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绝狂情
|热度
24
|
激情
| 上传:
暖暖 |更新时间:2018-04-14
作者:昕语 第一章 “咱们跑江湖的,穷其一生寻找适合的兵器,连命都可以送上!” “哦?” “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兵器等于是武者的生命。” “这样啊?” “一支上等的刀剑可以提升武术境界,多少江湖好手因为其兵器而声名大噪,像赤鹰堡当家的火鹰刀,不动山河万圣者的破魂斧…… “可是一个高手折枝成剑不是更厉害?” “那当然,除非他已练到剑随意走的境界,不过这种高手是少之又少的。” “那表示还是有嘛,对不对?” “那只是传说而已,听说天下第一刀剑——无情刀、多情剑,分属两大高人所有,但多情剑忘尘公子行踪不定,天底下见过他的人寥寥无几,而无情刀寒焰据说……哇!”...
文案:安静平和,日复一日,盛宁不想再受情感之累,只想把往事留在原处,努力寻找光亮。而一次意外烫伤,让他忆起当年的噩梦──落到身上的剑、陌生的小师弟,还有那人波澜不惊的神情,依旧原处纠缠。过去的记忆像火舌在皮肤上舔动,凌迟、煎熬着他。当盛宁决定再次离去时,盛世尘竟然出现了,甚至对他无微不至的照料着……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是否能再次复原弥合?举案齐眉、成双成欢?……第十一章细雨,深巷,一盏在风里摇晃的油纸灯笼。木头招牌被那摇晃的光映得忽明忽暗。有个男人在雨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巷子中就可以闻到被风吹来的香味,似有若无,明明是闻到了,可是再仔细停下来去嗅,却又什么都闻不到了。...
1那一年的春天,我退去蓝黑的短衫,换上灰色长衫,正式成为李府卧涛居、听雨阁、赏风斋三院主事,二少爷身边得宠的红人。毁誉参半,可我并不在乎,不是我不想在乎,实在是没有这个权力。我,不过是李家的家奴,承蒙老夫人看得起,赠名韩霜。每天早上,四更起来,督促着三院下人打扫清理,焚香暖屋,然后,穿过曲折晦涩的回廊,在卧涛居侍候着少爷起床,跟着少爷办事,承受少爷经常性的脾气,三更才能睡觉……我这样忙碌有多少年了呢?算一算,好像是从三十两白银买断我一生那年开始吧,有十七年了。我和其他的奴才没什么不同,一样的奴颜婢膝,一样的逆来顺受,一样的担惊受怕。自成为奴才的那天起,我的背就没有直过,脸上也没有真实的喜怒哀乐,嘴里从来不敢吐出个“我”字……不,我还不老,我只有二十一岁。其他人正是春风得意的二十一岁,而我却把自己一辈子的路都算好了。...
《敌爱续之社会篇 爱或不爱?》BY:末回 1-8 爱,在字典上的解释是对人或事物有深厚真挚的感情。 如果真是这样,那麽他,是爱著他的吧? 然而,人们经常诉说的爱,就这麽简单吗? 那麽他对他,为何,还会有一丝迷惘? 唉呀,不想了,好困!先睡觉得要紧! 嗯,睡觉! “夏──晓──天──” 地地道道的河东狮吼原版再现,在清晨於一幢双层小楼房里震撼响起,声传百里,不止屋外的人吓了一跳,原本在枝头停驻的鸟儿也被惊飞。 只有熟知这个声音的邻居,不禁会心笑道:“夏夫人今天也是中气十足啊!”...
人类,都是贪欲的生物。一很小的时候,他就清楚知道,人类,都是贪欲的生物。师父把他捡回来时,他才出生没几天,左脸颊一个如四瓣三叶草的浅青胎记。师父因这瑕疵,就叫他为疾儿。师父总是柔柔地叫他:“疾儿,疾儿......”声音很好听,疾儿之前去大佛寺听人讲经,听人说那和尚的声音是天籁,但疾儿坚持自己的想法,师父的声音才是最好听的,世上无人能比。他想跟师父永远在一起,听他用那好听的声音念着经书,看着他温柔的笑容。可是,天是不会眷顾他的。那天晚上,他知道,他将永远失去师父了。即使过了那么多年,他还依然记得那一晚,清清楚楚,刻入了骨子里。...
