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色荼毒作者:Maitland第一章 临界作者有话要说:这篇讲的是《永生之隙》之后两年的事情主角因为很多原因被改了名字(可能是个人觉得名字听起来不舒服吧……)颠覆了寒露之前忠犬的形象,化身为拜金主义的盗窃团伙的头目了吗?!嗯哼哼……总之会很尽心地虐哇哈哈哈哈……果然还是腹黑鬼畜大爱哦也~~~ [1] 骤然挤进画面里的是,带着几分熟悉感的脸。 下颚的轮廓像是用最细的笔勾画过,线条很分明。肌肤被骨骼绷直,并不是特别白,却给人像雪一般森冷的感觉。 长发,像从悬崖上跌落一般密密地簇拥成浓黑的瀑布,没有掺杂哪怕一丝的异色。姣好的唇线向上滑起,他用发白的指节撑着下巴,连神情都如出一辙,带着淡淡的笑意。...
话说明朝永乐年间,洞庭湖一带,有个不知名的小村,名唤云庄。这里民风淳朴,景色如画。但离县城甚远,平日所需物件,由货郎带来,否则路途遥远,村人便不轻易去县城那繁华之地。各家农耕圈养、织布纺纱,倒也过得逍遥自在,仿若五柳先生笔下桃源仙镜一般。云庄常往来的,有个顾姓货郎,平时就在这周围几个村庄,来回跑动,做些小本生意。他住在隔壁的小村,当年从外地而来,带了个五岁的娃娃。他久在四处漂泊,不忍再让娃娃受流离之苦,来到这里后,见民风朴实,便在此安顿下来,也顺带做起了这营生。后来顾货郎年岁渐大,这挑担跑货的营生便交了他儿子。这娃娃当年才五岁,叫顾小九,十二岁开始接过他老父的扁担,而今已是三载。因他爹是货郎,村里人便唤他作小货郎。小货郎生得白净可爱,与他那爹倒是不像,却似那清俊的江南小生。一双眼睛,乌黑灵动,眸子上的睫毛又长又密,看上去,倒若剪水秋瞳一般。...
一受封疆(修改版) BY: 殿前欢 序 剑寒九洲不如一受封疆。别跟吾说礼义廉耻,吾乃一万年总受,名曰殿前欢。 京城有一位名人,名叫华容。此人爱穿浅青色长衫,拿把墨绿色折扇,又拿翠玉做扣,一年四季打扮得象棵嫩葱。他有句三二一名言。凡官居三品之上,家有良田两顷,能够一夜长举的官人,他都不介意一见。一见之后如果合缘,他也不介意人家叫他“小容容”又或者“小亲亲”,一概甘之如饴。合缘之后被压上床,他也绝对好相与,要前便前要后便后,耍花样绝不喊疼,如果非要边抽边笑,也只需加银百两。这样一只绝世好受,又怎能不名扬京师。要说缺点,此君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叫床,能听不能说,是个哑巴。和官人们交流他一般打手语,如果对方看不懂,他还能写字。字是绝顶好字,颜体行书,和他人一般潇洒风流。用这手好字他在自己的扇上题词,词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词牌名好。殿前欢,这个词牌名他总是写得很显眼,...
这个地方的空气永远是那么混浊,好望角酒吧,圈内人士喜欢戏称它为“深宫”,位于一幢华丽的商业大厦地下室,通往酒吧的地下走廊更是九曲十八弯。“方哥,来一杯热带杂果汁。”我照例坐在吧台前左数第二个高脚椅上。炎炎夏季,我只穿了件大翻领紧身半袖衬衫,下身穿着休闲随意的宽松休闲裤。店内冷气开放着却依然很热,我扯开一点领口呼扇着热气。“还是不肯尝尝我调的酒?”方哥笑得很邪情,他一直是这副调调。“不了,那东西的味道和肥皂水没区别。”接住方哥从吧台对面滑过来的果汁杯子,我挑衅的笑着。侧过脸的一瞬间,瞥见距我不远处的一个小包桌边坐着一个人。吧台的灯光相对强烈,害得我看不清身处暗处的那个人的脸,但是我直觉的感受到他也在看着我,于是我不由自主地在唇边勾起一抹诱惑似的笑。正当我打算起身走过去时,看到一个长得还不错的男孩走近他,说了些什么之后就靠在那个人的怀里了,可我依然觉得那个男人在看我...
