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据说,宇宙由大千世界、中千世界、小千世界和无数恒沙世界组成。当然了,这是一些古书或传说中的说法,进入现代文明的地球,科学技术日益昌盛,飞行器已经能够飞出地球之外,谁也没有见过三千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宇宙的情形最多与无数恒沙世界描述有些相似,每一颗星球就好像一粒沙砾,谁也否认其星球上没有除地球外的生命存在。湛蓝的天空下,有一汪清净的薄荷绿的湖水,正泛着闪闪波动的美丽绿光。雪白的山泉向下奔窜,冲刷入这一池清碧的湖泊中,激起四溅的水花。在阳光的投射下,水气翻腾渲染成一曲如梦似幻的彩虹,它跨越蓝天与湖泊之间,好象一座七彩桥梁。湖水清可见底,他可以清楚的见到鱼儿漫游其中,那悠游自在的模样真教人羡慕,水鸟也来凑热闹,用尖嘴寻找湖底的小鱼。...
正文 楔子“狼”王宣辰把这声低呼咽进肚子。在离他不到十米的草丛中两道幽兰的光芒直直的瞪着他,在头灯的灯光下这只灰狼的身形越发清晰。他不禁抱怨起来,真不该在两只下司猎狗一死一伤的时候一个人上山夜猎,老这么一惊一咋的太伤心脏了。迅速的端起握在手中的双立猎枪,手指也扣上鹿弹的扳机。然而就在击发的一瞬间,他不经意的看见狼腹下熟睡的两只小狼。叹了口气,王宣辰松开了扳机。母狼紧张的盯着他,口中不时发出呼呼的呼气声。平端着猎枪,他一步一步的缓缓后退,绕过一片灌木丛,消失在母狼的视线里。夜晚的树林漆黑一片,树叶的沙沙声更显得这里的幽静。这是浙皖山区的一角,也是王宣辰的猎场。他并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猎人,大学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的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叫“中国狩猎者论坛”的bbs,论坛里一群猎人在交流经验谈论狩猎过程。这一切深深吸引了这个大都市里长大的青年。中国的猎人在国家发布禁枪令以后沉寂...
耿祁庸有家传的八仙农庄,两代经营至今因耿父过世、耿母不善经营慢慢的被周围装修时尚的食肆酒店排挤的快要关门大吉,谁知道耿祁庸接手没多久居然一改颓败开始蒸蒸日上。 八仙农庄的新规矩是只做夜市,装修古韵规矩新奇,吸引了不少好奇的食客,美食留住老客户,这农庄就被救活了,日落开张,日升打烊,如此每夜农庄都是高朋满座。 所谓家传是耿家爷爷趁着土地不贵砸钱买的41亩地皮,老人家临死前遗言,砸锅卖铁都不能卖地皮,于是到了耿祁庸这代地皮炒作成5000多□□一平方,耿祁庸抿着唇暗戳戳地偷乐转身就给老爷子勤快上香。 话题说远了,说耿祁庸经营着八仙农庄生意火爆到让人侧目,实际上他每天痛并快乐着,究其原因他家的厨师绝对占全部责任。...
天印历2015年1月。 “总算跑出来了!” 一个13岁左右的少年,从草丛中钻了出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嘟囔着,“笨狗,快点,趁着没被爷爷发现,快跑啊!” 说话间,草丛中钻出一条大狗,因为在草丛中钻出的缘故,它原本柔顺的毛发蜷成一团,头顶之上还占着几片树叶,看上去颇为狼狈,大狗不满的低声吼着,停下了脚步,对主人表达自己的不满。 少年听到吼声,回头一看,大狗正坐在刚钻出的草丛边,看着身后的道路,似乎不愿跟着这个不靠谱的主人继续前进。 “笨狗,都到现在了,总不能不讲信用了吧?说好的跟我一起出去,我当封印王,你当我座下第一神兽的啊!老在村子里窝着,你就只能被当成烧火背柴的畜生了。想想隔壁那只老火焰猪,当了一辈子的烧火工,最后老了还被杀了吃肉,多惨啊不是?还不走?喂!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当一只有出息的火焰犬好不好?!”...
--书名:末世之魔女重生作者:夜长生第一章 冬青是被吵醒的,醒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抓床头的枪,她要轰了那个大嗓门,大清早的吵的人头痛。不过她摸了过空,因为醒来的地方已经不是自己住的小格子,而是一间阴暗的仓库之类的。 还没来得及去想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外面就传来了凄利的女人尖叫,还有慌乱的脚步声。 他妈的是什么情况。 冬青注意到旁边架子上的枪,眼睛一亮,一眼就看到了三把大漠飞鹰,她火速拿了一把,又拿了一把最简单的五四。 你问为什么,因为五四的子弹最好认,听到外面的混乱冬青知道时间紧迫,大漠飞鹰是她的心头好,自然也在第一时间找到了子弹。六个子弹排在四根手指上,大拇指一送一压,一盒子弹就装好了,当然这并不是冬青的绝技,而是末日后期用枪高手都会的。...
说着便看向另一侧,一直跟在云圣国一旁的沁羽国女已经在众人拥簇下走了过来。 她并不问缘由,便醋意大发,“殇哥哥,你为什么对这个女人这么好啊!” 韩俊脸色一变,低声对凤惊芸道:“云圣国。” 云圣国国姓万俟,单名一个殇字,模样俊朗不凡,如玉的面容上,一双精致的大眼睛仿若能说话一般,鼻梁高挺,微薄的红唇透出几分凉薄,凤惊芸看着他,据说也是个天才人物,23岁的年纪,据说已经是天阶初级的水平,在这个大陆都是赫赫有名。 而此刻说话女的身份,便也很容易分辨了。 沁羽国长公主南宫丛蕊,从十岁开始便一眼看上了万俟殇,从此开始了追夫之,这一追便追了10年,万俟殇从不理会次次拒绝,但因为还没有妃,南宫丛蕊便不肯放弃,也从小孩追到了老姑娘。...
总想用一些文字挽留那些已经流走的时光,青春带给我的纪念实在是太珍贵了。到现在,当我看着那些跟我以前一样活力又有些茫然的人流,那样无忧地奔波于街市和校园时,我总会流露淡淡地感伤。我觉得在我18岁以前我的个人意识是很懵懂的,但是走进了18岁的际遇我开始用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去看这个世界的纷繁,因为那个时候猜真正意义上的离开家,真正独立去生活真正接触成熟的友谊和感情。我自认为是一个十分注重感情的人,总是忘记不了曾经带给我的每一份让我灵魂觉醒的悸动和每一个让我个性革新的人。可是那个时候或许自己真的太小太幼稚,还没来得及去珍惜和分享,雨季的萌动就悄悄远离。直到我走进了大学的校门才发现那些美好的际遇和可爱的人已经各奔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