《少爷的奴才》BY 傀儡偶师1 那一年的春天,我退去蓝黑的短衫,换上灰色长衫,正式成为李府卧涛居、听雨阁、赏风斋三院主事,二少爷身边得宠的红人。毁誉参半,可我并不在乎,不是我不想在乎,实在是没有这个权力。我,不过是李家的家奴,承蒙老夫人看得起,赠名韩霜。 每天早上,四更起来,督促着三院下人打扫清理,焚香暖屋,然后,穿过曲折晦涩的回廊,在卧涛居侍候着少爷起床,跟着少爷办事,承受少爷经常性的脾气,三更才能睡觉......我这样忙碌有多少年了呢?算一算,好像是从三十两白银买断我一生那年开始吧,有十七年了。 我和其他的奴才没什么不同,一样的奴颜婢膝,一样的逆来顺受,一样的担惊受怕。自成为奴才的那天起,我的背就没有直过,脸上也没有真实的喜怒哀乐,嘴里从来不敢吐出个"我"字......不,我还不老,我只有二十一岁。其他人正是春风得意的二十一岁,而我却把自己一辈子的路都算好了。...
作者:发表时间: 2007-01-07 09:40 点击:次[] [] [] [] [] 以下犯上 by:千风 第一章 美国加州 史丹福大学 加州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广大的校园里,一年四季如春的气候,让学生们个个精神抖擞,青春洋溢。 一个东方面孔的青年,坐在餐厅前的一棵大树下,眯著眼享受温暖又不强烈的阳光。 青年的眉目相常俊秀,些微发丝散落在他的前额上,更为他的脸庞增添一种淡淡的柔美。 只可惜这样休闲的时光青年还没有享受多久,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便打乱了他的宁静。 也从此打乱了他的生活。 “小野、小野!”那是他同班同学反町的声音,听起来慌张又急切。“小野,你还有心情在这里乘凉啊?”...
第二卷:帕拉西亚的精灵小队第一章 人类要塞城市巨石堡垒,这里是荆棘玫瑰公国面向草原王国乌鲁丁的先头要塞。 如今已是冬季,草原民族和农耕民族的对抗再一次平和了下来。巨石堡垒的传送阵再次开通,来自公国各处的补给陆续到达。 这天,传送阵突然开始一眨一眨的规律的闪耀着光芒,这表示将会有人或货物通过。一旁守卫的法师疑惑的查看自己手里的资料,那上面清楚的记录着每天传送阵来往的货物以及人员记录。 没有,今天不应该再有任何东西通过传送阵。 法师撕开了紧急传讯卷轴,并且将传送站外守卫的骑士们全都招了进来。 传送阵的光芒猛的一涨,这表示有什么已经通过空间传送来到了巨石堡垒。所有的骑士都朝着传送阵的方向举起的宝剑,传送站外战士们的吆喝声脚步声也越来越大。...
文案我喜欢坐在冷清的书斋里发呆,也喜欢缩在暖暖的被窝里打抖,但,只要他们高呼一声“万岁”,我便要开始,一天的杀戮。-第一章 狼烟初起 我抬起头,那东西就掉了下来. 回想起来,那次,是我第一次沾到那东西充斥我一生的东西-人的泪-可偏偏,这堆液体中,独缺我那滴。 桂 - 朝 - 二 十 - 八 年 - 我伸出幼嫩的小手指,轻轻拂去母妃的泪。 “红儿!”她一把抱起我,“愿天神保佑你父皇,吾皇一定要平安归来呀!”说着说着她的头就埋进了我的胸脯,我想她八成是把我当成手巾了。 “那男人走了 = 我的自由。”...
讲台上的唐老鸭在口沫横飞的讲鸟语,耳朵嗡嗡响,可是一句都听不懂,快考试了,柏贇本来打算这节课好好听讲的,就算是临时抱佛脚也好过没抱是吧!可是,唐老鸭的催眠功力真不是盖的,才听不到十分锺,柏贇就觉得眼皮子开始打架,快撑不住了。唐老鸭,原名唐国伟,男,三十五岁,其貌不扬,因喜欢上课翘著屁股讲课,又因为他姓唐,所以同学们私底下都叫他唐老鸭,当然这只是没有什麽恶意的外号罢了,唐老鸭教的是他们班的英语,柏贇什麽科目都还可以,就是每次考试都栽在英语这门课上,已经有上四学期补考三学期的辉煌记录了,如果这次期末考试还不过,那就只好明年再跟学弟学妹一起补考了,因为他们的英语课只学四个学期。...
