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色老公-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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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多元化,跨行业——
我张大了嘴巴,这个男人的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我对他做了一个自己几乎从没对别人做过的动作——竖起大拇指。
不是因为他的那一万两千八百七十二家店,而是另一个原因——
“大哥,有一点,你做的对,而且是极为难得的!”他有些一怔。
我哈哈一笑,问他:“大哥能否实言相告,你这些产业在这整个智泱国的商业圈里能占到几成的份额?”
他微微思索,回答:“应该有七成。”
七层?那代表他这一万多家的店面都是有规模的大店了?
惊叹!
于是不再兜圈子,点破我刚才话中的迷津:“大哥呀,你令我最惊佩的地方,在于你虽然富可敌国,竟然还能如此善于韬光养晦!这一点,天下懂得的人很多,但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他再一度惊讶。
我笑,心里赞叹这个人,不只是能力强,而且是真正的聪明!
想自己那个世界的历史上,发生在明朝的一桩事实,就可以代表梅无艳这种身家的人,韬光养晦对于他是多么的重要。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丑也罢了,心眼也小,除了故人在他登基后找他述旧情,被他认作是丢了面子,失了身份这类小事外,他的治国方针便是要把权力这把柄杖上的所有荆棘给他的后代子孙除掉。
所以他成立了锦衣卫,设了东厂,派下了无数的暗探伏在民间和所有的臣子家中,稍一有说他不是的风吹草动,便是无数人头的落地。一干开国无勋,不论是不是功高镇主,一律来个通杀,连传闻中神乎其神的刘伯温,查觉到这个皇帝的心胸后想明哲保身的退隐江湖,还不是在十数年后被找个理由编排了,没有落下个好下场?
呵呵,自己又胡思乱想了,说正题,当时朱元璋要修城墙,但国库虚空,银子不够,咋办?于是颁诏令,让天下商人共同捐资。嘿,有个商人财大气粗,冒了出来,承揽下了一半城墙的修砌,而当时这个商人便是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沈万三。
连年战乱,别家都是苦愁一片,他却猛发猛赚,他的家产是当时最富有的,堪称天下第一(但也只是占全国份额的一半),哎,真正是一生精明呀!
谁想他这一次,为了出风头,拿出那千万贯家产的九牛一毛,帮了朱元璋一个大忙,可惜也正因此而显山露水,让朱皇帝觉得丢尽了面子(我一个国家国库还敌不上你一个小小商人呀),而且树大招风,他成了壮了的肥猪,那厢把城墙筑好,这厢还来不及得意,便落了个杀身之祸,末了,家产全部充公——
瞧瞧,他但凡懂得点韬光养晦,装装穷,哪里还会临老了,一生的努力便宜了别人??
所有的权力掌握者都一个样,什么皇帝、大王?统通都一个样,不只是一个朱元璋!
我瞧着梅无艳,他一身上下,除了一枚小小的椭圆的玉镶在腰间,再无一丝华奢,衣衫虽是质地良好,却淡雅而不招人。
再想想我们一路行来,除了在给我疗毒那一段,极尽花钱,其他时候,他亲赶马车,车舒适却不华丽,更不显张扬!投栈住宿,带我进出的虽是一些大的客栈和酒楼,但那里面每天有多少人流?除了脸上疤痕和脱尘的气质引来一些目光,又有谁会刻意地去看行事低调的他?何况那其中多是他自家的店面。
嗯,除了我,那一次的大堆银票赠给我使我觉得他有些钱财外,别人能看得出什么?而我也根本没料到,他竟然真正的掌握着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他的行事,在与身家比起来,已是低调又低调了。
这样的一个男子,世上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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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各位朋友,不要光看多多更新了几章,你们看看字数吧——
如果不是洛神花妹妹的提醒,我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已算是很能更的了,其中辛苦能体会得到吗?好在自己这两天工作不忙,要不难保这般速度。
明天多多要开周一例会,过两日也可能有大半时间呆在外面,今天努力多更了,明天如果让大家失望,且请原谅!!!!!)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正文:第二十五章 添丁入口]
入了水月城,才知道什么叫作“小巫见大巫”!
