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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书香府第-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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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氏神经一跳,指着元微之骂道,“你这说的什么混话!你既享受了这荣华富贵,就当为这家做出贡献,便是牺牲了性命都是应当的,何况不过是娶个女子而已!”
 
   梁氏强压下怒气,柔下声音劝儿子,“微之,便是娶了颖洲过门,这世间女子你看中哪个,一样都能带进府里,为娘的绝不拦着。”
 
   元微之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梁氏,问她,“母亲若真这样想,为何父亲的那些子妾室一个个都没了踪影?何况,您和父亲就真认为七皇子必能成势?孙家是后族不错,可凭姨母贵妃之尊,我们何必上赶着卷入这是是非非,冷眼旁观不好么?”
 
   朝里如今表面平静,低下暗潮汹涌,孙颖洲之父乃当今皇后的胞兄,实乃当朝国舅,大奶奶孙氏不过是孙家支系,若是与孙颖洲成婚,那元家便实打实的上了七皇子这条船,再想谋退路怕是毫无可能了。
 
   梁氏咬咬牙,斩钉截铁的对元微之说道,“这事你父亲心里有数,你不必多操心,老老实实哄好颖洲便是你唯一的差使。”
 
   元老爷虽官居二品,执掌刑部,可元家毕竟根基浅薄,靠着梁贵妃的裙带关系上位,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老皇帝倒了,元家便也走到了末路。享受了这几十年的荣华富贵,由奢入俭难,梁氏死也不愿意再回到落魄穷困的境地。
 
   元微之静了一瞬,直视母亲,断言道,“恕儿子不孝,不能娶孙家姑娘为妻。”
 
   梁氏几乎要气了个仰倒,指向元微之的手颤抖不已,“你这逆子!父母之言,媒妁之命,你的圣贤书都读去了哪儿?!你说,你是被哪个狐狸精迷了心眼,是不是杨家那个蓉蓉?”
 
   听到此刻,元微之忽然下了决心,他抬起头,好看的双眼直直看向梁氏,梁氏让他这么一看,也不由停下了话语,元微之忽然双膝跪地,一字一字说道,“母亲,儿子想娶孟家六小姐为妻,求母亲成全。”
 
   梁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岔了,她一直以为微之就是心有所属,也该是朝夕相处一道儿长大的杨蓉蓉,怎么突然又蹦出个孟家姑娘,梁氏简直要晕眩了,“你,你说的是谁?哪家的姑娘?”
 
   元微之字字铿锵,“儿子愿娶前太子太傅孟承礼之子、礼部仪制清吏司司长孟弘修之嫡次女孟氏为妻,望母亲成全。”
 
   梁氏有些混乱,忽然出现的新任儿媳候选人直接将她打蒙了。孟家她知道,世代书香,百年望族,若是和孟家结亲,元家的名望倒是能升上一升,脱离“暴发户”的恶名,从此傍上清流一脉。梁氏觉得有必要和老爷好好商议一番,她并未彻底回绝儿子,模棱两可的回了他一句,“这事我做不得主,还得你父亲决定才好。”
 
   元微之跪谢母亲后,便起身想离开屋子,正当他走到屋口,梁氏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微之……白蔻的事,你还在记恨母亲么……”
 
   元微之顿住了脚步,他迟迟没有回头,白蔻,记忆中模糊的女子仿佛忽然又鲜活的出现在他眼前,清晰至极,她的一颦一笑,甚至是发上簪着的那清丽的芙蓉花瓣都散发着淡雅的香气,一如那年夏天,迷人而又清新。
 
   陈白蔻,梁氏远房表妹之女,父母俱亡投奔姨母。容貌妍丽,性格温顺,仅仅是因为得了元微之的喜欢,便让梁氏嫁给了山西晋商,以一女换得无数财帛金银之助,为元家的平步青云之路打下基石。
 
   元微之还记得,白蔻出嫁前一日,那温婉秀丽的女子明眸含泪,笑容里遮不住的哀婉,她指着满池连连荷叶向他许诺,来年莲花初绽,她便会回来看他。他便用尽心力栽种这一池青莲,春夏秋冬,他一人看尽花开花落,可他等到了池中荷花凋零殆尽,却没等来白蔻一顾。那晋商只派人送来了一车又一车的财帛,和一封单薄的丧信。原来白蔻死了,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一道死在荷花开得最盛的那一晚……
 
   他是恨的,恨母亲的铁石心肠,恨父亲的不择手段,甚至恨白蔻竟连一点希望都不留下,可他最恨的还是自己,懦弱无用,书生意气,无能为力,他将自己放逐诗画山水间,不停地画,不停地写,却依然挡不住滚滚而来的命运之路。
 