闷热的夜,风中带着烧焦轮胎般的腥燥气息,连手上的白玫瑰,也在夜色中无精打采地垂着头,几不可闻的幽香很快被浊重的烟味与香水味冲散,丝缎般光滑的柔嫩花瓣卷了起来,在灯光下呈现出异样的惨白。李祯走进这间俱乐部的时候,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他是个非常俊美的男子,黑发黑眼,有着神秘而高贵的东方血统,古老的姓氏,幽深的眸子,挺直的鼻梁,微抿的薄唇勾起似笑非笑的弧度,修长匀称的身材,无可挑剔的面孔,配上漫不经心的表情,优雅而从容的举止,俨然一位从陈旧的卷轴画中走下来的翩翩佳公子,乍一出场,就勾引了不知多少寂寞的芳心。连阅人无数的调酒师都给出了98.5的高分,一流货色,他不禁吹毛求疵地想,如果把头发留长到腰,那该是多么完美无瑕的景色。...
偷心
|热度
24
|
激情
| 上传:
水王 |更新时间:2018-04-14
楔 子古静言是个小偷,而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大盗。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宏伟』的愿望,得归功于这位仁兄某天在花园掏蟋蟀时,不知从哪个坑旮角落摸出的一本古书。在那有不少字迹已模糊不清的线装本上,也不知是他古氏哪位高祖写下了一本《盗帅传奇》,那里面以佚名的方式记载了那位也许是他的曾曾曾祖父大盗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使得当时年仅十二岁的古静言顿时心向神往,是以立志,今生非小偷不做!其实他当小偷也还是有条件的。因为古家在这南疆一隅的留莲镇可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大户,家中丫环奴仆众多,随便挑上一两个、三四个来练习书上记载的神偷密技,就已是绰绰有余!...
第一章 我可以飞,飞翔在这片蔚蓝的蓝天上。 即使没有轻柔的羽,没有昂展的翼, 可,只要有你, 我可以飞翔在这一片浩瀚天地, 无所畏惧, 所以, 请别放开我的手, 让我有机会可以与你一起分享, 这一片无尽际般的世界…… 诺顿在这一块西方大陆上可以说是最大的强国,不但拥有广大的土地面积,还有着众多的人民,尽管诺顿的人民不像远方的大国雷诺特许那样精悍,可是他们擅长运用文明科学,除此之外,他们还有着高大强壮的身体,尤其是诺顿北方的艾达司加一族,他们仿佛是上帝所创造出来的战士一般,高大、强壮甚至可以说是野蛮,英俊飙悍的外型,令时下许多淑女们心动又感到恐惧。...
第五十一章 风的消息仁寿殿,也名勤政殿,是皇帝处理政务的地方,门两旁有两块青石,分别象征着东西方天神在此伫立警卫。殿中平床上设宝座、屏风、掌扇、鼎炉、鹤灯等,屏风上有九条巨龙。一方金漆宝匾悬挂在房梁之上。上面四个仓劲有力的大字,写得端庄凝重气势恢宏,仿佛一位叱咤风云的老人目光炯炯穿透岁月隔空望来,审视着座上之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此刻,当今天子正坐在宝座上接见前来道贺的北庭使臣。想必是谈了有些时间了,北庭使臣的脸上都有些见汗。袁龙宜倒不急,耐心地把北庭皇帝耶律丹真的亲笔信看了又看。凝神想了又想,喝上两口茶,才问北庭的使臣。“天行他果然是这样说的?”...
擒王系列之一 质子 出书版 文案: 晏轻侯,你我从此俩不相欠! 那冷情又洒脱的字句才刚吐出, 只见俊毅身形轻颤了下,自嘲涩笑, 该当如此,不是吗? 贵为帝王的他,为求巩固强权, 甘愿屈尊与狂傲的「质子」逢场作戏, 如今为了夺回王者的颜面, 一句话,一抺淡笑,就想撇清那日夜纠缠, 这般玩弄手法,教晏轻侯妒心难捺地执意讨回! 玄易,当朝为王,狂霸的他盛气夺人, 却为那入囚质子连连破例退让, 一次的玩弄是为情,再次的戏耍更为情, 为保那质子之命,君无戏言的他至死相随.........
夜深了,寂静的山林里所有活物死物都睡著了,此时,有个慌慌张张的身影正四下乱窜,嘴里还喃喃地呻吟著:“糟糕了,找不到回去地路了……”原来这是个迷了路的书生,看样子,似乎是迷了路了。可怜的人啊,在这深山老林里,要不是对路很熟悉的,根本不可能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走出去的。可惜这个书生似乎不清楚这个道理,仍然瞎摸索著。摸著摸著就摸到了一条小道上,只见道旁有个小凉亭,内里有火光忽闪忽闪的,像是有人在的样子。书生狂喜地飞奔过去,可还没进去呢,就听到:“我说,我们都快死了一个月了吧?”“到霜降那天,就是一个月了。怎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