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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刷爆金主卡-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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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可以不必这么了解我。」光是想到有个人一天到晚像部x光机一样的透视他,他就浑身不自在。

    啧!怎么可以!「可我尊重自己的专业,一日一你成了我的雇主,你等于是我的作品,我可不希望因为一个失败的作品影响到我的专业。当然,除非……我是故意的。」

    哈哈哈,果然近朱者赤,近墨则黑,和罗之优那女人走得太近的结果就是!任何浑话都可以说得理所当然。

    只是为达目的的浑话,偶尔为之没关系吧?

    为什么她这句话让他很毛?

    「就算妳真的要了解什么样的打扮适不适合我,同处于一个屋檐下就够了,为什么我的任何应酬、娱乐妳都得一起出席?〕感觉上她成了他的专属女伴似的,又加上同进同出……在别人看来,她会不会就像他的……他的情妇?!

    父亲的情妇,父亲死后儿子接手?!这简直是丑闻!

    「还是以专业的角度来解释。」

    「这又有什么专业的问题了?」

    「你应该不是喜欢应酬的人吧?会去应酬当然是为了利益关系,面对什么样的客户该有什么样的穿著,甚至是投其所好给予最好的印象,成就利益,这也是门学问。

    「就我知道,有些人着重谈生意的手腕、口才,却不怎么在乎衣着。然而在我的客户中,他们可是很在乎对方给予自己的第一印象。先进国家的上流社会很重视衣着礼仪,也通常会把对方的穿衣哲学列入是否合作的评分标准,甚至有位著名的心理学家出版一系列由穿着看心理状态的书。」

    于月冷笑,「这么玄?光看穿着就能看对方的心理?」

    冯御春打量了他一眼。「你这么一提……」又看了他一下。「运用到你身上,那理论还真玄到很邪门。

    「你喜欢黑色,这颜色代表高贵、沉默、冷静、冷酷、内心有某部份残缺,以及些许的……变态,别人准不准我并不知道,可你的话……还真的很准吶!」

    内心有残缺,还是个变态?这女人跟里的他是这个样州〔冯御春,妳很自以为是。」

    「彼此彼此。」

    「彼此彼此?」

    「不是吗?」冯御春啜了口咖啡。「那么你来说说,在你眼里的我又是怎样的人?」

    「我不了解妳,又怎么能评论妳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啊,你不了解我,可我却咸觉得到你的敌意。」

    「妳可能不知道妳自己在外的风评有多糟吧?」

    也就是他不否认不了解她,却听了不少她的八卦?!「那么请问,外面那些人又了解我吗?他们是我的朋友、和我长期共事过,抑或是我有做了什么对不起对方的事?于月先生对一个人的了解,都是由旁人的话所拼凑出的吗?」

    「身为我父亲的情妇,妳觉得我有必要亲自去了解妳吗?」

    又是情妇!冯御春笑了,放肆的眸子玻Я艘幌隆!赣谠拢愫芘挛夷兀【退阄沂悄愀盖椎那楦居衷趺囱啃旆悄阈睦镉泄恚 �

    于月的心一跳,目光顿时凌厉了起来。「不是怕,只是觉得保持距离对彼此都好。」他一向不会去注意到和工作无关的女人,但她却一再骚动他心绪……她是个麻烦,绝对要从他生命中消失?绝对!

    像是突然意识到两人的处境,他蓦地醒悟过来。老天,他怎能像是卸下心仿一样和她边喝酒、边聊天?!

    他的心跳得好快,快到……像是快震出了什么他不愿意接受的答案……

    等等,他跟冯御春还能震出什么样的答案、怯!

    「可借,这契约一旦签定,伺住一个屋檐下、同进同出,能保持多少距离?」

    「我签了契约后,如果到时候是妳自己提前结束契约?那又如何?」

    冯御春露出自信一笑,「那碧海晴天就直接送你。」

    「空口无凭。」

    「可以找罗律师来把这一项也加进去。」呵……有趣!看来于月是想到什么让她「受不了」的方法了,好啊!她很期待的。

    事情若都照她的规矩来也太无趣了,人生不就要有些意外才精彩嘛。

    于月吶,希望别让她失望才好。

    同住一个屋檐下了。

    于月给了冯御春一张信用卡,方便她为他购物,对于她这边刷刷、那边刷刷的买了一堆东西,他也符合了契约上所订的!完全没有意见。

    但他是这么容易妥协的人吗?当然不!

