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妃,谨记妇道 作者:霰雾鱼(红袖vip2015-03-03完结)-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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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属下就先退下了!”南胭脂行了礼便退了下去。
没过一会,水连云就来到了书房,“王爷,您找属下有事?”
花容千黎点头,他将手中的笔搁放在砚台处,从一旁的柜子中拿出一张纸,上面画了一只极为逼真的墨玉手镯,仔细一看,竟然与李时光手中的那一只墨玉手镯是一样的。
“你过来!”
水连云上前,看到花容千黎将手里的纸递了过来,仔细一看画中之物,竟是一只黑得纯粹的墨玉镯子,似乎有些眼熟,随即他就想到了李时光手腕处的那一只镯子。
花容千黎道,“这一只镯子材质极好,墨玉皆属上乘,乃是王妃手中之物,你去查看这只镯子的来历!这几次王妃遭遇刺杀,本王猜测与这只镯子有关!你主要查探江湖,但要记得不可引起太多人知道这事情,特别是朝廷!”
水连云点头。
花容千黎问道,“还有之前吩咐你去查探九王妃的真正身份,可有眉目?”
水连云道,“稍有眉目,确实如王爷所言,怕是与江湖有关!不过江湖上前一段时日太过混乱,邪派夺魂宫的宫主被称为江湖上第一女魔头,听闻一夜屠杀万人,江湖上许多门派元气大伤,甚至不少门派的掌门死于那一战。但是后来,夺魂宫也从江湖上销声匿迹!属下目前正在查探夺魂宫的一切,毕竟我们身在朝廷对于江湖尚未熟悉!”
女魔头……妖女……
花容千黎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个称呼,他记得李时光曾说过那些江湖中人曾喊她女魔头,也喊过她为妖女!
但是将李时光跟女魔头或是妖女联系起来,那真是一点都不搭调!
会有这样的妖女吗?
那压根就是一市井泼妇!
“可知那夺魂宫宫主的容貌?年纪或是其他的特征?”
水连云想了想,最后摇头,“回王爷的话,属下尚未知道这些,只知道夺魂宫的宫主是个女人,经常着一身红衣,蒙着面纱,没有人知道她的模样,甚至连同夺魂宫的人也未曾见其真面目!关于其他,属下已经尽力去查,一定早日查探出九王妃的真实身份!”
知道的信息不多,但花容千黎已多少可以确定李时光与江湖牵扯不清。
他想起她无意中的一掌将一张坚固的玉石桌劈成无数块,她的身份……
早晚有一日他一定会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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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光心情不佳,加上昨日早早睡下,今日一早就起来了。
当然她起得这般早还有一个原因,那便是她习惯了大姨妈来的日子不赖床。
古代人的大姨妈巾她是知道的,一般普通人家是用草木灰,而她用的算是很奢侈了,干净的纱布,吸水很好。
而她为了讲究卫生,还亲自将那些纱布先用开水烫了一道,也算是消毒了。
闲来无事,她在洗漱之后就开始抄写《女诫》,与其说是抄写,更贴切地说是在练字。
她一笔一划抄写得很慢,但是字迹比起一开始已经进步了很多。
在抄写完一张,李时光看着那稍有风格的字迹也算满意。
于是低头继续抄写。
当清晨的第一缕光线从窗子照射进来,她已经缓慢地抄写了一遍《女诫》。
看着自己的成果,李时光觉得自己还是有那么点小能耐的,来到古代她唯一的收获就是这几个月里将书法练写得有了那么点属于自己的风格。
在古人严重或许进步不大,但是对于现代人来说,她已是心满意足了。
等她把小楷写好了,她还要去学狂草什么的,绝对不让人将她看扁了!
可惜了,她的书法卖不了钱!
缓缓守在房门外偶尔从打开的窗子边朝里面望去几眼,远远地看到李时光正在奋笔疾书,心中几分安慰,大清早起来抄写《女诫》她还真是第一见过她这么认真,不需要九王爷施压、胁迫,就如此自觉。
远远地看到那一抹暗色的身影走来,缓缓立即跪下行礼,“奴婢拜见九王爷!”
