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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穿越北宋之凡人情-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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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的丝纺成,这可不是一般的蚕,为了提高丝品,每天用新鲜的豆浆洒在鲜桑叶来饲养的;再用红花反复染制,这花也是有讲究的,必须是采自深秋绽放的、碗口大的红花;每十根纱并了一根琥珀蚕的金丝,琥珀蚕因丝质坚韧带琥珀光泽而著称,十分珍贵。”他拿着料子走到窗户旁,“阳光一照就发出淡淡的金黄色,这料子色泽艳丽、高雅,也只有小姐如此玉貌花容的可人儿才配得上。”

    吴掌柜真是满舌生花,虽然我对丝啊,蚕啊什么的都不了解,不过经他这么介绍,觉得这布料肯定差不了,购买欲很强烈,“那要多少钱啊?”    “只需10两!”吴掌柜乐呵呵的赔着笑。    啊,这么贵,10两,还‘只需’,这普通人家都可以过好几个月了,刚想说不要了,成逐日就出声了,“这块我看着好,要了,连着这月白、鹅黄、桃粉一起包起来!”吴掌柜喜滋滋地接过成逐日递过的银票到楼下打包去了。    “小小冰肌玉骨,穿粉色的衣裳都适合,特别是桃粉色,看起来脸色红润,但这款黄色不适合,称得肤色有些暗。”他把我所摸过的布料一一点评过,还真细心。    “表哥,这也太贵了!”花这么多钱买衣服,长个了又不能再穿,不像珠宝黄金可以保值。

    他却说的云淡风轻:“千金难买心头爱,总共不过30两的银子,小小如此喜欢哪有不买的道理!”    买完料子我们没有直接回家,成逐日领着我来到了大相国寺旁的一片桃花林,漫步在落英缤纷的桃花林中,粉的,白的,红的桃花在枝头争相绽放,花朵丰腴、色彩艳丽,仿佛置身与世隔绝的桃源仙境。    忽然一枝俏皮的桃枝勾住了我的头发,正准备抬手时,成逐日已经先一步伸出手来,“不要动,我来!”    我们靠得很近,他的吸呼喷在我的脖子上,可是这次我却不紧张了,自从上次的马车事件后,和他相处地越来越自然了,那个拥抱好像一下子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好了!”他伸手抚了抚我的头发,顺手摘了朵桃花别在我的头发上,淡笑道,“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这可是他第一次夸我漂亮,粉脸微酡。    这时,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戴在了我的脖子上,“喜欢吗?”    我用手摸了摸,晶莹剔透、润泽透明,发着柔和的光泽,和他头上的白玉簪是同样的颜色,对他嫣然笑道:“表哥送的当然喜欢!”    “你上次的那首词叫什么名字?”    “它叫《青花瓷》!”    “为我再唱一次,可以吗?”他的声音像红酒,感觉自己有些醉了。    “当然!”不论唱多少遍,我都愿意。    桃花林中响起了我优美的歌声,唱到一半处,他掏出腰间的笛子合着歌声的吹了起来,一曲终了,他走向我,深邃、专注的眼晴像一口古井要把我吸进去,伸出双臂将我搂在怀中,“小小,让表哥照顾你一辈子,可好?”    成逐日向我告白了,这个温文尔雅、气宇轩昂的男人向我告白了,有点出乎意外,毕竟我才刚十四岁,然而又在意料之中,古代人都早熟,女子15岁及笄后就可以嫁人了,他对于我说是太阳神一样的人物,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从来都是我仰望着他,虽然心中知道他是多少是喜欢我,却不能肯定程度有多深,没有足够的自信让他一定会选我,就像丑小鸭综合症:小的时候很丑,经常被人嘲笑,很自卑,当长大后慢慢变漂亮了而自己却无法真正的自信起来,因为丑的自我形象已经根深蒂固。就有点像我,虽托生在这个温小小身上,但在内心深处真正的自己是那个在21世纪的中国生活了25年的人,普通的外表、普通的能力、出生在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现在亲耳听到他的表白心中真是喜不自禁,这个如玉般的男人向我告白了,感觉心中有一种叫幸福的东西满满地要溢出来。

    静静地靠在他的胸堂中,听着他有力的心跳,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初六就是你的生日,有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    水粉衣裳、手饰珠钗平常能送的他都送了,想了想,“我想去逛逛汴京城,虽然在这里呆了好些年,可从来没有真正地见识过汴京的风貌!”    “这好办,这个月初六到初八是做集的日子,到时候我带你见识见识!”

