿大步迈出,从容,极有气势。身旁有人在跟他说些什么,他的嘴唇微微抿着,严肃又正经,棱角分明的那张脸,不苟言笑,居然分外好看。
宋蜜糖呆了。
打了半个的哈欠也缩了回去。
那一场论坛,她压根没听见在说什么,程时坐在第一排,她就只知道盯着程时的背影看,觉得他的背影也那么好看,颀长挺拔,怎么看都不腻。

“安怡,我找到我的男神了!”宋蜜糖握着手机,眉飞色舞:“程时,他叫程时!你们学校的学长!你一定要帮我弄到他的联系方式,还有他是具体情况,拜托拜托!”安怡在学校的时候也算半个风云人物,学生工作和学习两手抓,两手硬。认识的人也多,虽然如今已半只脚踏上社会,可蜜糖相信,这点小事绝对难不倒自家好友。
谁知安怡却叹气:“小糖,程时有女朋友。”
当年的设计艺术学院院花,与程时一起名列“校园十大登对情侣”榜首,虽然是八卦的BBS搞出来的东西,但从中可见一斑。

蜜糖不死心:“不是通常来说,毕业季即分手季嘛!”
“据我所知,他们俩目前还没有分手。”
“那……那不是还没结婚嘛……”蜜糖嘟囔了一下,随即妥协,沮丧万分:“我知道了,你帮我打听打听他在哪工作,我就见见他,认识一下就好,不会死缠烂打的。”
她就知道,男神总是属于女神的,唉。

程时在时晋。
和俞子晋合开的公司,制药业,那时候的规模小得很,没几个研究员,盈利也不多,程时常常一个人干四五个人的活,俞子晋就在外头拉生意。

宋蜜糖如愿以偿地做上了她的小会计,勤勤恳恳一干就是半年,公司面临倒闭,无奈只好再找下家,干了几个月,这家居然也倒闭了。
是国家现在的经济形势特别的不好,还是她的运气特别的差?
宋蜜糖沮丧地想了会,思考无果,唯有准备好简历,继续投递,等待哪家公司要她。

无业游民,待业在家,所以她那天会那么无聊地去听A大的论坛,所以现在她能这么悠闲地捧着两个保温杯,窝在公园里吹冷风。
蜜糖甩着两条腿,一脸的志在必得。根据“锦衣卫统领安怡安大人”的报告,程时每天中午12点必然路过这个公园的这条小路,去公园对面的“真好吃”点一份卤肉饭或者板栗烧鸡,风雨无阻,绝无例外。
宋蜜糖好奇,每天吃同一家菜的同一种菜,他都不会腻味?
安怡答曰,当然会,不过据说,他懒得挑别的,因为经过多次失败的尝试,程时发现只有这家菜馆的这两样饭能勉强入口。
她着重强调了“勉强”二字。

蜜糖大乐,她跟着宋阿姨磨砺厨艺多年,自称“八大菜系无所不精的中华小食神”。程时这么挑食,正好撞上她的强项啊!
她相信,只要她抱着香喷喷的饭菜往这一坐,狗都会被吸引来,何况区区一个程时!
有句俗话说得好,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得抓住男人的胃!
宋蜜糖踌躇满志,只等猎物上钩,好将他生吞活剥,煎炸油烹,咳咳,错了,是友好交流,亲切会晤。

程时非常准时。
12点整,他准时出现在写字楼下,然后快步朝公园这边走来,准备穿过公园,去“真好吃”点餐果腹。
蜜糖见他过来的时候,微微有些诧异。
跟前几天在学校论坛见他的时候相比,今天的他,真的可以用“不修边幅”来形容。那日见他,他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拢在后,更显得整张脸如雕刻般棱角分明,可是今日……
他穿的西装跟那天穿的一模一样,胡子大概好几天没剃,黑色的胡茬冒出来,头发乱蓬蓬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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