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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杀人,原来这么容易!-第20章

小说: 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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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视着红红的脸,丝丝回想起跟她交谈的情景,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在草地上吟诗,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历历在目。后来,她终于知道了红红和王阿宏之间的感情,也终于明白她为什么喜欢泰戈尔的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没有人能说清,他们两个人之间,到底谁配不上谁,但现在这已不再是一个问题。
  一想到这些,丝丝心里便不觉有些凄楚。又是黄昏,她站在暮色里,遥望着天际变幻无方的晚霞,禁不住轻声吟道。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
  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
  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
  

  ☆、第19章  智斗

作者有话要说:  忠告年轻的朋友们,非常危险,请勿模仿。
  呵呵!
  第19章智斗
  从停尸房出来,太阳已经升得很高,照在身上暖暖的,让丝丝有种回魂的错觉。她突然就想起曾经听到过的一句话: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奢侈的幸福,可惜从来没有人在乎。哪位“大虾”的名言来着?丝丝真想狠狠亲他一口,这小子TMD说得太好了!
  都说人死了便是阴间,也许有些道理,至少停尸房的阴气就很重。从如此阴暗的地方出来,让人有种莫名其妙想要发泄的冲动。连丝丝自己都觉得诧异,她已经许久没有骂人了,而且一向讨厌脏话。她在心里一个劲地诅咒凶手,甚至不惜借用了许多本是王阿宏日记上的原话。
  返回头来想想,也许该挨骂的还有自己,一路上丝丝不停在检讨。为什么竟会低估了凶手?难道就因为他第一次杀人时的谨慎,错把他当成了一个躲在暗处的胆小鬼,只会在别人背后下手的无能之辈?
  更加不应该的是,我也低估了红红,丝丝想。每次见面她总是如此悲伤,而悲伤就像一张面具,挡住了那后面她真实的面孔。不管有多少借口,丝丝还是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低级失误——竟然对红红产生了同情怜悯之心!
  丝丝想起了福尔摩斯在《四签名》中的经典论断:“不要让一个人的特质影响你的判断能力,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委托人,对于我仅仅是一个单位——问题里的一个因素。感情作用会影响清醒的理智。一个我一生所见的最美丽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赔款而毒杀了三个小孩,结果被判绞刑;可是我认识的一个最不讨人喜欢的男子,却是一位慈善家,捐赠了二十五万镑救济伦敦的平民。”
  可惜的是,我没有做到,丝丝黯然想到。
  红红的被害让丝丝认识到了凶手的冷酷无情,她想自己是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其实凶手选择杀人,很多情况下仅仅是因为恐惧。而红红的敲诈必定让凶手深感惶恐,此时,就算原本懦弱的人,也会一反常态的!
  丝丝在心里暗暗发誓:可恶的凶手,我一定要让你血债血偿。从这一刻起,我一定会不遗余力,追查到底。丝丝的脑海里很快就有了详细的计划,可是行动之前她还有一件事要做。
  那就是去探望一个病人——红红的姐姐。内科病房走廊里,隔着门上的玻璃窗,丝丝一眼便认出了她,她们姐妹俩实在是长得很像。她曲腿坐在病床上,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双颧高高的耸起。她的人看上去虽然攒弱,却不妨碍她浅笑着,将手里的水果逗弄病友的小孩。
  丝丝想起古龙有句话说得很好,当你身处逆境时,只要今天还活着,就已经是一件最值得开心的事情了。虽然丝丝知道她的生命中已经承受过太多常人不能承受的痛苦与绝望,却依然担心告诉她真相后,她是否还能继续活下去。