    他对她刷卡买东西没意见,可不表示他得用。

    这天冯御春到于月的更衣室查看还有什么需要,这才发现她买的东西全部都还装在纸袋里,压根没动过。

    她有些错愕,蹲下身翻看着纸袋里的衣服、配件……她忍不住想起了在买这些东西时的心情——

    这件那位黑豹先生穿起来一定很好看……

    这领带夹很时尚又不花俏,于月一定会喜欢……

    啊!于月的肩宽,很适合这种硬挺材质的西服。唔,如果里头搭了浅灰丝质衬衫一定很帅。

    呵呵!这条领带很有型!脑海中出现于月系着这领带的模样……好看!买了!

    不同于买其它客户的衣服,只以专业判断选购,她在买于月的东西时,心情是十分愉快的,总是边挑边想象着于月穿戴起来时帅气的样子。

    她愉悦的模样,连熟识的店经理都忍不住问她——

    「冯小姐,帮男友挑衣服吗?」

    「呃?」那时她一时反应不过来,下一刻努力的平息倏地加速的、心跳,力求镇定的想否认。

    店经理比她更快接话,「八成是,妳从方才一直哼歌,Fallinginlove,我知道那首歌哦!」

    冯椰春的脸全红了。

    不过、那时候的好心情在现在看到于月根本没动她买的衣服时,一下子荡了下来。

    这几天她请辞其它客户的专职探买,在做一些收尾的动作,忙得不可开交,也因为这样她没有多加注意于月。

    再说,她早上八点起床,他早就上班去了、晚上她十一点就寝时,于月也还没回家。两人碰面的机会几乎等于零。

    要办到这点可不容易,于月不爱夜生活、是个生活规律的男人,为了避开她,他可辛苦了!

    哼!他以为她买的东西他不穿,同住一个屋檐下见不到面,久而久之她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就会主动求去吗?呵呵呵……头脑简单的家伙!她这人是九命怪猫,没那么容易被打垮的!既然有人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来玩玩吧?

    隔天,冯御春起了个大早?七点不到就在楼下享用苏妈准备的早餐了。约莫十分钟后于月也下了楼,当他看见她悠哉的啃着香蒜面包时,朋显的怔了一下。

    她抬起跟凉凉的说:「早啊,于先生。怎么你一大早看见我,看起来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呢?!」

    于月不看她,径自入座。

    还不理人呢?这是消极的抵抗方式吗?冯御春有趣的一扬眉,她往意到了,他仍是一身黑?且身上没有任何她这几天为他买的配件?

    于月拿了块面包吃,倒了杯热咖啡,连跟她道声早都没有?无声的进食?

    冯御春好笑的有些朋白了?他是打算不见她,就算见了也不理她?不穿她采购的衣服?彻底的把她当透明人看就是了。他打算这样辛苦的过完一年吗?

    他不理人,但她可不是木头人。

    「我方才还在想,为了避免和我见面,你接下来是不是打算更早起床?最早可以多早?六点、五点,还是四点?

    「呵呵,我无所谓吶!不过我可得先提醒你,无论你多早起床,为了见你这位同居人,我绝对可以比你更早起来!反正,我现在是你的专属采购,时间多得呢!就算凌晨起来,等你出门后我还可以睡回笼觉,可大总裁,你怕命可没这么好了。如果你继续用这招来避不见面,容我不敬的说一句——真是蠢毙了!

    于月没有回应,可吃东西的速度明显变快,而且拉扯面包的动作也变大了。

    「啊,吃东西请细嚼慢咽,像你们这种大总裁,通常工作压力都挺大的,得胃溃疡的机率也高于常人,要是吃饭狼吞虎咽,那中奖机率就更高了。你不希望在你躺进医院奄奄一息郁卒的时候,和我相对看的时间变得更长吧?

