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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迷情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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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对於他突如其来的问题程惟怔了一下,继而回答道:“事实上我这次来香港就是为了工作。” 


“只是我看你一直待在家里──” 


“我从来都不会急急忙忙地赶往某个地方,对我来说,有些事情早点去做或者迟些去做都没有什麽差别。” 


闻言谨之轻轻地笑了,他想到妹妹对这个人的描述之一:“芝锦说你是个旅行家。” 


“那是因为她是个幻想家。”程惟也笑著,“除了每年抽出几个月来工作之外,大部分时间我的确一直在旅行当中。” 


“是个享乐派?” 


“不完全是这样,事实上我是个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旅行者。”程惟的旅行不是去马尔代夫沐浴海滩阳光,或者在巴黎的咖啡馆泡上整个下午,虽然类似的事情他都一一享受过,但他其实更喜欢特别一点的──坦白地说是古怪冷僻一点的地点才更契合他精神上的需要,他喜欢带给自己强烈存在感和征服欲的活动,而不是像那些年薪百万的小资产阶级在压得人喘不上气来的工作中借助度假寻求一种短暂的遁逃。他热衷於翻山越岭、徒步探险,也有很多这方面的专家朋友,有一次他甚至随同某国的气象科考队一起进驻南极,当他置身於那个单纯而粗暴的自然环境中时,内心的感觉的确是非常充实而畅快的。 


谨之听到他的话立刻大笑起来:“改天和你深入探讨一下,说实话我这方面的知识和经历都少得可怜。” 


当程惟看到他脸上那一刻绽放的那个幅度很大的笑容时,内心微微地有所触动,虽然这些天谨之对待自己的态度始终大方友好,但对方留给他的印象依然是冷面的英俊男子,认真严肃有些不苟言笑,但今天他似乎看到了这个人的另一面,这样的单纯真诚,并且切近,只是一个简单的爽朗笑容就仿佛能瞬间拉近彼此的距离。 


目光掠过谨之眼角浅浅的笑纹,程惟居然极轻地叹息了一声,然後他开口问道:“你知道JC吗?” 


“当然。”JC是全球范围内最大型的网络综合商城之一,几乎无人不知。 


“JC是我为了完成大学毕业论文而和朋友合夥注册的,结果後来成为了那样盛大的网络商业基地,甚至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听到这些,谨之的震惊绝不止一点点,虽然知道这样一个体面优秀的男人不可能没有成功的事业,但他没有想到程惟身後的背景居然是如此庞大的一个商业王国。 


“程惟你──真的让我很惊喜。”沈默了许久,谨之这样说道。同是创业,就目前的成绩而言,两个人的确相差得太多,而这一点不免让他的内心产生了巨大的落差。 


“国外的机会总是比国内多很多。”仿佛猜到他在想什麽,程惟谦虚应答。 


谨之点点头,不置可否。他当然知道程惟比自己多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著就能因此否定掉对方自身能力的原因,面前这个剑桥的硕士高材生是个理所当然的精英分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听芝锦说过你开办自己的公司?”程惟接著问道。 


“没错,虽然与JC相比可能不值一提,但它是我的骄傲。”五年来看到公司的成长,谨之内心的满足感不亚於一个父亲将自己的小孩抚养成人。 


“那种心情我很能体会。”程惟的语气很真诚。 


“此外,我还做一些长期投资之类的。”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说得有些过於详细了,但不知为何谨之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形象在对方眼中过於单薄──无聊的虚荣和莫名其妙的在意。 


“如果投资长期股票的话,JC是个不错的选择。”程惟一脸认真地说,然後两个人相视片刻同时大笑出来。 


“好的,我会考虑的。”谨之好容易才收住笑意,“据我所知,JC在香港有一间实体公司,你为这个而来?” 


“没错,另外东京还有一处分公司,我此行的目的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搞定它们。” 


“那麽预祝你成功了!” 


