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无用 by 桃花农作者:小龟kame 发表时间: 2006/05/11 18:13 点击:2712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第一章我,我叫唐亦,男,今年刚满二十一岁。我爹叫唐楼文,本来一个月前还是吏部尚书,不过现在已经是平民老百姓了。为什么?惹怒皇上被罢免了吗?当然不是,我爹与皇上一向关系良好,三不五时就去宫里喝个茶下个棋什么的。(喂,你爹闲,可皇上哪有那么闲?)他可是正当的告老还乡,回老家扬州去。其实他一点也不老,才四十六岁,正当壮年不是。那干嘛不干了?嘿,你问我,难道我就一定知道么?总之,爹在朝堂之上声泪俱下地陈禀皇上,自从十年前丧妻之后,本已生无可恋,但出于对国家一片忠心,一直力压悲痛,勤于公务,然积劳日深,思妻之念日甚,因此请求皇上恩准他辞官还乡,守慰妻灵。洋洋洒洒一篇下来,据统计朝堂上闻此感动落泪的至少有三分之二,皇上当场准奏。...
作者:昕语 楔子 他来自虚无,飘渺无踪。没有人知晓他自何处来、欲往何处去…… 彷佛是突然之间,他就成了一道传说。 传说中的他有一头若雪华发,貌若冠玉少年,性子冷漠无情、嗜血成痴,手握一柄薄似蝉翼、透明如冰的长剑! 每当他一出现,不管多炎热的天气都会下雪,而他走过的足迹旁总会遗下一道染血的雪痕,白色的雪地上那刺目猩红的颜色,既惊心又蚀魂。 世间想杀他的人很多,理由只有一个──证明自己的实力!但从没有一个人能够如愿。 他很寂寞,也很痛苦!找不到足以匹敌的对手,教他绝望…… 作为一个最顶尖的高手,其实很凄凉。想死死不了,因为就算要死,也要死在最顶尖的剑、最顶尖的武功之下。以此来证明──自己曾经骄傲地活过!...
我是在北方上的大学,刚来的那天好失望,教学楼好烂,宿舍楼也好烂。军训的时候我发现了无数 的恐龙和青蛙,就是没发现我的帅哥。第一次发现他是在军训结束的那天,他和几个朋友穿着校服走出 爱场,我首先注意到的是他走路的姿势,很轻灵飘逸的感觉,第一次发现有人可以把校服穿的那么好 看,他匀称修长的身体被校服紧紧的包住,可爱的小PP很俏皮的的轻轻晃着,真想走过去用我的大手把它一手掌握。我跟在他的后面记下了他的宿舍号码,原来是信息系的小帅哥。小帅哥很喜欢踢足球, 踢的还不错,就是太瘦禁不起撞,最惨的一次就是一个不懂踢球的家伙连人带球撞飞,看到小帅哥被哪 个莽撞鬼压在身下我就有股杀了哪个莽撞鬼的冲动,不过我好想压他的哪个人是我啊。小帅哥红着脸跳 了出来,想要揍哪个压他的家伙,最后在大家的劝阻下不了了之. 最喜欢的时刻就是去浴室洗澡,大家都是光着身子,我早就找好了位置在那里等候我的小帅哥...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现代女性,季维一直秉持着“要想在政治上平等,那么在经济上一定要独立”的思想,而从读中学起,就为了以后能在经济上独立不依靠任何人而努力努力再努力着。考上了好的高中,又奋斗了年终于考上了名牌儿大学的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专业,大学四年里也凭着那股干劲儿,在学生会以及大大小小的活动中极其活跃,辉煌而又精彩的完成了学生生涯的最后阶段,成功的进入了一家合资企业并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季维的阶段性目标有所改变了,她开始十分同意“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了。现代社会的女性已不再是在家坐等媒人上门的角色,要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知,见到自己中意的也要主动出击才行,在这样的国际大公司里,要是不捞一个金龟媚回家,那才是傻瓜。新进入公司不久,季维就有目标了,是个标准的混血大男孩儿,高高帅帅,听闻家庭也很好,只是苦于不是一个部门,没有多接近的机会啊。于是,在入公司半年后,凭...
