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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伐明-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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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靠近蒙古边境,受到蒙古文化影响很大,在明末之时,除了有钱的乡绅巨贾,缠足的妇女不算很多。

    陕北这里生存艰难,在这里种一亩地,花费的力气相当于在华北平原上种三亩,这里一亩地打的粮食,却仅有华北良田的三分之一,这里的土地,除了靠近河水的地方,都是旱田,只能种高粱栗米这类干旱作物。

    没有缠足的妇女,都可以看成一个劳力使用,为了更多的使用劳力,也为了更好地生存,陕甘之地的北部,基本上很少有妇女缠足。

    就在众人将刘宣围住,三位青壮手持弓箭,全部瞄准了刘宣,从刚才射出的一箭来看,这三人中有一位神射手,如果刘宣稍有大意,就会被下了黑手。

    见众多族人将刘宣围住,老者脸上也有了几分红光,虽然不敢站起身来,但是却开口说道:“这位大王,我家本不是董家堡人,也是因为饥荒,不得已之下才全家委身董家名下,如今粮食大部分已经被大王烧毁,不如大王饶恕小老儿一命,小老儿一定会感激大王的恩情。”

    刘宣猛一发力,将老者凌空提起,挡在身前,然后快速的将挂在腰间的另一支燧发统拔出,对天扣动了扳机。

    只听砰地一声,一声巨响从老者耳边传出,紧接着耳中传来刘宣大声的咆哮:“小老头,老子敬你年长,才没有动粗,你不要给脸不要脸,还想故意欺瞒老子。”

    “这三位汉子就是你的儿孙吧,他们拿着弓弩,还想要老子放你回去,老子凭手中的藤牌刀剑,哪怕拼死也能将你们斩杀干净。”

    “你这个老小子不要不信,今日攻打董家堡,一共也就二十多人,其中还有七八位饥饿无力的饥民,董家堡两百丁壮,手中皆有利器,还被老子杀的干干净净,落荒而逃。”

    “今日登城,老子身先士卒,率先登上堡墙,连杀四名家丁,吓的董家奴才心惊胆战,你以为凭着小小伎俩,就能吓住老子,老子今日就要告诉你,天有多高,老子胆有多大。”

    刘宣伪装成粗豪悍勇,很不好说话的壮汉,这一类人物,在盗匪中也算少见,但是都非常难缠。

    老者心中一阵大急,眼见刘宣脚下用力,踏在一位汉子胸膛,将这位汉子踏的呼吸困难,满脸通红,如果在持续一段时间,只怕会昏迷过去,有生命危险。

    老者突然嚎啕大哭,抱住了刘宣的大腿,开口哭诉道:“大王饶命,大王饶命,大王先不要动气,老夫一会儿就叫他们放下弓箭,让大王出去。”

    “还请大王心怀慈悲,放过小女,刚才火势猛烈,小女出来时走的急,没有多穿几件衣服,在天寒地冻之下,只怕承受不住。”

    刘宣低下头来,向脚下之人仔细看去,顿时慌了手脚,原来刘宣脚下踩着的不是男人,而是一位妙龄少女。

    这位少女身材高挑,刘宣大致估量了一下,大约有一米七五,在这个缺乏营养的时代,比大多数男丁还高上一头。

    此女穿着一件短小破旧的麻衣,露出一身小麦色的健康皮肤,一件暗红色肚兜之下,一对*不大不小,高耸挺拔,直看得刘宣欲火大起。

    少女漆黑色的头发柔顺光亮,全身上下打扮的整整齐齐,尽管刚才被刘宣踩在脚下,但是却不见到一丝狼狈。

    这位女子看上去年龄不大,只有十*岁,胆子却一点也不小,双眼紧紧地盯着刘宣,眼中没有流露出一丝害怕。

    此女长着一张瓜子脸,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双瞳炯炯有神,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魅力,此女虽然穿着破烂,但是脸上却没有一丝羞涩。

    刘宣紧紧地看了这位少女一眼,伸手用力将这位少女从地上拉起,少女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大方的借着刘宣的臂膀,奋力站起身来。

