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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盛唐余烬-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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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五路合围,我安西四镇虽说最为偏远,然,也不可居于人后,吐蕃人就在百里之外,据探子回报,兵不过数千,纵有良将,亦难挡我大军,兵贵神速,本官军令如下。”

    “梁宰。”第一个就点到了他的亲信。

    “末将听令。”

    “你的人,为大军中路,粮草、辎重、匠人、医者,还有中使的安危,俱在你的肩上,不得有失,明白么?”

    梁宰一愣,这不是保姆的活吗?封常清却不容他多想,一迭声地追问,语气也严厉了许多:“怎么?做不了。”

    “末将领命。”梁宰赶紧应下,封常清冲着军中掌书记示意了一下,后者将这第一条记上。

    “归仁军使田珍可在?”

    田珍面色一整,抱拳出列:“末将在。”

    “你的人在本地颇有些时日,可为大军前部,最迟明日午时,要进抵婆夷川左近,但不可靠近藤桥,亦不可让守桥的敌军发现踪迹,听清楚了么?”

    “末将明白了,定当不负所托。”

    “于阗镇守使杨和,你所部为大军右翼,一定要保证山林间,大军之侧,不受吐蕃人的威胁。”

    “下官遵命。”

    杨和不紧不慢地一抱拳,恭身应下,他只有两千人,这个活正合适。

    正如刘稷所言,这一带河谷纵横,大山环绕,根本没有大军展开的余地,李嗣业眼看着前路、中军、右翼都已经有了,自己难道只能殿后?

    果然,接下来的命令让他连礼貌上的敷衍都做不出来。

    “疏勒镇守使李嗣业,你所部为大军后路,须得小心提防,吐蕃人狡诈多端,未必没有奇兵四伏。”封常清一边说,一边冲他连连眨眼。

    伏个鸟!他差点就喊了出来,这种地形,一边是河流,一边是高山密林,吐蕃人除非插上翅膀飞过去,否则哪来的伏兵。

    可没等他开口,突然感受到了封常清的暗示,令他赶紧将到嘴的话又给咽了回去,面带疑惑地拱拱手。

    “属下领命。”

    那种不情不愿的勉强味道,帐子里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就连初次到这里的中使,都好奇地看了两眼,这位明显是个猛将,封常清何以会弃之不用呢?

    难道,其中还有别的什么因素,所有人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几天前的那场斗殴,这个时候,熟知内情的杨预才猛然发觉。

    刘稷,这个始作俑者,根本就没有到场!

第五十四章 战狼(一)() 
在后世,从吉尔吉特到巴尔蒂地区,有一条捷径,那就是被巴国旅游部门开发出来的一条徒步路线,因为大部分地区都位于冰川带,被称为“冰湖徒步路线”。

    这条路,从罕萨河向东南而行,溯纳加尔河一直走,到达南迦帕尔巴特峰脚下时,便能看到成片的冰川,连绵不绝,仿佛整个天地都变成了白色。

    它,就是希斯帕冰川带,华巴喀刺昆仑山公路的一段要从此经过,一旦碰上恶劣天气,经常会发生灾害,因此,刘稷曾经不只一次走过,到了后来他甚至可以为别人当向导,而不再借助其他工具。

    眼下,带着五十人的他,就跋涉在这条冰川带上。

    五月的吉尔吉特河谷,已经有了一丝夏日的炎热,可是仅一百多里之隔的希斯帕冰川区,狂风呼啸,大雪漫天,就像是另一个世界。

    绕过南迦帕尔巴特峰脚的那一刻,刘稷就明白了一点,困难只怕比他想像的最恶劣情况,还要多。

    因为同他印象中的冰川区相比,眼前所看到的,面积不知道大了多少,四下里都是白茫茫地一片,在没有GPS的情况下,他只能依靠感觉、经验、太阳和手里一个不知道准不准的罗盘。

    和沙漠一样,在这里一旦迷了路,下场就是变成天然的木乃伊,或许会被后世的登山爱好者找到,成为博物馆里的珍藏。

    五十个人,排成一个单列,每个人的腰间都捆着一圈绳索,绳索的另一头,则绑在前方同伴的腰上,如此一个串一个,一步步踩着前方留下来的脚窝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张无价走在最后一个,他的身后,拖着一架雪撬,上面是各种吃食和营帐,同样的雪撬,他们这五十人,一共拖了二十五部,两人一部,每人拖上一个时辰,而他的这一部,已经拖了快两个时辰了,自己都茫然不知。

