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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无限武侠新世界-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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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大先生对苏阳说:“多谢。”

蓝一尘只欠杨峥父亲一条命,现在却还了两条,所以杨峥要对他说‘多谢’;

而蓝一尘觉得自己欠了杨峥父亲一条命,就应该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杨家的人,苏阳设计了这个局帮助他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所以他要对苏阳说‘多谢’。

这看起来是很复杂的关系,但实际上只要用两个字就能说明:义气。

苏阳说:“你们谢来谢去的不觉太酸了嘛?如果真的要谢,我们就去喝酒,你要谢谁,就把谁给灌醉,这才是真正的感谢。”

于是他们去喝酒。

小面馆已经打烊了,根本没处去找下酒菜,但他们找到了更好的下酒菜!

他们在说杨恨,说那个当年凭借一柄离别钩纵横天下的杨恨。

说道杨恨一招割掉了武当七子中明非子头颅的时候,他们干了一大坛!

明非子根本不明是非,滥杀无辜比起黑道中人更加凶残。

说道杨恨在河南先杀巡抚,再截了中原镖局二十万两银子的时候,他们又干了一大坛!

那年河南正在发大水,河南巡抚却把朝廷播下的四十万赈灾款贪了一半,委托中原镖局押送回老家。

说道杨恨一夜之间屠尽金陵三大剑派的时候,他们再干一坛!

金陵三大剑派联手把持了秦淮河八成的花船,每年不知有多少良家女子被他们推下火坑。



苏阳喝的最多最快,已经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坛,脑子里只剩下一个画面:一名独行大盗手持一柄怪钩,杀的天昏地暗,杀出一个朗朗乾坤。

杨峥摇摇晃晃的问蓝一尘:“蓝叔叔,你的眼睛?”

蓝一尘摇头道:“应无物说的不错,我的眼力早巳不行了,我处处炫耀我的神眼。刚才我根本已看不见应无物出手,他一拔剑,我就知道自己必死无疑。”

“难道不能治?”

蓝一尘大笑摆手:“不能治,也不必治!我要谢谢我这双眼睛,数十年前它为扬名天下,现在又为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杨峥问:“什么难题?”

蓝一尘眺望远方的夜幕,一双神眼几十年来第一次变得如此温柔,缓缓道:“十年前,我已在一个小山村里买了几亩田,盖了几间屋,屋后有修竹几百竿,堂前有梅花几十株,青竹间红梅,还有几条小小的清泉。我早已打算在洗手退隐后,到那里去过几年清闲安静的日子。”

他很平静的接着道:“怎奈浮名累人,害得我一点儿都下不定决心,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才能放下这个重担子。这双眼却帮我下了这个决定。”

蓝一尘看着杨振和苏阳,既像是在看两个子侄,又像是朋友:“你们有空时,不妨到那个小村去找我。”

“我记得,你的屋后有修竹。堂前有梅花。”

“我屋里还有酒。”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去。”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等你来。”

“只要我活着,我就一定去。”

这种气氛多好,可惜偏偏有人要破坏它。刚才还醉的像死猫一样的苏阳忽然一咕噜坐了起来,眼睛亮的吓人,大声的说:“你不能去,你也不能去!”

“为什么?”杨峥和蓝一尘同时问。

“因为一共有四步,我们好像只走完第二步!”

说完这句话,苏阳忽然一把拉住蓝大先生就跑,这两个人跑的真快,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第六十八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

江湖中有一个不太公开的传闻,瞽目神剑应无物是天下第一下侠少狄青麟母亲未嫁时的密友。

当然这个谣言的流传面很小,而有资格谈论这个谣言的人,大多数不会相信这种无聊的话。但他们却会不自觉的把狄青麟和应无物的武功来作比较。

很多人认为,狄青麟的武功比应无物强一点。

一点儿的意思,就是他只要用手指轻轻一点,应无物就败了。

当然这也是谣言。

不过谣言大多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比如应无物的确和一等侯狄家的关系很密切,而狄青麟的武功,也确实比应无物高。

高的并不多,如果说应无物在公平交手的情况下,经过苦斗可以同时杀掉蓝大先生和苏阳杨峥,那么狄青麟差不多就是可以轻松杀掉他们三个。

所以苏阳才一定要走四部棋,并且把‘拼命’放在了最后。

但是就在苏阳走完第二步棋,准备走第三步棋的时候,他忽然失踪了。

是真的失踪了,连杨峥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好像江湖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快剑小苏这个人一样,好像杨峥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苏阳走之前,只和杨峥说过一句话:我要去这个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

什么是最黑暗的地方?一个人背弃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岂非就是沦入了最黑暗的深渊?

