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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田园秀色 作者:寂寞佛跳墙(起点vip2013-08-05完结)-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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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贝真乖,娘不吃,宝贝吃——”,郡主的声音被感动哑了。这可是自家小丫头头一次肯把心爱的东西给别人,当爹娘的,原来可没享受过这种待遇,今日里,如何不欣喜若狂?

    沈曦曦的大眼睛再次看向渺渺,那意思。我已经给了,娘不吃,我没办法啊!

    “我们沈曦曦真是个好孩子。懂得孝顺爹娘和长辈了,这么滴,既然好孩子喜欢这菜芯,明儿个,我再多送些好吃的蔬菜奖励给沈曦曦小朋友。好不好?”渺渺开始诱哄,她很希望能够早些让小姑娘懂得。回报父母就是随时随地的行为,用不着等到成年以后,而且,三小姐最是清楚,一旦小时候没养成善待家人的意识,长大了,也不一定就自然而然懂得了。

    渺渺甚至在想,要是以后自己有了孩子,那可得从小就教会他如何爱与被爱,不要像自己,老是懵懵懂懂的做一些伤害别人心灵的事情。

    沈曦曦受到了莫大的鼓励,坚持不懈的把菜芯填进亲娘的嘴巴里,然后,抱着自己的小餐盘去了另一张桌上,分别给了自己的奶奶和姥娘一份爱心菜芯。

    当然,这般孝顺的举止得到了两张桌上所有人的赞美,两个老太太也得意的眉开眼笑,沈曦曦没有辜负渺渺的期望,一鼓作气的又朝着自家老爹那一桌前进,小丫鬟端着那盘子“素鲍菜芯”,紧紧尾随其后。

    先给自己的哥哥沈万万一口,再给沈三爷,最后,才转到了沈老太爷和沐王爷跟前,小姑娘骄傲的把自己的美食奉献给亲人,羡煞了诸葛家的一众长辈。

    天可怜见的,诸葛洛奇与小蝶成婚六、七载,膝下还是空虚一片,看看人家这里,最小的都会孝顺老人了,天壤之别,天壤之别啊!

    沈三从幸福中回过神来,看看自己的老朋友,急忙出来救场:“诸葛伯伯,我看,咱们几家今日欢聚一堂,不如都出些小节目来娱乐一下,活跃活跃气氛。”

    沈老爷子立刻明白了儿子的意思,也相跟着出主意:“诸葛兄,我看这法子行,这样,老夫出一块玉佩做犒赏,奖给表演的最出彩的孩子。”

    沐王爷也帮腔,摘下自己的一枚玉扳指做彩头,一行长辈都不甘落后,各自往外奉献随身的宝贝配饰,诸葛老爷子神色和缓了许多,小辈们开始彩衣娱亲,每家都推举出一个代表来助兴。

    其实,这种娱乐方式是大宋朝最为普遍的,朝阳阁里也常备着一些乐器啥的,给喜欢吟唱的客人使用,于是,小蝶家出场的是妹妹小莺,她擅长弹琴,一曲《春花秋月》,登时把气氛推向热烈。

    沈家派出的也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小姐,沈三叔父家的幼女沈柔婉,也有十四、五岁的样子,跟渺渺差不多大。

    这姑娘有些矫情,袅袅娜娜的走出来,对大家拜了一拜,莺声燕语道:“小女子想跳一支舞,不知哪一位公子可以为我伴奏?”

    一众男儿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小姑娘葫芦里到底卖的啥药,席上会弹琴吹笛子伴奏的也不少,毕竟是贵族子弟嘛,这是打小的必修课。

    只是,沈柔婉姑娘的美目含情,瞧向的却是一直低调的罗家兴少爷,大家就都沉默着不接腔儿,专看着罗少爷出言应对。

    沈三的叔父和婶娘,明显是乐见其成的态度,罗少爷一表人才不说,还是一个年轻的举人,年后的殿试也可能得到个好官职,此时着手抓住,也算是完成了自家一桩大心思。

    可惜,沈三爷此刻满脑门子都是汗了,诸葛洛奇那神色也很不痛快,这个罗少爷,他们早就内定是渺渺所有了,当然不能眼看着出岔子。

    好在罗家兴眼里心里只有渺渺,对于沈柔婉姑娘的当场放电,压根就没反应,此刻的渺渺月牙眼微眯,也把视线定格在罗少爷和沈小姐身上。

    看不出来,这小子还很能招惹桃花?这个“沈柔婉”,嘁,“沈肉丸”吧?还真是大胆啊,难道,这就叫一见钟情?