    几十斤的重量,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真正忧心的,还是对于前头方向的恐惧,这条路,没有人走过,就连这种天气和环境,他和这五十多人,只进行过两天的适应。

    简直就是拿命在赌!不是一条命,而是五十条,哪不敢有丝毫地大意。

    正当他打算踏出步子的时候,身前的绳子突然间晃动了两下,他赶紧停下脚,努力睁开眼睛,果然,前方的军士打出一个暂停前进的手势。

    他收脚回去,双腿慢慢蹲下,手从皮袍子里伸进去,握住了横刀的刀把,准备应付可能的危险。

    队伍最前头的刘稷,几乎同张无价的动作一模一样,半蹲于地,双脚一前一后呈八字形,硬木靴底在冰面上“吱吱”作响,他微微张开眼睛,透过风雪,盯着远处的一个身影,丝毫不让。

    那是一头身高一米五,体长近两米的动物,全身雪白,只有一双眼睛像黑漆漆的珠子般转动,细长的嘴角不时张开,露出尖利的獠牙!

    喜马拉雅雪狼!

    多年在西羌边境上执勤的他,对于这种有着漂亮毛发的动物,又怎么不记得,那时候,没有谁会害怕,因为它的数量已经大大减少了,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对于拥有现代武器装备的特种兵来说,根本够不成威胁,他们有时候还会在雪狼活动的区域,投掷一些吃的东西,以期望能挽救这种珍稀物种。

    可如今是八世纪!

    此时的他,早已没了拍上一张发朋友圈,和女友炫耀一番的心情,心里想的是,千万不要来一大群,千万不要来一大群。

    “嗷唔!”

    那头雪狼和他对视了一会儿,眼神中充满了好奇,似乎在估量着他们的意图,过了一会儿,突然仰头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

    坏了。

    就在刘稷心里嘣出这个字眼时,身后的绳索猛地动弹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被风声吹入他的耳中,急促而有力。

    “敌袭,收拢,列阵!”

    他的身后,不是毫无见识的徒步客,而是浴血数十年的百战老兵!

    五十人的队伍在张无价的指挥下迅速靠拢,25部雪撬,分成八份,每个方向上摆出三列,不是为了阻挡,而是减少雪狼的攻击路线。

    “变阵,战锋在前,跳荡于后,奇兵居中,弓弩准备。。。。。。”张无价说完,才发现自己已经同刘稷站在了一块儿,于是语气稍稍一滞:“戍主,这么行事,可使得?”

    “你来指挥。”

    刘稷毫不迟疑地下令,一边说一边同手下一样做出战斗准备。

    他的皮袍子下,除了一把标配的横刀,手上是一杆用于支撑的长枪,背上则备着一把唐军制式弩,他将长枪交与一个军士,把横刀连鞘拿出来,插进皮袍外的革带,拿起那具弩,倒着夹在双脚上,手上用力,随着“嘎吱”的声响,藏于机匣里的机簧被缓缓拉动,将青铜筑成的板机顶起。

    刘稷从一架雪撬上取下一捆弩箭,这种无羽弩箭有点像是枪头,棱形的箭头刻上了深深地血槽,半米长的箭身扣进弩机里,只余了一截闪着精光的箭头在外面。

    大唐第一远程杀器,可射至三百步远的伏远弩,被他像一个玩具般地拿在手上,手指挨上被人摸得光滑溜丢的花梨木弩身,刘稷甚至找到了一丝,狙击手的感觉。

    这种弩上头,带有一种名为“望山”的简易瞄准装置,有点像是栓动式步枪的觇门,可以进行三点一线式的弹道校准。

    这可是一千二百年前!

    张无价忙不迭地指挥着手下列阵,他自己,只是简单地从背上解下一柄长兵,这是一柄长达两米的重器,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这两米的长度中,有一米五左右都是刀身。

    它的整体形状,有点像拿着数码相机从剑头去拍一把宝剑,三棱状的刃尖,富有立体感,斜长而直的刃身,闪着亮白的寒光,近半米长的手柄,被一圈圈麻绳紧紧箍住,将近四十斤的重量,被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张无价一只手这么提着,简单往那里一站,立刻给人以极具冲击力的感觉。

    陌刀,大唐第一近战杀器,这个“杀”,可是实指!

