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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与暖男付终身-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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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没有移开,他是开心,却同时也明白到他和她,只能注定擦肩而过了。

“哦,恭喜她!”明朗没有显得开心或者不开心,确实,那是人家的事情,和她没有关系。

他压住心头起伏不定的情绪,道:“明朗,我之前想过,等真真做完手术,我会正式去追求你!”

明朗愕然,扬眸瞧着他,“你……”

“但是现在,祝福你跟宋医生!”他快速地说着,从脚下拿起一个袋子,递给她,“这是你看中的那款婚纱,送给你当结婚礼物吧!”他确实想过要追求她,但是他也不是非她不可,他甄阳也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失去理智,明知道人家有男朋友还去搅破坏。而且,对她还说不上爱,不过是有那么一丁点的心动。

明朗接过来,问道:“多少钱?我还给你!”

“我送你的!”他的声音裹挟着一丝愠怒,“你送礼给人家也会问人家要回钱吗?”

明朗只得道:“那谢谢了!”

点了餐,在等待的过程中,明朗接到宋脍翟的电话,她出来并没有跟他说去哪里,只说出去一会儿。宋脍翟做好饭之后问她回不回来吃饭,明朗说了不用等她,然后就挂了电话。

甄阳听着她说电话,心里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像是亲密情侣之间通电话的节奏吗?不过随即想起她跟自己通电话也是一样,连句再见都没有就挂机。

这女人,真叫人很……抓狂!

“男朋友?”虽然明知道,却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问出口之后,他就恨不得甩狠狠地打自己的嘴巴,说好不管她的那些破事儿了。

“嗯!”明朗没有否认。

甄阳挑眉,故作苦口婆心地道:“你这样跟男朋友说话是不行的,硬邦邦,没有一点女性的温柔,男人都喜欢温柔善解人意的女人!”心里酸得很,明明想说的话是你以后就这么跟他说话,直到他厌烦你抛弃你为止。原来不止是女人会口不对心,男人更是精通此道。

明朗笑了笑,“对不起,我还真学不来,”她抬眸瞧了他一眼,“不过貌似那位张巧晓小姐也不是个善解人意的主啊?你跟她如何维持了八年的感情?又为何到最后要劳燕分飞?”

甄阳没好气地道:“你听她胡说,我跟她在一起三个月都不到,只是认识了八年,我跟他哥哥是战友!”

“你以前当兵?”明朗一怔,抬头看着他,确实,他身上有一股子军人的利落和气势,她之前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

“嗯!”甄阳仿佛这段历史不愿意提起,反而把话题移回张巧晓身上,仿佛解释些什么,“我跟张巧晓,也就那么点感情,甚至算不得是男女朋友!”

“哦?那她的孩子……”

“不是我的!”甄阳快速否认,“孩子的父亲是江东集团的总裁,就这样,我跟她分手了!”很简洁,便是他与张巧晓的整个恋爱过程。

“哦,她很喜欢你啊,怎么会怀了其他男人的孩子呢?你确定不是你的?或许是你的呢?”

甄阳面容蒙上一层阴霾,古怪地道:“我都未曾开过枪,猎物怎么可能是我的?”

明朗一怔,随即失笑,好一句没有开过枪。

她一笑,气氛就变了,他也微微一下,伸手敲了一下她的额头,“脑子里装什么啊?净是这些肮脏的思想!”

明朗凑近他,眸光闪着一抹戏谑,“你多久没开枪了?貌似我跟你住这么久,你都没有机会出去猎食,别饿着了!”

甄阳盯着她,眸光灼灼,“女人,你在勾引我吗?”

明朗呵呵虚笑一声,“我这不是怕你生锈了吗?关心你呢。”

他的眸光顿时变得深沉起来,乌黑的眸子上下扫了她一眼,“是不是生锈了,总要试过才知道!”

明朗清清嗓子,“哦,改天,改天试试!”

第四十三章够狠的女人

以前两人经常痴缠在一起的时候,也偶尔会开开这种带黄色的玩笑,那时候并无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分开半月,情况已经不同,两人都觉得尴尬了。

这一顿饭,两人都有点食不知味。

明朗抬头看着甄阳俊逸坚毅的面容,线条优美的下巴有青青的胡茬,不显得沧桑,反而为他增添了几分男儿气概,记得她曾经问过他,像他这么出色的男子,真的会成为她老公吗?还记得那句昵称公仔面,而他,大概永远也不会成为她碗里的面了。

“真真手术之后,你们会结婚吗?”明朗问道。

甄阳摇头,“不会!”