“多谢。” 


“芝锦说过你的经济学讲座精彩纷呈,有没有可能给我来个专人辅导?”谨之轻松地开起玩笑。 


“你做的是开发,成功的关键在於实力,而相比之下JC需要的则是良好的机遇和有效的配置,二者从具体操作上来说没有什麽可比性,但是无论有什麽可以帮到你的,我很乐意。”程惟坦率地说出自己的看法。 


“那麽我先记下了。” 


这天谨之和程惟一直聊到很晚,两个并不善於长篇大论而且通常不愿与人太过接近的人在愉快真诚的交流中达成了彼此之间的进一步认同。 


4 


其实这个星期以来程惟待在家里并不是无所事事,他详细研究了纽约方面发过来的所有资料,力求的不只是全面了解,还有深入分析,他希望当自己站在整年努力工作的员工面前时不是只顶著副总裁的头衔空洞武断地发号施令,而是要在实质上征服他们。 


在旅行中程惟从来不额外分给工作哪怕一点点的时间,旅行就是旅行,他不想在征服海拔五千米的山脉的同时背包里还有笔记本电脑与珍贵的食品和饮用水争夺空间,这一点是他坚守的原则,就连老友莱昂都不能动摇他,他曾经非常认真地对莱昂说过:“好吧,如果非要我选择,那麽我会放弃JC,虽然我对它怀有深切的感情。” 


对此莱昂只能无奈地摇摇头:“迪安,我有时在想你是不是个疯子?” 


这时程惟的手臂搭上他的肩膀,笑著说:“我的确是,但是幸好有你每次都能成功地把我拉回正常世界。” 


“我知道我不该这麽纵容你,不过每次对上你的眼神我就会立刻投降,迪安你的眼睛有魔力你知道吗?” 


“那要不要我再附送一个有著魔力的吻?”他调侃道。z 


“如果不怕仙迪追杀你,尽管一试。”仙迪自然是莱昂心爱的妻子了。 


类似的对话在这对好友之间进行过无数次,程惟知道对方并不是想要说服自己,因为他知道他不会成功。莱昂全名莱昂?杰林,没错,JC正是他和程惟的姓氏缩写,他们当年同为洛克教授的得意门生,至今相识已经超过十年,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真正了解程惟,那麽非莱昂莫属。多年来程惟奔波各地一路上可谓奇遇无数,但唯一让他内心持久感恩的就是能有这样一位朋友,他们可以一起为JC并肩奋斗,可以一起在酒吧对妖娆美女搭讪,也可以一起去加勒比群岛乘帆船出海……有些朋友可以转化为情人,而有些则永远不能,这无关乎莱昂的性向,而是因为彼此之间的珍惜,他们都知道此生大概是再也不可能遇到一个对自己有同样意义的人了。 





通俗来讲程惟其实就是一个旅行的狂热爱好者,他每年只酌情拿出一到三个月的时间给予JC,而作为一个大公司的副总裁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但他之所以每次“出山”都能赢得所有人的钦佩和尊重,就在於如果他投入工作,那麽就可以迅速地升级为超级工作狂人,身体力行、大胆革新,将有限的时间300%的使用,为了搞定一项企划两天两夜不睡觉的事情他绝对做得出。充足的提前准备,倾尽全力的出色发挥,然後拍拍屁股走人,这就是程惟对待工作的方式。 


当谨之坦率地问起他的工作时,程惟真的有些愕然,没有想到自己的看似懒散已经引起了他的留意。想要自我辩护的心情从来没有如此急迫,谨之给他的印象相当不错,而他也希望对方不要对自己有所误会甚至质疑,他渴望与之保有相互之间的良好感觉。 


这一点对於程惟来说其实并没有什麽不同寻常,对於优秀的人或者事他一向不吝惜自己的欣赏,更何况眼前这个男人无论是外形还是品位都非常符合他审美标准。他喜欢发现好的事物,那感觉甚至带给他惊喜和满足,如同被他放在书桌上的那个精美的银水仙,闲暇时总忍不住拿来把玩一会儿。 





一方面是因为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随时可以开工,另一方面也是想进一步解除谨之对自己的疑问,程惟在在第二天就打电话联络了JC?HK的执行官,打好招呼三天後正式进驻公司。 


得知此事的谨之主动提出把芝锦的车子给他用:“在香港没车很不方便。” 


