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警察-第1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家伙说:“庄伽。”
我说:“我叫古裂。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你看你的名字多气派啊,庄家,坐庄的什么时候输过?向来都只有庄家吃闲家。我就不同了。骨裂,多衰啊。”
庄伽笑了笑,说:“我知道华哥为什么选你了,你很有自知之明。不过我的前途似乎很不看好,简直是严重看衰,我可不可以要求换人的?”
我说:“那也不一定,我这种是潜力股呢。”
庄伽地笑容淡淡的散去,有些凝重的问:“华哥怎么样?”
我叹了口气说:“够呛。至少坐轮椅是免不了地。”
庄伽点了点头,说:“警队有内鬼这是肯定的。那天华哥带出去的兄弟都有嫌疑,你尽快查出来。我这边我搞得定。新龙组现在有内讧,是个很好的机会。等我消息吧。”
好了,那许许多多的事,终于有一件有点头绪了。做事情最怕的就是无从下手,只要找到了切入点,那就一件一件的慢慢来吧。
庄伽,这是陈祥华保持了很多年的单线卧底,现在交给了我。我有点兴奋。又有点压力。我知道,掌握的东西越多,手里地责任也就越大。这好像是蜘蛛侠说过的话吧。
庄伽没有跟我说他很想早点恢复真正的身份那样的话,他可能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真回到警队来了,再想去喝那种几百块钱一壶的茶,靠那点工资就有点不好使了。当然,这也很可能是我用自己的小心态去妄自猜度人家,人家当卧底那也是忍辱负重。如果是我的话,变节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不管是威逼。还是利诱。对我都很好使。
回到家,肖蒙还没睡。她虽然没有像我要求地那样不穿衣服的等我。可是穿衣服又怎么样。穿在身上还不是为了脱的。我发现她穿了一套很性感的内衣,这比不穿更诱惑人。我们当然又尽情的哈皮了一番。虽然深秋了,我们还是都弄出了一身的汗来。
而她这种汗淋淋的样子,又是最诱惑我的。所以很快我们又梅开二度了,一直折腾到很晚,两个人都有点筋疲力尽了。
肖蒙躺在我的怀里说:“我现在就后悔了。我肯定还是接受不了和别人分享你地,你是我一个人地,你的一切都是我一个人地。可是,我也想把她找回来。我知道她肯定也很爱你了,如果把她找回来了,却又不能和你在一起,其实又很残忍。我做不到和别人分享你,可是好像看着她那种绝望的美,我又好像不能完全心安理得的独占你。你说老天是不是真的瞎了眼了?你看看你,你这挫挫的样子竟然会有这么多女人喜欢你,是不是也太没天理了一点。人家多少精英,多少大款,要找个像我这样的女人都是很费力的一件事。你再看看你。天啊,我怎么就毁在你手里了。”
我说:“哪儿多了。也就是你看上了我,李莎吧,其实她要是个普通人她也不会喜欢我了。”
肖蒙鄙视了我一眼,说:“你是不是就像装作把黎雅忘在一边的?”
