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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脉脉一水间-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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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还故作潇洒地回应了一句:“是啊,我们是幼儿园同学,那会儿慕梓还叫丰田小汽车呢!”

慕梓的女粉丝很多,我那话一说,当时就有女生刨根究底地问什么丰田小汽车,慕梓就大大方方地告诉她们了:“我以前叫慕沣淇。”说着,他顺手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这个名字,省去了口舌上的解释。
有一个女生说:“哇,这个名字很好啊,为什么要改?”

慕梓看了我一眼,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不是吧?难道就因为我取的那个外号?
为了压制住心里随之就要升腾而起的愧疚之感,也为了免于沦为慕粉们横眉冷对的对象,我也故作好奇:“是啊,以前我还以为你是五行缺水,难道后来发现原来算错了,其实是缺木?”
慕梓笑了笑,悠悠然说了一句:“我是五行缺水,不过据说娶个名字里带水的媳妇儿比我自己名字里带水更有效。”

当时我们那圈聊天的人里,名字里带水的女生就只有我了。而且那天那圈人是参加儿童节课本剧比赛的剧组成员,我们选的课本剧是《青蛙王子》,我和慕梓分饰男女主角,这个八卦要联想过来不要太容易。
于是大家的目光纷纷转向我,男生笑得不怀好意,女生则又羡又妒。我佯作不知,拖长了声音道:“哦——怪不得你要跟凌海遥同桌!”

凌海遥的名字里比我还多两点水——严格说来,该是比我还多了整个大海的水,又是慕梓的同桌,于是成功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
我哼着《同桌的你》,假装没有看到慕梓杀气腾腾的目光。

——
我回家时间超过了十天,终于开始有同事打电话来慰问我了。我们经理虽然不是个八卦的人,可是我离岗实在太久,工作不得不重新安排,开会的时候就跟大家说了我回家这么长时间的原因。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关于上海的工作我还怎么继续做下去这一点,我早就在犹豫了。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父母肯定需要我在身边至少陪上一阵子,而哪怕是没有这么多猫腻的官司,司法程序一走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何况是眼下这么复杂又困难的情况?虽然家里的长辈都通情达理地劝我回去上班,他们自会帮我照顾爸妈并处理各项事务,可我又怎么可能安得下心离开?
所以辞职只是迟早的事。只因为公司一直没来催问我何去何从,我也就一直不明不白地拖着,这其实既是自欺欺人,对公司也不大厚道。
现在既然同事知道了我弟弟过世,回去的时候也多少容易应对一些,于是我回了趟上海,径直向经理提交了辞呈。

经理之前也只知道我弟弟是出意外,并不清楚具体情况,此时见我竟至于辞职,又是惊讶又是惋惜。毕竟也是法律界人士,他的人脉比我同学又广了不少,经验也是我们所不能与之同日而语的,于是我和他细细谈过了,他在叹息和安慰之余,给了我他所能给的最大支持——
他让我不必辞职,只需办理停薪留职就好,他会尽量给我延长这个期限。

这次回上海,我本来想着总逃不过要跟任练达开诚布公地谈谈,虽然大约不能——至少暂时不能变成恋人,但起码不要让他带着对我的误会徒生怨恨。这一去我才知道他这么多天没跟我联系的原因何在了,原来他在我走后没几天就出差去了,所以他对我家的事一无所知,只道我是拒绝了他之后成心躲开他。
再次回到家乡后一个星期,任练达的电话终于打来了,声音里满是震惊与关切:“温晴,对不起,我一直不知道你家里出事……你还好吗?我刚出差回来,可以调休几天,要不要我现在就飞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5

从任练达的电话里,我听得出来,他现在所知道的,也不过是我同事所知道的那些罢了,经理并没有把我家这桩案子遇到的种种难处大肆宣扬,这当然还是因为他不八卦,同时,或许也是因为他并没有许多热情的网民以及我的同学朋友们那样义愤填膺。
大约是因为他经见过太多这样的事吧?作为曾经在法院和律所都工作过的前辈,他给我的建议和我们当地所有那些律师给出的都是一样的:尽量多拿赔偿。他叮嘱我:“对方过度相信自己所掌握的权力,你可以给他们写信,告诉他们如果不同意多赔偿,那么你是可以促使这个案子定性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
言下之意,他也觉得这个案子最多就只能做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言下之意,他也建议我用定罪去和对方做交易,用我弟弟一条风华正茂的大好性命去换取金钱。

