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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摩客·第三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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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学校各个晚会上表演,看见那些为摇滚而疯狂的人,我唱得汗流浃背,高潮的地方简直是撕心裂肺,汗从我两边的鬓角流下来。台下有女孩子的尖叫声,挥舞着荧光棒,这样的感觉是不是很好?像我这种出生时就被医生下了判决书的人。如此的场景不过是昙花一现,过去或是未来,我只要现在就好。    

  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在大学待了两年,时光流逝,转眼就是盛夏,那是我出生的季节。    

  SIDE A    

  一直在想,出生在盛夏一定是件非常糟糕的事情,那时很热,还没有空调。    

  记忆里上海的盛夏,梧桐树枝繁叶茂,挡住了太阳。我喜欢茂密的梧桐林,掩映着整条道路,空气似乎也随之清新起来。在我离开家的好一阵子常常梦到这样的街道,那里有一幢一幢红色的法式建筑,是这座城市多年前的记忆。    

  北京的盛夏有着明晃晃的太阳,和上海的不一样,却说不出哪里不一样,又或许只是感觉罢了。    

  生日那天,拉拉说,今晚礼堂里有表演,是我们学校自己学生的乐队,超棒!而且主唱很帅哦。一起去看吧,以示庆祝。    

  不太想去。    

  可是,那个乐队是唱摇滚的耶。而且,那个主唱擅长唱你喜欢的歌。    

  嗯,那好吧。去看看。    

  SIDE B    

  妈妈内疚了二十年的事,是当初在盛夏把儿子生下来。明明晓得会有遗传的危险,但还是非常想要一个孩子。    

  我不怪她,无法怪她,怎么可以怪她。北京的夏天,那么炎热。那天是她的受难日,她曾经给我看过那条留在肚子上的伤疤,褐色,一辈子也没有办法抹去的。我只能说,他们是伟大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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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3)         

  北京的夏天是那么的热,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瞒着爸妈和同学去游泳,哮喘发作,把家人吓得要死。后来,就再也没有男孩子敢来找我玩了。他们说,楚一,你生病了,要在家好好休息。    

  我忘记是什么时候习惯一个人的。做梦,梦见一个人背了个大旅行包,行走,不停地行走,没有目的。然后,我就这样长大了。    

  生日那天,乐队的吉他手对我讲,今晚学校礼堂有表演。    

  嗯,几点?    

  老时间。下午先排一下,别忘记了。    

  好。    

  SIDE A    

  那天晚上的人很多。大家使劲往前挤。我就在人流涌动中莫名其妙地被推到了前排。聚光灯下,他唱:我骄傲的破坏,我痛恨的平凡,才想起那些是我最爱。他唱:让盛夏去贪玩,把残酷的未来,狂放到光年外。他唱:而现在,放弃规则,放纵去爱,放肆自己,放空未来。气氛极具感染力,那么多人和他一起喊:我不转弯,我不转弯。我看见汗水大滴大滴沿着他两边的鬓角流下来,看见他脸色苍白的样子。    

  乐队的主唱像极了我喜欢的歌手,高潮处他们撕心裂肺,让人有畅快淋漓的感觉。舞台下,女生高分贝的尖叫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断断续续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但不是很真切。    

  很多人跟着他一起哼唱那首叫作《盛夏光年》的歌曲。她们之中有多少人是真的喜欢,抑或只是凑个热闹?而我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冷眼旁观。    

  曲毕,他停下来说,请问,今天有人过生日吗?    