说到黎雅,其实最近我跟黎雅感觉淡淡的,好像除了工作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交流。或许,这是她刻意的?不过说实话,其实这样处也有些轻松。真的。其实女人也不见得是越多越好,除非你一点都不付出。
我说:“我和黎雅,也就是同事吧。我们最近连话都很少说了。”
肖蒙就说:“你没感觉到吗?你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股好浓的遗憾啊。”
我今天的茶喝多了,现在累是累地,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可是肖蒙说着说着的,就睡着了。连澡也没有去洗。我看着她睡熟了的样子,眼睫毛长长的,小嘴微微撅起,要多动人有多动人了。
我反正睡不着,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客厅里,李莎的那两本相册还放在茶几上。我再度将相册一页页的打开,我发现李莎真地美得让人心悸。这种感觉不好,我宁可她平淡一些。我把相册拿到了李莎的房里,这间房空着。还有她的几件衣服。我试图找到点别的东西,但是,除了在她的枕头下面找出一支手枪来。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我现在用的手枪就是李莎留下的CZ100。而且肩膀下面一挂就是左右各一支,就像李莎那样。这显然不是警队的制式手枪,但是林森不管这种事情,别地人更不会管。这是违纪行为,可是,有时候纪律这个东西,那是很有弹性的。一句话,纪律是死的,人是活地。
我把相册放在李莎的床上。拉上门走了出来。不想去骚扰肖蒙睡觉,我就只有坐在沙发上擦枪。我到靶场练了几天的双手射击,效果不大,左手基本没什么精准度。要想练成李莎那样,估计练个一两年才略有小成吧。这时候我脑子里在想着很多的事情。很多乱七八糟的片段从脑子里放电影一般的飞过。最后,回到了那个福音孤儿院上面来。
那个孤儿院我在外面看过,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为什么陈祥华要说那里和死蜥蜴有联系呢?院长,老师,似乎都没什么问题。除了院长老太太的老家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以外。那些老师和院工都是本地人,甚至可以说,都是他们所处地那个洗马社区土生土长的人。黎雅调查过,除了有两个女生是正规的大学本科毕业以外,其他的老师都只是高中毕业以后读了一些不正规的大专。
实在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学生174人,174……“一起死”,就是这个数字有点碜人。陈祥华说孤儿院有教会背景,洗马社区倒是有一个天主教堂。很老的一个教堂,据说民国的时候就在那了。十年期间遭到过一次毁灭性的破坏。现在是荒废着地一个空房子。很显然不是孤儿院的那个背景。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去那个教堂看看。我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两点,这种时候去一个荒废的教堂,这种事想起来就碜人。肖蒙就喜欢干这种事情,可我不喜欢。我开了电视,准备转移一下注意力。我绝不会干这种好奇心过剩的事情,就算我要去查那个废教堂,那也是白天去而绝不是现在。
我选了付费频道看欧洲联赛,是一场西甲的录播,皇家马德里对皇家萨拉戈萨。这是一场很早的比赛,不知道是哪个怀旧的人找出来的,我看到里面还有左脚拉小提琴的苏克,后来我还看到了劳尔。那时候地劳尔好像刚刚踏入他在西甲地第二个赛季,青春得一塌糊涂。那时候我还小,现在劳尔老了,我也老了。皇马也早已不是我曾经喜欢的那个皇马了。
按说这么怀旧地一场比赛,应该会引起我很多回忆和感慨的,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有那么多文艺细胞的人。可是我没想到我完全就没有被这么怀旧的比赛所吸引,电视镜头里苏克,雷东多,米贾托维奇,劳尔这些人热热闹闹的跑来跑去,可我从电视里看到的却仿佛是那一双双蜥蜴的眼睛。这种感觉很怪异,就像中了魔一样。
我没有开灯,因为我嫌太亮了。现在看来这是一个很大的失误,因为电视机的荧光在一片黑暗之中让人感觉冷浸浸的,有一度我甚至连电视里的声音都好像听不清楚了,总觉得眼前到处是眼睛,还隐隐有一种吱吱吱吱的动物的叫声。让我全身的皮肤都有点发冷。
这时候突然有一双手从后面搂住了我的脖子,把我吓得大叫了一声。那种感觉太毛骨悚然了,我以为是幻觉,等我跳起来,才发现是肖蒙走到了我后面来。
我伸手抹了一把额头,感觉到一手的冷汗,对肖蒙说:“小姐,你不声不响的走过来,会吓死人的。”
肖蒙很奇怪的看着我,说:“不声不响?我喊了你好几声了,还以为你看什么儿童不宜的片子看得这么投入呢。走过来一看才发现你喜欢看科教片啊,以前怎么没发觉你这么上进的?”
“科教片?”我看的明明是足球,我转过头去,才发现肖蒙说的是真的。电视里放的是探索发现,讲考古学家对一座古墓的发掘。电视里那种故弄玄虚的声音就怪阴沉的。
我靠,没这么离谱吧?我刚还看到雷东多的呢。
肖蒙走上前来,说:“你怎么了?怎么满头大汗的?是不是最近精神太紧张了。”
我摇了摇头,说:“不行,我得出去一趟。”
“现在?”肖蒙说:“现在都凌晨三点多了。”
我说:“没事,我出去办点事,很快就回来。”
肖蒙看着我,说:“那我跟你一起去。”
我刚要反对,肖蒙说:“我不管,要是没什么危险,我跟你去也不碍事。要是有危险,我更不能让你一个人去。我不管,如果你要去,我就一定要跟你去。反正我不想在家里一等就等到天亮。”
刚才我出去的时候也快十二点了,那一次肖蒙虽然叫我小心,却没有说要跟我一起去。这一次,她为什么要跟我出去,还非要,难道说,她对我的情绪有感应?还是,她对某些东西有感应?