    就好像是自家的东西,此刻被别人觊觎了,滋味儿有一点儿泛酸,看向那沈柔婉的眼神里,就很是有些不舒坦。

    “还是我来帮妹妹吹奏一曲,婉儿跳《霓裳》好了,今儿这彩衣正适合。”沈三厚着脸皮毛遂自荐,把大厅里那股子诡异的气氛给打散了。

    掌柜的屁颠颠儿送上笛子,沈三调奏几个音节,就开始了《霓裳》的吹奏。

    “肉丸”姑娘娇哂了罗少爷一眼,翩翩的在场地正中站定,起势,衣袖挥动,伴随着笛子的乐声舞了起来。

    沐王爷府上只有郡主一个女儿,没有别的人可以助兴,沈万万同学起身,背了一章《劝学篇》,就算通过了。

    诸葛家属于人多的,也推举了一位小姐上场,演唱了一首哀婉清丽的诗词,大家齐齐鼓掌夸赞,就准备评选出最佳的献艺者来结束这场娱乐。

    “张家姐姐这边还没有表演呢,虽然人少些,也不能厚此薄彼不是?张小姐把铺子开遍了大宋朝,走南闯北的,一定才艺非凡,何不让我们都开开眼?”沈家的“肉丸”姑娘开了口,刚才的罗少爷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刺伤了她的心呢!

    果然,一提到渺渺,那个罗少爷就坐不住了,作为渺渺一方的亲友,他当然义不容辞要挺身而出,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谁不知道三小姐专门对吃喝享受有研究,琴棋书画,那根本就搭不上半点边儿!

    “我来写一幅字吧?”罗少爷看向渺渺,眉眼里都是宠溺般的温柔。

    “好啊,我这边,就由——”,渺渺接口,顺水推舟嘛,自己就不去献丑了。

    “那不合适!”,“肉丸”小姐这是下决心要跟三小姐耗到底了:“今儿我们几家都出场的是小姐,猛不丁换个男子比试,长辈们的评比也不好进行啊,大家说是不是?”

    几家长辈的彩头还真的很不错,不知情的小辈们就开始跟着起哄:“那就换张小姐出个彩呗,都是自家人,表演的好坏有什么要紧?就图个乐呵!”

    郡主的脸色很不好看,她做梦都想不到,自家老公的亲友团里出来“妖蛾子”了,还专门针对的是自己的好朋友,孩子的亲亲小姨母!

    可是,自家的父母和公公婆婆都在场呢,总不能就这么发飙,郡主低声嘱咐渺渺:“安排三春上场吧,输赢没啥要紧,露个脸就算了!”

    三春一个从小卖身的丫头,能有什么过人的才艺?更何况那位“肉丸”小姐步步紧逼,推出去三春,她不一定还有什么可说的,反倒显得咱怕了她去!

    三小姐站起了身子,笑容款款,举步向大堂中心走去,喧哗声渐渐安静,小熊的吠叫却响起来,它一直由香草抱在怀里,此刻见到主人出现,可就控制不住了。

正文第一百六十三章 天之痕

    琴棋书画一窍不通,作为前世的玩家,总能唱几段流行歌的吧?想咱三小姐,那也是响当当的出门混的主儿,怎么就连段劲舞或者摇滚乐都玩不了呢?

    其实,此刻的渺渺,也在感叹此事,流行歌曲总能哼上几句,可惜都记不全,街舞啥的也太闹腾,人多的地儿三小姐不热去,宁愿窝家里上网,或者飞车与跆拳道,个人生活贫乏的厉害。

    好在,她虽然不谙世事,到底也看完过一部电视连续剧,那就是是《轩辕剑三外传》,故事主要是讲陈国后裔陈靖仇、女娲灵石的转世于小雪、以及拓跋玉儿的,故事很长,已经不是太清楚,但有2个结局却留在了三小姐的记忆里,一个是小雪化为女娲石救了玉儿;另一个是玉儿不能苏醒,靖仇在失却之阵中忘记了与玉儿的记忆。故事中陈靖仇师傅陈辅之死,宇文拓和独孤宁珂,加上小雪死还是玉儿死的2个选择性结局,都曾经深深的打动过支三的心灵。

    而这部电视剧的经典乐曲——《天之痕》,便是被公认的巅峰之作,一直自诩没有音乐细胞的三小姐,也是这支曲子的追随者。

    《天之痕》,原名是《如忆玉儿曲》,其中的亲情,爱情,师徒之情与复兴故国的理想之间的各种情绪夹杂一起,故事婉转曲折,音乐也极为凄美,创作者将电视剧与游戏中的各种感情融入音乐里,缠绵悱恻的让人难能自已。

    不会弹琴,也不需要任何人帮助,渺渺在正中站定,怀抱着跑来的小白犬,把这首曲子以哼唱的方式表现出来。

    “啊啊啊啊啊——”

