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女配-第4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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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郎,你这是不相信我了吧”郑玉珠凄凄一笑,“我这一辈子也真是可笑”
她双手缓缓解着刘翼的绳子,声音哀哀戚戚,与声俱泪,“三郎,我是你的妻,不管别人怎么污蔑我诽谤我,你都得相信我,我们夫妻一体,我和你连那样亲密的事情都做了,又有什么事情会瞒着你,三郎,我不求你别的,我就求你相信我呀”
绳子一解开,刘翼抿着唇也不说话,自去捡起地上自己的衣服披好朝外冲去。
郑玉珠伸手去抱他的腰,“三郎,三郎”
刘翼伸手一推将她推倒在地,头也不回的大步离了开。
他出了门,抓住了自家的小厮询问明歌的去处,本来是想去安抚安抚明歌的,可到了明歌的院子外,他这脚步粘住了般走不动了。
刚刚明歌并不知道他在内室,他贸贸然然的说什么,肯定会让明歌误会,如今的明歌就是个惊弓之鸟,万一再被他惊吓到可就糟糕了。
踌躇片刻的刘翼,他长长叹了口气转而去了秋歌的院子。
明歌第二日就辞别了刘老夫人回了吴城。
刘翼一直到半个月以后刘老夫人病愈才又到了吴城,他专门着人去找了明歌,说自己带了刘老夫人捎给明歌的一些东西,让明歌去他下榻的院子去取,顺便他还有些关于马场那些铁器的事儿要请教明歌。
想着明歌一会会来,刘翼换了好几套的衣服都不满意,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末了又让人把自己的头发扎了个时下最流行的男子发型才作罢。
他给明歌买了好几样礼物,那些东西也不知道明歌会不会喜欢。
因为明歌那天晚上的话,刘翼的心底一直都在一种复杂的状态中。他虽然风流浪荡,可不代表他能接受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子也是个不靠谱的,夫妻之间的小互动他可以接受,可夫妻之外的,像自己妻子背着自己玩弄丫鬟这种事,他想一想就觉得浑身鸡皮疙瘩。
他的妻子怎么能干出那种事呢
这简直和强奸良家妇女没什么两样啊。
刘翼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勉强女人的男人了。
郑玉珠这种勉强哄骗女人的女人更让刘翼没法接受。
前段时间他和郑玉珠两人琴瑟和鸣颇为得趣,他一度为了自己这个妻子有种想要一辈子抱着这么一个女人过活的打算。
如今再回想自己当初那想法,刘翼只觉得脊背发寒,他差点就被郑玉珠勾的失了心啊,想想那日子他就觉得恐怖。
刘翼现下对明歌,就是一种补偿内疚的心理,自己的妻子把人家黄花大闺女的身体给污了,想想就觉得实在太对不起明歌了。
当然,这男人也是打着一种补偿的旗号来靠近明歌
忐忐忑忑的刘翼一直等啊等,却没等到明歌婀娜的身影。
小厮回话说明歌病了,最近一直在家养病,连炕都下不了,所以没法出门
妹妹病了,他理当要去探望。
刘翼立刻就坐了马车去了宋家。
可接待他的是宋掌柜。
没办法,明歌病了没法见他啊,而且像他这样的大人物,宋家肯定不会让明歌一个丫头来招呼他,就是宋家最有威望的宋掌柜见了他,也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
刘翼无趣,将礼放下连茶水都没喝就走了。
明歌怎么嫁给这么一家子木头人啊,简直是暴敛天物。
刘翼第无数次的后悔懊恼着。
宋小壮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八月十五了。
回来在吴城也没有过多的停留,把自己的货物在自己的店里铺了一些,就带着其他货物去了别的城市,这一次明歌的炼器营已经上了正轨,完全用不着她再盯着,所以她和宋小壮一起离开了吴城。