明天强推了,大家拿票票砸我哦。
《本色》的两个书友群,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群1,本色书友!37455111群2,唯我本色!90357197
正文 第一七二章 好奇心是不应该放纵的
更新时间:2009…7…4 22:44:54 本章字数:4822
我不知道肖蒙是不是有什么感应,但是我知道,在死蜥蜴这件事情上,她有着和我差不多的运气。这个运气好坏难说,目前来看,都还不算好运。就像我好像总是会遇到关于这个死蜥蜴的事情,绕也绕不开一样,她也是。而这,好像也是一条把我们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的命运之绳。
我和肖蒙能够走到今天,可观的说,那个神秘的死蜥蜴功不可没。
玄武区的洗马社区,传说中的贫民区,黑道上的四大帮派都不屑于涉足,但是治安状况糟糕得一塌糊涂的遗忘之地。那里的小学,中学和派出所据说都是由当地人把持的,外界对那里的影响几乎只有一个象征意义。洗马社区周围没有什么看得见的围墙将他们和外界阻隔,但是,外面的人很少会进去,里面的人也很少出来,冥冥之中,就好像有一堵无形的墙将他们与外界隔绝开来一样。
玄武区分局的刑警队长江业是我的熟人,我派黎雅和秦烟去福音孤儿院了解情况之前,专门去找过江业。江业一提到那个社区就大摇其头,向她们大诉苦水的说,要不是洗马社区,玄武区分局也不会成为这么多年来市内各区年年评选最差的一名,连朝阳区都比不上。那里的问题就在于,你进去的时候,甚至可以感觉到那里的人对你很礼貌,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拒绝你融入进去。
洗马社区最早的时候是个自然村,后来城市发展,渐渐把他们那里纳入市区。但是,好像他们在还是个自然村的时候,那里面的人就十分的排斥外来人。他们的子弟从来不乏出去上学的,但是上了学留在外面不回去的,却是极少极少。
这些情况,让我觉得在这样一个深夜出去探访那里一个荒废多年的教堂,实在是一件很诡异,很悬的事情。更何况还要带上肖蒙。但是。我又有一种强烈地感觉,如果我白天去的话,很可能什么也查不到。
这只是我的感觉。但是我把要去的地方给肖蒙说了之后,这丫头就来劲了。我忘了,她的好奇心向来就是十分强烈的。她地冒险精神也常常会使她不顾
就在我还在犹豫的时候,肖蒙就已经把衣服换好了。她现在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也没有怎么去打理,却有种非常好看的自然卷,那种卷甚至是多少发型师精心护理都达不到的效果。可是她却只是用一个蓝色的小发带,就将那漂亮的小卷发束起来了。并且看了看表,说:“我觉得如果我们等到天亮以后再去,可能就什么也看不到了!”
肖蒙拉着我就往外走,好像又回到当初自己单枪匹马就去找人家买毒品查线索的神勇了。我估计她在家当淑女已经快要当不下去了吧。
我知道肖蒙的那股劲上来了,那是肯定挡不住地。更何况,我也觉得。这个时候去和白天去的发现肯定会不一样。我把枪带好,又特意多带了两个弹夹。只有在这个时候,肖蒙才略微显得有点紧张。但是。我感觉得出来,她这么积极,并不是出于兴奋,她甚至还有种恐惧,可我知道,越是这样,她才越要去的。
但是,我不想当孤胆英雄,我给后台值夜班地李真淑打了电话。把她叫到电脑前面来。耳机带上,和她保持通话状态。而且叫她通知薛非龙和米莉娅两个人待命。这几个人对我深更半夜把他们吵醒一点都不生气,反而是很来劲,因为他们自从跟了我以来,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办了不少,真正让他们觉得提神的案子一件也没有遇到。米莉娅更是抱怨,她连一枪都没有开过。
我以一个老警员……我在他们面前地确是老警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