  拉拉扯了扯我的衣角:上去啊上去啊,傻瓜,今天你过生日呢。    

  摇摇头。本来就是过客,本能地拒绝投入这个本不属于我的世界。    

  然后他继续说,嗯,今天是我生日呢,我把这首歌送给今天和我一起过生日的朋友。他说话的时候往我们这里看了看。嘴角上翘,面带微笑。   

  糟了,一定是我的话被他听到了,一定是的。拉拉自言自语。有时候她确实是个麻烦的家伙。    

  还是无动于衷。我还有事,先走了。    

  身后的礼堂依然灯火通明,那些不间断的歌声和尖叫声渐行渐远。塞上耳机,是那首歌,那个男人唱着,我不转弯,我不转弯。现在,他只属于我一个人。    

  生日快乐。    

  SIDE B    

  那天晚上的风很大,路上,耳机里传出那首《盛夏光年》。那个歌手唱,我不转弯,我不转弯。有时候觉得自己会很像他,一样的任性和固执,一样的坚持与倔强。留了和他一样的鬓角,唱歌唱到高潮处就会汗流浃背。    

  到了礼堂,看见其他组员在准备调试乐器,彼此打完招呼,我突然对队长说,我必须临时换歌。换成《盛夏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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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4)         

  啊?为什么?    

  因为今天我生日。我就这样脱口而出,没有经过什么思考。这个理由令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好,没问题。队长带头鼓了掌。他们是不是对我这样的人有点莫名其妙,但是既然认识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从台上往下看,今天的晚会人好多,人潮涌动。以前不喜欢唱歌的时候台下有人尖叫,若是这样,人来疯的我就会唱得更加疯狂,好像是台上台下的一场竞赛。后来开始习惯,习惯这样的气氛和环境,让我可以High到极点,那是否也是一种释放?    

  看见那个女孩子,留着齐肩的长头发,她穿着JOJO的黑色T恤,以与世隔绝的姿态站在人群里,满眼冷漠的样子。这样的女孩子,从来处于防备的位置,很好地保护自己,没有广阔的社交圈,特立独行地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逸生活。    

  停下来的时候我问,今天有谁过生日吗?我注意到她的同伴扯了扯她的衣角,然后她只是微笑着摇摇头。    

  我说,嗯,今天是我生日呢,我把这首歌送给今天和我一起过生日的朋友。    

  如果她上来,我一定会说是送给她的,可是她没有。看见她们有些惊愕的样子,我微笑。曾经有人对我说过,我看起来不像是一个优等生,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坏坏的感觉。不知道,她有没有被我吓到,也许吧。后来,她一个人走了。    

  生日快乐。    

  SIDE A    

  楚一那天穿的是黑色的T恤。他背着一个包在人群中行走,背影有点寂寞。我不晓得他是不是常常喜欢一个人在地铁里闲逛,反正我是。我喜欢地底下迎面而来的风,那种风有一股地下停车场的味道,带有迷幻的色彩。那风是这个城市的伤口。地道里,人潮拥挤,却互不相识。于是想起庞德在《地铁车站》里的那句话:〃人群中这些脸庞的闪现,湿漉漉黑树枝上的花瓣。〃有意思的旅行。    

  听见有人叫我:同学,你的笔记本。回头,竟看见楚一手里提着我的电脑。    

  我总是拉着拉环摇摇晃晃地坐过了站或者把东西遗忘在地铁的车厢里,损失惨重却从来不懂得吸取教训。后来楚一说,你这个得了健忘症的小朋友,将来一定要找个细心的男朋友,帮你看管东西。     

  谢谢。你好。    

  不客气。我们见过。我叫楚一。    

  嗯,楚楚可怜的楚?一无所有的一?    

  不。是楚国的楚,一帆风顺的一。    

  我笑。有意思。我叫莲生。    

  回学校吗?    

  是的。    

  我也是。一起走吧。    

  SIDE B    

  我在地铁的车厢里看见莲生,那天她穿着黑色的棉布衣服,耳朵里塞着耳机,安静地坐着。她听歌的时候一脸平静表情,没有任何起伏,我猜测她的耳机里是不是那些激烈吵闹的音乐,那种肃静会不会只是为了掩盖内部的震撼和激情。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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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5)         

  常常一个人坐地铁,喜欢这样的人来人往,和陌生人擦肩而过的感觉。那个庞然大物漠然地在这座城市下面来回穿梭,悄然无声。人们蜷缩在它的体内,像一群寄生虫。窗户外面,看不见的尽头,光与速的交融,带来迎面呼啸的风,从头顶掠过。    

