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女情劫-第1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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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王铮不停的用脚踹着已经爆了的车胎的时候,突然见到前方的越野车又开了回来。此时的越野车车天窗打开着,一个男人站在那里,手中端着一把狙击步枪,此时正瞄着王铮的方向。
妈的,不好!
王铮一个翻身,跳到了玛莎拉蒂的后面,躲避着子弹。形势似乎一下子变了,前一分钟还是王铮开车死缠烂打的追着对方,可是现在对方竟然把车开回来,准备用超强的火力干掉王铮。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王铮知道自己非得死在这里不可。就在他躲着的时候,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这是长时间在生与死的环境下磨练出来的第六感。他条件反射的站了起来,助跑几步之后,一个鱼跃,跳进了路边的农田。
就在王铮落地的时候,身后传来‘嘭’的一声巨响,玛莎拉蒂爆炸开来,一团团的火焰高高的冲向天空,一些车子的碎片,四处溅落!
第280章 杀~~!
玛莎拉蒂燃起的冲天的火焰,几百万的豪车瞬间化为一团废铁,不时传来的爆炸,以及此处飞溅的碎片,使任何人都不敢靠近。滚滚的浓烟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够看见,惹的过往的车辆都减慢速度。不过当他们真正看清楚这里发生的一切时,却又不得不一脚油门逃一般的离开。
枪~!
没有人愿意被枪打中。凑热闹也要分个场合,在子弹四处乱飞的地方,没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看这种现实中的枪战片!
王铮在凭着感觉跳到了路边的农田里,在翻了几个跟头之后,立即钻到了玉米地里。
谢天谢地,玉米还没有收,两米多高的玉米杆,足够遮盖住王铮的了。王铮低着身子在里面快速的潜行着,阵阵的秋风吹过,玉米杆一片片的犹如海浪一样起伏着,使外面的人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
王铮突然停了下来,人躺在地面上,透过底下的缝隙,看着街道的方向。他的手中紧紧的握着枪,今天到底谁死在这里还不一定呢。
公路上,丰田越野在玛莎拉蒂前几米处停了下来,除了狙击手站在车内用狙击步枪瞄着玉米地之外,其他人都从车内走了下来。其中一人来到后备箱处,从里面拿出千斤顶和轮胎,就地换了起来。而其他的四个人,他们的手中或者拿着手枪,或是拿着微冲,在对玉米地进行了一番扫射之后,四人跳进了玉米地中,寻找着王铮的影子。
已经死了两个同伴,代价已经付出了,他们不能就这样空手而归,否则连一美元都得不到。而且现在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有对方一个人,就藏在这片玉米地中,只要找出来并干掉对方,就可以得到一亿美金。而且他们知道已经暴露,想要全身而归,已经不可能了。就算能够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个国家,只要百族勇士活着,那么他们就不会有安生的日子。对他们来说,惹到了百族勇士,早晚都会是死,只是死的方法还不能肯定而已。与其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不如豁出去大干一场,今后的生活到底是天堂还是地狱,就在今天决定。
所以,四个人成扇形开始在玉米地里进行搜寻,对他们来说,只有在今天干掉百族勇士,他们才有可能活到明天。四人矮着身子,眼神异常锐利,而且还带着浓重的杀气。顶尖的杀手在执行任务时,都会隐藏住内心的杀气。可是现在他们已经对这种杀意毫无遮掩,足可以说明这些人已经决定来个鱼死网破,非得杀掉百族勇士不可。
王铮趴在地上,身子紧紧的贴着地面,耳旁不时传来的枪声告诉他,杀手们并没有离开,而是决定在这里干掉他。在人数方面,王铮当时处在绝对的劣势,但是王铮却并不怕。打野战,王铮自认不比任何人差。而且时间拖延的越长,对他来说就越有力,因为他的那些杀手朋友,肯定正在往这边赶来。
不过现在形势紧张,子弹都是从王铮的耳边经过的,如果一味的等待救援,这无疑使王铮处在了被动,而且王铮根本不是等着挨打着主儿。
杀!既然你们非要杀我,那么这片玉米地,就是你们的坟墓。
