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楚君笑是名捕快。柳县是个极小的县城,然而可能是由于地处大江下游港口附近,常有沿水路逃跑的贼盗逃到县上来。因此县城虽小,五毒俱全,如果有人说南街头卖豆腐脑儿的赵老儿就是朝廷贴了五年皇榜出银三千的江洋大盗周一刀,你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去县衙通报,而不是想怎么可能今天早上吃豆腐脑儿的时候还看到他被李屠夫打了一拳不敢还手呢——当然那个李屠夫也很可能是采花贼李飞花就是了。楚君笑的任务,就是每天在街上寻找貌似通缉犯的人,在确定之后将他们逮捕归案。常有人说,若他不是捕快,拿到的赏金足够他吃上十辈子了。但楚君笑是捕快,拿着奉天王朝俸禄的小捕快。抓再多的大盗小盗,最多也就是能多领一两二两银子,还常常被大家拥着请客花得干干净净。不过人生在世,钱财乃身外之物,楚君笑一直是这么说的。大好男儿,为了点铜钱计较,就太没意思了——当然,这想法到了每月底都会消失几天,等拿到当月俸禄方才回归。...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不久前的金銮大殿上众臣全齐声高呼着,余声回荡在整个皇城中,即便已经散朝,那庄严肃穆的感觉似乎仍在每个人身上流趟着,新君立世,豪情万丈,一扫因先皇去世的惶恐,每人都有大展拳脚之势。 站在皇城外围,看着井然有序的士兵来往巡逻,一切似乎都是那样寻常,龙椅上的人变了,天下已经易主了,可是天仍是那样的蓝,水仍是那样的绿,底下的草民仍是不断兢兢业业地讨着生活,那份争到天下的兴奋瞬间消失了大半,看了一眼双手,洁白干净,穿著朝服的他英气飒爽,眉宇间尽是睿智,一如他的名字——安国公睿飒! 眼前看的是尽在他掌握中的万里河山,心里浮现的却只有昔年已经尘封的甜蜜往事,那时的她还是一个女孩啊……...
《夜三爷和小奴才!》 by冬虫 序: 话说人怕出名猪怕肥,夜月山庄的夜三少就是如此。 夜三少是江湖的第一高手,一把掌中剑是练得出神入化,这就引起了某些人的嫉妒,那就是江湖的第二高手薛云。 薛云实在是卑鄙,他在一晚强暴了夜三少的未婚妻,并以此事作为威胁,让其帮忙一起诬陷三少爷杀了江湖名宿已躲其剑谱,只引的很多江湖人士来夜月山庄为难,夜三少自然不会输,也没想为难那些人,可是那些人却是想不开输了就自尽身亡。 这一天许多的寡妇来找夜三少评理,只哭的天昏地暗。 夜三少找来在场的下人解释那些人不是他杀的是自杀,可是没想到下人已被薛云下药,没人敢说实话,那些寡妇自知不敌纷纷撞死在夜月山庄的台阶之前,夜三少看到此景深觉自己做人失败,于是断剑而去。...
序我死了?我死了?!我死了!!!……在我九次撞墙,十九次吞安眠药,二十九次上吊,三十九次满怀信心的冲向肯定超速的万吨卡车之后,终于如愿以偿的被撞飞之后,我万分确定我已经死了!可,当我第一百九十九次面对着那张铜镜中的绝色面孔时,我不禁狂吼:“这TMD到底怎么回事?!”第一章我是扫把星。这是经过我十九年悲惨人生检验所得出的绝对真理。我亲爱的爹娘在经过从出生时一见相厌到轰轰烈烈斗争二十年后,在某个早上突然发现几十亿人口中基本只有彼此比较入得了法眼,本着无鱼肉也好的原则和时间就是金钱的原理,立马冲进街道办事处开了证明于当天下午正式凑成了天造地设的一对——这是我爷爷奶奶说的,而我的外公外婆在知道后冒出一句破锅配烂盖就再没别的了。...
非逻辑恋爱 by 丁榕文案:恋爱本来就没有道理可言,更何况碰上宫介行这个只会用暴力和骂人表达爱意的家伙,更是没有一点逻辑可言。所谓“打是情、骂是爱”,宫介行对商柘的“情爱”可真是发挥到淋漓尽致,让商柘这个表明喜欢同性的人,半点都不敢妄动。但是,俗话说得好“酒后吐真言”,谁知道酒后也可以把多年的秘密揭露,商柘这只披著羊皮的大野狼──把他生吞活剥,还连本带利讨个彻彻底底。第一章碰!宫介行在狠很地灌了一大口啤酒后,将杯子重重往桌上一放。微红的脸示意着他已经喝了不少酒,但就像应对了上脸的人反而不容易醉一样,越喝就越清醒,越喝就越愤怒。在旁人看来,他周身仿佛有不可看见的火焰在熊熊燃烧,与周围喧闹欢笑的热闹气氛一点不相符合。...
「小兔乖乖,把门开开。」门外传来敲门声,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念着儿歌。即使在梦里,我也知道自己又在做这个梦了。我绝望地看着六岁的自己咯咯笑着跑过去开门。不要,不要开门!我徒劳地喊着,却完全发不出任何声音。不要,不要啊!门外不是爸爸,你这小白痴,爸爸跟妈妈一起在厨房给你准备生日晚餐你不知道吗?小孩胖胖的小手抓住了门栓,我拼了命地想要阻止他,可是他看不见我,也听不见我,他笑着猛地打开了门。跨进门来的是一条很长的腿,穿着黑色的裤子。「小然,是谁呀?」妈妈在厨房问道。黑长腿顺着声音向厨房走去,六岁的小孩迈着短胖的小腿跟在后面,我们一起听到妈妈的尖叫,然后爸爸说:「是我的错,请不要伤害他们母子。」...
一起挤出来吧我大二时很穷,因为我家里没什麽钱能供孩子读大学。所幸那年夏天,包叔给我一个在他牧场打工的机会,供食宿而且一个月七千元,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虽然我完全不了解牧场的状况,但我仍很愿意去尝试这种乡村生活。 包叔有两个十来岁的儿子,以及一个叫阿柏的雇工,我们五个人必须照顾叁百多头||||乳牛,也就是说,假如一个人完全不了牧场生活,那麽他将完全帮不上忙。因此头叁天我只能作将肥料搬出仓库的活儿,虽然它不大有趣,不过这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法来代替我平时的健身习惯。 第四天清晨四点,阿柏叫我起床,说要让我见识见识挤牛奶;毕竟这将是我每天的必行任务。在搬了叁天的肥料後,我相信不管什麽其他工作一定都会比不断搬东西好的多了,即使我接下来必须每天一大清早就起床挤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