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尘劫录 >

第11章

尘劫录-第11章

小说: 尘劫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也许我所需要的,所憧憬的,不是你的力量而是你的智慧,”她这样慨叹着,然后如我所愿地提出了那个问题,“可是你不告而伐,就不怕鹏王的责罚吗?”

“责罚?”我淡淡地笑,同时密切关注着她的反应,“真正的英雄,除去上天,不会害怕任何人的责罚。鹏王若来攻我,就和他战斗!”她果然从我胸膛上抬起头来,惊愕地望着我的眼睛:“你想向天子挑战?!”“在我眼中,他不过一只猪而已。他的武勇,虽号称天下无双,其实不过一个没有大脑的匹夫。”

“但他是天子,上受天命的天子!天畏会保佑他的!”萍妍竟然大声叫了起来。虽然早想到她会有类似反应,但强烈到如此程度,却是我始料不及的。天畏?几千年来,几乎人人都相信天畏保佑着他的子孙们,但嵩王在叛乱中被分尸,真王全身溃烂而死,墨王一度被废,家系断绝……这些时候,怎么不见天畏的保佑?怎么没人提出天子的权威是不可动摇的?”因为他们无德,所以天畏将其召唤去训斥了。”想不到,如此精明强干的苹氏的女领袖,竟然头脑如此僵化一如凡人。我依旧不紧不慢地引导着她:“那么鹏王呢?他穷兵黩武,劳民伤财,他有道吗?是不是天畏也该召唤他离去了?”

但是,数千年根深蒂固的忠诚观念,是不会在一朝一夕间就突然转移的。我和萍妍越说越僵,最后她竟然跳下床,一声不吭,披上衣服就跑出门去,把我一个人留在寝室中。我一动不动地仰躺在床上,双手枕头,仔细盘算着下一步的行动。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床边浮现了出来:“看起来,果然没有预想的那么顺利啊。”

我有点厌恶地皱了皱眉头:“我和女人欢好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暗中窥探。”

那黑影“咯咯”笑了起来:“你们说话的时候我才来的——下一步怎么办?”

“告诉鸿王,是卖给柏人武器的时候了。不要着急,最多半年,我将整个西方双手送到他的怀中。”

黑影摇晃了一下,消失了。那是鸿王所驱使的分身——若不是他有这种惊人的力量,我和他的野心不会如此膨胀,我也不会甘心服从他,发誓辅佐他完成这种野心。我的智慧,我的力量,和他的道法,和他的天命,只有结合起来,才能推翻鹏王,统治天下。我明确地了解这一点,所以现在不会起任何异心;他也了解,所以他对我言听计从。

吃晚饭的时候,苹妍又腻了过来,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的争吵,似乎也忘记了她无礼地把我一个人留在寝室中。我故意板着脸,不去理她,但她却装出一副哀怨的眼神,用那红梅一样鲜艳动人的嘴唇,衔了一片腊肉,递到我的嘴边。

就象一匹性格倔犟的小马,你鞭打它,它远远地逃开去,但没等你对它失望,它又调皮地摇晃着头颈回到你身边。我故意刺激她:“原来你一直认定鹏王的本领在我之上。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他可是很想搂你在怀中呢。”“你比他强一千倍,一万倍,”她谄媚地笑着,伸出舌头来舔我的耳朵,“他唯一强的就是有天畏保佑。那个宽脸长得象祭神用玉尊的家伙,我想起他的样子来就恶心。”

很多人就是这样,可以在私下肆无忌惮地批评甚至嘲笑天子,但要他背叛天子,对抗天子,就害怕得逡巡不前了。有什么好害怕的呢?害怕那摸不着看不见的天畏?传说中他的道法,那些奇迹,在今天看来不值一提,就算上升为神,能够有多大进步?他不是不愿意保佑无德的子孙吧,他是根本没有这个力量来保佑他们吧?作为诸神之神,他怎么能够放任蛮族侵扰他的领土呢?是他连信奉伪神的那些人类都无法惩治,还是蛮族所信奉的所谓“伪神”,根本不买他的账?

说起来,一直到现在,我却还无法完全相信鸿王的神。我觉得,没有一个神是真实的,包括我的国家所信奉的天辅。如果这些神是真实的,那么他们所保佑的民族,所保佑的子孙,就应该无灾无难地幸福生存下去。只要这些人民不对外扩张,就不会产生和其他神的冲突,就不应该受到什么天罚。可是,从古至今,哪里存在不遭受灾难,不遭逢兵燹的民族和国家?不能保佑自己民族的神,还有什么资格立于神界?不能保证天子代代善终的天畏,有什么资格被称为诸神之神?!