清水镇与它相比,就是小巫。
身处闹市,突然有了些不适应,前半刻还在一处仙苑,后半刻便到了这里,恍如隔世的感觉!而这其间只在枫楼竹苑呆了不足一天而已(从昨日午时到现在的近午。)
想起自己在这里的名字,“落红尘”,红尘碌碌呀,这番却在“入红尘”。
一夜之隔,仿佛睡了千百年,竟有了再度入世的感觉。山庄的脱尘清幽,与这里满街忙碌的身影、轰乱的人声相比,那种差巨,嗯,很大,非常大。
此时,梅无艳坐在我身边,与以前不同,车换了,车夫也换了。
转头去看,他,正低垂眼帘,悠悠然享受着手中清茶,呵呵,那是云雾清茶,很不好意思,虽然现在茶是在他手中,但桌上那壶中的多半已入了我的肚,而且是被一张狮子口吞下去的(又不打算喝他多久,一次多喝点没关系吧)。
在他面前,装不了细细品味,用来解渴而已,车上又只有这种“饮料”,嗑了一盘干果,嗓子早已冒烟,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何况他在车上专门备了吃喝,定是不介意用来入肚的。(难道摆着看吗?)不过,这干果怎么竟是热的?好像刚刚炒熟的样子,格外的香味扑鼻,诱人馋涎。
此时他已发现我在看他,抬眸回望我,我眨着眼冲他笑(原谅我用“眸”来形容他的眼,那双眼如果不是放在这张面孔上,随便放在哪张差不多点光润洁净的脸上,最好是女子,我想,这世上会多一个倾人之姿。)
我还在笑,这种笑呀,熟悉我的人一看就知道我在打什么鬼主意,显然,这个梅无艳很了解我,
“风波,想说什么?”
果然了解我,我笑眯眯:“想请问大哥,我们已进这水月城,第一站会去哪儿?”我满心期待的糕点啊,我们就快又打照面了,如果他还记得他说过的话,我应该可以马上实现我现在的愿望!
“先去一个你早该去的地方。”他淡淡一笑,却不明说。
喔?要去一个我早该去的地方?那一定就是糕点铺了,我这么猜测,一心的欢喜,我承认,美食就是我的弱点,但哪个人没有弱点?
那小船上的一朝美味,入口难忘,半夜梦着也会流些口水,亏得别人看不到。不过活了这多年,把自己那个城市最出名的所有差不多点的糕点铺子都翻遍了,就找到那么几样特别爱吃并能多年吃不腻的,没想到,那日尝的几碟子,竟没有一样能忘得了。
遥想间,车身停住,驾车人是他们口中的长安。初见第一眼时,那沉稳的气质,冷凝的眼神,一看就是干练、坚定、出色的那种人,我不认为他仅仅是个驾车的车夫。
探头望窗外,高高阶上门庭洞开,有点大场面的感觉,糕点铺也有这么大的排场?
“无艳大哥,那三个字,可是金银纺?”我问身边人,对那牌匾上的字是有点感觉的,若是太不认识的那种,才不会自暴其短的问出口来,比现在还要丢面子呀。不过,他这个人最让我放松的一点是,从不会拿看白字先生的眼光看我。
见他点头,我惊奇,这儿糕点铺的名字竟这么有特色?
“公子,姑娘,请下车——”车帘被挑起,是长安,他已立在地上,控长手臂为我们打帘。
梅无艳在前,我在后,他轻雅落地,我是跳下去。于是,一个像水仙出尘,一个是……嗯,我不说了,你们可以想象我猴急的样子。
三两步,跨上高高台阶,怔住。
敞开的门里是满眼的布匹!什么?是布匹?
“公子,您来了?”一个满身锦簇的老者急匆匆迎出来,向梅无艳施礼。
听他的话,看他的样子,也知他是这家店的什么主管之类的。我失望,而且失望肯定写在眼里,因为我看到梅无艳冲着我,他的眼神里是笑意,难道他是先来自家的店里查查帐、看看行情的?
来都来了,自然要进,我随着他跨进门,发现那个老者是一脸震惊,还立在门外。
他在发什么呆?还有那个长安,也有些神情不对,他们都瞧瞧我,再看看梅无艳,暗自叹气,猜出他们是惊异梅无艳那淡淡的笑意,他以前就那么不爱笑吗?
