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六了,我有个十四岁的女儿,不过因为我离婚了,所以女儿跟着她妈妈,我平时每个月去看看我女儿,女儿马上要上初三了,这个暑假女儿到我这住了二个星期。女儿住在我这的时候,我发现了女儿的一个秘密,原来她已经有了男朋友。那个男孩子住得离我很近,所以趁我上班不在家,几乎天天到我家来陪我女儿玩,有一天我正好下午提早回家,回到家发现那个男孩子和我女儿一丝不挂抱在一起躺在床上,见我回来,那男孩子象做错了事,头也不抬,赶快穿好衣服,夺门而出。女儿非常窘迫,估计是害怕的原因,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因为是很少见女儿的原因,我也不知道怎么去教育她,傍晚当我从超市买了东西回家的时候,我发现女儿在餐桌上留了一张纸,上面写道:“爸爸,我错了,请不要告诉妈妈,我回妈妈那里住了。”女儿可能是觉得,没脸再见我,所以干脆回家去了。...
“南星,我带你去见见我的那些老朋友好不好?先去找花满楼喝两杯,顺便看望一下那小贼头司空摘星,然后再去万梅山庄找西门吹雪好不好?”自从跟厉南星隐居于山野之间后,尽管生活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可陆小凤哪里是能坐得住的人,这不,软磨细粘的终于哄得厉南星跟他外出游历江湖,自是开心不已。看着陆小凤如同小孩子一般眉开眼笑的模样,厉南星不禁笑了起来,可是心头却一直苦涩不已。陆小凤,陆小凤,难道隐居在此,就真的那么的不快乐吗?江湖腥风血雨,剑来刀往,人心叵测,你为何,总要趟这一场混水?“南星,南星?”伸手在厉南星的面前晃了晃,看着回过神来的厉南星,“南星,你在想些什么,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啊?”...
写在前面的话:一开始是打算写个两三千字,扔个坑在这里的,只是因为是冬天的生日,风觉得扔个坑在这里太对不起她了,于是才想到填完,可是时间太紧了,一个星期七万字,说不赶是骗人的,再加上是第一次写现代架空文,有诸多的毛病是在所难免的。不过,送生日贺礼讲究是诚意。风只是想借这篇文表达跟冬天之间的情谊,没有虐,很亲妈。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别的情节设定的合情性,人物走没走形,都没在考虑之列了。再容风啰嗦最后一句:没有冬天,倦倚西风这个ID在北冥也就只是一超级潜水员。很感谢冬天把风在这个舞台上留了这么久。冬天,生日快乐!也祝你永远快乐!...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天神右翼之原罪》注明:原罪是天神右翼的第二部,神谴的後续。 我扔了三个水晶球。它们当中蕴涵的,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三个部分。第一颗的回忆是童年,第二颗是少年,第三颗则是成年。杨路找回来的那一颗,就藏著少年时期最重要的两年的回忆,以及刚成为大天使长时遇到的事。那时,我依然是少年的模样,等我完全成长,又是在好久以後的事,而我已经将它们抛弃。 然後我放弃自己的天使身份,跑到人界去厮混,二十年的生活,改名叫黎彬。仅仅二十年,就被他们发现。结果杨路那条混龙给弄死再还魂,之後的事不用再说。我在天界逛了一圈,回去问杨路,为什麽黎彬的记忆会带到过去,那明明是回忆。...
1 初识还魂某年某月某时,我穿越了时空。 但是我不记得啥时穿过来的,因为我已经漂浮了很久。是的,你没猜错,我一个孤魂野鬼在这个不知历史的年代漂浮…没有人能看到我或碰到我,我能看他们,但碰不到,无法干涉这里的任何事。 开始是极恐惧的,后来就无所谓,再后来便想要个身体了,一个人再寂寞下去,会发疯的。 我在街上飘过,不经意就会穿过一只手,或是摊子的一角,周围明明热闹的很,我却只感觉到冷清。 我想…要个身体。 飘着飘着眼前一亮,红橙橙黄灿灿,墙高的吓死人。许多持剑持矛的人立着守卫。我努力的飘啊,从墙头上飘进去。...