    「干么这样看我?你都躺进医院了,身为同居人的我,没道理不去医院照顾你吧?」钦,额上的青筋暴凸……果然良药苦口,忠言逆耳。

    咕噜咕噜的把咖啡一饮而尽,以往他会在客厅边喝咖啡边看报纸,可今天……算了!他打算把报纸带上车看。

    看着于月拿着报纸往外走的那份有些倔强的滑稽样,冯御春忍不住失笑,原来黑豹先生也有这么幼稚的表情。

    「等一下!你最近每天都很晚回来,不会是去应酬吧?可为什么都没听你提起?可别忘了,无论你要参加什么样的应酬都是得带我同行的。你没忘了违约的下场吧?」应酬不带她前往可是视同违约了一次,结果对她来说是无所谓啦,但对他可就很严重了,因为违约一次同居时间就要延长一年。

    于月已经走到玄关了,听到她的话突然止步,凶神恶煞的旋过身,朝她走了过来。

    哎呀呀……生气了、生气了!

    距离她三步时,他从口袋里摸出小笔记本,生气的在上头写了几个字,拿到她面前要她看清楚——

    我在加班,没有应酬!这样满意了吗?!!!

    后头还加三个惊叹号表示他极度的不爽!奇怪了,签了约的是他,耍花招的也是他,干么还把自己气得额冒青筋?!

    她凉凉的开口,「你失声了吗?干哈用写的?人家人鱼公主是拿美妙的声音去换了两条腿,不知道你换到了什么?希望不是也是两条腿,四条腿不会让你变千里马,只会成怪物可驯」

    怒!火气更大工他拿笔又写——

    我只是不想和妳说话!

    他的火气是直冒冲天!然而,其实他生气的原因一部份是冯御春,大部份却是自己。

    说真的、这种把她当空气以达到逼退她的方法连他自己都觉得幼稚可笑,活似小孩见要不到糖吃,他一向是个直来直往、称得上强势的人,可遇到了这女人、他真的没辙!

    英雄气短吶!

    现在他都已经「不要脸」的卖力演出到这种地步了,冯御春还是老神在在、他真的、真的很无力!

    看到他根本不穿她买的衣服,同住一个屋檐下也避不见面,见了面还当她是空气,她难道一点也不难过、不受伤?!他可是演得很难过钦!

    她不是该哭着来泣诉她的委屈……呃,光是想象那画面、他的鸡皮疙瘩全竖起来了~~~好吧,她不是那种会用眼泪当武器的女人,可好歹她也该怒气冲冲的来质问他吧?

    没有、完全没有!

    很显然的,他卖命的演出却换得了极差的评价,只希望不会成为「票房毒药」的提前下檔。

    「嗯,好习惯,请保持,记得要保持喔!如果你在我面前能够一直保持这种安静无声的最高质量状态,那我就输了,以后你高兴装聋作哑,或成为美人鱼都随你高兴,要不然这样好了,哑满三个月,就免费得到这楝碧海睛天。」

    于月眼睛亮了起来,差一点开口破功,嘴巴才开就想到冯御春的话,忙用笔写下——

    妳是说真的?

    「当然。不过,你要是未满三个月就开口,就请你照规矩来,别给我游走法律边缘,要不然,契约咱们当没签过,反正名下多了楝别墅,对我而言,绝对没有坏处。」

    于月点了点头表示答应。

    目送着他离开,冯御春心里盘算。哼哼,要让一个人失控的出声有两种情况,一是狂喜,要不就是暴怒。若要对付于月,当然是后者比较容易制造啦!

    因为要看是谁招惹他的喽!

    女王一出招,他只能乖乖投降吧!
第四章
    高手过招的第三天,早上七点四十分。

    于月今天起得有些晚?想必有些急了。他没有迟到的习惯。

    从楼上传来推门、然后门自动卡上的声音开始,冯御春放下了手上盛着牛奶的马克杯开始倒数——

    「五、四、三、二、一!」

    「冯、御、春!」

    如同猛兽的吼声后的三秒,一阵强风刮至楼梯间,于月身上还穿着睡衣。

    「冯御春,我的衣服呢?」

    「衣柜里不是很多,还全新的呢!」哎呀呀,果然破功了!不过他会不会太激动了,连破功一事好像都没注意到呢!

    「我是说我的,不是妳买的!」咬着牙说话,额上青筋浮现。冯御春该庆幸她是个女人,要不现在她一定忙着在地上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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