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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2007年第9期-第26章

小说: 2007年第9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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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你没和阿潮结婚?女人倒一杯水递给肖玫,然后说,主人,你弄错了,我有家有口的,怎么会嫁给他呢,是他出钱请我,让我做做样子的。我给人做保姆十几年了,干这事,真是大姑娘上轿,第一次呢! 
  女人说自己叫大花,今年三十三岁,是远郊的农民,因为男人在十年前受了一次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大花不得不外出打工,因为没有文化,就当了保姆。虽然没有文化,但她还算心灵手巧,不管到哪户人家,勤快热情,人家都喜欢她。半年前,大花服务的这家主人全家迁往澳大利亚,留下一个孤老头子,老头很爱喝酒,而且一喝就多,喝多了就乱来,有时把屋里的东西摔了,有时就打大花。特别是一天晚上,老头喝多以后,竟撕破了大花的衣服要和她睡觉。这下,大花忍无可忍,心想自己尽管没文化,是农村人,可她也有尊严呀!就扇了老头一个耳光,摔上门走人。到了大街上,大花才突然恐慌起来,心想,自己这出来了,再到哪儿去干呢?她还能找到当保姆的工作吗?她在劳务市场碰上了阿潮,阿潮对她讲了他的故事,说到了肖玫的苦难,说到她的恩情,也说到了他不再忍心让他的爱人承受她不可能承受的压力,然后让她帮着演一出出轨戏,答应完事后给她三百块钱,并承诺一定帮她找到新工作。大花就答应下来。她知道阿潮身体不好,又失去了心爱的人,心里一定十分难过,她就想不要钱多陪他几天,给他一些安慰。可是阿潮不干,帮她找了工作硬让她走,他说他既然这么做了,就能适应这种生活,从此她就和阿潮失去了联系。在她又一次去劳务市场时,陈列桥用每月800元的条件吸引了她。她说:我们真是有缘呀。 
  肖玫马上给二兰打电话,说,二兰,你是不是也参加了欺骗?二兰说,不仅是我,你的女儿也是。大家都是为了你好,为了让你享福,你要领情呀!肖玫就有泪流出来,大声对着电话喊:我这叫有福吗?! 
  虽然腿脚还不利索,但肖玫还是在一个周末开车去看阿潮。所以开车,是因为清清的学校离家里十几公里,平时回家不太容易,她既然要去看阿潮,就顺便带着清清,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她和阿潮独处的尴尬,更重要的是,三个人在一起,是对孩子最大的关爱。 
  清清虽然年纪不大,但生活教会了她很多东西。她告诉肖玫,父亲身体很好,生活过得也算快乐,比如他去钓鱼,去娱乐室打牌,参加社区的诗歌大赛,去当老师,等等。这使肖玫感到了欣慰。清清说,我知道爸爸在哪儿。他一准在汤逊湖。 
  这是一个著名的湖泊,它无声地躺在城市的边缘,用它的广阔和宁静安抚浮躁的天空;它是绿色的,它用浓密的植被装点四周,使日渐干枯的城市能够在此找到一点点生机;它是清澈的,水深而没有污染,以至这里的鱼,人们要从很远的地方赶来,要用排队的方式才能一饱口福。城市有闲的人,用他们的闲适,与这片水岸进行最亲密的接触。 
  对阿潮来说,他原本没有钓鱼的兴趣,他身体好了以后,最先想到的是如何去工作,去挣钱,做到像陈列桥一样的规模。他幻想着有一天,他会像陈列桥一样,把他心爱的人夺回来,让她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但医生告诉他,他的身体还很虚弱,就像一个刚刚粘好的破瓶,稍不注意就会再次打破,而当它再破时,就永远无法恢复起来。医生劝他别再想工作的事儿,并且人性化地告诉他,只有他的人在,他的女儿才会感受到幸福。为了女儿,阿潮安静了,他从此坦然地面对清淡平静的生活,他下棋,打牌,钓鱼,只要能让他忘却痛苦回忆的事情他都努力去干,慢慢地,他从这些活动中获得了乐趣,他也就乐得和相同爱好的人一道,有计划地天天做着能让身心愉快的事儿。结果正像医生说的,他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他的精神一天比一天爽朗。 
  坐在宁静而宽阔的湖边,看着天空飞舞的燕子,看着静静地沉浸在水中的钓鱼杆,他突然就想起了一个老人,一个叫姜太公的老人,人家七十岁之前一事无成,但人家受得起寂寞,最后生活给予了他最厚实的回报,让他在历史的长河中永存。而自己和那位老人相比,所有的病痛,所有的丧失,所有的苦难,又值得了什么呢!尽管他知道自己根本不能和那位老人相提并论,他也不会因此而在历史上留下什么,但他心情好了许多,因此变得快乐而幸福了。这不就是人生最高的境界吗? 