宋小壮在经商上面算是遗传了他爹宋掌柜,每到一个城市,他在铺货之余,也会把这个城市的东西再储存一些带着去下一个城市。
从一开始他自己单枪匹马的做,到最后他手下渐渐就招募了人,也在各地租了铺子,等再回到吴城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以后的事了。
宋小壮也从一开始的瘦猴子长成了翩翩佳公子。
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宋小壮和明歌又去了一次克洛城,这一次回来之后,明歌遇到了又来到了吴城的刘曦。
因为自己的暗卫一直跟着明歌,宋小壮一穷二白到最后的富甲天下,刘曦都在第一时间得知了消息。
不过是短短三年,再看到宋小壮和明歌,刘曦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对金童玉女是当年那个土不拉几的穷小子和当年那个清淡寡面的小丫头。
他的目光在明歌的脸上顿了顿,随即望向了宋小壮。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让他意外,宋小壮更像是明歌给他的另外一个惊喜,这么个有经商天赋的人才,他不用实在太可惜了。
明歌丝毫不知道刘翼把主意打到了宋小壮的身上,她如今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困在刘府的小丫头,京城里的局势紧张风云变幻,她多少也是有些耳闻的,这个当口刘曦竟然还敢千里奔赴着来吴城,也真是胆大啊。
刘曦和明歌先是商讨了一番自己关于武器的要求见解,想给明歌点灵感让明歌再研发新武器,然后他把明歌一人丢在了书房,与宋小壮去院子里溜达去了。
两个男人逛园子,这画风还真是有点怪。
等晚上被自家汉子搂在怀里的时候,明歌才知道,刘曦这家伙把自家汉子个收罗了
这傻汉子哟,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和皇家人那是那么容易能合作的事吗
宋小壮一点都不敢反驳自家的媳妇,只能靠自己的身体来消灭媳妇的怒火。
感觉媳妇身体软绵绵成一滩水了,宋小壮这才委屈的开口,“媳妇,其实能给成王办事,对咱们来说只又好处,成王能找上我,也是因为媳妇你的缘故”
第1024章 通房丫头()
明歌鼻子喷气,“说的好像我是个拉皮条的一样。”
眼瞅着媳妇的怒火又有复燃趋势,宋小壮埋头叼住媳妇的一颗豆子,等媳妇声音软绵了,这才含糊着说,“媳妇是仙女,谁见了媳妇都喜欢,不过媳妇只是我一个人的,谁也抢不走。”
这孩纸时时刻刻都在惦记刘翼着呢。
明歌双手揪住他的头发,“慢点。”
“好,一定慢慢的,媳妇还有啥指示”
“唔”明歌抬脚去踹这家伙。
宋小壮嘿嘿笑着将明歌的脚抓住架起,“媳妇,你真的特好,哪里都香喷喷的,不仅心灵手脚身体妙,眼光更是好得不得了”
这家伙要弄就弄,不弄拉倒,磨蹭个什么呀,明歌身上被他撩拨着一股股的邪火乱窜,“我眼光好什么”
“媳妇当初选了我,足以说明媳妇的眼光独到”
敢情这家伙是在给自己的脸上贴金啊,明歌刚欲反驳,这家伙一捅到底,随即将她的身体抱了住,“媳妇,你真的是我的宝贝疙瘩。”
回应宋小壮的是明歌一脚将人给踹了开,“滚你”。
到嘴的肉,宋小壮哪能让人跑了呀,双手揽住明歌的腰身,再次一压到底。
明歌哼了一声,宋小壮双手在明歌的身上走着,明歌连半点反抗的力道都没了。
第二日一早,桌前坐着的宋母宋掌柜一脸的喜色,原来是宋家大嫂嫂怀孕了。
宋家嫂嫂如今这是第三胎了,宋家以后的人丁全都是宋家嫂嫂的功劳。
明歌为宋家嫂嫂道了喜,话题就扯到了她的肚子上面。
算起来,明歌嫁进宋家都快五年的时间了,这肚子还没一点动静。
如今宋家小房子换大房子换了一次又一次的,宋家的丫鬟小厮也从一个变成了无数个。
宋母这日子过的越来越滋润,可这心事却越来越重,无他,他家的老二还连个孩子都没有呢。
哪怕家财万贯,可没个子孙后代又有什么用。
以前宋小壮和明歌到处跑,宋母没法抓住人,如今好不容易有了机会,自然得天天念叨。