我当然知道经理如此建议的出发点和大多数冷漠的律师不同,他是看多了这样的案子,受害者家属最后落得既没让嫌疑人重判,又没拿到应有的补偿,样样都落空。可他不知道我们那样的小地方,就算是落实了对方酒驾,也未必能定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邻市半年以前就发生过一个醉驾开车冲上人行道撞死一家三口的恶性交通案件,最后也只判了个4年的交通肇事罪和区区十万元的赔偿。
但我坚信,那个案子之所以会那样草草收场,一定是因为那一家人都没了,再没有至亲至爱的人为他们拼尽全力谋求公平公正的结果,我家却不一样,我决不会允许这种情况落到自己的头上!

既然任练达不知道,我也懒得再向他细细讲述,或许也是经理的建议让我越发懒得再向帮不上忙的人细细讲述。我语气疲惫地对他说:“不用了,谢谢你,只是我近期都不会回上海了,租的房子都退了,东西也都搬回来了,我暂时……可能就在家陪着我父母了。”

对此,任练达不是不难过的。他后来还给我打过几次电话,遇到特别的日子也会给我发发短信邮件什么的,只是彼此的关系,到底是比从前疏远冷淡了许多。
也是,又没有生死相许,还能指望人家做到怎样?难道放弃上海的一切跑来陪我?

从上海回来之后,我也开始着手在我们当地找工作。而自从沈墨来看过我,那桩交通事故中最引人注目的受害者是我弟弟这一点也很快就在我的中学同学中传开了,大家纷纷发来短信或打来电话,也在网络上声援我,知道了我准备留在当地,还有人给我介绍工作。其实我本来是想索性去律所工作的,11月份的时候知道司法考试考过了,那么如果进入律所,我既可以通过实习满一年正式拿到律师资格,也可以利用工作之便自己代理弟弟的案子。不过可想而知,当地司法系统的氛围决定了根本不会有律所愿意或敢于提供这样的平台给我,于是我后来敲定的是同学介绍的一份工作——在一家早教中心教小宝宝英语。
听起来实在是跟我的专业和个性都驴唇不对马嘴得让人哭笑不得的工作,可这份工作薪水颇为丰厚,更重要的是清闲,再加上中心的老大是我那名同学的亲戚,知道我的情况也很同情我家的遭遇,于是我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去跑弟弟的案子。

弟弟的葬礼拖到事发两个月之后才举行。有些人建议我们在案子了结之前都不要火化遗体,以此作为对对方的要挟,可我爸妈都想让弟弟早些入土为安,公安局也放言说取证已经结束,如果不处理尸体那么在殡仪馆多保存一天就是一千多块的费用,全部要我们自己负责,而这个案子事实上尸体并不是重要证据,我也就同意火化了。
给弟弟举行葬礼那天,我那些留在当地工作的中学同学都来了,包括凌海遥。

看到凌海遥我挺意外的,虽然我知道她应该一直都在本地,可自从高中毕业,我、以及我所知道的所有其他同学都没再见过她。她性格本来就极其内向,当初又大概是我们学校考得最不好的,上的是本地一所原为中专改制后才升格为大专的学校,所以后来没再跟我们任何人有来往。
其实仔细回想,她好像从来就没跟我们任何人有过来往,上学放学总是一个人来去,课间也只是独自做自己的事,除非有事必须要跟别人交流,否则从未有过印象她有和任何人聊天,我都不记得曾经跟她说过话,甚至怀疑如果不是曾经借用她的名字给自己解过一次围,我恐怕现在连她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了。

平心而论,我一直觉得凌海遥是我们班长得最漂亮的女孩,瓜子脸,皮肤白皙细腻毫无瑕疵,眉毛是天生成形的柳叶状,点漆一般的黑,绝不需要眉笔,大眼睛水汪汪的,睫毛又密又长,鼻子挺秀,嘴唇是经典的樱桃小口,丰盈饱满的玫瑰色,身材也苗条高挑,标致得挑不出一点不美的地方。她和慕梓初中同桌了两年,最最养眼的俊男美女搭配,我始终很困惑大家怎么能做到在挑选各种课本剧英语剧的王子公主角色时不会被洗脑般地只想得到他们俩,而总是还能想起一个我?

