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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茅盾文学奖]第3届-孙力、余小惠:都市风流-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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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寒风扑来,肖玲下意识地缩缩脖子,打了个冷颤,杨建华敞开大衣,把肖玲娇小的身子裹进自己怀里。
  风呼呼吼着,她靠在他温暖的怀里,什么也听不到,只听他胸前那片暖地里,一颗心怦怦地跳动。她觉得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爱的冲动在燃烧。她沉醉在他身上那种陌生的男人气息中,恨不得把自己化在那股烟草和汗味混合的气息中。
  她有些痉挛地搂紧了他。
  她的发丝撩拨着他的面颊,一阵发香使他勃然心动。五年了,从柳若菲走后,他从未接触过女性。可此时此刻此景,这风这雪这怀中的女孩子,一切又都那么似曾相识,像在草原那些寒冷的夜晚,只不过当初那个女孩子心里结满了冰,而这一个则心里燃烧着火。
  她仰脸望着他,她的脸离他是这样的近,嘴唇向上张开着,软软的潮湿的,像在等待和渴求什么。
  他低下头,迎过去。
  一阵熟悉而陌生的藕香直冲他的口腔,这香气竟跟她的,柳若菲口中的香气一样。
  他猛然停止了自己的动作。
  一阵刺痛。
  猛然间,这个熟悉的动作使他想起柳若菲。她现在干什么?也有一个男人陪伴着她吗?
  这五年,他竭力不去想她,然而,在心底深处,却始终嵌着一个抹不掉的影子。
  他慢慢转过头去。
  不远处,桥头上,有一个人缓缓向他们走过来。


  今天一收工,陈宝柱便离开了工地,他骑车跑了四十里路,从郊区火化场取来了母亲的骨灰。
  大桥上梁的那天凌晨四点。大夫惊奇地发现宝柱妈的脉搏已经没有了,但她仍睁着眼睛支撑着等待着,呼吸完全停止了,依然恋恋地不肯闭上眼睛,她要最后再看看儿子。两个小时后,宝柱赶来了,他扑在母亲身上痛哭,妈已听不见儿子的声音,她的身体已经变凉变僵,可她仿佛又听到了,双目竟渐渐合上了。
  这是他第二次面对亲人的死去。他爹被处决时,他只是觉着栽面,并没怎么当回事,一门心思在他那群哥们儿中鬼混,只是对再也不能跟爹一块坐吉普车兜风多少有点遗憾。那个专横跋扈的爹除了教会他抽烟,喝酒,没给他留下什么值得追忆的东西。母亲的死却使他悲痛万分。在这世上,妈就只宝柱这一个亲人,而他,也只有妈最疼他。他知道自己不是妈的骨血,为此,他恨过她,也恨过那对把自己遗弃了的亲生父母。然而当他一点点从那个混沌的世界中拔出腿来时,他却越来越珍惜妈对他的疼爱。尤其,这几个月,当他遭白眼落聘时;当他挑起大旗在建华的激励下成立起“陈宝柱突击队”时;母亲平时那些絮絮叨叨的、听不入耳的话却常常在耳边响起,他后悔自己平时骄横,后悔不听母亲的话,才落到这个地步。这种悔恨心情甚至在监狱里他也不曾有过。关在大墙里面的他,是沦落到底而不知耻的他;在工地上的他,是视无能落后为羞的他。这两个他之间,是一个多么遥远的距离。
  为了争这口气,他和十几个哥们儿,付出了自己大量的汗水和力气,也得到了他从来没得到过的东西。当他在寒风和酷暑之中和哥们儿一起上完最后一车混凝土收工回棚的路上,当他听到那些原先不屑于理睬他们的人夸奖他们时,当他代表大伙领取到全施工队的最高月奖金,他的心里就会涌起一种复杂的感情。活了二十多年,他从来没有这样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的尊严和价值,也从没有像如今这样把荣辱看得那么至关重要。他渴望着将来把立功受奖的奖状拿回去给母亲看一看,也想推着母亲到他亲手修建的桥上走一走,他想让妈知道:她的宝柱出息了。
  然而,母亲没有等到这一天。
  陈宝柱轻轻地把布包放在地上,打开。