光这事一天不得念叨多少次,如今有了宋家大嫂嫂做对比,宋母念叨的更厉害。
明歌一直低着头默默的吃着菜。
宋母瞅着明歌这样就来气,自家儿子产业那么大,明歌不能生,也得张罗着给宋小壮弄个能生的女人啊,这事她暗示过多少次了,这媳妇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宋母如今怎么看都觉得当初宋小壮娶了明歌实在是个错误,宋母板着脸说,“小壮身边也没个人侍候,我身边的喜娟机灵乖巧,让她侍候小壮吧”
一直在给明歌夹菜的宋小壮终于抬头,“我不要,娘你要是觉得人不错,就让她侍候我爹去,我的事您不用管”
宋母气得筷子一摔,“你,你这孽子,你说的什么话啊你”
宋小壮一直是家里的中二人物,谁都不敢和他比横,宋母撂筷子,宋小壮直接摔了碗,拉了自家的媳妇就朝外走去,“去盈丰酒楼吃去吧,这家里的饭哪里能吃得进去”
宋母气得大叫,“宋小壮你还是不是我儿子啊你,我这都是为了你好,你这是猪油蒙了心了你”
宋小壮头也不回,“娘你这是得了富贵忘了本心,你要是真闲得不行,可以去乡下住一阵子去,瞧瞧你现在,大家主母的做派你没学多少,泼妇的架子倒是越摆越厉害”
宋小壮这口毒的简直能把人喷死,宋母伸手指着宋小壮对宋父吼,“你瞧瞧这不孝子,这是要气死我呀”
明歌推了推宋小壮,她叹了口气,转头对宋母说,“我爹娘当时看中宋家,就是因为家里的门风正气,我和宋小壮当时成亲之前也说过,他要是以后富贵了敢弄个女人在屋子里,我会直接休了他”
宋母被宋小壮气了个半死,被明歌这个气了个全死,向来都不敢顶嘴的二媳妇竟然这样落她的脸,她这以后还怎么在大媳妇面前抬头。
不等宋母说话,宋小壮继续说,“娘,你要是想让我打一辈子的光棍,你就尽管的逼我们俩吧,这天天被你叨叨,我都想上吊自杀了”
宋小壮拉着自家媳妇出了院子,宋母张着嘴还是一副无法反应的节奏,她指着宋父尖叫,“瞧瞧这什么儿子,我这是作孽啊我”
宋母这种撒泼方式宋父已经瞧了一辈子,他面色不动该吃饭吃饭,该夹菜夹菜,等宋母的目光再瞟过来,他直接说,“我去铺子里瞧瞧。”
宋家大儿子和自家媳妇早就悄没声的离了饭厅。
如今桌子旁就剩两个孙子了,看到两孙子,宋母触景生情,又是一番捶胸顿足,“作孽啊生出这么个东西”
秋歌来了吴城。
却是郑玉珠在刘老夫人的面前隐晦的说起刘翼往吴城跑就是因为时不时的惦记着明歌这个妹子。
当初刘老夫人认下明歌,就是听了刘翼说明歌的事了,这丫头虽然出身不好,可是有那么个明月大师为她谋出路,也是个有福之人。
如今听到儿媳说这种话,刘老夫人真恨不得直接甩郑玉珠几巴掌,自家儿子那是干正事去了,被媳妇说出来,怎么这么龌蹉啊。
刘老夫人干脆就顺水推舟,既然儿子身边没人侍候,那就让秋姨娘也跟着去吴城去侍候儿子吧。
郑玉珠听了差点没呕血,大概是蝴蝶效应,这一世好多的事儿和她自己那一世有了区别,她以为自己重活一次又在梦里得了神仙的教诲,在刘家绝对能够游刃有余,然而没想到,依旧是步步受制寸步难行,这样的局面她不甘心,她绝不会让自己如前世一般最终再落个被送进尼姑庵的下场。
秋歌来吴城打理刘翼的宅院,也就经常来宋家拜访明歌。
从秋歌的口中,刘翼后知后觉的才知道了宋家翻天覆地的变化。
什么宋家那只瘦猴子做生意发了财
第1025章 通房丫头()
发财怎么了
再发财也是点他看不进眼的小财
不过是个奴才,变成个土财主就了不起啊
刘翼完全不放在心上,一个上不了台面的奴仆,再有钱,顶死了就是个暴发户,这种男人见识短没眼见,就算来银子快也富不过三代。
他可是正宗的皇室血脉,真正的富贵之人,他和宋小壮那是云泥之别,宋小壮那瘦猴子连给他当马凳都不配。
京中风云变幻,一眨眼刘曦成了辅佐年仅三岁新帝的摄政王,且还下了圣旨将明歌封为了明月郡主,
刘翼得了这个消息的时候彻底方了。
秋歌最近往宋家跑的欢实,他从秋歌口中听着明歌的消息,又在马车见了几次一身骑马装英姿飒爽的明歌,那心底又蠢蠢欲动着想着用什么办法把明歌给弄在自己身边。
可几次施为都是惨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