  水面波动了一下,水面的浮标也开始跳动,显然有鱼上钩了,从水纹的动向看,这是一条大鱼,是大鱼,那么想把它钓起来,就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急,不能躁,否则它会溜之大吉。他顺着水纹的反向,先是轻轻地把鱼杆往上一提,感觉挂牢了鱼嘴,就紧握鱼杆,随着大鱼的游动收线放线,他知道他不能一味使劲,那样的话大鱼会在最初一刻用力挣断鱼线或者鱼杆,这样他就前功尽弃。他要先顺着大鱼的劲头走,让它连疼带累消耗体力,等它游累了,没劲了,他再慢慢地回收鱼线,这样大鱼就会听话老实,乖乖地成他的囊中之物。 
  这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是一个需要耐心和力道的过程,正因为如此,即或是肖玫的汽车很响声地驶来,即或在车中的清清老远就喊着“爸爸”,但阿潮都没有听见,他在为自己的工作努力,为自己的收获兴奋。 
  见他这样,清清不服气,车还没有停稳,她就要下去干扰他。而这个时刻,肖玫也是愿意她去干扰他一下的,在她看来,还有什么事情比亲情更加重要呢! 
  但肖玫拉住了清清。她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正在收线的阿潮,她突然发现,阳光怎么那么耀眼啊,在那强烈的阳光里,她清晰地看见,阿潮的头发全是白的,像雪、像盐、像一片倒伏在风中的成熟的芦苇花,虽然还是那么刚劲,那么浓长,但置放在他三十多岁的头上,却足以让她满心的震撼和悲怆。肖玫的眼泪一下子喷涌出来。她突然感觉到了,她曾经的阿潮,是在用怎样的毅力,抵御着生命的沧桑。而他的表面,又是那么的沉静与安详。也许,正是我们悲泣的离开,才造就了你如此坚强的人生。你已经走过风雨了,我还来打扰你干什么,就让你这么平静安详地生活下去,也许是我对你最好的祝福。肖玫擦去了眼泪,悄悄对女儿说,清清,我就不见你爸爸了,你也别说我来过,你帮我一次,好吗?清清是个懂事的乖孩子,她太了解和懂得母亲的心事,她说,好的妈妈,我会的。肖玫给清清留下五百块钱,对清清说,你也别打扰你爸爸,等他把鱼拉上来了,你叫“的士”带他回家,啊! 
  肖玫独自驾车走了,在调头的那一瞬间,她的心是安慰的,但她的泪,却又一次不争气地掉下来…… 
  责任编辑 易 山 
   
美翼(三题)
残 雪 
  我在菜园里和草丛中钻来钻去,有时候又守候在某根藤、某株树的下面,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总在这种地方流连。我想抓一只螳螂来养着。在那座美丽的山下,我见过了许许多多的螳螂和蝗虫,最令我着迷的是它们的翼。有翠绿、粉红、烟灰、淡褐等多种色彩,透明的翼在六月的骄阳里如同一个个释放出去的梦,牵住了5岁的我那小小的魂,所以我总不愿意离开。如果说有天堂,我的山坡、菜园和草丛就是天堂。否则天堂会是什么呢?我的明亮的目光在每一株菜、每一株树里头搜寻。我很想拥有那种多层的、彩色的透明翼,所以我总是—个上午或一个下午地泡在它们出入的地方。我抓到过—些小的,但都不是最美的。在我的想象中,我要抓的是螳螂王子,最美、最骄傲的那种,有着举世无双的翅膀。 
  终于,我看到它落在豆角架上了,它的全身是紫褐色的,它飞翔时,浅紫透亮的翼令我无限地迷醉!它的眼像玉石,里面有紫色、灰色和绿色,它是不折不扣的螳螂王子,令我梦想成真的极品。我开始悄悄地靠近它,这么大的螳螂我还从未见过呢。我必须从它背后捉住它,不然就会被那两把大钳子钳住。我用拇指、食指和中指猛地夹紧它的细长的背部,它开始拼命挣扎。它的身体那么长,它很有力,很狂暴。我年小力单,它很快占了上风,它的钳子刺向我的指头,钳住不放。我的指头马上出血了,我去救我的指头,一咬牙将它的整个前臂都撕了下来,它被我摔在草丛里,一定痛得不得了,可是我看见它一瘸一瘸地离开了。它还能走,什么样的耐痛能力啊。几秒钟之内,美翼就变成了残臂和渗血的伤口,我糊里糊涂地成了屠夫。我见过了美,紧接那美而来的,是卑鄙的杀戮。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饲养螳螂呢?想占有,留住那美吗?我不懂。那时我周围的儿童都像我一样残忍,我们对抓小动物来饲养都有极大的兴趣。 
  虽然没能占有它,美的印象和心灵的伤口却无意中留下来了,定格成了永恒。我仍然去那些地方守候,可是那么大,那么令我心动的美翼却再也没有遇见过,这更使我确信它就是王子,它是决不屈服于我的侵犯的。不论后来抓过多少螳螂,“那一个”始终是最美的,那种美翼,是抓不住的,也是不可征服的。因为梦到它,我觉得我并没有失去它。那蓝天下的亮丽的浅紫色,不是梦的本质又是什么呢? 
