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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那如歌的青春岁月-第6章

小说: 我那如歌的青春岁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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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了侗乡人的好客,可谓是远近闻名。那天,山寨里长长的宴席摆了几十米,寨子里的乡亲们都到了场,家家户户都端出自家做的美食招待我们这些远来的客人,这是侗家人的习俗。侗家人以好客著称,更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对于做客侗乡的客人向来是热情备至,佳肴与美酒作陪。当主人们把大碗的酒递到你面前时,那时那景,你已经是无路可逃,没得选择,只好一饮而尽,乡人会敬重你的豪爽,视为亲人好友。若想就此躲过去不喝这碗酒,门都没有,侗家阿哥阿妹们会蜂拥而上,扯着你的耳朵,按住你的鼻子,强行灌下去。

  或许,这样的礼节让很多人难以接受,但确确实实是侗家人的一片至诚。如果不是对客人的一片真心,他们何不自己留下这美酒佳肴独享呢?

  而我自己,却也绝非好酒贪杯之辈。尽管古语有云:“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诗仙李白也说:“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但我是始终认为自己与酒无缘,尽管我也喝酒,但大都是出于无奈,迫于交际应酬,并不能像我好酒的父亲一样,从喝酒中找到人生的乐趣与享受。苦苦的啤酒,冲冲的米酒,烈烈的白酒,一喝就让我头昏脑涨,头脑发热,只想呕吐,我完全不知道这东西好在什么地方,可以让万千好饮者为之迷倒、臣服、疯狂。

  但是,我看重喝酒之外的情感。很多不甚熟悉的人,因为几杯酒,能成为生死挚友,患难与共。想当年,段誉与乔峰当日就是因为在太白楼上狂饮,成为八拜之交,在凶险诡异的江湖里,在宋辽的战场上,生死与共。很多人浊酒一杯,豪气冲天,肝胆相照。或许,在很多时候,酒真的是个好东西,无怪乎世间会留下“酒逢知己千杯少”的佳句。

  宁可,我总觉得你应该算是我的一个知己,虽然我们相识完全是一个偶然,虽然我们素昧谋面,但就凭你能完全读懂我的文字,还有我的心境,如果你愿意,我愿与你成为好友,如果你能喝酒,有机会我愿意与你把酒言欢,开怀畅饮。只不过,这酒仅限于啤酒,因为我答应过我的女友小慕,不轻易去沾染白酒。

  正因为我看重喝酒之外的情谊,那天,我很欣然地接受了他们的待客方式,大碗喝酒,还偷偷替小慕喝了很多,结果,不折不扣地幸福地醉倒在了美丽的侗乡。

  为此,我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那晚,我不知道是怎样回来的,只隐约地记得吐了很多次,肠子都快吐出来了,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头依旧很疼。

  接着,我去了芷江,这回是和我们班的同学一起去的。平日里,开展的班团活动较少,而且经常局限在学校和教室里,索然无味,无法调动大家的兴头。记得大一时,大伙儿去过一次中坡山国家森林公园。所谓的国家森林公园似乎是名头不小,其实也就那么回事情,一座山加上几棵树,还有几口泉眼,就成了国家级别的森林公园。唯一值得怀念的是,可以搞烧烤,只是那天我吃了很多半生不熟的东西,回去之后拉肚子拉了好几天,终生难忘。

  这次,我们集体翘课了。所幸,一切都在我有条不紊的掌控之中,没有出什么状况,要不然我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现在想想都有点后怕,万一一个不小心,出了点状况,我这个团支书被罢免是小,处分是大,担待不起。

  但是,芷江确实是值得一游。我们坐上车,一路欢歌笑语直奔芷江。一路上,女生们表现得很活跃,主动与我们这些大男生拉歌、说笑,相处得很融洽。这一幕,在平时是很少见。

  平日里,大家除了上课在一块,班团活动在一块,其他时间,男生和女生间几乎没有任何往来。班上男生谈恋爱的有十多位,找了本班女生的仅一例。就拿我们寝室的兄弟来说,说喜欢文字、文学的跑中文系物色去了,说英语不好想有所提高的跑外语系找女朋友去了,说追求艺术的跑艺术系追求去了,压根就没人看上自己班上的。想想也后怕,一个女生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玩文艺玩硫酸,哪个敢招惹?