  丝丝在门外站了良久,始终没能鼓起勇气,她又怎么忍心亲手打破她最后的一丁点希望?丝丝想,还是等警察来吧,能够让她多快乐一天,哪怕一个小时也是好的!
  去医院的路上,丝丝取了一笔钱,其中包括红红交给她的。丝丝离开医院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将所有的钱存入她姐姐的账号里。丝丝知道,如果红红活着,她一定不肯收的,因为她从骨子里说本就是个骄傲的人。
  回来以后丝丝立即就打通了表哥的电话,虽然她还没想到用什么方法要挟他,既然有了上两次的经验,应该会很容易吧?
  “表哥!最近好吗?工作挺忙的吧?”一上来,丝丝先寒暄了几句。
  “还行,什么事你说!”表哥的语气不善,好像是在说,你打电话来了,我能好得了吗?这当然也不能怪表哥,有点体己的话丝丝当然是找表嫂,结果每次找表哥都是有棘手的事情。
  “昨天一个同学出事了,请您老出马,帮忙找找资料。”反正已经这样了,死水不怕开猪烫,我不是猪,丝丝想。
  “别说了,不行。”表哥一口拒绝,紧接着就想挂电话,前两次把他整怕了。
  “嘿嘿……”丝丝笑得有点奸诈,不过平时她可不是这么笑的。
  “得,您别笑,听着没牛 北砀绺辖羟笕模桓鼍⒌胤⒗紊В拔腋先思也椴榛共恍新铮堪Γ∪思业本欤乙驳本欤以趺炊蓟斓秸夥萆狭耍赏昃掷锏墓ぷ鳎沟酶愦蚬ぁ!�
  “呵呵!”丝丝也不由得乐了,她当然知道表哥并不是真的怕她,谁叫他打小就是她的偶像,而且一直都很疼她呢?
  可惜事情并没有料想中那么顺利,很快丝丝就接到了表哥的回话。她不由心里纳闷,情形看起来有点不大对,他若总是这么痛快,前两次就不用多费口舌了。
  “丝丝,你最近到底在干什么?”表哥一反常态,声音异常严肃。
  “上课、自习、考试,跟平常一样啊。”丝丝跟他装傻。
  “装,你给我装!我全知道了,你还不赶紧坦白交待!?”表哥的语气像是在审讯犯人。
  “是谁在背后胡说八道!我只不过是玩得疯了一点而已。”表哥用教过她的方法来套她的话,丝丝当然不会上当了。
  “别给我避重就轻,玩?跟谁?你什么时候跟那种人交上了朋友?!”表哥火了,他从来没对丝丝发过那么大的火。
  “你竟敢暗地里调查我!”丝丝也火了,她知道表哥口中的朋友指的是红红。“谁说一个人犯过错误,就不能跟她交朋友的?”
  “算了吧你,蒙谁呢!别以为我不知道,她是干那个的,还是王阿宏的女朋友。你说你不好好读书,跑去查什么凶杀案?”表哥埋怨道,声音低了些。
  “没有!”丝丝决定死硬到底。没听人说嘛,彻底坦白的判了十年,吞吞吐吐的判了五年,顽抗到底的无罪开释了。
  “你以为用假名字报警,人家就不知道了!我还就告诉你了,利宾旅馆杀人案到现在没有线索,你就是头号的嫌疑人!”表哥的声音又高了上去。
  “别糊我,我又不是吓大的!”丝丝寸步不让。
  表哥在刑警队审犯人很有一套,不过用在丝丝身上,没戏!既然他并没有在“你就是头号的嫌疑人”前面加上“他们认定”,肯定是表哥自己杜撰的。恐怕表格他只是怀疑报案的人是丝丝,并非有什么真凭实据。有枣无枣打三杆子,是很多老刑警惯用的伎俩!
  “我们之所以会认识,是在流氓骚扰时救过她,她心里感激,所以帮我收集点资料,如此而已。还有,你得替我保密,你也不想我被牵涉到凶杀案里去吧?”如果撒谎和围棋一样也有等级之分的话,我想我一定会是十段,丝丝暗自得意。
  “哼!那你是活该!谁让你和她搅在一块的?”表哥虽然半信半疑,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他嘴上虽然这么说,可是丝丝知道他一定不会把她泄露出去的。因为丝丝若是犯了犟脾气,反而非要去查案,那是谁也劝不住的,表哥的话岂不就等于是弄巧成拙。
  “行行好嘛,表哥!你最疼我了,帮帮忙,最多回去我请你吃饭!”丝丝故作撒娇,心里面偷着乐。我已经在查,而且马上就要出发了,你奈我何?
  “严肃点!跟你说正事呢!”表哥沉声道。
  “打劫吗?”一听到严肃点,丝丝就憋不住想乐。这得归功于《天下无贼》,冯小刚的理想尽人皆知,而丝丝的理想却是捉贼。她也不傻,真把气氛整严肃了,自己就只有挨嗑的份了。
  “说真的,你是不是跟那女孩很好?”表哥拿她没办法,干脆不接这茬口。
  “不是!”丝丝心里说的却是,不是很好,而是姐妹。
  “那你答应我,绝对不要插手这件事!”从话语里丝丝听得出,表哥一定是在板着脸。
  “Ok!No Pa!”丝丝故作轻松。
  不是她有意撒谎,都这么大了,最起码的孝心总得有点吧?让表哥放心当然不算是尽孝,不过只要表哥放心了,就不会告诉爸妈,也就省去了爸妈的担心,丝丝也算间接尽了孝道。这种独特的逻辑思维方式,是想当年“一言九顶”锻炼出来的。(所谓一言九顶,就是父母说一句,顶嘴的话呢就有九句。)
  终于摆脱了表哥的纠缠,丝丝只觉得筋疲力尽。也许你会问为什么?难道随机应变不需要消耗小小的灰色脑细胞吗?不过令丝丝没有想到的是,这番锻炼竟成了临时抱佛脚。
  

