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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盛唐余烬-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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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间本地人开的食肆,生意不太好,这个时辰,里面稀稀拉拉地只坐了不到三分之一的客人,他们四人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为首的女子在坐下之前,拿出一条缎面手巾,擦了擦看着乌黑油亮的胡凳。

    “一壶油茶,一盘羊肉,三分馕饼,有酒吗?”四人当中两男两女,全都身着吐蕃服饰,一个男子叫来店家,用吐蕃语吩咐道。

    “只有去年陈酿的青稞。”店家是个中年本地人,吐蕃话说得有些生硬。

    “打一壶来。”

    店家朝他们屈身行了个礼,倒着退了下去,这些人的衣着不凡,保不齐就是城中贵眷,他们这种小店哪里得罪得起。

    都是熟食,切好装盘即可,很快,桌子上就摆满了食物,足有木盆大小的馕饼烤得十分酥脆,为首的女子掰下一块塞到嘴里,一言不发地细细咀嚼,她的从人自然无人敢说话,直到一个人影匆匆跑进来。

    “娘子,打听清楚了,人就在店中。”来人直接跑到女子的身前,附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道。

    “当真?”女子眼中一亮,同样用汉话答道。

    “不会错,后槽上喂了四匹马,小的亲自去验过,每一匹都有苏毗人的印记。”

    女子惊得眼睛都圆了,杀了人越了货,不想着赶紧逃窜,居然大摇大摆地进了城,还住在客栈里,是生怕人家认不出么?

    “要不?小的先去探探路。”

    女子迟疑了一会,摇摇头:“他们不会见你的,这一趟,我须得亲自去。”

    “娘子。。。。。。”所有的随从全都站了起来。

    “你们就在这里等,若是一个时辰之后我还没出来,便照之前说得去做。”

    女子的眼中有着不容置疑的神色,说完,她转身出了食肆,朝着对面那家脚马店走去。

    石崇志有些心不在焉,自从杨预上去之后,每隔一会儿,都会不自觉得看一眼楼梯口,因此,当一个女子的声音传到耳中时,他的视线还没有转过来,面上显出几分不耐。

    “对不住,上下都客满了,尊驾若是不愿等,不如让小店的伙计,为你另寻一处下榻,离得不远,保证清净。”几十年的历练下来,嘴里还是滴水不漏。

    “不必了,我同贵店一位客人有约,烦请店家引个路。”女子的汉话说得轻轻柔柔,煞是好听。

    石崇志微微一愣:“喔?但不知是哪位客官。”

    “西州来的康郎君。”

第十一章 疗伤() 
“你。。。。。。当真杀了达囊乞?”

    杨预怔怔地看着刘稷,后者没有出声,随手抓起一个皮囊扔过去,被他一把抓住,袋子里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声音。

    拉开口子,杨预朝里面看了一眼,将袋子倒翻在桌子上,里面的东西咕噜滚了一地,其中有几块形状各异的金属块,他拿起一块动物毛皮,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表情,

    “虎皮纹章,铁文字告身,一个组本,一个俄本,三个庸奴,不会错了,不会错了。”

    刘稷没有理会他的神神叨叨,手中端着一个小盘子,专心致志地在油灯上烤着,盘子里盛满了水,很快就被烧得“咕咕”作响。

    他将手里的一枚细针连同穿好的丝线,搅成一团扔进去,滚开的水里顿时冒出细小的泡泡,刘稷闭上眼睛,默默数着数,到了大约20分钟左右的时候,将那个盘子从火上拿开,然后拿出短刀,将刀身在火焰中反复烧烤,准备下一步。

    杨预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却感到了一种陌生,似乎皮囊下的那具躯体,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主人,这个想法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可若不是这样,怎么解释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以一敌百的勇将并不是没有,史书上还有许多更加夸张的记载,可是只有身在军中的人才明白,那些大都是在特殊的环境下发生的,比如追击。

    正面相抗,以一敌五,全灭对手,毫发无损。。。。。。当然不会这么夸张,因为他已经看到,刘稷脱下罩衣,露出了胳膊上的伤口。

    久在军中,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吐蕃人的战刀造成的,一寸多长的伤口翻着浅谈的肉红,解下来的扎带变成了黑褐色,被他随手扔到了地上。