下人难为(出书版)by玥岭[楼主] 作者:哈哈魔女 发表时间:2006-02-17 17:34:38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下人难为(出书版)by玥岭編 號: 紫藤集B264書 名: 下人難為作 者: 玥嶺I S B N : 986-159-202-4畫 者: 至軒定 價: 180元特 價: 126元上市日期: 2005年10月26日文案:平見正弘在六歲那年初見慎島貞睦就懾於他的美,這份悸動更在成年後發酵成蠢動的慾念,為了得到心上人,他千方百計盡出,不惜裝小白、耍幼稚,讓父親派貞睦隨侍左右,他則大方霸住美人所有注意力,乘機來個愛的大告白……但貞睦給他的答覆竟是直接屈膝跪求:「少主,請別讓我為難。」接受他的愛,真有那麼難嗎?...
一、我的野蠻學生我叫程旭,大家都叫我阿旭,大學英語系畢業,雙學士學位(我同時主修日文)。二十歲大三那年,經過系上一位教授介紹,到他的一位老同學家裡做英文家教。回憶面試當天,剛開始對他家印象非常好,他們父妻倆原來都是大學工作的知識份子,後來共同經營一家中型企業,家境非常富有,兩位老人都十分客氣,彬彬有禮的不太像商人。他們坦承因工作繁重,平時疏於照顧他們的十七歲的獨子蕭維嘉,只能在物質上盡量滿足他。他們也知道兒子不是讀書的料,四肢發達,頭腦簡單,課業一塌糊塗。去年好不容易初中畢業,走後門進了一間私立高中,讀了一學期,除了體育外,全部不及格。出於種種考慮,他們決定過一兩年移民去加拿大,但擔心兒子英文程度太差,無法適應國外生活,因此想替他請個家教,訓練他必須的會話能力。他們並不指望家教能讓他們的兒子英文突飛猛進,最主要是希望有人陪他唸書,能讓他比較專心,不要到處遊蕩而學...
斩愁 BY 璇儿 ( 戚顾同人)毁坏总比建设来得容易,而且,何止容易千倍,万倍。戚少商自嘲地想。当初为了娶红泪,像烫手山芋似地急火火地把这连云寨给抛出去,结果好,抛给了一条豺狼,噢不,是比豺狼还狠还毒的家伙。现在,自己还巴巴地来重建......毁灭只是在一夜之间,重建却生生地花了两年。也罢,现在又有了连云寨,自己又是大当家。老八依旧是老八,没办法,谁叫他武功平平又头脑简单,自己想升他的职又怕他担当不起。八大寨主总算找齐了,一切血腥仿佛都已散去,除了那一面孤独屹立在乌鸦岭上的矮墙。红泪依旧在碎云渊毁诺城做她那不食人间烟火的云中仙子,只是取消了那一道无聊的禁令。贫瘠而荒凉的无边黄土啊,鲜红如夕阳的血迹已不复存在,若有,恐怕也早已深深地浸入了干裂的土地,表面却了无痕迹,一如自己的心。...
凌飞碰到龙逍时,并不知道他是龙逍,当然也就不知道他是龙门的门主喽。其实不只凌飞不认识龙逍,便是江湖上绝大部分人,都不认得这个龙门的门主,因为他甚少在江湖上露面。凌飞对龙逍的撒网,若真要说起来,类似於俗话中的“慧眼识英雄”。不过,龙逍却认识凌飞。对於这个在江湖一夜之间成“名”(什麽名?当然是臭名)的少年,他的情报组织,自然会将他的详细资料传给他。所以在知己知彼方面,龙逍绝对是占居优势的。所以相对於别人的拒绝来说,龙逍接受凌飞的纠缠,其实是没有任何反抗的,很自然接受的。因为毕竟一开始,凌飞并不知道眼前的人是龙逍,而龙逍却知道眼前的人是凌飞,所以龙逍若不想跟这个人打交道,依照龙门一向来擅长隐藏自己形迹的本领,龙逍自信自己完全可以在凌飞盯上他的时候甩掉他,让他找不到自己。...
威尔神色有些紧张地站在那里,盯着高高坐在黑色石制镶着宝石座椅上的美丽女子。她长着蓝色的大眼睛和漆色的长发,像个洋娃娃般精致漂亮的五官,白皙的皮肤上画着黑色的诡异花纹,使她看上去有一种妖异的冷森感觉。不知什么布料的黑色长裙,厚重地垂在她的脚下,不,不是脚下,而是触脚下。她并没有双腿,而是八只章鱼般的触角,代替她原本应该长着白皙双腿的地方。触脚是一种怪异的浅黑色,上面布满恶心的斑纹,下面附有一个个吸盘,她坐的很端庄,脚柔软地垂在地上。周围站着十来个面孔上长着鱼般大眼睛的家伙,脸上已经被同样的斑纹所布满,有的尚能站立,有的则像失去了双腿一样坐在地上,当然威尔知道他们并不是没有了双腿,那是说是他们快要完成改变,彻底变成那样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