  呵呵,如果她们看到我这么评论她们,估计是遭他们痛扁一番是在所难免。

  见到女生们今日表现如此活跃,大家都纷纷振腕叹息表示,失误失误。某猛男居然打趣地开起了玩笑,说:“还好,发现及时,我已经幡然彻悟,决定痛改前非,希望哪位待字闺中的妹妹能否给我一个机会。”某辣女居然毫不留情地回答:“你们这些二手货,一边去,我们才不稀罕。”我们这些大男人一个个欲哭无泪,欲说还休。

  一路小打小闹着到了我们的第一站——芷江机场。芷江机场在中国的抗日史上可是留下了光辉的一笔。我们去的时候,正处在机场的修护期,机场犹在,不见飞虎队。套用我们一位同学的话说,那块飞机坪大是真的好大,只是冷清得连个鬼子都看不到。据说,在不久的将来,在那将重新复航,有点让人期待。还有,将在附近建一个飞虎队纪念馆,到时候应该是值得一看的。

  然后,我们去了芷江受降坊。那里,古朴古香,倒还有一种重回过去的感觉。可惜的是珍贵的文物明显缺乏维护,破旧的房屋也缺乏修葺,木制地板已经有多处塌陷,门窗已经有多处损坏,而这些木制的器物是难以修复的啊!哎,我想说点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出口了。

  后面我们去了天后宫、去了神龙岛等等。但最值得我回味的应属龙津风雨桥和芷江满大街跑的“慢慢游”。 龙津风雨桥据说号称是“侗乡第一风雨桥”,由桥、廊、亭三部分组成。桥墩高15米,呈船形状,用规则四方的青石围砌而成。15孔水道,16座石墩,在滔滔(氵舞)水中一字形排开,近看如16艘迎风破浪的竞舟,远看像喷津吐涎的龙齿。钢筋水泥桥面上,7座凉亭雄踞长廊之上。廊檐3层,亭檐5层,深蓝色的琉璃瓦,佐以白色的檐口,层层呈龙鳞。作者独具匠心,采用挂枋吊挂建筑方式,使亭、檐级级而上,势态如飞,极为壮观。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这成百上千的脚柱、悬柱、枋、檩凳、栏杆、悬瓜,斜穿直套、纵横交错,均以榫相衔,不用一钉一铆。亭与亭之间的廊脊上,嵌着兽头和金黄色的“双龙抢宝”,一个个形态逼真,栩栩如生。据说此桥已经历经沧桑400余年,因桥墩与流水形如龙口喷津,故名“龙津风雨桥”。

  然后,我们在芷江街上行走时,伸手拦下一辆“慢慢游”(读作man…man…yi…e)。坐上车才真是服了气,这个家伙速度不快于毛驴,噪音不小于坦克,在上面真是一种全方位的折磨。据海波说这些车都是退役拖拉机发挥余热制成的,此言看来不虚。

  当然,最最令人回味的还是芷江酸萝卜。在龙津风雨桥旁有个卖酸萝卜的店,据说还上过湖南卫视,卖的东西很多,有酸萝卜,酸萝卜秆,辣椒泡姜。还有免费的酸水可以喝,酸甜辣,特别好吃。口水都流拉。一块钱一 碗,分量绝对好!呵呵,宁可,你是不是也闻到酸味了啊,要不要吃上一碗啊!

  就和你聊这么多吧,今天实在是累得不行了,我要休息了,呵呵,也祝你有个好梦哟!

  五五

第三章 十  五五的日记
给这个陌生的宁可写完信,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我突然觉得有点难以想像,我居然会为了一个陌生的女孩,几天之内连写了两封信,而且每次都是长篇大论,居然还为着坚持熬夜到两点,这在我的生活里是从来不曾有过的。

  包括给小慕写情书,我也少有这么大的耐心。

  我真的想不明白,我为何会为一个素昧谋面的女孩如此!难道是因为她读出了我文章中的心情?难道是因为她说她与我有一样的心境,有着同样的困惑?抑或是因为她说她美丽,而且与我同龄?还是别的什么?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太困惑与无助,太苦闷与彷徨了。

