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君临 第一章 举国缟素四月二十八日夜,帝崩,举国缡素。 夏帝凤瑜去时,正是半夜三更之时。那时,荣贵妃萧氏原是亲手端来一碗汤药,正欲喂下,转首含笑看去,却只看得夏帝面如金纸,气息奄奄地说得几句喃喃之语,便是撒手而去了。 这等大事,荣贵妃自是不敢专擅隐瞒,只忙忙地唤来侍从等,一一派遣传信,自个却是哀哀欲绝,痛哭昏厥而去了。 虽是夜深人静,但太子府地离宫殿却是不甚远的,荣贵妃萧氏更是现行遣人去得那府上。因此,凤曦却是头个晓得的。 当下里猛然听得这噩耗,凤曦愣怔良久,才是从痴迷之态中苏醒过来,只随意寻了几个侍从,忙忙而去。裴煦见得如此,心中斟酌一番,却是唤来几个管家,吩咐了数句,才是慢慢转回到屋子之中,斜倚在床榻之上思虑起来。 ...
在很多年以前,记得我还年轻的时候…….在一个初春的季节,我孤身一人来到美丽的沿海城市青岛。本来我是准备和我的未婚妻一起来旅游度假的,但是一个小小的误会引起了两人之间的不愉快。于是,我按计划一个人出来游玩。目的之一:是想给她一点教训,不要以为我会什么都听之任之,随她摆布;之二:我也想一个人冷静地思考一下,我们之间的所有问题,我慢慢地感觉到我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另外的我在强烈地想挣脱这场即将到来的婚姻。我几天下来整日漫步在海边,一边思考着我的现在和将来,一边咧临着大海的风景,看到海鸥在天空自由地飞翔,我心潮激荡,我向往自由,我决不能让所为的婚姻来束缚我,我的一生今后的日子还很长很长,有很多的事要我自已去做,有很长的路要我自已去走,我要尽情地享受上苍赋予我的一切。...
我小的时候,就对钱相当敏感,说好听些就是特有经济头脑,说得不好听就是见钱眼开。记得在我三岁的时候,我就特喜欢跟着隔壁的阿姨转。为啥?因为她有前呗!每当她发现身后有个可爱的小孩子——我时,她总会蹲下来捏上一把小脸蛋儿,然后跑去买两根棒棒糖来给我,要是她忙,也会丢两毛钱给我自己去买。现在想起来,为了区区两毛钱我就让她捏我粉嫩粉嫩的小脸好象有点不值,至少也得五毛!但我还是为我为金钱不惜“出卖色相”的“崇高品质”而骄傲。(众:……-_-b)我上幼儿园后,已经练就了一门“独门神功”,真可谓“大遍天下无敌手”。是虾米挖糕?嘿嘿,那就是“超级无敌霹雳闪亮放电神功”。不过你放心,我的“电流”与人体绝缘,仅对幼儿园里的阿姨及小朋友具有“杀伤力”。一旦发现“猎物”,我就会穷追不舍,死缠烂打到底,对着“猎物”狂眨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到“猎物”满脸黑线的被我“真挚的眼神”所“打动”,自愿...
风雨归程前言《擦肩而过》是烟月的第一篇耽美文,也是事隔七年後第一次重拾中文和写中文的这只毛笔。当时不过是抱著游戏的态度自娱兼娱人,根本没有想过为其写续篇。只不过,无心插柳,这棵小小的柳树却在烟月心中扎下了根,烟月竟然王婆般的喜欢上了不妥协的小凯文,霸气而不是匪气的莫天,还有那个让人难以琢磨的英吉。待到《风尘骄子》快完结时,终於决定再写个故事,为这几个人的人生打上个标点,至於这个标点是句号顿号感叹号还是省略号,就要由各位读者自己来评说了。在《擦肩而过》的後记里,我提到那是个成长的故事,是凯文从懵懂走向成熟的过程。那个故事中,凯文最後终於明白了梦想与现实的距离,懂得了有取就有舍的道理,并最终抓住了他最想要的东西--与莫天的平等爱情。而这个名为"风雨归程"的故事,主要想要讲述的,是一个选择的故事。爱情,权力,生命,荣誉,梦想......到底该怎样选择?死死抓住还是微笑著放手?...
1“哥哥,我好难受啊!你救救我嘛!”我冷静的打下这一行字,而我的老师正在上面讲着一些制图的要领。“你咋了?你男朋友又欺负你了?”听他的语气,好像有点着急,呵,他本来就是挺冲动的人。“他坏坏!他现在每次出去,都用贞操带把人家的下面塞住!还把前面给绑住!哥哥,人家好难受啊!”又是这样的话,不知道他看了有什么反应,我喜欢这个游戏。我想知道他的反应。“操!他咋能这样对你!那东西能拿出来吗?”他一如我想象中的愤怒,不过,这样还不够。“不可以啊!用锁锁住了!好难受,救我!求你了!”是男人都有保护欲吧,不就不信他会没反应!“那咋办啊?我又不在你身边!要不,你告诉我你住哪儿,我来?”呵呵呵,更急了,不知道他那玩意硬起来没有?!要来找我?那不就什么都玩完了嘛!游戏才刚刚开始,我还没玩够呢,怎么可以让你来找我!...
