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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大宋金手指-第2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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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到老子上阵了!”郑冠群做动员很简单:“你们都听着,好好做,回去后纺织厂漂亮的小娘子,要多少老子给你们介绍多少!”

“轰!”

仿佛是回应他,又一块巨石落了下来,砸在他们兵洞的半边门口,只留了小半空地让他们进出。郑冠群第一个冲了出去,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布包,左手拎着柄枪,右手抓着颗铁瓜,闪身便向城上飞奔过去。

城头上早就打作了一团,金兵凭着养足了的锐意与充足的精力,竟然直接就冲上了城头。

“狗贼,老子来了!”郑冠群咆哮着道。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地铁瓜火弦拉开,然后扔了出去,“砰”的一声,那铁瓜落入一堆金兵之中,应声炸开,那堆金兵刹那间哭爹喊娘地倒了一片。

因为工艺与配方的缘故,这种铁瓜手雷的杀伤力并不是十分大,但对于密集人群还是有很强的破坏力,足以穿透一般的铠甲,被炸着地金兵中死者居少。但身子里嵌了块铁片的、被削去肢体皮肉的,足够让他们失去战斗力。郑冠群从胸前布包中又掏出一颗来,寻找下一个投掷目标的时候,就听得自己四周乒乒乓乓炸声不绝,他地部下也冲了上来。

冯元朗咬着唇,他原先地盾早就破碎不堪,如今换了一只更大一号的巨盾。他目光里都是血色。早就杀红了眼,瞪着包围他地近卫军。似乎欲择人而噬。

这是他第二次登上城头,上回虽然他悍勇无比,却还是被近卫军挑下了城,幸运的是他摔在尸体堆上,青龙堡地城墙又不算高大,在地上滚了几滚后,他便伏在地上歇息。直到这次攻击再开始。

“杀,随我杀!”他发出野兽一般的咆哮,另一只手中的战斧也换成了大号的。他武艺精湛,兼之力大无穷,在当初花帽军中便是了不得的勇猛之士。战阵之中一对一的情形之下,他还从未退却过,虽然此刻他身被十余创,自己的、同僚还有近卫军地鲜血都沾染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成了暗红之色,但他还是勇猛无比。

若不是近卫军以小队配合牵制住他,只怕这一段城墙上的近卫军将士都被他杀尽了。也正是因为他这般一个猛将在,这段城墙才显得危在旦夕。

伊喇哈布眯着眼,又离得青龙堡近了几步,他亲眼见着冯元朗的勇猛。见着在他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金兵抢上城墙。禁卫军穿的是墨绿色战袍,而金兵穿的是蓝色,那段城墙上,蓝色人影渐渐多了起来,而墨绿色从最初的一连片,变得只占据三分之二,然后是一半,三分之一……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长在。”伊喇哈布不由得赞道:“那冯元朗果然是我军之关张。万夫莫当之勇。得此猛士,我大金……”

他话还未说完。便见着城头那一片墨绿色中有一人绰枪突入,在旁边几个近卫军掩护下直刺冯元朗心口,那人速度奇快,使枪也甚为娴熟,显然也是武艺高强之辈。冯元朗被其余禁卫军牵制,竟然是未来得及用盾格挡,也来不及彻底闪开,那枪生生刺入冯元朗体内,冯元朗右手中地斧脱手落下,紧紧抓着刺中自己的长枪,身体僵直在城头。

“啊呀!”伊喇哈布跌足叹息。

却又听得暴雷般的一声怒吼,冯元朗不但未曾倒下,反而将那员宋将手中之枪生生折断,半截枪插在他身上,他也不理会,横身过去就是一盾,那员宋将见他折断长枪原本就目瞪口呆,未曾防备下被他拍得飞了出去!

“谁敢再来?”冯元朗杀了伤己之敌,只觉心中快意,怒吼着喊道。见他如此悍勇,便是心志坚定的禁卫军也不禁退缩,向后连让了几步,不敢再靠近他。

“好,好!”

远远见着冯元朗身上插着一杆断枪,背上背着至少三枝弩箭,兀自威风凛凛,伊喇哈布又欢喜地叫好:“关张之勇,莫过于此,有此猛士,何愁……”

他称赞冯元朗的话终究未曾说完,就在这个时候,刚登上城的郑冠群见到这边吃紧,毫不犹豫地将第二颗铁瓜手雷扔了过来。“砰”一声响,冯元朗被一团浓烟罩住,他只觉得象是有数十只利刃穿过他地身体一般,他垂下头看了看,只见自己执盾的那只手臂紧余得一片皮肉还连着胳膊,而胸腹间虽然有铁甲护着,却仍然感觉到血不停地向外涌去。

冯元朗“呃”了一声,盯着郑冠群,残存的那只手指了过来:“小辈,来与大爷单挑!”