《翻云覆雨》(《幻古奇侠》(第一卷))——录入:hihihi749作者:自由录入发表时间: 2005-04-07 15:28 点击:7913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 [收藏] [修改] [精华] [标题] [来源] [删除]1. 刀,凌利! 划破黑暗,闪着寒冷的光—— 黑暗中,白影一飘,轻易地闪过这致命的一击。 一双如野兽般的眼在黑暗中闪着嗜血的光,那眼出奇的泛着红光,如夺命宝石般诱惑人心。 白影在摄住这双犀利的眼眸时,微愣了一下。银光闪过,血自胸口飞洒而出。 执刀的黑衣蒙面人以光之速挨近受伤之人,当那带血的刀劈向白影时,突来一道锐利的白光,黑衣人双眼一闭,飞弹了开来。...
《H》—1 BY:妖镜阴冷的巷子里,只有三三两两的身影在黑暗的角落处徘徊。那些是下等流莺和妓男,没有固定的卖春场所,只能在这种暗巷中拉客讨生活。不时有喝醉的酒鬼或是衣着寒酸的中年人过来跟角落中的人讨价还价一番,然后再两人一起勾搭着离开。巷子里只剩下一两个年纪太大的流莺持在那里没有人肯来光顾了。一个衣着猥獬的中年人手里拎着半瓶酒,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看了看几个蹲在地上的卖春人,不满地骂了几句。还不死心想再找个顺眼的,却发现在远处角落里蹲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正在瑟瑟发抖地抱成一团。他眼睛一亮,朝着这个小身影就走了过去。“抬起头来,让我看看”中年人沙哑的嗓音有如公鸭一般的难听。...
文案:若问临安首富是谁,谁人不知无人不晓,自然是那以“素绒坊”闻名全国的苏家了!为了避免自家的产业被不长进的家人们败光,苏家老爷收留了罗刹,并将他培养成现今人人惧怕的商界巨擘。义子身分的罗刹,为感念老爷收留之恩,一直以下人自居。明明早有篡夺家业的机会与能力,他却为了以美貌和病弱同时闻名的苏家大少爷苏若雪,甘愿为人作嫁,忠心不二。只是,他所急欲呵护的温室小花苏若雪,精神远比他想像中的还要强韧,为了能让这个万年忠犬开窍,苏若雪可是煞费苦心!费尽心思用尽心力,他才不管这么多,他要永远和罗刹在一起……...
情绝+番外 BY 冷音 秋雨潇潇,绵绵细细。丝丝细雨落地,毫无声息。 灯火微暗,夜风摇曳了一殿的昏黄。不稳的光线拉出长长黑影,偌大的殿里,只有一道颀长伟岸的身影,以及长而朦胧的影子。 然而,却有两道呼吸声,回荡在静谧的宫殿之中。 华衣所覆盖住的结实双臂以着异于平时的温柔轻搂着怀中幼小的生命。这是那么样一个幼小的孩子,所发出的呼吸却是如此的平稳,如此的令人安心。 凝视着的目光,不自主的流露出怜爱。 初次喜获麟儿时,他都未曾像这样温柔而呵护的抱着孩子。但现在,怀中这个诞生不过一个月的孩子,却已无数次静静的靠在自己怀中沉睡。...
作者专栏:209.133.27.102/GB/literature/li_homo/100084837/index.asp 一 写在前面的话:我有罪,我不该没事开坑。我也不想这样的,真的,看我纯洁的眼神,我不想的。这是一篇强强(带互攻性质)的文,有H有谑也有虐,不知道为什麽最近对大叔越来越迷恋了,我完了T─T。因为喜欢黑帮题材,一直都想写写其中堪称经典的卧底文,但是卧底除了是卧底还是什麽?是人,逼急了比黑社会还狠。这才是我心里至酷的卧底,哈哈。不太喜欢有的卧底,那种爱上黑帮老大就脑子烧坏拉,然後就稀里哗啦地自己找虐。感情这回事,不是那麽轻易就那麽牢固的。没有时间的磨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理解,就算说出爱字,又算得了什麽,到头来,还不是各自分飞。PS:这文我已经决定写HE,所以不必担心。这麽搞笑的两个人,死哪个,我的心都不乐意啊。...