    就在同伴的注视下,刘稷用客店提供的蘸巾,沾了刚刚烧开的水,将周围那些已经凝固成黑色的血块,一点点地清理掉,看着都让人觉得牙酸。

    这还不算,紧接着,他拿起那把灼烧过的短刀,贴着边缘去削已经变白的死肉,时不时地还会挑开伤口,将掉进去的肉渣挑出来,杨预不自觉得咬紧了牙关,似乎那些刀子,割在自己的身上。

    做完这些之后,刘稷轻轻地呼了口气,伤口没有发生感染,这是一个不错的消息,看着同伴紧张的样子,他咧嘴一笑,真正痛苦的时候还没到呢。

    接下来的一幕,杨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军中处理这样的伤口,一般是涂上金创药之后用布包上,过一、两个月就会长好了,没想到,会有人在上头绣花。

    在动手之前,刘稷将那块蘸巾折成一团咬在嘴里,然后拿起消过毒的铁针,刺进伤口的边缘,再从另一端穿出来,将两边的皮下脂肪紧紧地缝在一起,每缝上几针,就会稍稍停一下,为的是让身体适应这种疼痛,因为他的感官还停留在后世。

    特战训练中,会有专门针对刑讯的一部分,从拷打、电击到水淹,为的就是适应那种痛感,虽然他的记忆里有,可是这具身体却不曾经历过,所以,对于疼痛的忍耐程度会不一样,如果不是嘴里咬着蘸巾,他可能已经忍不住会叫出来了。

    好不容易将伤口缝合完毕,刘稷取出几乎被他咬烂的蘸巾,一边擦汗一边大口地呼着气,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浑身被汗水浸湿了。

    比起洗澡的念头,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刚才所做的这一切,其实都是表演给对方看的,从同伴的反应来看,效果不错。

    “志烈。”疼痛稍稍减轻一点,刘稷便看着他的眼睛,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旁的人呢。”

    杨预还沉浸在刚才的一幕当中,突然听到他的问话,不禁愕然相向,此刻的刘稷,给予他那种陌生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在对方的眼神,他甚至看到了毫不掩饰的。。。。。。怀疑。

    问题本身并没有什么,杨预定了定神,从出事的那天开始说起,听着他的讲述,刘稷眼神变得越来越古怪,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原来,他们一行人本该有九人,其中七人是随从,四个是杨预的手下,三个是他的部属,目地是位于大小勃律交界处的一条河流。

    所谓的大小勃律,在三十多年前还是一体,吐蕃人入侵之后,原来的勃律王室逃到了小勃律,也就是后世的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吉尔吉特省。

    天宝六载,唐人发动了一系列攻势,分别从安西和陇右两个方向对吐蕃实施打击,安西的这一路由著名的高仙芝所带领,一举灭掉了依附于吐蕃的小勃律国,俘其王及其妻吐蕃公主,献俘于朝。

    同时,另一路由时领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的名将王忠嗣越过积石山,攻入青海湖一带,那一仗,让另一位名将登上了历史舞台,他叫哥舒翰。

    小勃律被唐人攻占的时候,吐蕃人的援军刚刚到达了大勃律,也就是他们现在所在的贺菩劳城,由于唐人砍掉了连接两地的一座桥梁,使得吐蕃人只能望河兴叹,眼睁睁地看着唐人推进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说起来也是郁闷,天宝年间,特别是最近这几年,大唐的国力达到鼎盛,当朝的那位天子又喜好边功,再加上名将辈出,吐蕃人的日子,一下子变得艰难了许多。

    河西、陇右方面好不容易走了王忠嗣,却来了个更狠更不要命的哥舒翰,安西方面的高仙芝更不用说,小勃律被占据五年多,吐蕃人硬是没敢下手,还得天天防着,不知道唐人哪一天就会打过来。

    这就是他们二人来到此地的目地,那座连接大小勃律的桥梁,是吐蕃人的生命线,修好之后便派了重兵把守,他们在刺探的过程中,不小心被发现了,刘稷被打伤后昏迷,杨预带着众人拼死相救,最后只余了他们两个。

    “。。。。。。那达囊乞何等勇猛,我等皆非他一合之敌,某的四个部属,有三个命丧他手,若非你的那位忠仆,舍命挡下,你我焉能逃脱?”