“王伯,唤金银婆。”梅无艳一声吩咐,那个老者才回了神。连忙进来,哎哎答应。
金银婆?这个称呼很响亮,也容易让人产生些想法,至少对要出现的这个人提起了好奇心。
王伯没有使唤店里的伙计,那些伙计仍然在各忙各的,其间有投过来好奇的目光的,但仍然在以做事为主,这家店里的陈色还真丰富,丝绸缎绵、锦帛纱纺,样样都有,我看得眼花,而客人也很多。
“噔噔噔……”
王伯在前,一个妇人在后,同时下得楼来。
我有些意外,以为金银婆至少也该是个体形就算不臃肿,也有些肥胖的老女人,谁知是个徐娘半老,而且一看就知她年青时也是个美人胚子,现在都保养的那么容光焕发!尤其她身上的那套衣服,让我目不转睛地看着。
“公子,您来了?”妇人下得楼来款款一礼,那飘逸的裙袖也漾出风情,好精致让人赞叹的衣裳。云想衣裳花想容,美人纵使有花容,若无衣衫来配,恐怕也要失色许多。脑中想起那四个有倾城容貌的女子,似乎也各有极其合身又雅致的衣饰相配。
结果,根本所料失误,在梅无艳一句话下,我被这女子生生拉进了内室,一番左量右测,上下好一顿折腾,原来是要给我裁衣?
再坐上车时,我一脸苦色。
“红尘?”梅无艳看我,我瞥他一眼。
“大哥呀,这就是我早就应该来的地方吗?”
他静静看着我,轻而缓地说:“红尘曾把红船上流莺的衣衫盯了许久,目光动也未动,是不喜欢吗?”
我惊住,那一日,我是满心羡叹地研究那些女子的穿着样式,也确实在想自己若也能有一款那剪裁的美轮美奂的服饰该有多好?但,这个男子,心思怎么如此精细?
“红尘,已是深秋,你一身单薄,早该添衣了——”梅无艳又了说一句话,简单而让我无语的话,一股无言的暖流,袭遍全身……
车内的气氛有些暗流在涌,我的心情错综复杂。他的话,让我想起那异世的妈妈,小时总是钻在她怀里,撒娇耍赖,天真快乐!长大后,独立,却渐渐忘却了在她怀里腻着,也将她冷时为我添衣,热时为我煮汤的一切关怀视作了常理,而如今,我想再回到她的怀里,竟成了一种奢想,这还不是天人永隔呀,她活着,我也活着,却只能思念——
酸楚,鼻头也有些痒痒,我低垂下眼,让一切在沉默中——
车又停。
“公子,到了。”传来长安的声音。
到哪儿了?情绪已能控制,但显然提不起那股想吃美食的欲望了。
咦?
眼停在车窗外——
我看到了什么?哼,看到了一个繁华所在的黑暗面!
这是条初进水月城,光看它昌荣外表是难以想像得到的一处所在,不过,自己又清楚地知道,在任何盛世中,都会有这样的一面。
那就是乞丐!乞讨的乞丐!
历史上哪朝哪代没有乞丐?都是生活所迫的最下层的人,至于像咱那个世道中的21世纪,乞丐反倒成了好吃懒做的某些人的绝佳生财方式。我倒是不相信这里的人会那么轻贱自己,故意去装!
喔?还有卖孩子的?一排排,跪在地,像极了《三毛流浪记》中三毛被插了标签,想尽办法想找个主儿买去他,好混一顿饱饭。
不过,梅无艳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放开我,你放开我!”一个尖细而拔高的声音传来,打破我的沉思。
那是一个孩子,六七岁左右的男孩,正被一个花花衣服的男人揪扯着,一个推攘摔在了地,旁边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被那个男人的另一只手拽着,哭泣、挣扎,并且嚷嚷着什么。
皱眉,光看那个男人的一脸恶相和那身低俗的穿着,足以证明他不是个好东西,尤其是在欺负两个衣不遮体的孩子(十六七岁,也许是他们这里可以出嫁的少女,但在我的世界观里,还是该守在父母身边的娇儿)。
我起身,下车,不是要逞强,更不是要莽撞地去多管闲事,因为这不是我的世界,不清楚那个男人的背景,又没有让人感到安全的法制,凭什么去擅自惹麻烦?尤其不是我一个人在此。
但我得先弄清楚,这件闲事是怎么回事,能不能管,至少身边有个梅无艳,在他的力所能及内,也许可以帮点忙。
“姑娘?”长安见我下车,有些奇怪,又见我朝那闹事的地方走去,想拦住我,但我看到梅无艳在我身后也下了车,冲他打了个手势,他便退身让开。
梅无艳的正直我知道,于是直直走到近前,立在旁边观察。见围观的人不太多,路人多是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