  梦中的美总是伴随着杀戮的血,似乎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而死亡之旅的旅途中,看见的才是最美最美的风景。这是我的悲剧,还是人的悲剧呢?或许根本不是悲剧,只是正剧。螳螂王子在我手中翻滚绞扭的力度令我永生难忘,那是能够达到美的极致者所拥有的原始之力,击退死亡的自然之力,捍卫尊严的崇高力量。我被震撼,但在那个年龄,我还完全不懂得。我失落地站在草丛里,隐隐感到自己犯了大错。像别的孩子—样,我仍旧日日干着毁灭生命的勾当,这是我们的惯性,想要改也改不掉的癖好。对美的追逐越急迫,毁灭掉的东西就越多。啊,美翼,美翼!历历在目,心旌摇摇! 
   
  为了让美变成我的现实,我终于找到了复活逝去的美的途径。几十年的追求所做的就是这项工作。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在我虚拟的世界里进行杀戮,似乎是,我要制服我自己的野蛮的天性,让文明的旗帜在美的王国里高高飘扬。但又好像并不完全是那样,我的表演,总有点类似于那只在我手中求生的螳螂王子的最后挣扎。我看见血(我自己身上的),看见残肢(从我身上掉下的),也看见了水晶般的蓝天里那巨大的美翼。这美翼,正是产生于我身体的阵痛,我的野蛮的耐痛的能力。五岁的时候,我以儿童的野蛮撕下了螳螂的前臂;如今,在我的创造领域里,我将那种原始之力转化成了促使自我新生的力量,我不断地杀戮,否定着旧我,向那终极的美翼突进。啊,那令我颤栗的、浅紫色的梦幻啊。 
  一旦投身于艺术创造,我的力量就不再是盲目的了,我对自我实施的制裁使我进入高贵的螳螂王子的境界。我必须制裁,必须日日更新,我更要不顾一切地挣扎,反抗,求生。这二者缺一都会导致美的隐退。儿时一个不经意的行为竟然成了我一生的隐喻,勾勒出我追求的姿态。高贵和野蛮,剧痛与升华,阴谋与大无畏,钳制与自由,这些我要用一生来体验的矛盾,早就包含在我早年生活的混沌之中了。我在冥冥之中经历了,记下了,但直到在创造之中,才真正解开里头的生命之谜。童年是人生的缩影,但那个缩影里的风景还未产生自我意识,也就是说,灵肉还未分家。我们的艺术创造,就是被意识到的童年。一切都早就有过了,但如果我们不追求,不在杀戮中不断地分裂自身,一切都不曾有过。那种传统式的返回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当人返回时,童年早已面目全非,没有美翼,只有生命的残骸和人造的标本。我将在对往事的忏悔中独行,我要摒除一切伤感,不断地拿自己做实验,一次又一次地体验王子的境界,创造属于我自己的紫色梦境。 
  墙洞 
  那是很大的厨房,大约有十几家人家在里头搭了灶台,煮饭炒菜。夜里,厨房里静静的,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正是我们玩躲藏游戏的理想之地。我一直想找到一个最最隐蔽的洞穴,一个谁也想不到、摸不到,也到达不了的处所作为我的藏身之地,我要用这一招来战胜任何小伙伴的推测和想象。我想啊,想啊,终于想到那上头去了。我为自己的隐秘念头激动得脸发红。 
  厨房的屋顶很高,站在某一家的灶台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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