淫色冒险 第三季31 盛夏的夜晚,宫殿被月光映照得光洁无瑕,闪烁霓虹是它的彩衣,像只飞舞的凤蝶栖息在银色大地般炫目耀眼。佑克一行人历经十小时的跋涉终於抵达恶魔城的皇宫,此时车队正穿越护城河上的铁架桥,往内殿前进,他们无不瞠目结舌望著眼前的华丽景象,开始构筑未来的憧憬。如果拜伦的宫殿已如此金碧辉煌,那豹神的皇宫岂不成了仙境?比利急忙打开车窗,探头凝望,沿途的车道两旁皆以黑色大理石打造成美轮美奂的花卉奇景,每隔几公尺便有一架彩色聚光灯,以特定的角度在路面及盆栽间梭寻,彷佛夏夜的狂欢派对,让人心驰神荡。车子最後停在大殿门口,下了车,拜伦吩咐一名随从带领他们前往休息,四个人一路赞叹、一路嬉闹地来到宫殿南侧的贵宾卧房。...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孔雀爱吃糖—爱情发烧中系列之三by林佩 文案: 清纯少男好味道,带甜带涩,还带了点娇; 黑道小弟好霸气,对他又吃又咬,还打包回家。 伟仔,金龙老大身边第一心腹,又名「疯狂快打手」,论体格绝对一等一健壮挺拔,论气魄,上港有出名,下港有名声!可老大身边喊水会结冻的他,只为压寨夫人一句话,竟然苦命的沦为「软脚虾」小舅子张见勇的可怜长工。 伟仔忿忿的瞪着「软脚虾」茶来张手,饭来张口的少爷样,怎么看怎么不爽,只是,积了一肚子不满怒火都还没爆发,那「软脚虾」竟然转性了?他、他竟然对着自己露出勾引挑逗的媚笑,这人,真的是白目又惹他厌的张见勇吗?瞪着他白细肌肤,精瘦纤细的身材,细眯眼波一勾,妈的!伟仔发现自己的下半身,竟然开始窜窜欲动!亏他忍得辛苦,有人竟然开始轻解罗衫,整个人趴了过来,该死!怎么说他伟仔也是堂...
卷一 月之龙舞第 1 章慕舞月推推眼镜抱着书继续下楼,“舞月,等等我,乖孩子又去图书馆啊!”慕舞月一点也不想跟风天鸣说话,更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跟他曾穿着一条裤子长大.原因很简单风天鸣是典型的花花公子,每天都在招化引碟,慕舞月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乖乖仔。慕舞月不愿意让别知道自己认识风天鸣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不喜欢当信差,而爱慕风天鸣的女生又看准他好欺负,威胁加逼迫的让他转交情书。“小月月啊,你也太小气了,怎么跟女生似的,说你是不是爱慕英俊无敌的我!”“呸,风天鸣你再用你哄女生的恶心腔调叫我,你就死定了。还有本人跟有不良倾向的你不一样,更不想当双性恋,哼!”慕舞月其实比风天鸣更有让女生着模的资本,不过慕舞月不喜欢招摇,他很小心的隐藏真实面目。...
回响我喜欢看那个人微皱的眉头,喜欢他身上淡淡的香.他的白衣总是那么洁净,缎带束起的乌黑长发如同丝绢垂在身后.但我不敢接近他.除却不能随便说出的理由外,还有就是他与外表极不相称的戾气.一个修身养性的法师少有的戾气.或许他身边那些凡人感觉不到,但我确确实实看见他周身萦绕的浅红焰色.或许是天赋颇高的他自幼便跟随师父斩妖除魔,我从未看见他露出过一丝笑容,出手干脆利落,迅速狠辣.每次都看得我一阵寒噤.毕竟我也是他口中的"邪魅".但是他从未伤过我.倒不是他宅心仁厚放过我区区一个小角色,而是我从来都在他的护身结界之外静静观看,从未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他也就当我不存在,从来没往我的方向多看一眼.我也自得其乐,悠悠然跟着他辗转南北,四处修行.他除妖,我就撑个结界保护自己看好戏.他休息,我就在附近的树上坐下打盹,顺便瞄一眼他跟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比又长高多少....
一·重逢写于篇首刹那刹那来自梵文 ksana。关于刹那的长度,佛经中有多种解释:1、一弹指顷有六十刹那;2、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又有九百生灭;3、刹那是算数譬喻所不能表达的短暂时间。永恒永恒不存在这个我们所知的世界上,同时又存在着。永恒可以是由短暂的时间超脱而来的精神上的一种美好,因为只有好的向上的东西才能够永恒。有这样一个故事,发生在一座城里,独属于两个人,说不清是震撼,还是感动,我只是一直难以忘怀。——题记每座城,每一天,都在上演着很多故事,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故事,眼花缭乱,然而对于城来说,却不过只是过眼烟云。只是,那又怎样,所谓的过眼烟云,城在意吗,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怕也只有你我在意,感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