花容千黎没有说话,因为他的目光正从敞开的窗子望去,竟然看到了破天荒的一幕。
李时光在抄写!
大清早的,她倒是难得有这样的觉悟!
心里宽慰了几分,看来她也不是那么一无所有。
“王妃起来多久了?”
缓缓在心里盘算了一番才道,“回九王爷的话,已经有近一个时辰了!今日王妃起得很早,洗漱完甚至还未用早膳就开始抄写《女诫》!”
花容千黎点头,这算是朽木可雕?
他上前几步,将房门推开,里面正在抄写的李时光听到声音将脸抬起,看到来者是花容千黎,顿时没了好气。
“这年头,欠钱的还是大爷了!”
于是低头继续抄写。
过了一晚,怎么就还记得了?
花容千黎朝她走去,立于她的身边,见她一笔一划写得认真,不急不缓,明显不是应付那一千遍,抄写两百多遍之后,一手小楷倒是进步了许多,再无一开始软绵绵的字迹,而是逐渐形成了她自己独特的风格,已稍有风骨。
“本王就是不欠钱那也是大爷!”
他搬了张凳子在她的身边入座,抬手将她耳边的一缕发丝别到耳后,又道,“今日怎么起得这么早?不是让你休息几日再抄写吗?”
“早死早超生!”
一千遍怕是都要抄写的,那就写吧!
反正现在就拿来当练字,也没有以往那么排斥了。
花容千黎笑了,“先别抄了,陪本王用早膳!”
“吃不下!”
她淡淡地应了声,续而又想,如果她用绝食来抗议,花容千黎会给她钱吗?
想想又觉得这个想法过于异想天开,只怕她用绝食抗议,花容千黎还真让她绝食了,那真是划不来。
“是么?”他也淡淡地应了声,又道,“既然吃不下,那么今日都别吃了!”
说罢,花容千黎已经起身朝外走去。
李时光眨了眨眼,恨恨骂了一声,“混蛋!”
然后将毛笔一搁,追了出去,“花容千黎,你等等我!”
幸好她没有用绝食来抗议,不然他一定更高兴饿死她!
走在前头的花容千黎无声地笑了开来,这个女人啊,真是吃硬不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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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之后,木盛开来访。
这一次过来,木盛开女装打扮,一袭合身的石榴红衣裳,梳着美丽的白合髻,施了脂粉,美艳不可方物!
她对自己的容貌向来很自信,不论是男装或是女装,她总能成为众人眼球中的焦点。
一路含笑,最后来到了月下西楼。
招待她的还是水连云。
水连云是见过她女装的模样,但也仅此一次,此时,不过第二次。
水连云道,“已经通报了王爷,请木小姐稍候!”
木盛开点头,“无妨!”
上回她一早过来等,等到几乎要到中午的时候才把他等来,这一会,她也可以耐心地等候。
这里是他的家,在属于他的地方等待,并非那么难熬。
两年的时间,她都等过来了,还会介意这么点时间吗?
李时光任缓缓折腾她的头发,缓缓的手艺很好,没用多长时间就盘好发髻,她将几支珍贵的簪子斜斜簪在她的发髻上。
想了想,目光落在那一支墨玉簪子上,笑道,“这簪子是王爷送的,自然要戴上,王爷看了那肯定开心!”
说着,将那墨玉簪子别再了髻首。
李时光看到头上已经簪了三支的簪子,她道,“……别把我打扮得像个暴发户,让人看了笑话!”
缓缓露出了笑意,问道,“王爷,今日似乎是贵客到来,需要穿上王妃该穿的宫装吗?”
“又不是进宫穿什么宫装呢?”
她平日里笑话雅致的衣裳,那宫装是很美丽,可惜了层层叠叠的,穿起来麻烦,脱下来也麻烦,走路更是麻烦,稍不注意只怕要被绊倒的。
缓缓起身打开柜子,看到里头都是些素雅的衣裳,而且数量也不多,挑来挑去挑了一件桃红色的衣裳。
“王妃,就着这一件如何?”
李时光看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衣裳,她倒是无所谓。
于是缓缓将衣裳取来,李时光接过衣裳朝屏风处走去,正要换上的时候听得外面缓缓行礼的声音。
她一急忙道,“不许过来,我正在换衣裳呢!”