  里面端端正正地放着母亲的骨灰盒,一个雕刻精细,做工考究的檀木骨灰盒。这本是专门供给高级人士使用的,不卖给一般市民。陈宝柱火了,人他妈的死了,还分什么高级低级!他掏出这几个月积蓄的全部奖金和工资,放在柜台上:“我就要买这个高级的!我娘她受了一辈子罪,死了,我这当儿子的怎么也得让她住得好点。”经理为难了:“这上面有规定的,得有证明。”
  “什么证明?我没有!我妈就我一个当架桥工的儿子,咱们是平民百姓。”陈宝柱气得牙咬得发响,语气尽量平缓,但还露出了火气。
  “经理,您就照顾一下我们队长,他为了修环线,亲娘去世都没见上一面……”同去的队友帮宝柱求情。“噢。”
  经理望着宝柱,沉思片刻。亲自给他挑选了一个最讲究的盒子。
  此刻,陈宝柱双手捧着骨灰盒,缓缓地走向立交桥的栏杆,喃喃自语:
  “妈,您瞧瞧吧,这就是我修的立体交叉桥……”
  他把盒子放在栏杆上,两手抚摸着盒盖,如同抚摸着母亲瘦削的肩头。寒风吹乱了头发,拍打着他的脸,他丝毫不觉得冷,他陪着母亲观赏着这座雄伟壮观的大桥,凝聚着他的心血和再生的大桥。
  小时候,父亲最爱去戏园子看大戏,每次都带着他,甩给他个布袋,让他在西瓜摊前拾人家嘴里吐出的西瓜子,父亲则大摇大摆地进去看戏,他在戏院门口的瓜摊前捡瓜子。等戏散了,他把捡到的半布袋瓜子交给父亲。父亲把他架在脖子上,拎着布袋子哼着戏,把他驮回家。母亲把这瓜子洗净,配上作料炒熟,然后卖给家福爹,家福爹再推车去卖。六岁的宝柱,开始为家里挣钱。那次,戏散了,人走尽了,宝柱没有见到父亲,他哪里知道,父亲在看戏时和人动了手,被揪到了派出所里去了。老子光顾上去搅理,早忘了在戏院门口等着的儿子。夜深了,人稀了,宝柱哭着顺马路往家跑,他不记得路,只顾向来的方向跑。在一座大桥头,碰到了寻找他的母亲。母亲一把把他抱在怀里,他不停地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吓坏了。母亲抚摸着他的肩,抱着他,把他放在桥的木栏杆上,逗他看月亮照在水里的倒影,看桥边那昏黄灯光中飞来飞去的虫。直到他慢慢地不再害怕,恢复了平静,才背他回了家。从此,小桥,水中的月亮,灯光里的飞虫,像一个朦胧而又清晰的梦,和母亲的爱融合在一起,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
  “妈,您认不出来了吧?那儿就是那座木桥,那条污水河填平了,变成了自行车道。”
  他对母亲说,他觉得母亲的亡灵什么都能看到。
  “妈,那天,我没赶上送您,就是为这座桥。这桥比那木桥排场多了吧?我知道您盼的是我长出息,像建华那样做人。我这阵子听您的话了。您看那边插的旗子了吗?那是我的旗子,我就是那青年突击队的队长。您盼我出息,盼了一辈子。现在,儿子出息了,您就细细瞧瞧吧……”
  泪水从陈宝柱的眼中淌下来。



第 十 八 章

    一

  整个一条街冷清下来了。
  天冷,黑得早。一过五点,就有人开始收摊,到八点,所有的服装摊全收了,只剩下万家福一个。他不时望望西边路口,盼望着能见到张义兰的身影。可是他一次次怀着希望望去,又带着失望转回头。
  每天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早收了摊。把剩下的服装塞进大尼龙袋里,放到三轮车上,上面再压上挑摊的竹竿,然后蹬到附近那个亮着红灯的门口前停下,那是派出所。黑灯瞎火的,就他一个人,真要来那么三四个有贼心的,动手抢了你,谁也没辙。虽说这类事还没发生过,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防备点儿没亏吃。在派出所门口,就保险了,就是遇到什么不测,喊一嗓子,警察就会出来。派出所的人他都熟,全是他摊上的常客和“特殊”主顾,相互之间有照应。七点半一过,张义兰准到,两人再一块儿回家。正在修环路,他们得绕道,从这儿到新居民区有三十多里路。可他和她一边骑一边聊,并不觉得累。话还没说够,就到了家。现在不少卖服装的哥们儿都是来去骑摩托,他还蹬着三轮车。过去是近,用不着,现在远了,他又不想用,就是为着和义兰上下班同步。他和她的关系正稳步向前发展,但还没到能公开给她也买辆摩托的火候,机械化得忍到结婚后实现了。