江湖中很快就有传闻,神眼神剑蓝大先生约战天下第一侠少狄青麟。

江湖中的传闻真多。



练剑练刀的人往往身边会跟着一个童子,而且一定是个年纪不大,长相清秀的白衣小男孩。这个小男孩的作用简直多极了。在平时可以捧刀捧剑,在大庭广众之下可以帮主人撑门面。

当然了,有时候漂亮小男孩还有些其他不能说的作用,因此只要这世上还有懒人,喜欢摆谱的人,和变态的人,漂亮的小男孩就一定存在。

狄青麟身边就跟着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十二三岁的年纪,一身比狄青麟的白衣稍微黯淡一点的白色外袍,长得唇红齿白,小脸蛋粉扑扑的,实在是招人喜欢。

狄青麟的面前跪着一个秃子。

如果说狄青麟身后的小男孩像是个做工精美的小瓷娃娃,那么秃子就是个被摔碎重新粘的扭曲的老泥娃娃。

“没想到俺是在为小侯爷办事,实在太有光彩了。”秃子在地上重重的磕了一个头,他的声音和他的长相真是太配了,同样不像是个人。

狄青麟没有说话,小瓷娃娃问:“你确定思思是杨峥背回去的?”瓷娃娃的声音和他的长相也很配。

秃子点头:“俺亲眼看见的。”

瓷娃娃又问:“你确定快剑小苏已经离开了?”

秃子很自信的分析道:“俺留心了杨峥五天,都没见到有别人,他还把吕素文接回来了,如果他只有一间房子,如果房间里还有别的男人,他老婆肯定回来住肯定不方便。”

瓷娃娃问:“没被发现?”

秃子得意道:“俺和杨捕头住对门,成天见面,再说了俺去年得了场大病没钱抓药,还是他出的钱,所以他绝对想不到俺会去监视他夫妻两。”

秃子说这些话的时候,居然一点都不脸红,反而说的理直气壮的就像他多么有本事一样。

瓷娃娃果然点头微笑:“你倒真有点本事。”

秃子更得意。

瓷娃娃说:“你这次干的不错,侯爷赏你一千两银子。”

瓷娃娃得眉清目秀,一脸讨人喜欢的样子,尤其是拿出银子送人的时候,更让人没法不喜欢。

秃子的眼睛立刻就眯了起来,伸手去接银票。

可惜他没接住,因为他只看见了瓷娃娃拿银票的一只手,而瓷娃娃明明有两只手。

另外的手里有一把刀。

这把刀轻轻松松的就送进秃子的心脏里去。

送的很到位,连一分都不剩。

狄青麟虽然喜欢体验死亡的滋味,但是像秃子这种人,他也不屑去动手。

脏手。

咔嚓一声轻响,房间里光线一暗,秃子的尸体已经消失。

瓷娃娃不仅漂亮,而且聪明,居然什么事情都知道:“侯爷,应老爷死在蓝大剑下,当时杨峥和苏阳也在场,杨峥的老婆吕素文和思思是很好的朋友,苏阳和杨峥也是很好的朋友。”

“杀了吕素文,杨峥留给我。”狄青麟留下这样一句话,起身出了门。

门外还是那辆四匹白马拉的大车,大车的车夫却已经换了。

上次拉他去牡丹山转的那名车夫得了很多的赏钱。

像那种苦力人,有了钱难免多喝几杯,多喝了几杯难免就会醉。

一个喝醉酒的苦力,失足跌落湖里淹死了,也是很合情合理的,而且也不会有人管,只能算是一件不幸的悲剧。

世界上合情合理,且不会有人管的不幸之事真多。

大车缓缓开动,驰向黄山之巅。



仅仅过了半个月天,江湖中又有了一个新的传闻:蓝大先生约战狄青麟居然未至!

