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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京城十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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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换一瓶吧,“瘦哥”一转脑筋干脆来一口尝尝,有一口就有两口,三下两下把这一瓶酒都喝光了。

警察问:好喝吗?

嫌疑犯答:不好喝,跟甜水似的,不如二锅头顺口。

警察再问:不好喝还喝?

嫌疑犯答:那可不?一口百来块钱呢!

警察:敌敌畏要一百多块钱一口你喝不喝?抓你一点不冤枉,帐都算不清楚。

洋酒后劲大,对此一无所知的“瘦哥”扶着门框就是找不着门,后来一想横竖这么回事儿了,索性一头栽到德国人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起来。

喝多了的“瘦哥”在后半夜醒来,周围万籁俱寂。席梦思的舒适和痛饮人头马的快意让其豪兴大发 …… 多好的席梦思啊,凭什么老外睡得我睡不得?

就这么着,“瘦哥”开门出去,开来了自己的面包车运席梦思。

幸好是单人的,不然“瘦哥”恐怕还得借一东风大卡车来。

既然席梦思都能运走,别的更甭提了。。。那几天里,白天在楼里睡觉,夜里开车搬家,这贼做得也很辛苦。最后,连喝光了的酒瓶子也带走了 …… “瘦哥”说XO的瓶子装上颜色水放酒柜里也显档次不是?

案子破了,农大的人很高兴,送了不少东西感谢警察们,其中就有德国专家送的两瓶XO人头马。考虑到价值的问题,老候没敢收,上缴了。

不过他也不后悔。

“怎么看怎么像空瓶子里灌的颜色水。。。”老候说。

'完'

后记:

有朋友说了,你上回不是讲到杂技团么?怎么破案过程中没提呢?其实,破案的确和杂技团没什么关系。不过,量刑的时候可能有点儿关系。

按照盗窃数额,“瘦哥”是毙的级别。不过,审问案卷报上来,也有侦察员提到,说这小子身上可有绝活儿阿,毙了是否可惜?是不是考虑给缓一下?

这话说得上头都有点儿含糊 …… 毙一个盗窃犯不要紧,要这一毙毙掉一门传统艺术,那可不是玩儿的。

类似的事情不是没有,当年北京市公安局抓了个台湾特务叫段云鹏的,据说善于轻功,人称“赛狸猫”。被捕以后本来是个毙的水准,毛公开口了 …… “段云鹏?听说他会飞,找个地儿让他飞给我看看。“

特务飞贼段云鹏,如今也是一个传奇了

段云鹏当然不是真的会飞,毛公很失望,不过因为这句话,却让段多活了十几年,直到文革才被某位大佬想起来毙掉。

无巧不成书的是,那些天南方正来了个杂技团,为首的名演员叫梁菠萝(?波罗?),局里看侦察员们辛苦,出钱请大家看杂技。

里面正有钻桶这个节目。

出来以后谁都不说什么”缓一缓”了。

又赶上严打,结果,上头一划钩,“瘦哥“就给。。。那啥了。。。

'完'

京城十案之二 十八里店飞毛腿

核心提示:“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请看凤凰网专栏作者萨苏的长篇纪实博文。

1。 三百八十起强奸案,均出自一个人……

“‘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

就这一声,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

老孙生得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寒暄的时候慢声慢语的没觉得,这冷不丁一发威,二目如电,那感觉活活让你想到西门庆碰上了张翼德……

这什么比方阿?

算了,我承认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

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老萨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丢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

我靠,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

“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

“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五通似的。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位老大苦笑道。

也难怪老大这个表情。日前老萨写过一个反映刑事侦破的系列《京师四小名捕》,其中情节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结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进京视察,专门找了我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师捕头相面,双方掰了掰手腕之后。大佬说还好还好,老兄做事总能比他人深一步,果有独到之处……但好在你还是警察,这我心里就踏实了。真照那本书里写法你肯定不是警察,是妖精太岁!跟妖精太岁做同行,老哥我要抓狂地。

其实并不是老萨写的不真实,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的手到擒来,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

于是,这位老大跟我说,咱北京警察啊,威风八面的时候有,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你得了解这个。

我说我倒是想了解阿,要不你带我访访,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比如,你吧,你有没有?

别,别扯我,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

那……对了,“双桥老流氓”那案子你有熟人吗?那案子最后破了吗?

“双桥老流氓”?老大沉思良久,说我想起来了,那案子最后是破了,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

就这么着,找到了孙队。老孙是13处1科出身的,这个处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处”,专破大案要案,“双井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们经管。

有老大解释,老孙总算是放了心,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这案子,第一牵涉面太广,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我怕生事;第二这案子……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它丢人啊!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有一个修车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个刑警。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一直就没缓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

既然人家问了,我就得如实交代–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

“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了吧。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三十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

哪两处?我问。

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

第二处,“双桥老流氓”并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

什么?!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

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

实际上,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没错,都是他一个人干的。事实上,“飞毛腿”最后被擒,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

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在预审的时候,“飞毛腿”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没有报案)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补充了大量警方不掌握的线索,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才逐渐理解–“飞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从最初的偶尔作案,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总要反复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记不住。

从哪儿说起呢?老孙挠挠头。

这案子,最初不是交给我们13处的。老孙说。

最开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只是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两千万,这就没一个国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时代,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搞宣传,派民兵,抓特务,派民兵,来外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代,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

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10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同志。

有人说文革时候治安好,其实中国的老百姓老实,我们的治安一向不错,不是文革开始,治安变好……文革叫动乱那可不是白叫的。

文革是个复杂的问题,在这儿咱们就不讨论了,咱们说这案子。

因为治安一直不错,吴德听汇报,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大为吃惊。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

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指挥部队习惯了千军万马,抓“老流氓”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

搁现在,要在双桥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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