  她下车的时候,把电脑留在了旁边的位子上。粗心的小孩。    

  我跟着下车,叫了她两遍,她才回头,惊异地拿下了耳机。什么,噢,我又忘记了,谢谢你。我再一次确定,那副耳机里一定是摇滚,感觉强烈而肯定。    

  莲生。没有含义。她不喜欢说为什么。只是微笑,姿态依旧防备。一起回学校,沿路给她买了串糖葫芦。她说,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妈妈不让我吃这种东西,她有洁癖。    

  看她的样子,手里拿着那串被她誉为像珊瑚一样漂亮的糖葫芦一蹦一跳欢快地走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她把耳机挂在脖子上,我看见她的耳朵上有两粒漂亮的珍珠耳环,乌黑的头发就这样柔顺地垂在后边。我说,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莲生抬头,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没什么意思。只是看见你的耳环,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名字。    

  哦,没看过。很好看吗?    

  SIDE A    

  回寝室的那个晚上,等到灯光全部都暗去,一个人看了那部《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异常喜欢。一看就知道是欧洲人拍的镜头,温暖而隽永。从大门里望进去,阳光透过窗户的玻璃安静地倾泻在少女的手上,刀板上的橄榄菜被整齐地切碎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她的脸色苍白,嘴唇却无比鲜艳。那幅画上,少女的回眸明亮透彻,耳朵上的珍珠耳环由画家亲手打洞并为她穿入。    

  一直在想她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是那个明朗的午后么?他推开窗子,问她:〃窗外的云是什么颜色呢?〃她怔怔地看了一下说:〃白色。〃然后想了想又说,不对,是灰色、红色或是蓝色。    

  忘记是多久以后,我在MSN上遇见楚一,我说:可是他们不能相爱,那幅画成了传世名作,而那份爱却随风飘逝了。    

  是,他们不能相爱。爱的最高境界也许不是两个人常相厮守,如果放手可以让对方幸福,为什么不?    

  后来再碰见楚一,他的签名就改成了: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样玩世不恭的样子,符合楚一的作风,他向来是什么都不在乎的。    

  见了面,我们也只是互相打一声招呼便开始沉默,像这个学校任何两个普通的男女学生一样,认识于一场莫名的舞会,然后又成为两条平行线,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然而,我发现我再也无法一个人去地铁站闲晃,我再也不会一个人走在路上听那首叫做《盛夏光年》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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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6)         

  SIDE B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天莲生回去后看了那部电影。我们都非常喜欢它。画家和少女,他们不能相爱。她在MSN上对我说话的时候,有着淡淡的忧伤和无奈。    

  有时候,不是不想相爱,而是相爱会给对方带来更多的痛苦和负担,于是只好作罢。    

  有一阵子不想上网,因为怕遇见莲生,不晓得说些什么好。只是觉得心里隐隐作痛,如同当时看那部电影的感觉。    

  后来把签名给改了,源于庄子的一个寓言:水井要干涸,一群鱼儿聚集在一起,相濡以沫。庄子看见了,便说,与其割舍不开坐以待毙,还不如各分东西,相忘于江湖吧。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潇洒得很。哥们儿看到了,说,楚一就是楚一。连感情的事也那么干脆。    

  我一直记得那个画家看少女的眼神,是爱,不能言语的爱,无法表达的爱。不是每份爱情都可以得到祝福的,不是么?他们的爱如同画家的画,被晾在了阁楼的窗户前,接受阳光的照射。等到慢慢风干的时候,那份爱也就结束了。    

  SIDE A    

  我拼命地写东西,一篇接着一篇,编辑觉得意外,最近很空么,灵感很多么?那是一家杂志社,我定期写专栏给她们。有一次,送给楚一一本,我说,上面有我的专栏。他说好,我知道了。然后放在一边,专心打他的电子游戏。    

  他不会看的。只是安慰而已。    

  我写,我喜欢的男子,他和我一样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他喜欢背个大大的包一个人行走于地铁之间,他微笑的时候嘴角上扬,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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