    “姨娘会答应吗?”有些担心。    成逐日墨黑的眼珠闪着坚定的光泽,“一定会的,我去和她说!”

正文 第十四章 回赠

    这古代男女定了情都是要相互赠送礼物的,也应该回送个什么表示一下我的心意吧!

    可该送他什么好呢?要不送个玉件吧,玉这个字眼在古人心目中是一个美好、高尚的字眼,在古代诗文中,常常用玉来比喻和形容一切美好的人或事物,认为玉之润可消除浮躁之心,玉之色可愉悦烦闷之心,玉之纯可净化污浊之心,所以君子爱玉,希望能在玉身上寻到天然之灵气。可是我手上有的玉饰都是长辈给的,不能转送,也太没诚意,我独自出门去买不太可能,冥思苦想后决定还是亲手绣个帕子送他,关键还能表达我的心意,但不能太难,什么花鸟鱼虫都太复杂了,会绣但出来的图案不够精细、传神,最后终于敲定,在自己最喜欢的手帕上绣着“I will hold your hand forever。 EV” EV是我英文名的缩写式,代表是我送他的,而不是温小小。花了两个晚上加班赶工总算是完成了,拿起来左瞧右看,颜色鲜艳,针角绵密,情深意重,不错,不错,心中甚是满意,今晚就在房间里等着他来,亲手送给他。     现在每天晚上他只要有空,都会偷偷来看我,弹琴,吹萧,或是聊天,就像是现代的情侣们约会一样,不过地点都是在家里,选一些自认为还算高雅、抒情的音乐常常唱给他听,如《白月光》、《发如雪》、《东风破》等等,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青花瓷》,真是不愧我看上的男人,喜欢的都一样,有一次他问起,我怎么会有这么多鲜新的词,本想推说是爹娘的朋友们做的,毕竟剽窃别人的作品是不道德的,在现代还是违法的,我可是在新中国教育下的遵纪守法的良民,但温小小的父母都是高雅的人,他们的朋友不可能会写出这样的俚俗的词,不是当时文人士大夫会做的事情,只好推说爹娘都是才华出众的人,他们的琴棋书画我一样都没有遗传到,可能是老天爷为补偿我,所以才给了这个天份,他对我的回答不置可否,倒是也不再追问了。也不知道是成顺和小荷把风的工作做得好,还是成家的家长们睁只眼闭只眼,毕竟古代表兄妹之间婚嫁是常有的事,反正我们私下的见面没有被人发现,感觉很挺刺激的。    帕子已经绣好两天了还没有送出去,这两天姨父、成逐日和齐叔他们都呆成家郊区的农庄里,早出晚归,小荷说成家在郊区有1500多亩的良田,是汴京城旁最肥的一块地,专门种水稻,因成家的地好、水肥,可以一年两收,不但穗子结的多,而且穗粒多、大、饱满,虽然价钱不低,但是汴京几乎所有的大户人家吃得都是成家的米,成家的佃户都是在成逐日的爷爷那一辈就为成家种田的,是技术丰富的农人,从爷爷到爸爸再到孙子,种植的技术是手把手教出来的,他们能一代一代的给成家种地,不仅因为成家的工钱比别的地方高,有年终奖金,还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农庄里有一些畸角旮栏的地不适合种水稻,成家就会把这些地分给到那些资历老、表现突出的佃户做为奖励,他们可以种些蔬菜瓜果之类的,收成都归他们自己不用上交,听了半天总结出来成家成功的两个策略,一是产品走高端路线,二是满足了佃农对土地的渴望,传统的中国人对土地的渴望是根植于血液之中,一代传一代,即使到了现代也没有改变,从人们对房子的执狂就可以看出。心里不太清楚1500亩到底有多大,不过从小荷骄傲的口气可以想像的出来,肯定是小不了的。    等很久,成逐日怎么还没有过来,今天不会又迟了不来看我了吧,差了小荷去探探风,总算把他给盼来了。    “表哥,最近都是这么迟回来,很辛苦吧!”看着他一脸的疲惫,有些心疼,“小荷,去厨房端拿碗莲子粥给表哥!”    “不用麻烦了!两天没来,过来瞧瞧一会就走,明天是钱庄盘帐的日子,要早些起床!”