大绍德治九年,仲夏午后。 沈绿酒坐於福禄酒馆的二楼临窗雅座,与楼初云饮酒话家常,他们一个是丰神俊朗的俊公子,一个是风姿华美的美青年,二人同席而坐的画面相当滋润眼睛。 先不谈人称「当朝潘安」的美青年楼大学士,那俊公子沈绿酒乃武林人士,花信山庄少庄主,剑眉星目,英挺俊美,终年一身纯净白衣,人们形容其为「月下梨花,白衣胜雪」,因此得一江湖名号,人称「胜雪公子」。 除了英俊的样貌,十六岁那年他於武林大会初试啼声,一手「挽花剑」技惊群雄,江湖前辈大叹英雄出少年。 十八岁那年,与黑水老妖决胜於澄阳湖上,湖畔观战的一众姐姐妹妹祖奶奶自发性的组成啦啦队呐喊助阵,对他捧颊尖叫心花儿朵朵开,对黑水老妖则泼妇骂街黑水老妖你个丑八怪,若敢伤胜雪公子半分皮毛,本姑娘(老娘)就跟你拚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天神右翼 第三部 圣迹》第1章天神右翼,即是坐在上帝右边的人,是天国的副君,是神族至高无上的称号。坐在这个位置的人,往往也是大天使团的长官天使。神族的地位变动很大,但神之右翼这个位置,只有两个人坐过。一是别名“光耀晨星”,天界历史上唯一拥有圣光六翼、六分之五神之力量的、掌握天界究极光魔法的拂晓明星,因叛变而遭受神谴、魔剑沧渊的主人,象征原罪“骄傲”的魔界之王,路西法。一是号称“神之王子”,替上帝剿灭路西法叛军,出生时天狼星变为红色的正义天使,神族军团的最高指挥官,后因背叛神族与路西法私通遭受神罚,圣剑火焰的主人,天界最强的战士,光之君主,米迦勒。...
缘中缘之凤凰涅磐1很热,整个人就像被泡在炭炉中,炙烤。很沉,不只整个身体,连抬抬手指头,都如同搬动千斤担。到底,怎么了?他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烨……”是谁?是谁的声音?这么的轻柔……还伴着让他感觉舒服不已的凉意……“烨……”“……是不是很难受……”——是,很难受。全身很热、很沉——不能动……“……喝些药吧……烧退了,就不难受了……”是这样啊,他发烧了。原来……原来……“……烨……”叹息一般的轻吟,柔柔地萦绕他的全身,舒服。意识浑浊间,用心感受这个温柔的呼唤。...
一声清越绵长的狮吼般高吟从天空深处响起。迅即,黑暗迷雾包裹着的天际被一道长蛇似的红灼电光划破。天使军团混战的上空,血红色的烈焰熊熊燃起,隐现出一个被金黄光芒包围着的模糊影像,身后弥漫白金圣光的六对巨大羽翼向天空大地散开,扇起激烈的飓风。在这场席卷整个天界的战役中,位于最接近神之座的上级天使长“商”是带领天使军团讨伐背叛天使军的首将。“商”将手中高举的长剑往前一挥,带起仿佛要裂天的剑气。伸展着纯白双翼的天使军即刻向对面让黑雾团团围困的堕天使军拔剑而去……迷雾散尽,折翼天使们撒落的白色羽毛浸没在鲜红的血液中,被高高长枪贯穿而耸立在利器顶端的身躯无力垂落,低微的喘息带来破裂胸口剧烈的疼痛令神智远去!...
1洪宁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蒙著双眼,四肢分四个方向固定住。挣扎了一下,纹丝不动。却发觉自己是赤裸的。头痛的厉害,不觉的呻吟出声。 “呵呵。。。醒啦!”头的右上方出现了一个年轻的声音。 “你是谁?要做什麽?” 我是谁?你会知道的,要做什麽,你马上就会知道的,呵呵。。。”年轻男人转身离开床头,“哦,对了,给你一句忠告,想要命的话,你最好乖乖的,不然的话,可你好受的。” 洪宁努力的回想,却怎麽也想不起来,只记得最後是在香满楼喝了很多酒,然後就什麽都不知道了。一股恐惧的感觉不由的蔓延全身。 过了一会,年轻男人又回到床头,好象还拿著什麽东西。...
清晨四点半白文浩骑著一辆破旧的小绵羊在大街小巷穿梭,不论天晴或下雨,每日如一,他靠著送报纸来赚取生活所需;包括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还有……旅游费。由於前阵子参加某个产品促销活动的抽奖,原本抱持著可有可无的心态,把聚集的印花贴在明信片上,然後寄至抽奖活动单位。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就在白文浩几乎忘却有这一回事之际,却突然获知--他得到了两张免费的旅游食宿招待劵?!当时,心下窃喜与愉快的心情感染了在教室之内的每位同学,他并未说出得奖之事,没有特别的原因,纯粹是瞒著个人的隐私。他很清楚自己在同学的眼中是个非常奇怪的『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