  早晨路上,义兰说:“晚上别收摊,等我帮你卖。”他答应了。可此刻都八点了,整条街上就他孤零零一个摊子,一无主顾二无同行,仿佛他神经有点不正常。可他不敢收摊,答应了她,就得兑现,这是他目前奉行的与张义兰和平共处的首项原则。
  终于,西口拐角,出现了张义兰的影子。
  张义兰临下班时,又和进货员研究了一笔生意。从东北进一批便宜木耳,估计货到时,正是春节前,肯定是抢手货。谈生意,谈误了点,迟到半小时。
  她承包了春光副食店后,才两个月,店里就红火了。她第一件事就是把营业时间延长了一个小时,下午由六点关门改到七点。五点半到六点是下班时间,也是顾客的又一次高峰。南来北往的过路人,一半担负着给家里采买的任务,下班顺路捎上点儿菜、肉,解决晚饭问题。现在的家庭结构变了,小家庭占绝对优势,自在倒是自在,可一日三餐全靠下班后自己一双手解决。双职工白天上班,采买的最佳时间就是下班后。五点半到七点半便成了各商店的营业旺时,六点半一过,顾客人稀,售货员肚饿,惶惶然惦记自己家里的“小世界”,于是这一带几家副食店把关门的时间都定在了六点半。然而,那些下班晚了的,沿途不便采买的,做饭时突然发现酱、油、醋没有了的人,就都成了七点钟关门的春光副食店的主顾,独此一家,别无他店。张义兰还制定了一套“名、优、特、小、零、全”的六字经营方针,更增添了对顾客的吸引力。加上服务态度好,顾客来过一次还愿再登门,两个月,春光店便在这一带小有名气。很多人宁肯绕远路,也愿到这儿来买东西。张义兰旗开得胜,踌躇满志。
  张义兰跳下自行车就笑。万家福真的乖乖听话没收摊,傻乎乎地等着她,她挺得意。
  “哟,你还真不收摊!”
  “哪敢呀。”
  “如果我今天自己骑车回家了,或者有了什么事不能来,怎么办?”
  “那只好在这儿摆一夜,服从命令听指挥嘛。”
  “你就嘴甜。”
  万家福动手拆摊,义兰早晨的话原不过是捉弄他。
  “别拆,我说了陪你卖,就陪你卖。卖到九点。”
  “你别找乐了。深更半夜,谁来买衣服,像个挂幡守灵的。”
  “别说话那么损。别人都收了摊,买卖全是你的,保管比你一白天收获大。”
  万家福住了手。也罢,有人买则赚,没人买也不亏,自从和张义兰好了,整天忙忙碌碌,紧紧张张,没工夫上公园,也没工夫躲到边道深处,犄角旮旯儿,像模像样地谈情说爱。正好两人唠唠磕儿。
  “你去过咱普店街吗?”义兰问,“看看去,房子全推了,那么一大片空场子,我都不认识了。”
  “嗨,我老去。今儿早送你去店里后,我就蹬车去了趟。你猜谁在那儿干活呢?”
  “谁?”
  “建华和宝柱。”家福自从和义兰好了以后,内心里总是对建华有一种歉疚感,觉着是自己夺了建华的女朋友,便常去杨大娘家看望,也常在建华和杨大娘之间充当通讯员,传个口信,捎点吃的。似乎这样,他才对得起建华。
  “是吗?”义兰仿佛漫不经心。
  “宝柱现在真变了个人。跟我没说几句话就干活儿去了。工地上有面旗子,上方就写着陈宝柱青年突击队,这小子,当队长了。”
  “你甭提那小子,见到建华了吗?”
  自从搬到新居民区,她就再没见过建华和宝柱。她早忘了宝柱,可没忘建华。她家和杨大娘也没分到一个楼洞里,早出晚归,难得碰上。有时她挺想这一老一小,可又不好意思去看看,自己已经和家福好上了,晚上到建华家去,会引人误解。不论是建华还是家福,谁误解她,她也不乐意。她不再追建华了。建华心里根本没她,而家福却一心一意地待她。况且,家福现在一点不比当上经理的建华差。上个月,区里成立“个体劳协”,家福是理事,最近又有讯说,区里要让他当政协委员。不管是真是假,当上当不上,反正家福在区里挺红。现在,有钱就有地位,他杨建华想当政协委员怕也当不上。为了在东市区人熟,也为了能陪义兰上下班,家福都没有换执照。义兰对建华是爱不上又忘不掉,连带着对家福的感情也复杂起来,说不准为什么总是觉得跟家福好有那么丁点遗憾,可真有一天,家福要是跟她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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