“我听说,她要和你结婚!”这是宋脍翟之前从医院护工处听回来的,说是张真真主动求的婚。

“我很清楚自己的感情,我对她只有兄妹情意!”甄阳明确地道。

“真是很奇怪,你既然为了救她愿意跟我这个陌生人结婚,又为何宁可伤她的心也不跟她结婚,为什么呢?”明朗侧头问道。

甄阳淡淡地瞧了她一眼,“事有轻重缓急,救她的性命和让她开心,两者不一样,而且,我也有自己的底线!”

“我以为你对张真真是毫无底线的!”明朗笑笑,眸光凝视着他,不可否认,眼前这个男子真的很出色,他通身有一种很干净的气质,出身名门,入伍当兵,贵族与将士的气氛浸染之下,更显得他出类拔萃,气质超然。

她心内微微惋惜,这个男人,差一点就是她的,到嘴的肥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始作俑者张巧晓下十八层地狱!

甄阳正色地道:“无论对谁,我都有自己的底线!”他仿佛另有深意,但是明朗不愿意咀嚼他话里的含义,因为,以后想来也不会交集了,有些事情,还不如懵懂些,存着心底最初那份感动就好。

与甄阳分别后,她驱车回家。≮更多好书请访问:。。≯

刚开车,便接到宋脍翟的电话,他在电话那头急急地道:“你在哪里呢?皮子刚吃饭的时候接了个电话,说要出去拼命,现在阿公急得不得了,你开车到“红蜻蜓”酒吧那边看看,有什么异常就赶紧报警!”

明朗低低咒骂了一声,问道:“阿公现在怎么样?”

“还好,我在家里陪着,他有些胸闷,应该是担心皮子!”宋脍翟道。

明朗挂了电话,拨打了屁股手机,手机一接通就怒道:“你他妈的去哪里?”

屁股急急地说了一句:“姐,我老大出事了,我得赶过去救他!”说完,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明朗气得脸色发白,要不是阿公会担忧他,她才懒得管他!

明朗驱车去“红蜻蜓酒吧”,把车停在外面,然后独自一人走进去。她一直打着屁股的电话,但是已经无法接通。

她心中一沉,该不会是叫人卸了吧?

酒吧里dj音乐声喧天,空气里充斥着酒精和汗水的气息,迷离的十色灯光四射,吧台上有人高声说话,然后大声哄笑。

明朗走过去,问那酒保,“有没有见过屁股?”

“谁?”酒保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梳着大背头,凑过来大声问道。

“李皮鼓,屁股!”明朗大声道。

酒保哦了一声,指着后门冷笑一声道:“他啊,不死也一身伤了!”

明朗眸光一闪,疾步往后门走去。

推开后门便是一条窄小的巷子,明朗刚推开门,就听到一道嚣张骄横的声音怒道:“怎么?欠钱不用还啊?不还就带货,这是规矩,你第一天出来混吗?”

然后是屁股哀求的声音,“明哥,我老大欠的钱我一定还,您宽限几日,行吗?”

那骄横的声音狂笑一声,“宽限?我大头明做事从来说一不二,说好今天还就今天还!”他厉声喝道:“愣着干什么啊?招呼哥俩啊!”

顿时便有几个人提起胡须佬和屁股,毫不客气地招呼上去,鼻子,眼睛,嘴巴,拳拳到肉,寂静的后巷传来凄厉的惨叫声和拳头落在的“噗噗”声,间或还能听到骨头断裂的声响。

昏暗的灯光下,明朗倚门而立,没有立刻上前,冷冷地注视着胡须佬和屁股被人揍得像猪头一样。

看揍得差不多了,她才慢悠悠地拿起门角的一个啤酒瓶走了出去,活动了一下筋骨笑着道:“哟,打架咱不喊上我啊?”

幽暗的光线照在那头子明哥脸上,他穿着一件花t恤,黑色西裤,脚蹬一双老人头皮鞋,脖子上挂着一条大金项链,看成色,应该是足金。他嘴里叼着一根烟,烟雾弥漫中眯起眼睛看着明朗。

被揍得眼睛青肿难分的屁股见到明朗,急忙喊道:“姐,快走,他们没人性的!”

“姐?”明哥嗤笑,“你这小子,竟有这么一位漂亮的姐姐?不错,不错!”他上下打量着明朗,露出好色的眸光,“哥今晚艳福不浅啊!”

屁股被几个混混抓住,挣扎不脱,只得涨红着脸怒道:“明哥,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动我姐,我老大欠你的钱我会还!”