王铮从地上站了起来,顺着缝隙向公路的方向望了望,在确定了方向之后,立即在玉米地中乱窜。在扰乱对方的同时,王铮也在寻找着杀掉对方的机会。
“砰!”的一声,王铮立即趴在了地上。也许是暴露目标的原故,王铮甚至能够明显的感觉到狙击步枪所发射出来的大口径子弹贴面发而过所引起的那阵风。
妈的!王铮在心里狠狠的咒骂了一声,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躲在一旁放冷枪的阻击手。而且公路要比玉米地高出一米多,而站在车上的狙击手,能够更加准确和清晰的看清楚玉米地中的情况。而且狙击步枪上装有光学瞄准镜,不仅可以对单个目标实施精确射击,还可以利用光学瞄准镜在能见度不好的条件下进行有效的观察,提高瞄准精度,再加上狙击手与生俱来的敏锐和善于扑捉的能力,即使对手夺在玉米地中,狙击手也能够观察到,一有任何的风吹草动,绝对瞒不过狙击手的眼睛。
刚才那一枪,就是王铮在转移的时候,被狙击手看见,如果不是王铮速度快,反应快,恐怕早就被干掉了。
尽管如此,王铮的心里却没有一点儿的紧张,他甚至很高兴很兴奋。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痛痛快快的干了,既然对方不想放过他,那么王铮非的好好大干一场不可。王铮知道,这些杀手也许对设计好的暗杀行动很在行,但是对于游击战、移动战,那他们对比王铮来说,就是绝对的外行了。王铮可是在非洲大草原和大森林中经常搞游击的人,所以不管是对现在形势的把握,还是行动的条理性,王铮都要比这些杀手要强上许多。
“砰~!”的一声,又一颗大口径子弹擦身而过。王铮知道,狙击手每开一枪,不仅是要杀王铮,同时也是在向他的同伴通知着王铮所在的位置。
其中一个杀手在听到枪声之后,立即感觉到子弹的落点就在他的附近,他立即矮下了身子,就在不远处,他看到了一双脚,他和他的同伴穿的都是统一的鞋,所以在看到这双陌生的鞋之后,他立即开枪,在向对方的双脚射击之后,还向对方的后心打了过去,紧接着就看见一个人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他拿着手枪,一步一步的靠近,当距离还有十几米的时候,他又向对方的后心处连射几枪,在确定对方不动之后,这才走近。
当他离尸体还有几米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当他慢慢走近,却见地上只有一双鞋一件衣服,而这件衣服,套在玉米杆上面。换句话说,刚才倒下的并不是人,而是玉米杆。可是玉米杆是怎么倒下的呢?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阵风从身后传来,当他转过头的时候,却见一把手枪顶着他的脑门,只见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人站在他的面前,脸上的狰狞使对方看上去就好像地狱的使者,在欢迎着进入地狱的人。
就在他还没来得及抬枪的时候,‘砰’的一声,一个毫无生气的尸体倒在了地上,这次是真的尸体。
搞定一个之后,王铮立即把这死人的衣服和裤子扒了下来,然后穿在了身上。刚才一招金蝉脱壳加上声东击西,效果不错。王铮把自己的衣服给这个死人穿在了身上,然后捡起对方的枪,朝这个人的身上连开了数枪。之后,王铮又把这个人抬了起来,使这个死人的头被玉米杆挡住,但是身子却能够暴露在狙击手的视线之中。
“砰!”
王铮感觉到这死人的身体一震,看样子是被狙击手打中了。王铮心里暗笑,他知道现在其他杀手一定正在往这个方向来。所以他立即把尸体扔到一边,然后用原本属于这死人的手枪,在原地连开数枪,吸引着其他杀手的注意。而王铮在开完枪之后,跑到不远处,用枪瞄着死人的地方。
由于王铮的上身被茂盛的玉米叶挡着,而下身又是杀手的皮鞋和裤子,所以即使对方俯身看见了王铮的下半身,也不会怀疑的!
如王铮所料,有三个端着枪的杀手正在朝死人的方向走去,对方已经进入了王铮的视线,但是王铮却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对方开枪。距离越近,王铮越有把握,而且玉米杆和叶多多少少遮挡了一些王铮的视线,在没有一枪击杀对方的把握时,王铮是绝对不会开枪的。现在可是生与死的关键时刻,不容有一丝的疏忽。如果三枪不能准确的把那三个杀手解决掉,那么王铮身上的这套衣服的伪装,对他们来说也就不好使了。
王铮慢慢的转移到了那三个杀手的后方,因为那个死人穿着王铮的衣服,而另外三个杀手还没有见到那死人的真面目,在没有通讯器材的情况下,仅凭视觉来做参考,那么王铮现在是安全。
王铮紧紧的握着手中的枪,脸上从来没有过的认真,原本那玩世不恭的眼神,此时也变的异常的犀利,坚毅的神情直接反应出他的心理变化。
他,认真起来了!