十年前,有那样一青一白的两个人物,他们在江湖上掀起了好一番风云,之后便销声匿迹。如今谈起那二人,仍如同传奇一般。十年间,汉人、辽人、金人、蒙古人为了土地与财富,不断的征战、拼杀,整个天下一片大乱。而在这乱世之中,那两个似是传说中的人物又在何处呢?唐凄有难,速至!戚少商看着手中短短数字的纸笺,不禁愁眉紧锁。与惜朝隐居在这仙岛之上也有十年时间,中原的一切对他们来说已经犹如另一个世界的事了。曾经的兄弟、朋友,江湖上那些豪情侠义也都已成为他回忆中的片断了。经历那么多年与那么多磨难,如今的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九现神龙了。除了顾惜朝,他是再也不愿,也没那个心思去管别人的事,操天下的心了!可是说归说,这个唐凄毕竟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儿子!虽说这个孩子的出生非他所愿,他们两个人也没什么父子之情,但终究这孩子身体里流着他的血。既然给了他生命,便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它被别人拿走。...
崇拜〔1〕私立M学园。这是一所跟其他高中一样普通的学校。其M学园最大的特色,是他们学校的制服上,位於领口的位置,都锈有一个“M”字型的金色徽章。自M学园创校以来,学校里不成文的习俗,就是每年高三应届的毕业生,会将自己领口上那枚“M”字型金色徽章,送给自己喜欢的人。久而久之,这种有趣的习俗也成为M学园吸引年轻学生就读的原因之一……※※※※※※校园的某个角落,一群女生围在一块儿,在她们之间,似乎还有个人影……「可恶──」其中一名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女生粗鲁地咒骂出声,用力踹了下那个被她们围在中间的男孩。「我警告你──以後最好少去纠缠我们的上官学长──」另一名女生也生气地扯了扯他的短发,撂下狠话。...
——《捣练子》 那是春光明媚的日子。花含情,水带笑,鸟声啾啾,蝶影翩翩,连微风都带着些醺然的味道——锦官城的天气向来温和宜人,但是赵无咎清楚地知道这些都不属于自己。现在他的身份是赵崇文,是那个原本该在此地读书,却不顾父亲的命令毅然弃家而去的哥哥的替身。 他无法判断这件事对自己而言到底是好是坏。应该……是好事吧?从那个地方出来以后,在他的生命中大概不可能再发生更坏的事情了。 如果可以选择,他一定不会选当今的吏部侍郎赵文华做自己的父亲。尽管在外人看来他是坐拥玉堂金马的公子哥儿,但是只有他知道那个家带给自己的,永远是无穷无尽的耻辱折磨和痛苦不堪的回忆。然而最不幸的是,这根本不由他选择,在他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反抗」的时候,他就已经被折断了翅膀。...
爱一个人楔子夜深。这城市繁华,却繁华不到阴暗角落。平民区内并没有绚烂霓虹,只是几家未睡,亮著昏暗灯光。黑暗的小巷,巷子两侧都是火柴盒一般的灰白房子,老旧得似乎能在夜风中倒下。电线杆上的灯三盏倒有两盏是坏的,只有一盏勉强发著微弱光芒。这里是光照不进的角落,楼房之下,还有数间简陋平房,是违章建筑,连水电都不通,阴暗著吓人。即使如此,对於穷人而言,这也是难得的家了。月光透过窗子,照在房内人身上。十三四岁的纤细少年仰头看著中年男人,小小的美丽的脸上露出笑来:"叔叔,我今天拿了一百分哦~"话尾挑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小月楼最聪明了。"中年男人笑起来,脸上皱纹撑开,在昏暗光线下,显得有些猥琐,"老师还是要家长签字吧,拿来给叔叔现在写,明天还要早起,该来不及了"...
第一章 当晚,晋王的王帐,几十盏鎏金的精铜油灯将大帐映得灯火通明。御榻上,云岫出一动不动地躺在上面,这次晋王分外小心,不但制住了他全身十几处|穴道,还用冰蚕丝牢牢捆住了他的手脚。刚才几位最负盛名的御医在这里仔细检查了云岫出的眼睛,最后得出结论:云王,确实是瞎了。轩辕哲阴沉着脸听完,只问了一句话:“如果废了他的武功,他会不会死?” 几位大夫小心地对视一眼,答道:“云王所中之毒全部凝聚在头部,此刻是全靠他的内力在压制毒性,如果将他的武功废掉,毒性涣散,恐怕活不过十天。” 此时大帐之中阴云密布,气氛之压抑,已达到临界,晋王的怒火,更是一触即发。他咬着牙对云岫出恨恨地说道:“云王,你是真够狠,连对自己都能这么狠!”...
在沙漠的中央,立着两人与两骆驼的身影。两人在对峙的中途。“小贼,交出无情宝剑,老子黄大山便饶你不死!”粗鲁无理的,身着黑色武士装的大汉将手中的长刀用力挥了挥,“不照办,老子便要你尝尝老子长洪刀的利害。”很明显的,他并未将他的对手看在眼里。黄大山冷冷地打量眼前年轻的小子,他怎么也不相信他便是江湖上人人闻声丧胆的追命十三。第一,他太年轻、第二,他没着蓝色长杉,而是一身黑衣(江湖上人人皆知,追命十三总是身着蓝杉。)、第三,他太好看(这纯属他个人猜测,以追命十三的快、狠、毒的剑法来看,他想必也是长得如他的剑法一般狠毒才是)。所以,这小子手上拿着的无情宝剑,一定是他偷回来的。黄大山不禁暗暗得意,看来这宝剑很快便会成为他黄大山的所有物了。...