明朗眸光淡漠地扫过屁股和胡须佬,两人都惭愧地低下头,不敢直视明朗。在他们心中,这位曾经被他们绑架过的女人有一定的能耐,至少,有一手出色的车技,再说又是因为她和胡喜喜,他们才逃脱,所以,对明朗他们有一定程度的敬畏。

明哥张狂一笑,“钱是要还的,你姐姐呢,就当作是利息!”说罢,大手一伸,便想把明朗抓过去,眸光触及明朗手中的啤酒瓶,呲牙一笑,“女人呢,还是在躺在男人身下比较适合,至于现在……”他忽地出手想扭住明朗拿啤酒瓶的手,明朗却已经比他更快,只听得“砰”的一声响,那玻璃瓶已经毫不客气地招呼上明哥的脑袋。

明哥怔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明朗竟然真的敢出手,他一怒,面容狰狞地道:“臭婊子,给脸不要脸,兄弟们,给我狠狠地打!”

明朗这一下,显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因为,她只想把玻璃瓶敲碎,没有想砸他的脑袋,所以明哥的大脑袋被明朗这一砸,倒没有什么大碍。

那些混混放下胡须佬和屁股,从四个方向冲过来,明朗把手中已经破裂的啤酒瓶抵住明哥的胸口,邪肆一笑,“我倒是看谁敢上!”

明哥眸光一闪,咧嘴盯着明朗,他还真不信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人,会敢当着他这么多兄弟面前对她下手,他冷冷地挑衅道:“来来来,用力刺下去,心脏在这里,我看你这个臭婊子倒是敢?”说罢,一挥手,厉声道:“还愣着干什么?抓住她,今晚老子要她……”他面容扭曲了一下,艰难地低头一看,只见原先被明朗握住的破裂啤酒瓶尖锐的破口已经刺进了他的左胸,胸口传来刺痛的感觉,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明朗,嘴唇抽搐一下,退后两步扶着巷子的墙壁,忽然尖叫起来:“快打120啊,我死了,我要死了……”

,众人毒愣住了,连胡须佬和与屁股都瞪大眼睛看着明朗,这,这明哥凶神恶煞的,普通女孩子见到他都会心惊胆战,她竟然还真敢伤他?

两名混混回过神来,冲过来扶着明哥,手忙脚乱的摸出手机拨打120,另外几名混混围住明朗,其中一个黄头发的男人呸了一声,喝叱道:“你不要命了,连我们老大都敢动?”他一挥手,几个人便冲了上去。

明朗头也不回,反手抽出明哥胸口的玻璃瓶,明哥“哎呀”地惨叫一声,胸口殷红的鲜血喷涌而出,那扶着他的两个混混简直不能相信明朗竟能够在他们两人护卫之下还能快如闪电地把啤酒瓶拔走。

所有人都没有看清楚她是怎么动手的,只见她身形快速一转,几名混混的脖子上都感觉一凉,下意识伸手去摸,手指上竟有殷红的血液。他们只觉得后背涔涔发凉,如果,如果再深一点,割穿大动脉,会怎么样?伤了脖子的大动脉能够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失血至死,就算救护车来了也救不了。

明朗沉郁地道:“下一次,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众人惊疑不定地看着眼前这个周身散发森冷气息的女子,虽然没有撤退,但是都止住了手上的动作,不敢再进攻。

明朗丢掉手上的啤酒瓶,口气冷漠地对屁股道:“还不走?”

屁股和胡须佬也都看呆了,他们还以为自己眼花了,这她刚才是怎么出手的?五个人分四个方位进攻,她却能够在短短一秒钟之内就把他们的脖子刮伤,那如果她再用点力,是不是意味着她能够在一秒钟之内取了五个人的性命?

屁股和胡须佬都有些双腿发软,上一次绑架她们,简直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啊!

混混们只能眼睁睁看着明朗带着屁股和胡须佬离开,他们心中都震骇不已,也不知道这位大姐是什么来头,莫非是胡锦明的妹妹胡喜喜?但是不可能,胡喜喜在杂志上见过,她不像。

明朗上了车,屁股和胡须佬两人也想上车,明朗冷冷地道:“跑步回去,半个小时不见你到家,我立刻把你们丢给那明哥!”说罢,呼的一声,把车开走了。

屁股和胡须佬面面相窥,胡须佬弱弱地问道:“你家在哪里?”

“江边!”屁股很忧郁地回答。

“哦!”胡须佬平静地应了一声,忽地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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