这比之前约战的消息更劲爆,主动约战却不至,定然是蓝大先生怕了狄小侯爷,江湖中从此后,算是没神眼神剑这号人物了。

蓝大消失了,苏阳也消失了。现在的杨峥只能孤身面对一切。

吕素文劝他:“只要我们不再去招惹狄青麟,也许他就不会再找上我们,你最好的朋友和最值得信赖的前辈都已经跑了,你何必还留在这里。我这些年攒了点钱,足够我们过下半辈子了。”

杨峥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原本认为狄青麟这样的人应该去死,哪怕用自己的命去换他的命也可以。

命和死一样,都只有一次,当然无比的珍贵,所以一定要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换来最值得的代价。

所以他即便在最潦倒,连饭都吃不上的日子里,一双眼睛依旧是明亮的。

但只有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杨峥明亮了二十多年的眼睛,却变得无比的浑浊,像是一个得了重病快要死去的老人。

经历这一切之后,他开始觉得累了。

没有人是真正从内心到身体都是铁打的,尤其是在你相信的一切人和事在一夜之间全部被完全颠覆之后,任何人都会累的。

这个时间杨峥原本应该在衙门当值的,他却留在家里,和吕素文开始收拾行礼,准备直接向熊知县请辞,然后离开这个地方,找一个偏僻的乡镇过上一段日子,如果狄青麟真的不再找自己的麻烦的话,就带着吕素文回老家,种几亩田,生一群孩子。

想到这里,杨峥忽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能和自己喜欢了半辈子的女人厮守一辈子,这也是一种很幸福的生活,实际上这是自己一直以来盼望的生活,虽然有些美中不足,但要得到一些,必然要舍弃一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甚至已经和吕素文商量好,等孩子们长大后,一定不教给他们武功,连打架的方法都不交。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不停的告诉他们:不关你的事就不要管,没有好处的事就不要干。

这两条道理,简直胜过一切的武功秘籍!

修炼再强的武功也可能会死,但这两条却能让人活着。

桌上除了行礼之外还有一柄铲子,杨峥准备在离开之前去埋一件东西,把这件东西深深的埋进地下,一辈子也不会再去看一眼,也不会再去想一想。

再看再想,他就是猪。

这时候,有人敲门。

第六十九章 奇怪的黑暗

这是一个漆黑的地方。

有很多情况都可以导致黑暗,譬如无星无月的夜晚,暴风雨来临前的乌云遮天,用层层厚布挡住窗户和门的屋子,深山老林里某个山洞的最深处,甚至你闭上眼睛也会感觉到黑暗。

世界上却又很少有完全绝对的黑暗,除非是完全密封的空间里,否则一定会有多多少少的光线透进来,哪怕这种光线你暂时捕捉不到,但也一定会有,因为光线本就是无孔不入的。

猛然进入黑暗的时候会看不见,看不清,但只要你在黑暗中停留的时间长了,习惯了黑暗,就一定能多多少少看到一点,也许看得不远看得不清楚,但一定能看到。

而眼前的这个地方实在黑的很彻底,已经近乎是绝对的黑暗。

即便把手掌放在自己面前半寸的地方,都不可能看见,即便是有一双神眼,在这里也和盲人无异,无论停留多久都捕捉不到一丝的光线。

在远古时代,人类祖先的外表还很类似野兽,在进化的过程中,他们最先学会的不是建造可以遮风挡雨的木屋,也不是冶炼能够伤害敌人保护自己的兵器,更不是在同类中划分出高低贵贱,他们最先学会是使用“火”,这恰恰是野兽最为惧怕的。

用火来温暖自己,用光明来驱散无边的黑暗。

恐惧黑暗,追求光明,也许正是人类心底最深处,最原始的需求。

如果说‘光’对于人类意味着正义和安全,那么这个没有一丝亮光,绝对黑暗的地方,是不是世界上最邪恶恐怖危险的所在?

这里不仅黑暗,连空气中都充满着腐朽的味道,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过了。

但就在这种绝对的黑暗中,居然有人,而且这个人还在很小声的自言自语。

“这不能怪我不仗义啊,老白的心机比他深多了,老白能装的像,他未必能装的像,他要是装的不像,我这第三步不是白走了?第四步还怎么走?所以还是本色演出最好。”

说话的人不知道是呆在这个绝对黑暗的地方太憋闷的无聊,还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朋友的事有点良心不安,又开始自言自语:“而且男人嘛,总是要经历磨难才能成长的不是,再说这也不算什么磨难,有惊无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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