    渺渺的口中,只吐出了一个文字。“啊——”在大厅中悠扬起伏,婉转沉落,说不清的悲欢离合,道不尽的缠绵纠葛,尤其是深沉反复的那一小节,抓住了所有人的心弦,就像一个飞升的小精灵,牵动着一缕怀念、一缕思念、一丝懊悔,或者,一份难言的追忆。遗世的独立——

    那只小小的白犬,也被这气氛感动了似的,在渺渺的每一次重复的那段旋律。都会相跟着嘶鸣,从喉咙间呜咽着,让人在感受到曲子的沧桑的同时,又莫名的觉得讨喜。

    渺渺的声音渐渐低下去,小熊的嘶鸣渐渐消失。大堂上一片寂静如斯。

    美丽的音乐,从来都不分时代不论年龄。

    沈“肉丸”小姐再也生不起挑衅的劲头儿,甚至,她还有隐隐的后悔,不该给那个女子一个展示风采的好机会,看看罗少爷满脸的感动就知道了。好不容易才有了心仪的男子,却正在离她越来越远,或者。是从来没有近过?

    渺渺步履从容,走回座位,不学无术又怎样,谁也没规定,曲子不能这么表现出来。看看怀里的小熊狗狗,还真没瞧出来。它还有音乐的天赋?比主人强啊!

    郡主站起身子来欢迎这个凯旋的勇士,好不容易才把提到嗓子眼儿的心落回去,没料到渺渺还能带来如此多的惊喜,这曲子从未耳闻,其中滋味勾人心弦,乃是绝佳的表现啊!

    此间最有音乐造诣的,乃是文武双状元沈三爷,他是个自幼就熟习音律的,自然更懂得这曲子的魅力与前景,这一刻,便是顾不得还在宴席之上,取了笛子,再次吹奏起渺渺适才的曲子,浅浅一半的旋律之后,深觉不满意,又弃了笛子,转而拨弄起古琴,勉强弹奏完,仿佛还有瑕疵无法抹去。

    “渺渺妹妹这首曲子,为兄实不知应该采用何种乐器才最适合——”,沈三摇头晃脑,叹息不已。

    这事咱也帮不上忙!渺渺微微一笑:“以后,姐夫哥可以搜罗一下异邦的乐器,没准儿会有合适的。”

    钢琴的魔力,是其它的乐器所无法比拟的,小提琴的合奏,也绝非笛子表达的完整,就像是传统的乐器,所表达的魅力也不是西洋乐器可以替代的。

    “可是,妹子这首曲子是谁人所作?起初又是由哪种乐器弹奏的呢?”沈三跟着郡主呆的久了,知道三小姐最擅长吃喝玩乐,认真的说,实在玩意很少,这般有深度的东西,应该不是她创造出来的。

    “嗯——这个——,”渺渺口吃了,胡诌个谁来顶缸呢?

    “好像是——在南方——听过的,还是合奏的一首曲调,我就——胡乱记下来了——”,哼唱的时候都没那么费劲,这一会儿,把脑门子上的汗,倒给逼出来了。

    这答案自然不能令人满意,沈三步步紧逼,实在是对这曲子感觉太好:“妹妹,是什么乐器合奏?那模样你可记得?”

    渺渺抹汗,一咬牙回答:“是一个高高大大的木盒子一样的琴,与一个放在下巴颏上的小乐器一起合奏的,喏,是这样,扯着根弦儿拽啊拽的,就很好听——”

    不知道沈三爷到底听懂没有,渺渺的后背却都要汗湿了,原来也没人追问自己的异常啊,今儿怎么不依不饶起来了?

    其实,任是哪一个音乐爱好者听到一首从未耳闻的好曲子,怕是都会想要追根究底弄清楚的吧?就好像三小姐如此惫懒的一个人,对于吃食上却从不嫌烦嫌远嫌累不是?

    让沈家“肉丸”小姐灰心丧气的结果出来了,张家渺渺小姐和小熊狗狗的演出新颖动人,被评为最佳,得到了三样好彩头,其余的小姐,每人一样鼓励奖。

    沈万万被压抑了很久了,刚才一直没机会跟小熊亲近,此刻终于放开了手脚,也挤到渺渺这桌上跟妹妹一块逗狗狗,两个小孩子与一只狗崽的叫声闹声,很快就喧腾起来。

    饭菜上齐,大家的劲头小了很多,大人孩子都把肚皮撑圆了,再寒暄几句,酒宴要散了,先把老长辈们送出去,小辈们各各攀谈着也在告别,“肉丸”小姐留恋的目视着罗少爷,一步三回头的在丫鬟的搀扶下终于离开。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总是无情,罗少爷一颗心都在渺渺身上,此刻,也只肯跟在渺渺身后嘘寒问暖:“你把裘衣裹好,别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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