   元微之并未回答梁氏,他重新迈开脚步,出了屋子,上一次他屈服了,命运带给他的是悲伤和绝望,这一次,他毅然决然的转身迎战,愿能争出一条崭新的大道。
 
   孟府,谢氏的身子刚有些起色,虽还吃着药,可到底比之前好多了,人也有了些精神,就着酱瓜,喝了碗小米粥。宜珈坐在床边伺候着母亲用膳,待谢氏喝完了,宜珈接过小碗递给耿妈妈,扶着谢氏靠坐在床边,父亲的消息宜珈不敢告诉谢氏,怕又加重了谢氏病情,宜珈只敢挑着好事儿和母亲唠嗑。
 
   “母亲,霖哥儿又长胖了,一口气能喝两小碗鸡茸豆腐汤呢,小胳膊可有力了,我这个姑姑都快抱不动他了。”宜珈伸出手臂笔画了一个胖胖小孩子的大小,半哀怨半高兴的说道。
 
   谢氏点点头,也笑了,“小孩子长个儿的时候,胖点儿好。当初你一岁多抱去府里头给你外祖母瞧,老人家还担心,说你浑身都是肉,以后嫁人可怎么办哦。”谢氏学着老夫人的口气叹道,惹得宜珈羞红了脸,旁边的婆子丫鬟们捂着嘴直发笑。
 
   “我这不是瘦下来了么,瞧外祖母这瞎担心的。对了,大姐姐来信说她已回了家,一切安好,让我们不必挂心。”宜珈拿了宜琼寄来的信,一句一句念给谢氏听。
 
   谢氏闭了眼睛用心听着,等听完了,谢氏睁开眼睛,思绪纷乱,带着歉意对着宜珈说道,“下个月你就十五了,为娘的实在对你不起,及笄礼……怕是不能照着琼儿的样给你大办了……”
 
   宜珈一愣,毫不矫情的说,她是真忘了这一茬。这些日子说实话,宜珈过得有些焦头烂额,顾着母亲,念着父亲兄弟,还要管着半个家。这几日四嫂孔氏恢复过来,渐渐也帮衬着宜珈管些庶务,宜珈这才松了口气,有空多来看看母亲,在这种高强度压力下,及笄礼本来她就没多大关注,如今更是被扔到犄角旮旯里发霉去了。
 
   谢氏这话一说,宜珈反而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她反握住谢氏的手安慰道,“母亲说的哪里的话,有母亲在就是对女儿最大的祝福,旁的那些虚礼并不重要,只要我们一家平平安安在一起便好。”
 
   话刚说完,宜珈就想抽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现在二房男丁一个不在身边,她还提“一家团聚”这种傻话,这不是刺激刚好点儿的母亲么?宜珈讪讪地想要弥补,“母亲放心,哥哥他们一定没事儿的。”
 
   谢氏握着女儿的手,眼里满是坚定,和着她的话说,“谨哥儿和诤哥儿定会平安的。”
 
   可惜,宜珈这张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太平了数十年的边关如今却烽烟四起,蒙古铁骑忽然间就像开了外挂有作弊器般,接二连三攻克守军铸下的层层防线,直往云八州而来。宜琼刚回将军府,丈夫还没见上一面,却先看到了本应在京城孟府里好好呆着的六弟妹崔丹庭,丹庭朝着宜琼粲然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惊得宜琼差点没昏过去。
 
   蒙古铁骑踏马而来,眼看便要攻至城外,宜琼时间无多,带上了丹庭边走边说,这才知晓六弟那傻子竟然千里从军,这会儿让袁丛骁带着一道去城墙上守卫去了。宜琼满脸黑线,丹庭紧跟其后,男人在打仗护国,女人便在其后筹粮备衣,到了边城,最不需要的便是柔弱无能的闺阁女子。
 
 
 
 77小舅子
 
   孟闻诤背着把刀,便跟着袁丛骁登上了巍峨的城楼,眼前草原无垠土丘无边,耳边若有若无的羌笛声悄然回荡,着实让这位常年困于京城巴掌地的少爷开了眼界。 ……&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终是让我见着了!”孟闻诤指着眼前壮丽的景色,兴奋地朝一旁的兄弟袁丛骁说道。
 
   袁丛骁看着孟闻诤,终于知道符纪霖把这小舅子丢给自己的原因了——他也好想捏死这个没一点见识只会引经据典的愣头青!大战在即,符将军可没这功夫也没这心情招待小舅子,于是闻诤被扔给了他的老熟人袁丛骁,袁丛骁心底里哀嚎,老子是来打仗的,不是来给你养小孩的啊!
 