    在那一刹那,看到他解刀挺立的身姿,刘稷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雪狼会成为濒危动物。

第五十五章 战狼(二)() 
“原来戍主除了拳脚功夫,刀枪兵刃,就连弓弩,也是精湛无比,可笑,当时某还有几分痴望。”

    张无价看了他一眼,自嘲地摇摇头:“若是,此次有什么不测,伏乞戍主看在曾为一军同袍的份上,好歹给某那女儿,一条活路。”

    没等刘稷反应过来,他朝着几个手下挥挥手:“老吴,老石,康老四,陈金,随某走。”

    被他叫到的,无一例外都是身高体壮,傍大腰圆,手持陌刀的大汉,见他们打算走出防御圈,刘稷吃了一惊,赶紧上前拉住。

    “你疯了,去送死么?”

    张无价摇摇头,指着远处不断集结的狼群:“这些畜生十分精醒,不会白日来攻,咱们闯入了它们的地盘,便是不死不休之势,它们可以不眠不休与咱们对峙上几天几夜,咱们能行么?唯有主动出击,只要能杀掉一两头,这些畜生就会不顾一切来攻。”

    刘稷明白了,他在后世也曾听说过,这种雪狼是夜行动物,白天一般不会出来,现在能碰上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它们没了食物来源。

    张无价说得没错,这是一群守着领地的饿狼,双方除了死战,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可如果被它们拖入夜里,他都不敢想像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谁都不许去,这是军令!”

    刘稷厉声喝止道,自己却一把脱下皮靴,用一根布条将穿了麻布袜子的脚,一道道地缠起来,他的行为看在众人眼中,都是不解,这种天气下,不穿靴子脚一会就会麻木,然后直接被冻掉。

    戍主这是打算做什么?

    等双脚都包好,他又做出了一个更令人吃惊的举动,将身上的长长皮袍给脱下来了,一把塞到张无价的手中。

    “做好接应的准备。”

    说罢,也不等他们答话,就提着那把伏远弩,一溜烟地窜了出去,没有法子,穿着皮袍长靴,根本跑不快。

    等到张无价反应过来,人已经消失在了风雪中,他狠狠地一跺脚,将刘稷的长袍扔到雪撬上,举起陌刀,一声高呼。

    “全队准备,接敌!”

    真他妈冷啊,刘稷感到身体里的热量在迅速地消失,他只有一次机会,一旦被狼群缠上,只怕就是穿越的下场,万一又回去了,见到女友怎么说?

    “哥们儿去唐朝打了个转,然后给狼吃了?”丢不丢人。

    不得不说,他的乐观精神使得身体似乎都不那么僵硬了,在向前跑了大概一百米左右后,他的视野中终于出现了一群白色的影子,如果不是凑近看,根本很难把它们同背景给分辨出来。

    雪狼的确非常狡猾,距离他们刚好在弓弩的射程边缘,如果盲目地发射,只怕命中不了多少,还能消耗敌人的箭矢,这种水平的战术,已经不亚于一场真正的战争了。

    他不敢有丝毫轻视,赶紧举起弩机,屏住呼吸,将远处一个高大的身影,套进机身前方的“望山”中,在脑海里简单地考虑了一下空气阻力、风偏角的因素,便毫不犹豫地用力扣下扳机。

    扣下扳机的一瞬间,刘稷只感觉一股大力推了他一个趔趄,紧绷的弓弦猛地收紧,经过机簧里的青铜制件传动,转化为推力,将那支乌沉沉的精钢弩箭射出,在风雪中化成一道黑影,发出“簌簌”的轻响。

    “嗷!”得一声高叫,在风雪中清晰无比,刘稷将弩机挂在肩头,转过身就往回跑,一百来米,也就是十多秒,他只知道拼命地双腿发力,根本没想到,这不是平时的跑步。

    身后,一声紧过一声的狼嚎,似乎就在耳边,“噗噗”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而前方依然是白茫茫的一片,有那么一刻,他甚至以为自己跑错了方向。

    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片黑影,他紧紧伏低身体,顾不得脚上已经失去了知觉,只是凭着一种本能,死命向前。

    根本不敢回头,那种沉重而富有节奏的喘息声,有如死神的凝视,如影随行。

    “噗”得一声,刘稷感到肩膀上一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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