  ☆、第20章  乔装调查

作者有话要说:  混在黑道的人看上去虽不可怕,但却一点不像《蛊惑仔》里的那样风光!
  我有一个朋友,他爸爸是太极拳N代传人的朋友,所以他很厉害,也因此认识几个道上的人。
  第20章乔装调查
  放下电话,丝丝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通电话打来时,她正将一种褐色的液体小心地在脸上涂匀,这是最关键的一步,稍有不慎便会失败。丝丝虽然将这种褐色液体叫做“如意”,但配制起来却极费功夫,而且不能保鲜。
  放下电话,丝丝得以专心工作,把脸上斑驳的地方一一抚匀。“如意”的配方是她偶然在一本国外杂志上看来的,这偶然的几率大约是百万分之一,根据图书馆的藏书量以及丝丝整个暑假呆在里面的时间粗略计算的话。起初效果并不理想,几经改良,终于能够随心所欲的改变肤色。
  说到易容术,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但是要骗过熟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丝丝这次改装的目的,只是不想让生人记住她的特征而已。好在她平日的发型和衣着都是固定的样式,只要稍加改动看上去就大为不同,料想瞒天过海应该不难。
  丝丝可不想让警方注意到她,一来是怕表哥得到消息告诉父母,二来她也不能确定警方会任由她一个大学生来调查凶案。既然红红在宿舍里并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也就是说没有可以信赖的人,所以想要检查她的遗物,便只好出此下策了。
  为了隐藏自己,丝丝在报案时只是声称红红是她的网友,她也没有将认尸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因此警方要确认红红的身份,就需要一所所院校挨个排查,丝丝这才有把握赶在警察到来之前检查红红的遗物。
  丝丝挎上菜市场捡来的破竹筐,里里外外沾着泥土的碎屑,竹筐里是一串熟过了头的香蕉。再往下是一件小花袄,布料粗糙、做工极差,是从地摊上买来的。丝丝站在镜子面前端详着自己,一个面色枯黄,双手黝黑的村妇呈现在眼前。她扶了扶厚厚的头巾,扯一扯皱巴巴的花布褂子,提了提遮住双脚的蓝布裤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因为临近考试,所以同学们的作息都很有规律,尤其是女生。大多数人按时去上晚自习,只有极少数人留在宿舍复习,一般来说是那些自律性差或者特别内向的。而这两种人,都很少操心别人的闲事,所以丝丝想自己的计划应该不难实现。
  丝丝快步登上女生宿舍楼五楼,一路上并没撞见几个人。她停下来喘了口气,径直来到518室门口,里面隐隐传来音乐声,还有人合着拍子在哼唱。不好,难道她们敢不复习功课,反而在宿舍里开演唱会?不管怎么说,剩下的时间有限,警察随时可能会找到这里来,看来只有放手一拼了。
  丝丝将竹篮换到左手,抬右手敲了敲门,不带任何节奏,突兀之极。
  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有个女生小心翼翼地问:“谁啊?”
  “是俺,俺是来找人嘀!”丝丝撇着不知哪里学来的方言,装出竭力想说普通话的样子,料想自己一定滑稽得要命。
  “到底是谁?别跟我开玩笑啊,快快报上名来?”女孩的语气一下子变轻松了,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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