    刘稷摸了摸自己的头,有些不确定:“伤我那人,就是达什么乞?”

    “可不是?说实话,某近日连连噩梦,都是拜这厮所赐,五郎,你当日旧伤未愈,如何能这般。。。。。。。”

    “神勇无匹么。”看来那一战给同伴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刘稷帮他说出了后面的话,眉毛轻轻地一扬:“那。。。。。。他为何要杀我?”

    这个问题问得似乎有些莫名其妙,可杨预仔细一想,心里一惊,就在这时,房门被人敲响了。

    当他起身去开门的时候,无意中瞥见,刘稷将那把短刀握在了手中。

第十二章 答案() 
打开的房门很快被关上,一阵暖暖的香风袭来,刘稷不禁皱了皱眉头,女人?

    他抬起头,一个曲线玲珑的身姿,迈着细细的碎步,款款而至。

    绣花附禣、及地长裙,元宝状的花冠将秀发高高束起,横插的步摇上,两颗落珠随着脚步轻轻摇曳,虽然面部被薄纱遮住了,可是交叉在腹部的一双小手,细腻白净,绝不是普通人家能生出来的。

    离着约一步远,来人停下步子,动作自然地抬起手臂,露出一截凝雪般的皓腕,纤纤秀指抻开面纱,艳红的唇瓣轻轻嚅动,一阵细语如薄雾般飘来,渺杳无踪。

    “便是你杀了达囊乞?”

    后世的女友同他一样是个军人,平素偶尔会化个淡妆,但绝不可能如眼前之人一样,充满了媚惑,当那张面纱被揭下时,他竟然出现了片刻的失神,连对方的问话都忘了回答。

    原来这世上美丽的女人,不需要千篇一律的网红脸,甚至不需要青春,女子面若银盆,眼如弯月,柳眉入梢,眼角已经有了细密的皱纹,但依然无损于她的美丽,还有。。。。。。高贵。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也许世上真的会有人天生具有某种气质吧,刘稷收敛心神,还没来得及说出什么,那个声音又响起来。

    “是奴唐突了,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吉桑央措。”

    刘稷猛地反应过来,这个身着吐蕃服饰,名字奇怪的女子,说得竟然是一口流利无比的大唐官话!

    他没有吱声,只是眼神冷了下来,场面显得有些尴尬,好在屋里还有一人,杨预不知道是不是同样震惊,这个时候才站在了应有的位置上。

    “某家河西杨预,这位是。。。。。。”他伸手指指刘稷,发现对方的眼神有异,就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转向女子:“娘子不似吐蕃人。”

    “自然,奴姓曾,族中行九,陇右人氏,吉桑央措是奴的吐蕃名,原因么,便如这位康郎君一般,你说是么?”女子毫无意外,坦然答道。

    刘稷面上的疑惑更甚了,可内心却是无比震惊,刚刚他终于听到了同伴的名字,这个名字很少见于史书,可是对于曾经精研过丝绸之路历史的他来说,如雷贯耳。

    杨预,字志烈,出自甘州杨氏,如果历史不出现意外,十年之后,他将成为河西节度使,以及整个西域的最高行政长官,河已西副元帅,当时,西域三镇安西、北庭、河西与朝廷的联系已经被吐蕃人切断了,他们实际是在孤军奋战。

    刘稷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此时的杨预,不知道有没有三十岁,按照记载,他应该还是安西大都护府辖下的一个小军官。

    “郎君不信,那奴便自己说罢。”女子见他依然不加理会,有些无奈地挪动脚步:“可否容奴坐下说。”

    也不等对方答话,便坐在了方才杨预的那个位子,眉头轻怵,不经意间流露出一股成熟的风韵。

    “你是否在疑惑,达囊乞为何会杀你?”

    刘稷出人意料地摇摇头:“我不解的是,达囊乞当初为何会放过我们。”

    此言一出,就连杨预都惊住了,经过刘稷这么一提醒,才好像反应过来,赶紧走到他身边。

    “原来你猜到了,那奴就从头说起吧。”女子拿起桌上的一块虎皮,在手中把玩。

    “天宝六载,高开府伐小勃律,为了断绝吐蕃人的增援,毁了婆夷川上的藤桥,唐人撤兵之后,只留下了三千戍军,吐蕃人无时不刻想着收复失地,奈何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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