他如今被炸得全身血肉模糊,脸上连块好皮都看不着,声音也嘶哑难听,郑冠群见他受伤如此之重,犹自屹立不倒,心中既有几分钦佩,又有几分不屑,他毫不犹豫地扔来第三颗铁瓜手雷,轰的一声响,冯元朗身体被炸得倒飞,到得城垛上才勉强稳住,他也彪悍,犹自手指郑冠群:“此非英雄……”

接下来的话便被从喉间涌出的血堵住了,他晃了晃,从城头掉了下去,此时硝烟微散,伊喇哈布只见得他身影在城上僵直了下,便消失在城下的火焰之中。

郑冠群来到垛口处向下望了一眼:“傻瓜,时代已经不同了。”

第六卷、雨露泽四方 二七五、勇士之亡正当所

“时代已经不同了。”

这个念头在伊喇哈布脑中生起,然后越发地强烈起来,在冯元朗堕城之后许久,他还是呆呆地望着冯元朗消失的地方,希望能看到这位勇悍无双的猛士再度爬起。

但他心中也明白,个人的武勇已经到了退出历史的时候了,今后的战争之中,火药武器将成为主导和王者。

冯元朗的阵亡对于金国士兵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冯元朗和他带领的金军奋战而夺取的城头,在短短数分钟之后又回到了宋军的手中,宋国人的新式武器,铁瓜手雷横扫了城头上下。虽然在部分城头仍然有金兵与宋军缠斗,那也只是绝望的垂死挣扎,整个金军的攻势,因为掷弹兵的加入,而开始力竭气沮。

“元帅,元帅!”

幕僚拼命摇动着已经失神了的伊喇哈布的身体,让他从哀伤失望中清醒过来。伊喇哈布用力抹了把脸,这个时候还不是沮丧的时候,既然到了这个地步,他也顾不上许多,那原本要用在徐州城下的东西,现在就要用出来了。

“来人,传我将令,用……大炮!”伊喇哈布怒喝道。

就是大炮,宋人所拥有的威力无朋的利器,如今已不是宋人独占了。这个时代的人同样拥有足够的智慧,特别是对于占据了中原膏沃之地的金国来说,他们不缺少能工巧匠。早在失去徐州之后。金人便千方百计开始打探大炮的秘密,在与宋朝长期地战争之中,他们同样会使用突火枪、霹雳炮、火箭等原始火药武器,而为了得到大炮的秘密,他们一方面派出无数密谍,另一方面则聚拢中原的能工巧匠进行研发。虽然密谍能带回来的只有火炮的外形数据,不过这已经足够给那些能工巧匠参考了。

在半年之前。金国铸成了它的第一门能用于实战的火炮,此后金国便不断地制造。到如今也凑拢了六十门地数目。

但是,他们可以利用火炮外形造出火炮,却无法弄到大宋的火药配方,直到现在,大宋地火药武器生产基地,仍然放置在流求:来自川蜀数座天然洞穴的硝石,被熬制出来运往流求。作为火药和化工的原料。

在冶炼铸造工艺上,金国人的火炮也无法与宋国相比,这就使得金国人的火炮用药量大,容易炸膛,射程近,威力较弱。如果同等条件下,大宋二三十门火炮,就可以用射程和精度上的优势。彻底压制住金国的火炮,甚至让它在发挥作用之前便被彻底粉碎。伊喇哈布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非常谨慎,甚至为此不惜牺牲大量地百姓和攻城器械,消耗掉青龙堡近卫军的火炮。

所以,在发觉青龙堡近卫军火炮出现问题之后。伊喇哈布便认定,自己可以夺下青龙堡了。只不过他还想把这招杀手锏保留下去,最好能保留到徐州城下,到时用此出其不意地炸开徐州城门,再凭借兵力上的绝对优势攻入城中,夺取宋国的重要冶炼制铁中心,再利用徐州的铁来为金国铸炮。

那样的话,金国的炮会越来越多,与宋国在军事技术上的差跑便会缩短,也不至于再受蒙元地威胁。

可惜如意算盘打得再好。掷弹兵的出现。让金国人力上的优势化为乌有,也使得宋国在大炮之外仍然有了强力的压制武器。单靠士兵的武勇。显然是无法拿下青龙堡了,伊喇哈布毕竟也是金国大将,他当机立断,决定拿出自己的底牌来。