原本也打算让公司指派一辆车给自己的程惟没有多做推辞,欣然接受了他的好意。然而当他看到车库里那辆BMW的越野车时著实有些惊喜,他以为等待自己的会是浅绿色的甲壳虫。 


谨之看穿了他的想法,说:“这是我送给芝锦的成人礼物,但她都没怎麽用过。” 


程惟笑著点点头,接过空中抛过来的钥匙再次道谢。y 


来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召开高层会议,听取了各方面的报告,初步确定了这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并且搜集了一大堆内容翔实的文件和资料带回去慢慢核对和分析。 


不过会後却发生了一件令程惟颇感意外的小插曲,那时他刚要走出会议室,突然被人从後边拉住了手臂:“程惟,等一下。” 


回过头去,身後定定注视著自己的是刚刚会上的书记员,一个身材娇小、模样可爱、眼神大胆的女孩,视线扫过那些还未来得及散去的主管们,大家都纷纷扭头,一副视若无睹的表情。 


程惟从容站定,问:“有事吗?” 


“介不介意一起吃个午饭?”z 


他笑了一下,说:“小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卞可琳”z 


“……那麽我很荣幸。” 


“好,我们待会儿见。”很干脆地说完,女孩就以跳跃式的步伐走开了。 


程惟看著那道活泼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叹笑著摇了摇头,余光瞥到一个人,伸长手把对方拉了过来,正是自己在公司里的熟人克拉克,他低声问:“那个女孩是什麽人?” 


高大威猛的洋鬼子克拉克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两年前程惟来香港的时候曾与他发生过一段短暂的关系,後来因为分隔两地而自然分手,不过他们两个都是洒脱的人,并不因此有什麽尴尬和芥蒂。 


“你发现大家对她的态度不同寻常了?”见程惟点头,他用缓慢有力的音调加重信息的轰动效果:“她的父亲是──卞锋。” 


“那个事业横跨广电、互联网、通讯的香港信息网络巨头?”哪怕已有心理准备,当程惟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时还是不禁有些吃惊,“那她怎麽跑到这里来工作了?” 


“谁知道!据说这个千金小姐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你不要小看她。” 


“不敢小看,她刚才已经把我搞到措手不及了。”他笑著说道。 


午餐时间程惟过得不错,卞可琳是个表里如一的女孩,性格单纯开朗,有点不让人反感的小公主作派,而且非常健谈,和她在一起永远都不用担心气氛会冷场,另外她也是个喜欢到处游玩的人,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度假胜地都被她走了个遍。虽然从本质上讲程惟和她追求的目标不尽相同,但是两个人仍然找到了令人愉快的共同话题,一顿简单的午餐吃了一个多小时。 


※※※z※※y※※z※※z※※※ 


自从程惟开始到公司上班,他的作息也同步恢复正常,和谨之多了许多共处的时间,有的时候两个人早上会一同出发,并行一条街然後在路口分手。 


有一次程惟无意中说出自己对厨房里的那几瓶酒很感兴趣,谨之立刻大方地拿来与他分享,两个个中行家碰头的结果就是让这场闲聊最後演变成了葡萄酒的发展史回顾,过程中他们再一次迸发出火花,品酒的好恶惊人地相似。 


当两个人互道晚安各回房间时,都有些醺醺然了,应该不仅仅是因为美酒,那场热烈的讨论绝对在其中起到了加速发酵的作用。 


隔天,谨之回家较平时要早,然後意外地在车库里看到了程惟的车子,经过观察他知道程惟是个相当拼的人,工作热情绝不亚於自己,这段时间差不多每天都是八点以後才回来,没想到今天会例外。 


事实上谨之之所以可以提前下班,是因为他把工作带回来做了,以往的他绝对没有这个习惯,他喜欢在公司搞定一切,然後回到家就是真正的休息,这是因为他觉得在公司做事效率会比较高,而且也想保持家里相对的单纯性。所以今天对於谨之来说也是个例外。 


上了楼,发现程惟的房门半开著,探头向里面看去,对方正好抬起头来和他的视线对上:“回来了?” 


“嗯,今天很早啊!” 


“你也是。” 


简单两句打过招呼之後,谨之回到自己房间。 


脱掉西服换上便装,然後下楼煮了两杯咖啡,再次敲开了对面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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