“我所信奉的神,是有力的神,他告诉我天命,天命已厌鹏王。”鸿王曾经反复对我解释天最于梦中指引他的往事。但我对这些并没有兴趣。假如天最真有力量,他就应该战败天畏,提着天畏的头出现在鹏王的梦中,把那蠢猪吓死。然后我和鸿王就可以一马坦途地进入天邑,接管诸国的统治权。“天命是要人类付出努力甚至鲜血来达成的,如果天最所选择的人——也就是我,没有足够的力量,不能完成他的使命,他会另外选择合适的人选的。”这种解释等于放屁!神似乎在玩弄人类,下界对于他们来说,好象棋局一样。也许天最和天畏打赌:我指挥的这枚棋子可以吃掉你的王棋——来,走走看吧。

我只相信人本身的力量,包括智谋、兵法、道法和武勇,靠这些来攫取的统治天下的权力,才是最稳固的。鹏王可以用武勇来击败其父,登基成为天子,那么这四者兼备的我和鸿王,就更应该可以吞并天壤!

我的野心,并不仅仅是打败鹏王,将鸿王扶上共主的宝座,我还要吞并四方蛮夷,屠尽犬人,然后再寻找机会,觊觎自己为鸿王争取到的无上的权力!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可以牺牲一切,包括怀中这个美艳绝伦的尤物。我低头望了苹妍一眼,她眼底唇边无限的娇媚并没有打动我。如果真的不肯合作,我就毫不留情地牺牲她。美女并非绝无仅有,得到了天下,还怕得不到美女?只有鹏王这种蠢猪,才会远望着苹妍流口水,身为天子却无法把她揽入怀中。

因此,我让鸿王偷偷卖武器给柏人,然后再将此事暗中泄露给鹏王,以那蠢猪的性格,一定会发兵讨伐作为苹氏盟友的柏氏的,到时候看萍妍是怎样的反应。“美人,我随时都会出卖你,如果对我的野心有帮助,我甚至会把你卖给那蠢猪。”我心里这样想着,脸上却带着陶醉的微笑,深深吻上了她柔嫩的红唇……

第十二章 屠

史载:鸿王三年冬十一月,鹏克柏邑,屠。

十一年前,当时鹏王还没有攫取天子的宝座,作为太子,他率领四万大军,远征不服王化的蛮族获氏,包围了获邑。获邑的防守非常严密,粮草储备也很充足,从三月到七月,王师整整围困了四个多月,死伤超过一成,却没有丝毫进展。

眼看田间的稻麦就要成熟,但军粮已尽,等不到那一天了。鹏王下令撤退,同时到处放火,把获氏的土地烧成一片灰烬,连百姓在城外的空屋子,也都烧了个干净。那时候,鸿王父亲统领的威族,还没有臣服王室,作为获邑的盟友,鸿王受命押送百车粮食前往获邑。被家族驱赶出来的我,当时在他家中谋食,就陪伴他一同前往。

我们看到焦黑的田野,看到田野间哀叫哭号的百姓,看到满街在守城战中受伤的战士,或折足,或断臂,互相扶持着,依然在艰难地巩固着城防。因为大家都知道,敌人是不会放过获氏的,明年鹏王一定还会回来。

回来又如何呢?又将是惨烈的战斗,是杀戮,是抢掠,然后一把火把农民的血汗结晶烧成灰烬。他能够打胜吗?很难预料,那么又将有第三年的战斗,第四年的战斗……直到获人被迫臣服。然后,在王室的压榨下,过几年又将揭杆反抗,战争再度降临……重复……

对于两个十多岁的少年来说,这景象是震撼人心的。我们看到过战场上的厮杀,看到过刀光剑影,看到过血肉飞溅。在战场上,人无所谓人,人只是搏杀的野兽,为了获得胜利,为了自己不成为剑下亡魂,而努力去致对方以死命。而战场之外的死亡,比死亡更加残酷的饥饿、恐惧,我们却是初次遭遇。我们颤栗了,我们为战争而第一次感到胆战心惊,为人类的明天而莫名地悲哀。

怎样才能结束战争呢?人类的贪欲是无止境的,只要给这贪欲一个发泄的缺口,立刻就会巨浪滔天,淹没田园、村庄、城邑……战争不是和洪水一样惨烈吗?因此,我认为,要想消弭战争,就只有加固堤防,堵死所有可能的缺口,把人类的贪欲完全扼杀在摇篮里面!无上的权力和良好的秩序,才可以将天下引导入太平盛世。鸿王完全同意我的观点。

“就这样的王室,这样的天子,可以筑起巩固的堤防吗?”当时才十七岁的鸿王,撇着嘴,冷笑着,“东方十八诸侯,各怀鬼胎;西方九天十四将,若即若离;北方有获族,有我们威族;南方犬人出没。天子就靠这每年一次虽然获胜却无法根本解决问题的战争,可以给天下以太平吗?”