他地这个决定打乱了杜遵的计划,已经潜至火炮营边上的杜遵,不得不龟缩起来,从一座营帐的缝隙里,偷看外边的情形。当他看得十余匹骡马拉着一座巨大的火炮向营外行去时,他面色立刻变了。

在流求受训的时间里,他明白火炮攻城意味着什么,再坚固的城门,面对火炮都支撑不了多久。

“一门、二门……十二门……二十门”

每过一门,他额上的汗水便重了一分,金人怎么会有火炮,虽然他们的这个火炮笨重,每门都需要十余匹骡马与数十名士兵推动才能够移动,但这毕竟是火炮,在徐州城头地火炮如今无法发挥作用地时候,靠过去的防守器械,很能在火炮地攻击距离内击中它。

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想法子炸了它们……可是自己身上虽然带了几枚铁瓜,却不可能将这二十门火炮尽数炸毁。

“怎么办,怎么办……不要急,一定会有办法,一定会有的,让我想想,当初在流求受训时,教官说如何保护火炮,火炮最脆弱的地方是……”

杜遵在绞尽脑汁的时候,第一门火炮已经被骡马拉出了金军营寨,金军这么大的动静,当然会惊动站在望楼上的秦大石。他通过千里镜发觉金人拉出的是火炮时,饶是他一向不动如山,却也禁不住变了脸色。

刚刚用火药武器欺负了攻城的金人,现在他们立刻以其人之道还置其人之身了。

“大炮如何了,去问问大炮如何了!”秦大石抓着一个传令官,一开口时语音很急,但说到第二遍时就缓了下来。

那传令官匆匆跑了去,秦大石吸了口气,皱起眉头,若是自己的大炮还不能用,而金国人的大炮却数量众多,那该怎么办?长期以来,都是宋人用炮去轰敌人,如今难道说要干看着被敌人轰击么?

如同金人迟迟不动用火炮一样,秦大石手中也有一样东西迟迟未动,这个时候。他便想起了那样东西。那东西很有些惊世骇俗,若是动用,必然会对金人产生极大的冲击,乘着这个时候地混乱,憋久了的罗安琼等人便可以乘机出城,或者能够一举突击摧毁金人的火炮了。

“你去告诉郑冠群,让他领二个臂力好眼光准身体轻的去平台。记住,多带铁瓜。”秦大石又抓住一个传令兵。

郑冠群是在退下来补充铁瓜手雷时接得这个命令的。他怔了怔:“我去平台做甚么,那里没有金人,金人在城墙上!”

“这是军令,军令!”那传令官吼道。

郑冠群骂了一声,点了两个小个子和他一起离了城墙。青龙堡地方并不很大,他背着一筐铁瓜跑到秦大石所说的“平台”,也只花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

这个地方被称为“平台”。因为它是一块混凝土地平地,当郑冠群到的时候,秦大石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了。

“郑冠群,有个任务交给你。”秦大石神色平静:“金人也有大炮,你去把金人地大炮炸掉。”

“啊?”郑冠群张大了嘴。

在郑冠群质疑秦大石做出这个命令是否是疯了的时候,秦大石拍了拍身边一个截着皮盔的年轻人:“由霍虬驾飞艇带你们去。”

“飞艇!”郑冠群原本张大了的嘴巴形成一个圆形,他看着那个年轻的霍虬向他比了一个手势,然后指了指背后平台上的那个巨大的家伙。

这玩意儿是萧伯朗多年夙愿地产物。自从为蒸气机车的事情回到临安后,萧伯朗便将大部分精力投到这东西的制造上,而由于化学工业和冶金工业的发展,流求制造和储存氢气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加上在赵与莒身边得到他的亲自指导,飞艇经过五次试验和五次改进之后。终于具备了可用性。这个霍虬原是萧伯朗的助手,因为在萧伯朗身边的那群助手当中身材最小体重最轻,便“不幸”成了飞艇驾驶员,赵与莒将他派到青龙堡来,为地是万一青龙堡被围却需要与外界联系,他的飞艇可以派上用场。

赵与莒本人倒没有考虑到用飞艇组成空军的打算,现在的飞艇还有许多限制其应用的缺点无法克服:第一是天气气象的影响,风力稍大,它便不宜升空;第二是载重力量地影响,霍虬驾乘的飞艇载重只能在二千斤以下。虽然所用已经是最轻的材料。但最多也只能乘八个身体较轻之人;第三是动力的制约,霍虬驾乘的飞艇所使用的动力是人力蹬踏的螺旋桨。条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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