第281章 同归于尽?
穿着杀手衣服的王铮,从后方慢慢的向那三个杀手移动,而那三个杀手还在警戒的向地上的尸体的方向走着。对他们来说,这个尸体不仅仅是一亿美元,同时也是他们的命。如果目标不死,那么死的就是他们。
王铮矮着身子,在提防着道路上的狙击手的同时,用手枪瞄着前方的三个杀手。这三个杀手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向尸体靠近,这就给王铮的射击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背对着王铮的那个杀手,王铮有十足的把握干掉他,但是剩下两个侧着身子的人,却让王铮感到有些棘手。王铮在心里盘算着,预测着在干掉第一个人后,剩下两个人有可能做的动作,王铮必须提前判断出来,才能在那两人开枪之前,干掉他们。
三个杀手离尸体越来越近,如果再不动手,恐怕就来不及了。王铮拨开档在自己面前的玉米叶,瞄着背对着自己的杀手的后心,同时心里面默默的数着数。
三……二……一!
“砰!”的一声,子弹准确的射中了一杀手的后心,而就在剩下两个杀手反应过来,转身瞄向王铮的时候,王铮瞅准时机,一连两枪‘啪啪’,子弹穿过玉米叶,准确的集中在了对方两人的脑袋,爆头成功。
尽管王铮开的是三枪,但是这三枪的枪声时间间隔非常短,如果不仔细听,甚至会把这三声连起来的枪声听成是一声,这就是枪开的太快的原故。长年的实战积累的丰厚的经验,已经让石林练就了一手的好枪法,就连扣动扳机的速度,甚至都要比这些专业的顶级杀手要快上一些。不是王铮吹牛,他开枪掉在地上的弹壳,用一卡车都拉不完。都知道王铮赤手空拳的搏斗很厉害,其实王铮的枪法也绝对不比他的身手差。只是他一般情况下不愿意玩枪而已,毕竟借助武器取胜在非洲部落中会被人鄙视的!
“噗噗噗~!”三个原本直挺挺的人倒在了地上,眼睛睁的大大的,他们甚至连死都不知道,地上的那个尸体倒地是怎么一回事。
为了防止有人诈死,王铮低身走了过去,瞄着那三人的后心每人又赏了三枪,在确定这三个混蛋的胸口都已经被打烂的时候,王铮开始了他的下一步行动。
他捡起地上的微冲,向公路的方向走去。现在,王铮的火力一点儿也不输给对方了。
为了防止对方驾车逃跑,王铮潜伏到了玉米地的前端,毕竟现在对方只是一个狙击手,只要看清楚枪口对准的方向,藏在玉米地中的王铮就可以矮身躲避开,并潜到枪口相反的位置。
透过玉米叶,王铮向公路的方向看着,除了狙击手之外,还有一个杀手负责驾驶汽车。先前被王铮打爆的车胎,此时已经换上了两个好的,而且引擎也一直没有关。司机坐在车内,加上车窗是茶色的,想要在狙击手的眼皮子底下,用手枪干掉那个司机杀手,估计是不可能了。如果王铮干掉狙击手,那么司机也有逃跑的机会,怎样才能把这两个混蛋都留下来呢?
王铮寻思着,目光不自觉的落在了手中的两把微冲上面。咦?这不是现成的办法吗?王铮不禁眼前一亮,既然自己的手中已经有了两把微冲,腰里又插着两把手枪,为什么不用强大的火力压制住对方呢?王铮不信这狙击手的胆子那么大,会在枪林弹雨中稳定的站在车上。
“砰!”
一发子弹落在王铮的身边,糟了,被对方发现了,光学瞄准镜果然不是摆设!王铮立即快速的在玉米地中穿梭,有了茂盛的玉米叶的遮挡,狙击手不会随便开枪的。
在玉米地中奔跑的王铮突然停了下来,身子蹲在地上。王铮目测着自己离公路的距离,这么近,应该差不多了。王铮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两手紧了紧微冲,隐藏很好的他,突然站了起来,拿着两把微冲,猛的向公路上的车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