  没有人能读懂我的这份心情,也包括小慕。在她的眼里,我比以前更勤奋了,朝九晚五,朝乾夕惕,看着一拨一拨的文字从我的笔尖如清泉般涌出,稿费单也一张一张地从远方飞来,她很为我开心,还不时地为我打气,尽管因此我很少有时间陪伴她左右,她也浑然不在乎。

  其实,我很想找她倾诉。和她说我的苦闷,说我的彷徨,说我的无助,说我的困惑,然而,每次话到了嘴边,又一次次地咽了下去。我不想让她为我承担这些苦闷,我始终希望我所钟情的女孩能时刻地保持她独有的美丽,不让一点烦恼缠着她。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完美主义者。我希望她一尘不染,更不希望她烦恼缠身。

  而眼下这位叫做宁可的女孩,从她写给我的信来看,她是一个很理性的女孩,会思考很多的问题,会把事情想得很透彻,和小慕截然相反。小慕的性格更为偏重感性,做事情更喜欢意气用事、率性而为,在她眼里揉不得半粒沙子。

  她们两个女孩间又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虽然我不能如数家珍般地细数出来,但我能很强烈地感觉得到。如果不是因为一个侧重感性,一个注重理性,我甚至会怀疑,宁可就是小慕。

  我太了解小慕了,她是完全有可能和我开这样的玩笑。对于这样的事情,她乐此不疲,这是她的天性。她完全可能摇身一变,以另外一个人的身份和我调侃,和我絮叨,她始终不改她贪玩的本性。但我也很清楚,她绝不会和我谈太为深刻的问题,她会认为这样的话题太沉闷了,还是少涉及得好。用她的话说,做人简单就好。

  于是,我坚信,宁可不是小慕。

  那宁可又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孩?居然能如此深刻起走入我的内心深处。她在信中说,她一直在我所不知道的一隅,关注着我的文字和文章,甚至成长的足迹。这让我有点害怕。

  我想,只要有一个人真正关注、欣赏我的文字就够了,我就必须为她写出我最美的文字,最深刻的思想,最绚烂的世界。而不能写些无病呻吟、无关痛痒的伪饰之字,伪饰之作。

  我想宁可应该是一个懂文字、文学之人,甚至可以说是深谙文学之道之人。下次与她写信的时候,应该好好地交流一下思想,我要在与她交流中吸收养分,因为江郎今日已经才尽,现在正是韬光养晦、学习他人长处蓄势待发之时,我当与她共进步、同发展才是。

  对于文学理论、写作技巧之类的,我是知之太少。毕竟我是学化学的,我所知道的,都是在陪小慕同堂上课的时候听来的,我只是中文系的旁听生。

  还记得,一位中文系的教授在课堂上说,中文系人应该有两样看家本领,或者说是两个吃饭的饭碗——笔和嘴。只有有了倚马可待的文才,洋洋洒洒便可万言的生花妙笔,或者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口才,才会有中文系人立足之地,这是中文系人的看家本领。

  也正因为如此,真正的、纯粹的文学作品不会出自中文系人手笔。

  我也这样认为,当写作成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的时候,写出的作品是为了卖钱,我无法想像作者还能怎样地心平气和地驾驭笔端的文字。往事真的还能清晰如昨?情感真的还能真实如我?

  古龙大侠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一代侠坛大侠,因为嗜烟如命,嗜酒如命,债台高垒,为了能缓解燃眉之急,他会写出些很离奇的故事开始,也算是扣人心弦,其中武功之高、招术之狠常会令人瞠目结舌、目瞪口呆,但没有任何思想,等拿到了优厚的稿费后,常常会不见下文,即便有了下文,也只会是虎头蛇尾、狗尾续貂,绝不会是大家期待与满意之作。

  再想想,像我最近读的那些世界名著,其中就有很多是出自俄罗斯作家手笔,他们中很多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出身贵族家庭,因为他们没有必要担心柴米油盐酱醋茶,可以衣食无忧,所以他们才能在形而上高傲地飞扬,才能写出那么纯粹的作品。

  而我,我手写我心。曾经,我的文字只为我自己而写,为小慕而写。后来,我也曾一度被名利所左右,纯粹的文字开始沉沦,代之的是粉饰,当我遇到宁可的时候,我知道,我必须重新找回自己,以后,我的文字还要为宁可而写,因为她是一个能读懂我心事的女孩,一位奇女子。

  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位叫做宁可的女孩,如果不是因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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