花容千黎的目光落在那一处屏风,使了个眼色,缓缓的眼里露出一笑,行了礼就出去了,还不忘将房门掩上。
李时光慌慌忙忙想将换下的衣裳重新穿上,那边花容千黎已经走来了,他入了屏风看到正穿得手忙脚乱的李时光,他将手里那一套崭新的衣裳递了过去。
“把这一套换上!”
李时光看着竟然入了屏风的花容千黎,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混蛋,谁让你进来的?不知道我正在换衣裳吗?”
“就你三天两头喊本王混蛋!你要知道混蛋该做的事情……”
大婚之日,他确实对她做过了混账的事情……
想想还是觉得自己理亏,于是花容千黎缓和了脸色,“罢了,将衣裳换上,本王是你的夫君,看自己的妻子换衣那还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谁是她夫君了?
谁是他妻子了?
李时光将衣襟并拢着,倒是遮得严严实实,她伸出一手取过他手里的衣裳,催促道,“还不快出去,你那位同窗已经来了有些时候了,难道还想让她等吗?”
花容千黎并没有出去,只是上前突然将她往怀里一带,紧紧地搂着,“那便让她等吧!”
真是越来越变本加厉了!
动不动就抱她!
李时光想要挣扎,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她靠在他的怀里,双手还拢着自己的衣襟,终于还是放轻了声音,问道,“你这么动不动就抱我……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是不是喜欢上,他不确定,但是他能确定的是他喜欢这么抱着她。
纤细柔软,温暖馨香,他并不排斥。
花容千黎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低头在她的唇边落在一吻,“把衣裳换好了,本王在外头等候!”
说着他松开了李时光,转身走出了屏风。
又是抱又是亲的,最后还没承认喜欢,她觉得自己真有些亏了。
李时光捂着被他亲过的唇边,觉得有些整个人都有些发烫起来,这个混蛋,不是不喜女色,不是嫌弃她嫌弃得要死吗?
历史刚迅速地将花容千黎送来的衣裳穿上,倒是合身得很。
穿戴整齐之后,她走出屏风,瞥了一眼正朝她望来的花容千黎,“喂,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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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醋意(8000字)
穿戴整齐之后,她走出屏风,瞥了一眼正朝她望来的花容千黎,“喂,能看吗?”
花容千黎朝她走去,看着她身着的那一套大红牡丹衣裳,色彩很艳丽,穿上她身上倒是一点儿也不俗气,因为皮肤莹白,气质极佳,倒是衬得几分高贵郎。
“勉强能入眼吧!”这是他给她的评价,眼里却又一闪而过的惊艳。
李时光没有看到他那一瞬间惊艳的表情,但是知道花容千黎能给这样的评价也算是认可了!
于是笑着走到铜镜前,看着镜子另一番的自己,向来她只喜欢身着素雅的衣裳,今日换上牡丹红的色调,看起来倒也不错,还要多亏了这皮囊了锎。
花容千黎将她从头到尾打量了一番,最后从首饰盒里找来一朵贴花,簪在了发髻之间,倒是娇俏了几分。
虽谈不上盛装打扮,但略施脂粉已是绝色。
“走吧!”
他拉上她的手,又道,“一会儿能不说话就闭着嘴,保持微笑就行,可别给本王丢了脸!”
李时光抿着唇露出笑意眨着眼睛看他,保持微笑不说话,这个她会!
花容千黎很满意,“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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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西楼。
水连云看着依旧耐心等候的木盛开,期间她一点儿不耐都没有表露出来。
他看了看天色,距离木盛开刚才过来到现在已经半个多时辰了。
木盛开偶尔会与他谈上几句,水连云自然会同她说几句,但大都时候他都是沉默不语的。
在书院时,算起来还是熟悉的,但是离开了书院,她是青北郡守千金。
又等了些时候这才看到楼梯口有人走来,一男一女,男子身着黑色锦袍,墨色玉簪绾发,身形挺拔,面容精致风华。
而他身边的女子艳丽脱俗,着一身大红牡丹的衣裳,娇俏美丽,面容更是如玉无瑕。
不过是略施脂粉,就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