大概是因为我会演戏吧,并且我的普通话和英语发音都字正腔圆地标准,也很会朗诵和演讲,演绎起台词来比较轻松。外形上我和公主没什么关系,五官也就是长得顺溜没什么错处罢了,身材也普普通通,在一群正在抽条的青春期女孩中不算瘦的,慕梓更是毫不客气地说我胖。初中毕业之前大家都互相写同学录,我还没考虑好到底要不要给慕梓写呢,某一次收回来的同学录上就自动多了他的一页,贱里贱气地写道:“少吃一点,多做运动,别长得太胖,当心以后嫁不出去。”可在最后一句话后面又不伦不类地加了个括号,里面写“我开玩笑的”。
小女孩对这些评价都很在意,这当然逃不开是我讨厌慕梓的原因之一。我是不瘦,可也不胖啊,除了他之外,别人都说我的体型像林嘉欣罢了,丰腴但并不难看。每次慕梓当众说我胖之后都有热心肠的同学安慰我——
“他是故意气你呢,不是都说男生就是爱欺负他们喜欢的女生?”
“他是想引你跟他斗嘴呢,觉得能跟你吵架也好啊,不然你老不理他。”
“他是把你当成他的人才觉得可以随便开玩笑的,要是我们敢这么说你,一准儿被他揍残了!”

对于第一种说法,所谓男生就是爱欺负他们喜欢的女生,我不是绝对不认同,但我无法理解为什么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件浪漫而值得感动的事。我觉得一个人如果喜欢另一个人,那就应该对他/她好,否则不是神经病吗?刚上初中时《流星花园》正风靡,几乎所有同学——无论男女——都看得如痴如醉,我却完全不感冒,因为只瞟过的几个片断都听到道明寺和杉菜在互骂“白痴”,于是兴趣全无;与之相应地,我也觉得《我的野蛮女友》没什么好看的。
我喜欢文质彬彬柔情似水的男生,沈墨就属于这一型。

而他们安慰我的最后那种说法则让我越发起疑:“什么意思?所以其实你们也都觉得我胖、只是不敢说是吧?”

不管别人怎么说,对于不算胖的自信我是有的,而对于不算漂亮的自知之明我也是有的。从来没有人说过——至少是主动说过我好看,但奇怪的是,每次让我演美女,大家好像也觉得理所当然。有一次我们演的是特洛伊,里面的海伦实在是太夸张的美女,再让我演我就犯了怯,跟编剧说我不合适。
她问我:你哪不合适了?
我说我不好看。
她说你哪不好看了?
我反问我哪好看了?

她很诚实地说不出来,就改口说我是那种楚楚可怜的淑女类型,让人看到就觉得怜爱想要保护。
这恰恰是我最不希望自己具备的气质,怎么听怎么像琼瑶奶奶笔下矫揉做作的女主角。不了解我的人都想不到我其实很厉害,脾气冲胆子横,又或许是一心想要颠覆自己外形所给人的印象,我故意那么凶蛮,天长日久下来就养成习惯了。我在初中班上留下的经典案例是初二的一天眼保健操时间,我是纪律委员,负责在讲台上看大家有没有偷偷睁眼不好好做操。那天慕梓倒是一直闭着眼按部就班地做操,却老在说话,而且声音不小,内容滑稽,引得周围的人压抑地笑。
我怒道:“慕梓,闭嘴!”
他用十分认真的语气说了一句十分二流子的话:“不闭你又怎么样?咬我啊?!”
全班同学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火大了,吼道:“一脚把你踹出去!”

这下好了,本来还有几分顾忌的隐忍笑声彻底爆发成哄堂大笑,恰好学生会的值班干部正从门外经过,当场就停下来在记分册上记了一笔,用脚趾头也想得到是给我们班扣分了。
我气坏了,恨慕梓故意捣乱,也恨自己怎么就那么沉不住气。
作者有话要说:




、6

那天眼保健操结束后,我留在座位上没动,拿着课本心不在焉地看着,假装是在温习,其实是在生闷气。慕梓也留在座位上,一双长腿翘在桌子上,正跟周围一圈男生神侃:“当年我爸当兵的时候有个战友,什么都好,就是好两口,回家探亲老不好好陪老婆,出去喝到半夜三更,醉歪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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