    刘宣低头一看,只见这位少女长着一双漂亮的玉手,尽管经常干活,却没有多少老茧,这一双玉手柔软修长,皮肤光滑粉嫩,仿佛不事生产的大户小姐。

    古人以端庄柔顺,娇小玲珑为美,这位少女的容貌,在古代来说,并不算出挑,再加上身材实在高大,长着一对天足,恐怕算是钟无艳之类的丑女了。

    对于现代人的刘宣来说,这位少女真是一位少见的美人,与刘宣上一世见到的美女明星佟丽娅有些类似,就是身量稍高,皮肤稍黑一些。

    见到一个难得的美女,刘宣盯着少女的目光也稍微多了一些,对于刘宣来说,今日所见所闻,都是刘宣二十多年生命中最残酷的事情,如今遇到这位大方漂亮的少女,仿佛在这个漆黑绝望世界中的一缕火光,也是刘宣今日黑暗生活中的一点温馨,一点点缀。

    刘宣当然不是欢场初哥,上一世,他的女人也有许多,除了妻子之外,外面还有几位女人。

    但是这些女人,都是冲着他的金钱,他的名气而来,很难说到底有几分真感情,到了大难临头的时候,就连相识多年,感情不浅的结发妻子,都依靠不住,卷款而逃,更不要说这些功利性很强的女人了。

    刘宣和善的对着少女笑了笑,脸色通红,有些尴尬的说道:“小娘子,刚才实在是对不起,你身量不低,我以为你是男人,才下手没留分寸,今天夜黑风高,我也没有看见,如果刚才伤了你,真是万分抱歉。”

    少女大方的笑了笑,对于刘宣这位强悍的盗贼,居然一点也不害怕,开口答道:“奴家皮糙肉厚,稍微有些磕碰,都不算什么。”

    刘宣对这位少女有些好感,自然不愿意继续让老人吃苦。

    刘宣松开老人,开口说道:“老人家,我本不是恶人,只是万般无奈,才落草为寇,心中也并不想伤人性命,刚才故意充当恶汉,让老人家吃了不少苦头,还请不要见怪。”

    “在下今日才刚刚入伙,见到同伴欺辱幼女,完事之后还杀人灭口,凌辱尸身,激愤之下杀死了三位同伴,才想要取走马匹,弄些粮食,好逃出堡外。”

    “盗贼的首领下山虎本领高强,气度过人,为人恢宏大度,手下也有几位罕见的勇士,不是寻常小盗。”

    “在下与他认识不久,都有些被他的气度折服,今日在下斩杀了他的兄弟,恐怕他也会进来寻仇。”

    “现在饥民遍地,下山虎打开了董家堡,银钱粮食都非常充足,只要竖起大旗,立马就能召集上千人,只怕马上就会引来官军的围剿。”

    “朝廷官军军纪败坏,远胜于盗匪流贼,向来就有贼过如梳,官过如剃的说法,老人家还请小心,今夜趁着混乱,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1

    注释1:崇祯八年,户部尚书侯恂给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的信里说:“贼来兵去,兵去贼来。贼掠于前,兵掠于后。贼掠如梳,兵掠如剃。总督之令不能行于将帅,将帅之令不能行于士卒。今日之事,其何以济!”

    从上面这段话来看,尽管候恂屁股坐在朝廷一边,但是也承认官军的军纪远远比流贼更坏,真实的情况恐怕更加糟糕,从李自成在河南开府建制之后,大顺军已经成为全*纪最好的军队,李自成起兵以来,从没有屠城的记录,这一个优点,不仅远远好于当时的明军,清军,也好于成就一代霸业的刘邦,朱元璋。

    毕竟刘邦,朱元璋都有屠城记录,朱元璋麾下常遇春,更是军纪败坏,经常屠城,还惹来了朱元璋的斥责。

    即便是李自成的余脉夔东十三家,为南明朝坚持抗清二十年,也没有干过屠城之事,军纪也远远好于南明的军队。

第九章李昭云() 
老者听了刘宣的分析,点了点头,看起来非常认可刘宣的分析,见三个儿子还拿着弓箭瞄准刘宣,顿时喝骂道:“真是逆子,还不放下弓箭,莫非一定要见到我被火铳打死,你们才称心如意吗。”

    老者的三个儿子见父亲喝骂,又见刘宣收回了火铳,就连那柄戚家刀,也收入了刀鞘,看起来已经不准备伤害父亲。

    尽管他们对刘宣烧毁房屋粮食的做法还有些愤恨,也想趁机结果了刘宣,但是顾虑行动一旦有所闪失,就可能伤害到父亲,妹妹的性命,只好不情愿的收起了弓箭。

    老者见刘宣已经套好了马匹,显然是准备趁夜脱身,对刘宣的话也有些相信,另外刘宣虽然抢劫粮食,但是并不伤害妇孺的性命,这样的品德,也稍微让老者有些放心,毕竟这是一个疯狂黑暗的世道。