    我挑眉问道,“怎么这个月盘帐的日子提前了,原来不都是初五或初六吗?”

    成逐日淡淡回答:“初六是你的生辰,总要把事情都安排妥当,我才能放心的陪你到城中走走!”    “为了我,这样会不会不好?今早吃饭的时候,我瞧姨父精神不太好,不一定要初六那天去,初八再去也可以,做集不是到初八吗?”    成逐日扬起安慰我的笑容,“你不用担心,和爹说好了,他明天不会去,盘帐的事有我和齐叔就行了,我15岁就开始接手钱庄的事,熟的很,再说还有齐叔帮我,反正成家的担子我迟早都要挑起来,早些晚些也没太大差别,是爹不放心农庄的事,一定要亲自去看看,所以这两天才累着的,初六是小小的生日,一定要去,都安排好了,你不用操心!”    他好辛苦啊,又要孝顺父母,还要照顾女朋友,我也要为他做点什么,“喝碗粥也不会多花多少时间,这离用晚饭的时辰都过了好久,吃一些垫垫肚子,吃得饱了才会睡得好,睡得好了才会精神好,精神好了做起事情也会又快又好!”用蜡笔小新般的可怜眼神盯着他。    他点点头,“也好!”    看着他喝完粥,就马上催他赶紧回去休息,送到院子门口才从怀中掏出手帕,“表哥,这,这是我送给你的!”真是有些紧张。    他接过后仔细看了看,嘴边浮起浅浅的笑意,脸上的倦意也少了些,奇道,“这是什么图案?我可从没有见过!”    我知道他是喜欢这帕子的,“嗯,你肯定没见过,这图案是我特意为你绣的,世上只有表哥一个人独有的!”    “小小的脑子里怎么样会有这些奇怪的东西?”    “……”我是无言以对。    “图案是什么意思?”    哎呀,这不是要我亲口向他告白吗,盯着他半天,面红耳赤的说道:“以后再告诉你!”

    成逐日看着我冁然而笑,“那等我们洞房花烛夜你再告诉我!”    天啦,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开怀而笑,好美!人显得也不那么老成了,我就觉得奇怪,同样都是凤眼为什么给人的效果差别那么大,逐月是双会放电的、带桃花的凤眼,而他却是给人凌厉之感,原来是因为他很少笑,现在笑一笑,好像满山的桃花在我眼前盛开。

正文 第十五章 初次约会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是成逐日领我去逛汴京城的日子,起了个大早,吃完寿面就坐到镜子前打扮自己,刘海全部梳了起来,亮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小荷的手艺很好,盘的发髻很简单,只在上面别了一根翡翠玉簪,却充满青春少女的气息,乌珠顾盼的双眼似秋水波动,肤若凝脂,眉似新月,嘴唇泛着樱桃般的健康光泽,自己都忍不住舔了舔,看来爱情对女人的滋润是无可替代的,整个人看起来容光焕发,再穿上那件10两的胭脂红做好的罗裙,衬托的脸色白里着透红,看着镜子中这个娇艳的却有些陌生的自己,原来真是女为悦已者容。    “表小姐真像那天上的仙女了,真美,早就该作这样打扮了!”小荷一边发出赞叹,一边帮我做着最后的整理。    所有事项准备完毕,正要出发前却被星儿给缠住,“表姐,你和大哥要去做集,星儿也要去!”星儿紧紧地拉住我的袖子,不让我走。    “可是再有过半个月就是菊花会,你要加紧练习。”    “我不,那个我早就烂熟于心了。”小朋友不依不饶。    成逐日沉声开口:"星儿,今天你不能去,不过大哥答应你,菊花会后带你们游包公湖,再到稻香居吃饭!”大哥说话就是有份量。    星儿回答的有些不情愿,“那你不要忘记了!”    “大哥什么时候忘记说过的话,菊花会后就带你们同去。”成逐日的声音很威严。

    “那星儿先走了!”他走了几步,忽然又转回来看着我,脸蛋红通通的,“表姐今天真好看,等星儿弱冠以后,要是表姐还像现在一样好看,星儿就娶表姐做妻子!”说完就一溜烟跑走了。

    这个小毛头。    汴京是北宋的首都,也是最富丽堂皇的城市,城内手工业作坊众多,街道两旁商店、旅舍、货摊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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