   可孟闻诤到底是袁丛骁多年的好友,再加上他心里还有点自己的小心思,那啥,听说六姑娘和她六哥关系最为密切,那咱做为闻诤最铁的哥们儿,总该享有近水楼台优先权吧?!怀着这个小算盘,袁丛骁百忙之中仍分出了时间,陪着闻诤夫妻逛大街,当然,话题有意无意总拐到了孟家六姑娘身上。
 
   譬如说,崔丹庭姑娘看上了路边小摊上精致漂亮的雕花银簪,闻诤见妻子喜欢,二话不说就掏了钱付账,小两口甜甜蜜蜜打情骂俏。袁丛骁瞄了一眼丹庭手里的银簪,撇了撇嘴,镂空椭圆形式样,尾部又短又圆,除了装饰没半点实用价值,切女人就爱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袁丛骁不由自主的神游了,若是那丫头,应该不会喜欢这样的吧……
 
   想到这里,袁丛骁顺手抄起摊上一支簪子打量,丹庭眼尖的看到了他这一举动,十分好奇地问他,“咦,袁将军也对簪子感兴趣么?”
 
   袁丛骁被当场抓包,神色不变,一脸严肃的回答,“我见这银簪细长尖锐,且不易引人注意,倒不失为女子极佳的近身利器。”
 
   丹庭一个咀咧,差点栽倒,好在闻诤眼疾手快一下抄起丹庭的小蛮腰,才没酿成惨剧。
 
   你强!丹庭拱手服帖。打仗最高境界不是啥横扫千军、金戈铁马,而是你丫看着根最正常不过,每个妇女脑袋上都插着两根的簪子,他都能联想到杀人利器!还能瞬间把优缺利弊分析的头头是道!丹庭看了看一脸正经的袁丛骁,又看了看没啥反应自己丈夫,她忽然觉得闻诤离一代名将,不,离合格将领的标准都差得远哩……相公,咱老实回去吟诗作画好不好?
 
   孟闻诤倒是对袁丛骁手里的簪子有了兴趣,他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指着簪子上那细的几乎可以视而不见的两条小鱼说道,“这鱼儿倒是可爱的紧,六妹妹最是喜鱼,丹庭,不如我们买了回去送给宜珈?”
 
   丹庭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六妹妹什么时候喜欢鱼了?也没见她戴什么有鱼的饰物啊?最多——宜珈比较喜欢吃鱼罢了……
 
   丹庭不明所以的看向丈夫,却见闻诤使劲给自己打眼色,丹庭咽下喉咙口的疑问,配合着答曰,“是……是啊,六妹妹,却是比较喜欢鱼儿。 ……&”每次鱼汤她都喝三大碗来着,这也算是……比较喜欢鱼吧?
 
   丛骁眼睛亮了一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小贩扔了块银子,随即从闻诤手里夺过簪子,小心翼翼的握在手里,仔细的话还能发现他的耳朵尖有些泛红。
 
   闻诤故意问他,“你买女人用的簪子做什么?”
 
   丛骁义正言辞,“用来给工匠研究,开发更好的作战武器。”
 
   闻诤和丹庭齐齐黑线,还有比这更扯的理由么?!
 
   又譬如,逛完街消耗完卡路里,就该大吃一顿补充精力了。袁丛骁带着闻诤和丹庭欢欢喜喜去了边城名气颇为响亮的“长风栈”,身后一干暗卫泪流满面,他们也很想吃……暗卫这份工作,主子吃着你饿着,主子玩着你看着,主子睡了……你依然醒着,堪称史上最坑爹工作,没有之一!
 
   牢骚归牢骚,活还是要干的,暗卫们擦了把辛酸泪,又认真无比的从后厨房查到送菜小厮手里的盘子,确保没人乘机给主子下毒。问题是:背后捅刀子的是孟少爷,这该怎么办?
 
   袁丛骁熟稔的喊了小二点了几个招牌菜,都是些家常小菜,在边关这种缺水缺蔬菜的地方却异常难得。袁丛骁合上菜单,正准备让小二下去备菜,孟闻诤忽然来了一句,“小二,你们这儿有上好的金丝燕窝么?”
 
   袁丛骁不明所以,开口直问,“你一个大男人吃什么劳什子的燕窝?”这么娇气还来打仗?这句话他忍得好辛苦才忍了回去。
 
   孟闻诤叹了口气,幽幽说道,“家里头六妹妹最爱吃燕窝,一个多月没见她了,怪想的,点份燕窝放在桌上,就当宜珈也在这儿,聊解相思之情呐。”
 
   袁丛骁默默的闭了嘴,把反对之言收回腹中。闻诤坏笑的看了丹庭一眼,老婆,一路风餐露宿的,你好好补补!
 
   聪明如丹庭,早看出来袁丛骁八成对小姑子有意思,相公为自己着想,咱也不能落后啊!丹庭接着开了口,“小二,你们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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