    尽管损失了不少粮食,还被烧毁了居住的屋子,但是这四间房屋本来就属于董家,老者一家人都是董家长工,烧毁了也不算可惜。

    至于损失的粮食,也没有任何办法,刘宣看上去也不像软弱之人,如果弄得两败俱伤,损伤了几位亲人,到时候就更欲哭无泪了。

    刘宣见这家人急忙从火场中跑出来,几乎没有带上多少财物,只有老者的儿媳,背出一袋小米,在这个饥荒遍地的陕北,没有粮食,是很难存活的。

    刘宣心中也有些过意不去,将缠在腰间的锦缎解开,取出两个十两重的银元宝,亲手交给了老人,开口说道:“这是在下从董家取来的不义之财,今日烧毁了不少老人家的东西,这两枚银元宝,就当做在下的赔礼。”

    老者没有客气,伸手接过银两,开口说道:“这是万历四十二年铸造的恩赏官银,距离现在已经十五六年了,还光亮如新,这两枚元宝,足有二十两白银,哪怕是在没有饥荒的年月,也能买一个漂亮的女人,壮士出手真是阔绰。”

    刘宣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想到,“我自己活了两世,明白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身家性命,钱财,权力都要放在性命之后,这老人一家,看样子不像是寻常百姓,怕是非常难缠。”

    “我刚刚烧毁了人家的粮食房屋,只怕人家也心中愤恨,但是为了顾惜人质的安全,才没有动手,如今赔些银子,也好留些情分,免得结下深仇大恨。”

    “况且银两也是身外之物,我既然当了盗匪,恐怕也不敢随便进入县城之内,在现在的陕北,乡间的百姓恐怕早已经逃亡一空,即使身上带上万两白银,也没有花的地方。”

    老者见刘宣不贪钱财,性格果断,心中也有些佩服,决定与刘宣多交谈几句,毕竟陕北已经出现了大乱之象,明廷的江山也早已经腐朽衰败,这些道理,老者很早就心知肚明。

    如果今日与刘宣结下善缘,来日也可能用上,毕竟刘宣仿若豪杰,不像一般盗贼。

    老者张了张嘴,开口问道:“小老儿名叫李昭云,还没请教壮士的大名,山中字号,如果壮士怕拖累亲族故旧,不愿多说,小老儿也不敢多问。”

    刘宣见老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既能够低声下气哀求自己,也能够不卑不亢与自己谈判,外加见识广博,居然能认出朝廷的铸造的恩赏官银,也能认出西洋制造的新式火铳。

    “在这个时代,信息非常不通畅,寻常百姓只怕一辈子也没有离开家乡,三五十里之外,就算是外乡人了,在这样闭塞的环境下,平常百姓的见识自然非常浅薄,这位老者,谈吐见识都不同凡俗,不像是寻常马夫奴才,他们一家,隐藏在董家堡之内,只怕也是有些隐情。”

    刘宣猜的不错,这位老者名叫李昭云,的确不是寻常百姓,来历也有些传奇,在万历四十七年,官居东厂百户。

    东厂权力虽大,但是有名有姓的官职却是不多,一个东厂百户,在整个东厂也算大人物了。1

    万历末年政治斗争异常激烈,居然连续发生了挺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三大奇案,也算千古未有的荒唐奇事,李昭云身不由己,卷入了挺击案中,差一点成了替罪羊,只好弃家而逃,奔行千里,逃出了塞外。

    李昭云在塞外逃亡了七八年,眼见风声过去,思念故土,才辗转回到中原,避托在董家堡内充当长工,因为在塞外生活了多年,李家之人都善于养马,才能充当董家马夫。

    在下山虎攻破董家堡之时,李家三兄弟听到动静,就要上前拼命,但是李昭云并不清楚下山虎的虚实,没有冒失的让三人前去充当炮灰。

    从刚才那一箭来看,李家父子一定有箭术不凡之人,如果当时遇上的对手是李家父子,下山虎一方即使能够取得胜利,只怕也会损伤惨重。

    刘宣见李昭云不同凡俗,也起了结交之心,态度也更加和蔼,摇了摇头,有些落寞的说道:“在下姓刘名宣,因为官府逼迫,早已经没了亲族,自然不怕拖累,在下今日才加入下山虎的队伍,还没有闯出名号。”

    刘宣拉紧了马鞍,正要上马奔去,只见牛马圈传来一阵乱糟糟的声音,刘宣仔细一听,里面夹杂着一些对刘宣的喝骂,正是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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