就从那天起,我们开始奠定自己的目标,并且种植野心的种子,等待它慢慢发芽、生长。十一年过去了,鸿王已经成为威氏的王,一度臣服于鹏王,又终于撕毁约定,而我,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孤身闯入彭邑,杀死了自己的七个兄弟,夺回了本该属于我的国君之位。昔日播下的种子,已经破土而出了,现在就等它开花、结果……

但是,我们很清楚地知道,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还无法推翻鹏王那并不稳固的统治。我们积聚力量,等待机会。为了内心深处美好的明天,我们咀嚼痛苦,我们吞咽屈辱,我们挥舞长剑,同时学会了隐藏本心和玩弄人心。有时候,我也有些微的疑惑:自己愚弄他人是否已经成为了一种乐趣?在心里嘲笑着苹妍的天真,同时热情地亲吻她的时候,我就这样担心过。我竭力使自己牢记住,玩弄人心只是手段,取得胜利的手段,而绝对不是我的生存目的。

我在苹邑一直住到十一月,鹏王终于起兵讨伐柏氏。这段时间里,我冷静地去观察苹氏的每一名贵族,研究他们的好恶,揣测他们的心理。崇尚勇武的,我就拉他们出去射猎;自恃智谋的,我就和他们一起研究世道人心;廉洁自律的,让他们看到我刚正的一面;贪婪好财的,用苹妍送给我的宝物去收买他们……相信如果苹妍这时候突然死去了,给确定继承人选以最重要影响的,将是我的意愿,而非她的遗言,或者元老们召开的会议。

我等待着,正如我所期望的,鹏王听说柏人从背叛了他的威族处购买武器,大怒如狂,立刻发兵前往讨伐。威族的铁器铸造技术,是天下最精良的,他们所打制的铁剑、铁戈,其锋利程度甚至超过了青铜兵器。各诸侯国用粮食或者马匹,从鸿王手中秘密购买武器,已经是除去天子本人外,人所尽知的秘密了。但购买者是不会到处宣扬的,贩卖者就很难说了。最早开始这种贸易的我,就从来没有遭到鹏王的怀疑,而柏人才做了第一笔生意就被发现了,这当然是我的计谋所设,也是鸿王的能力所为。

柏族是西方九天十四将的中坚,他们的土地并不肥沃,武器并不精良,士兵并不勇猛,但数代所积累下的联姻政策的成果,却使九天十四将中的十六个民族,都成为他们的盟友。这中间,当然也包括苹氏,苹妍的母亲,就是柏族上任首领的女儿,也是现任首领的族妹。听到鹏王发兵的消息,苹妍大吃了一惊,立刻跑来向我求计。

鹏王知道西方诸族和柏族的良好关系,他下令诸族不必辅助天子兴师,只要各安本境,不往增援柏人就可以了——倘有往援,并为叛逆,定要屠灭全族!“只有两条路可走啊,”我冷笑着望着苹妍,“和柏人一起抵挡鹏王的进攻,或者,等着看柏人被屠杀殆尽。”

那么聪明的一个女子,在惶急之下,竟然没有注意到我对她的态度和以往完全不同,虽然那只是一瞬间,我立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应该是调整好自己所应该在此时表露出来的心态。我假装为柏人,更为她而焦急,殚思竭虑地思考解决这一难题的最好方法。但我很清楚地知道,除去自己提出的两条道路外,苹妍根本没有其它选择。如果是上代天子在位,也许可以捐出大量物资和珍宝来为柏人赎罪吧,可鹏王的脾气我们都非常清楚。

如果我处在鹏王的位置上,也一定会叱退所有求情,要给敢于冒犯天子权威的柏人一点苦头吃。但,即使罪有应得的柏人一定要遭受诛戮,也应该在先拆散他们和西方其他诸侯间的盟约,更重要是离间他们之间的友好感情以后,再坦然地动手。这正是鹏王的愚蠢之处,而他更愚蠢的,是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的滔天野心。猛虎伏于门边,不去驱赶,老鼠偷吃了仓库里几粒谷子,就小题大作地定要置其于死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